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寅飞
不过,这第一单还是出了点岔子。当李春明迟迟不给客户返款的时候,客户就自己操作,将夏天购买的三张机票中唯一张没有值机的机票办理了申请退款,并且成功退款。
“花呗、白条套现秒到,扣点低、信誉好,资金有保障!需要的私信。”家住湖北宜昌的李春明每天都不厌其烦地在网上徘徊于各个群里面,用这样的广告语招揽着顾客。这种看似大海捞鱼的小广告,在虚拟无边的网络世界里却总能找到那么一些“客户”,几乎每天都有自己找上门来向李春明咨询业务的人。
李春明其实是个中介,他有自己的上家。一旦有客户上钩,他就会按照客户需要套现的额度联系自己的上家,由上家提供支付码或者购买电子票的消费链接,让客户用自己的“蚂蚁花呗”里的钱、京东白条等进行支付。交易完成,李春明就会从上家那里获取套现额的五成左右作为回报,而那些还在焦急等待套现回款的客户,则直接进入了李春明通讯录里的黑名单。这种生意模式,在李春明的圈子里被称为“黑单”。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法,李春明屡试不爽。
事实上,李春明只是这个精心设计又分工明确骗局中的一分子。犯罪嫌疑人通过“花呗套现”实施诈骗,分工负责各个环节,在网络上已经形成了黑色产业链,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他们疯狂诈骗。警方顺着李春明等28个犯罪嫌疑人的线索,查到了遍布全国各地的被害人3000余人,涉案金额超過400万元。而完成这样的“业绩”,“骗子们”也仅仅用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
今年7月,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对全国首例系统打击“花呗套现”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春明、苏一茜等共计18人提起了公诉。
案发后,看守所里的李春明反思自己这几年做套现的买卖说,“违法犯罪可能只在一念之间”。
开始做这个生意的时候,李春明也知道套现是不对的,但他以为这不是犯罪。
当前,随着电子支付的不断普及,一些网购平台提供了各种消费信贷产品,消费者开通信贷功能后,凭借其信用额度可以获得一定的贷款额度用于网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然而,这种原本是为了满足正常消费需求的金融信贷产品,却被部分人给玩坏了。某些“手头紧的”人就想把这种消费贷款兑换成现金,以应对眼前的急需,日后再慢慢把贷款还上,有些则索性做好了不还款的准备,打算永远不使用这个账户。套现者的目的不纯,李春明等中介则是一味追逐利益,两者一拍即合,就形成了一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的非法行为。
对于套现的中间商而言,这是一个无本的套现生意,是26岁的李春明最主要的生活收入。不过,在2017年以前,他就一直做着套现“白单”的业务,后来才做上“黑单”。李春明解释说,套现“白单”,是指客户通过花呗等进行扫码支付,收款码是实体经营的商家提供的,客户扫码以后,钱就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到达商家那里。当商家验证完客户信息后,就会直接回款给客户,不经过李春明等中介的手。当然,按照之前的约定,商家一般会从套现额中提取10%到20%不等的手续费,交给套现中介。李春明赚取的就是中介费,中介费也是直接由商家进行返现,一般在5%-10%,另外的一半则是商家作为自己的盈利收入囊中。这种分成比例也是这一行里约定俗成的。
然而在2016年到2017年间,一起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的非法经营案的案发,以及网络上认识的一名“师傅”却改变了李春明的想法,也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2017年底,全国首例利用“花呗”进行非法套现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杜某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在庭审中,杜某表示“大部分的手续费都给了中介人员,我只得到几千元。我以为套现的是电商用户,我为他们提供帮助不算犯罪”。与杜某一样,李春明在此之前,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做的“白单”是一种犯罪行为。事实上,在此之前,的确也没有法律法规对此种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因此,这个案子在2016年案发后就备受关注,引发各界讨论。而案件的判决最后认定,办理支付结算是一种经营性业务,从中牟利的行为应构成非法经营罪,这就明确了这种套现业务属于犯罪行为。
