靠大多数,还是靠“乡贤”

2017-12-06 20:55刘洪波
新民周刊 2017年46期
关键词:黄世仁贤人乡贤

刘洪波

任何一种治理,根基在基层。基层掌握在谁手中,治理就在谁手中。

有一段时间,听到很多人说“乡贤”。社会要提倡乡贤文化,基层要交乡贤治理,貌似成了共识。我听了虽然不至于不知所云,但疑惑仍是难免。例如,基层交给乡贤治理,如果这就是基层自治,那么基层党政在什么位置呢?是配合乡贤、接受乡贤的指派,还是辅佐乡贤、当好助手?

我想,中国的基層,治了几千年,自从郡县代替分封,县官之下,恐怕就是“乡贤”在治理,但也未见得治出个好来。当然,你可以说,这是初衷,实际执行中,变成了“乡不贤”“乡恶”乃至“乡霸”在治理。但问题是,如果你很放心地让把基层事务交出去了,怎样保证出来占据基层的会是乡贤而不是“乡霸”呢?

乡贤再贤,只是个人,至少第一身份是个人。个人有自身利益,有家族利益,随着利益纠葛的增加,后面可能还有利益集群的利益。这些利益,与基层群众的利益是否一致,如果一致,那是同路的一致,本质的一致?如果不一致,以谁为准?

其实,当我们说到乡贤,把几千年基层治理的结构概括为“乡贤治理”时,话语体系已经发生了转移,就是将叙事的主题从“人民治理”和少部分人拥有土地等资源的人的治理之间的矛盾,转移为乡贤治理与不贤者治理的矛盾。如果是这样,那么中国革命不会发生,因为大家都去寻找大大小小的贤人就行了,何必更张制度、实现“人民主权”呢?

我当然不能说乡贤不是一种好词,但中国革命的叙事,是超越贤不贤的,它要实现的是一种现代治理转型,那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而不是几个贤人来社会的主人。乡贤文化,也不是坏东西,但人民叙事的特点,不在于做乡贤,不在于高扬乡贤的精神,不在于像武训那样低眉顺眼,而在于让每个底层人扬眉吐气、精神自主、人格平等、主持公共事务。

在“乡贤”的名头下,很难区分一个个具体的人到底算不算贤人的。历史上,土地集中在大财主手上,大财主也做过一些贤事、善事,但最终结果又如何呢?

在“乡贤”的眼光下,许多历史已重新编写,尤其近代以降的历史,作为革命对象的一些人的历史,已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了。黄世仁、南霸天、胡汉三等人,似乎也可以乡贤起来,黄世仁家挂着积善堂的牌子,南霸天养着“维持治安”的家丁,胡汉三则只是有些雇工的农民。如此等等。

在“乡贤治理”的观照下,基层自治就成为乡贤之治,而政权则不必直达基层,基层就交由乡贤去打理。这似乎就回到了“过去县级以下不设官,而由乡绅治理”的路上。但这样治,过去并没有治好,而现在,是否就能改变呢?有人设了计,让真正的乡贤去治,那么真正的乡贤怎样甄别出来,真正的乡贤怎样不变成乡恶,以及政权是否真的打算出让基层治理的权力,政权怎样保证在失去基层治理的情况下不被架空,都是问题吧。

人民主权在基层难道真要靠乡贤治理来实现?乡贤治理有没有可能进化为现代治理?基层的人民自治与乡贤治理是否可以等同?问题其实很重大。乡贤,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当得上的,他们其实就是“基层精英”。我们说提倡做好人、做善人,主张“好人治事”,至少还是每个人都可能为之,但一到“乡贤”层次,大多数底层人就要靠边站。

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让大多数人来治理社会,而不是由几个贤人来治理社会。任何一种治理,根基在基层。基层掌握在谁手中,治理就在谁手中。基层让给乡贤,政权则另有架构,这只是想象,因为乡贤治了村,还要治镇、治县。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无非是寻求大多数人的权利、大多数人的治理,并通过这种治理实现一种整体上的幸福和自由。就此而言,乡贤治理实际上是一条已被告别的道路,乡贤治理也是多数现代化国家摆脱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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