2016年,这个案件曝光后,这一行的好多人转行不再从事这种活动,李春明也在犹豫不定。就在这时,在一个花呗套现群里,他认识了一名网名叫“夏天”(真名苏一茜)的网友,这是一名远在天津的同龄女生。在聊天中,李春明得知夏天“玩得更过火”,她是做套现“黑单”的。所谓的“黑单”,就是客户套现出来的资金直接流入夏天这样的上家,上家再分一部分给李春明这样的中介,对于客户的催款中介一开始会拖延一下,然后再找各种理由,说钱还没到位,并试图要求客户再次套现。如果客户发现被骗了,中介则一分钱都不会返给客户,而是直接将他拉黑。李春明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索性直接做“黑单”。他请夏天做自己的“师傅”,教他怎么做“黑单”。
对于夏天而言,李春明这样的下家无疑是多多益善的。因为有更多的中介下家,才能接到更多的单子。这些中介在网上通过QQ群、论坛发帖等渠道打广告,谎称可以帮人套网络支付账户内的信用额度,并给出了很低的手续费比例,这样才能吸引人上钩。所以,当李春明提出这样要求的时候,夏天便欣然决定收下这个“徒弟”。从最开始的如何发广告、如何跟“猎物”假装谈手续费,到什么时候拉黑客户,夏天都一点点教会了李春明。
2017年3月,李春明作为下家,和夏天合作了第一单京东白条的套现业务。那天,有客户在套现群里说,要用京东白条套现,李春明便主动去加他私聊。最后,两人以收取15%的手续费达成套现口头协议。不过,这种套现需要客户提供京东白条的账号密码。李春明供述说,他分析来套现的客户都是心虚的,一心只想着能套现拿到钱,对于套现中介提供个人信息的要求,都是言听计从,而且是毫无防备之心,所以拿到密码很容易。比如这一次,夏天登录客户账户以后买了三张飞机票,总共4600余元,支付的时候,售票方向客户发了验证码,李春明还没张口,对方就主动把验证码发过来了。不过,这第一单还是出了点岔子。当李春明迟迟不给客户返款的时候,客户就自己操作,将夏天购买的三张机票中唯一张没有值机的机票办理了申请退款,并且成功退款。实际上,按照以往的操作流程,李春明用客户的账户完成套现行为后,应该在客户的账户里将那笔订单删除,这样来,客户一时之间就找不到订单,也无法立即与购买平台联系,要求终止已发生的订单。所以,这一次,夏天和李春明总共获得收益三千多元,李春明分得1600元。
“骗他们是必然的,我跟客户说收取15个点的费用,客户才会来套现,可实际上我自己从商家那里拿到手的回款才只有套现总额的一半,是不可能按照原来说的那么高的比例返回给他们的。”李春明说,对于他的收入而言,经过一对比,他明显感觉到,“白单”赚钱赚得太少了,“黑单”利润实在是高。而且,这样的单子一般是一单一结,即时结算,比“白单”省时省力。
尝到了甜头的李春明与夏天越来越频繁地在网上接触,接单的频率也在不断地增加。平时夏天在网上有什么小事、碎事,就会吩咐李春明帮她做,李春明就如马仔一样唯命是从,成了夏天的心腹。渐渐地,夏天给了他一个特别的优待,其他下家都是按照套现额的五折给他们回款,李春明的单子能够达到七折左右的回款。虽然两个人素未谋面,也不知道各自的真实姓名,当李春明手头紧的时候,夏天还会慷慨解囊,通过支付宝借钱给他暂用。
事实上,夏天的下家远远不止李春明一人,进入这行两年多,凭借自己一手打造的套现网络,夏天在这一行中混得游刃有余。她的朋友圈里不仅有各种下家(这些下家有自己受骗后入行的,也有朋友介绍入行的),有主营不同套现方式的同级,还有相互保持警惕、关系委婉的陌生上家,这些上家通常负责收货并变现。夏天、李春明基本上都是通过QQ和其他合作者進行联系,通过支付宝转账来实现经济上的往来。
夏天曾声称自己是全国最大的中介,因为手里掌握着数十个收票邮箱,并有自己的作业QQ群,群内成员大多是她的下家。在花呗套现这个行业里,已经形成非法产业链:由处于底层的下家实施诈骗,中间层的中介负责收票和联系高层回收货品,再由高层的上家负责将货品变现。
这条黑色链条中,大家分工明确,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业务范围和特色。夏天主要采取的是让客户购买电子票务的套现方式。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大中介,夏天有自己的“方法”,很多客户会因为存在不良还款记录或者平台判定该账号存在违规操作而被“风险控制”,被风控的账户只能进行几百元的小额度支付,而夏天却有办法让这种账户的客户也能套现。
夏天有一个同级的中介,网名叫“小狐狸”(真名罗子明),与她有着互补的合作关系。在一个所谓的高级管理群里,夏天担任群主,小狐狸担任群管理员。小狐狸几乎每天都会在群里发红包,告诉群成员们,她可以套现,只管去找客户就行。在这里,夏天与小狐狸相互协作,客户账号被风控的一般由夏天负责套现,没有被风控的则归小狐狸解决。
久而久之,那些下家中竟然有人形成了自己的团队。江苏的汪海兵是夏天最大的下家之一。他与几个同学组合成小组,取名叫作云博团队,在外面租下房子,各自交房租和伙食费,每天的工作就是进行非法套现服务。汪海兵到案后供述说,所有的电子票链接的生意都是找夏天,等到客户确认付款之后,夏天就会要求删除订单,然后才会给他回款。汪海兵从夏天那里得到的回款是总价的8折到86折,他会扣除5-10个点的手续费再汇款给团队的人或者下家。层层扣款之下,最后到达底层下家手里的,可能就只有五成左右。“都是为了赚钱,不可能倒贴给客户,所以大多数就干脆拉黑了。” 汪海兵说。
“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接到20多个“黑单”,各地热门景点的门票链接,价格都在300元左右,收一张门票,我可以拿到150元左右的提成,最多的时候,一天赚5000元。” 汪海兵的一个下家曾经这样跟他说。
那么,夏天的这些电子票又是如何脱手的呢?2018年1月16日,警方在福建省厦门市抓获处在套现产业链最高端的负责销赃的犯罪嫌疑人张福明。张福明有一家票务公司,平时就是收票、出票赚差价。正常从公司进来的“白单”每张只能赚2-3元,而“黑单”一张就能赚50元。张福明明知所接的“黑单”是犯法的事情,但在利益驱动下仍铤而走险。从2017年5月至11月22日,他收到下家发来的各种电子门票,返还给下家的钱多达100余万元。其中,夏天就是张福明最大的电子票来源之一。不过,双方在合作的时候,从不多说闲话,基本上就是在网络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状态,而这条渠道,夏天是不会跟任何下家透露的。
事实上,在非法套现的这一行里,虽然有约定俗成的规矩,但是单线联系的众多支线中,上家与下家间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互黑。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根本没有任何可以保障经济安全的措施,发生了“黑吃黑”的象,也没有地方申诉。
夏天有一个一直合作的下家叫作金晓婷。2017年5月,金晓婷的一个下家需要套现价值4000元的电子票,这个下家提供了客户的淘宝账号密码,但是电子票却不能购买,原因是这个账号被花呗风控了,且被设置了很高的限制。所以,金晓婷找到了夏天,请夏天亲自出手解决这个问题。夏天给了她一个电子邮箱,让对方将支付完的电子票信息发送到这个邮箱即可。夏天对这个账号实施了一些解控措施后,竟然买下了一台3949元的电脑。夏天把电脑的收货地址、联系方式都写成了自己的地址。然后让客户进行信用付款,点确认收货。自己又再次登录账号把订单删除。两天之后,夏天便收到了电脑,但是夏天做出了个一反常态的行为,她把金晓婷拉黑了,原因是“她当时天天催,太烦了”。那几天,金晓婷总是给她发自己与下家的聊天记录,说下家老盯着她要款,夏天就直接把她从群里踢了出去。金晓婷也觉得委屈,不但自己没拿到回扣,还把自己的一个下家得罪了。
在这个链条上,不仅仅是下家和客户存在被黑的风险,就连负责刷单套现的最上游也可能最终遭受损失。湖南的小文与男友一起住在当地的某公寓里,是一对“趣味相投”的年轻情侣,两人以做“黑单”为生。“单子做成功了,我们会相互探讨下,分享下。我们一起出钱,赚来的钱一起花,我们的主要收入就是套现赚的。”小文说。
除了常用的套现方式外,小文还发现一种特殊的方式。那就是京东白条还可以走酒店秒到,一些与京东网有合作的酒店会有刷单的行为,也就是跟酒店谈好虚假入住、虚假离店,以给酒店刷好评的形式套现。酒店确认收款后,回给上家房费的全额再加5-10元的佣金。但是,在极少数的时候,当下家忘记删除订单或者有些客户通过截屏等方式记下订单号后发现被骗了,就会找相关的平台进行投诉,当平台查实之后,这些订单就会被退掉或者作废,酒店就拿不到这笔房费,但是钱已经回给上家了,所以最后酒店就被坑了。
“干我们这行总是要有人亏的,我也有亏的时候。”夏天觉得自己也常常处于亏本的风险之中,她手中的电子票随时可能因为客户的投诉而失效,尽管通常是短时间内电子票就会发送给票务公司,但如果验票失败,而她又已经给下家返钱的话,那自己就白白损失了。然而,夏天的风险意识仅仅是停留在经济上的,她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做这一行在法律上的风险,以及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
2017年9月,家住绍兴市越城区的董某在QQ邮箱里发现了一条广告,广告宣称可以通过“花呗”套现,手头拮据的他动了心思,于是加上了广告上给出的QQ号。在经过一番了解后,对方表示,只收取10%的手续费,而且套现钱款可以马上到账,董某觉得很划得来,就按照对方的指示和发过来的链接、邮箱,用花呗买下了几张迪士尼电子票,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但是等他再去找对方要钱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了。
董某在一番顾虑和思想斗争之后报了警。绍兴市越城区警方立即与阿里开展警企联动,通过董某提供的收票邮箱地址顺藤摸瓜,2017年9月6日在天津将犯罪嫌疑人苏一茜抓获。根据苏一茜的资金链指向,警方在全国各地捣毁30多个窝点,分成多个抓捕组赶赴四川成都、湖北武汉、江苏南京、浙江杭州及湖州等地实施抓捕,抓获诈骗嫌疑人36名、套现诈骗中介7名、销赃犯罪嫌疑人1名,彻底摧毁信贷额度套现诈骗网络。
办案人员发现,有很大一批被害人会出于各种想法或顾虑,最终没有选择报案。部分受害者甚至在警方取证的时候,还在遮遮掩掩,更有甚者矢口否认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可能他们当初套现的目的本来就不纯,又怕自己受到处罚,所以选择回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办案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犯罪嫌疑人恰恰是抓住了大多数被害人的这种心理,才敢肆无忌惮地设下一个个骗局,从某种程度上说,造成这种结果也有被害人放纵的原因,这一点很值得反思。”
在提审犯罪嫌疑人中,办案检察官也发现了一个现象,有近一半的犯罪嫌疑人之前也因“花呗套现”被骗过,但是他们却因为自己被骗,想通过同样的诈骗手法把钱赚回来,最终把自己也“套”进去了。除此之外,涉案人员中更多的是经不起利益诱惑的非法套现中间商,他们同时是花呗、白条等“资深”用户。
金晓婷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原来在淘宝网上经营服装的金晓婷能熟练使用支付宝的各项金融服务,在经商的时候几乎各项资金都是在支付宝上流转。后来,网店由于生意不好就闲置了。网店虽然没有了,而她在蚂蚁花呗的额度却达到了4万元(花呗最高额度是5万元)。经人介绍,金晓婷做起了套现的中间商,没钱花的时候她也给自己的花呗套现。其中有一次,她经常联系的上家不在线,而有个朋友急于套现,她就找了一个偶尔联系的上家进行套现,结果连本带利地被黑了,最后她自己掏钱给朋友做补偿。正巧,这时候她自己的花呗也有了两万多元的窟窿无力填补。气愤之余的金晓婷决定干脆对网上的陌生客户直接做套现诈骗。她说,“自己是被逼的,同时也是给那些套现者提个醒。”然而,她却忘了给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敲个警钟,“都是利益诱惑,让人糊涂吧。”金晓婷后悔地说。
负责办理此案的绍兴越城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刘晓敏说,国家近年来出重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希望有这样想法的人千万不要触碰这条底线,同时也警告那些正在违法犯罪的人员早日回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电信网络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裁量刑罚,在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时,一般应就高选择。”稍微关注这些新闻的人都会认识到这一行为可能遭受严厉的处罚。
7月9日,经历了半年多的审查起诉工作,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对苏一茜等第一批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随后对张福明等6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了公诉。案件将择日宣判。
然而,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这种套现网络诈骗案件给办案人员提出了新难题。“几乎所有的涉案人员所使用的都是网名,这些人从未谋面,不能相互指认,但又必须将网名与现实中的个人对应证实。同时,每一个诈骗事实都需要形成证据链,即需要找到‘客户—下家—上家等一連串的对应事实。”办案人员说。这项工作确实是个大工程。最后,经过层层梳理和审查,检察官刘晓敏在起诉书上列明了36个犯罪事实。
刘晓敏提示,近几年,移动支付的发展速度快得令人咂舌,一批电子消费信贷产品也应运而生并迅速普及,某些犯罪分子就是瞄准了这个新兴市场。通过套现方式获取现金本身就涉嫌违法犯罪,对于“花呗套现”客户来说,套现存在很大的风险。他们的冒险行为给了骗子可乘之机,常常套现不成反被骗。想套现的用户多是遇到资金困难等问题,被骗后,额外又背上一笔债务,个人境遇无疑是雪上加霜。万一被骗后不能及时还款,还会影响个人征信,今后想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就会有麻烦,所以,建议大家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和途径贷款、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