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衍成
[摘要]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强调深化改革巩固成果,积极拓展,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对于增强工作信心,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消防部队 反腐倡廉 革新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党的全面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发展和推进。多年来,我们党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得到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进行。然而,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甚至缺陷。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应该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项反腐倡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这是公安消防部队永葆战斗力的政治保障。
一、反腐倡廉,制度奠基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什么?即构建科学有效、程序严密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并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其中,教育、监督、预防与惩治制度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它们共同构建起坚固的反腐倡廉体系。
教育是防治腐败的基础。其中,理想信念教育是基础,岗位廉政教育是重点,以违纪违法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树立廉政勤政先进典型榜样,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科学、规范、有效的教育制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源头。通过引导、示范、警示等多种形式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从而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要想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和党员的监督权,就必须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才能将党内、党外的監督,群众监督、专门机构以及舆论监督形成合力。加强监督制度建设,首先要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其次,应该建立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执行权、监督权、决策权相互制约和协调,从而完善决策监督机制,健全决策失误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遏制腐败,需要依托惩治制度建设、准确研判新形势下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反腐败斗争;需要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杜绝管理软弱涣散的“好人主义”,严打违法违纪行为的“保护伞”;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堵塞制度漏洞,让违法违纪者无隙可乘。要消除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只有树立全社会反腐倡廉的坚定信心,并依靠制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重点部门深入查找容易诱发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构筑制度防线;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权力集中和垄断造成的制度风险,才能对预防腐败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就是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我们只有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二、联系实际,重点突破
不知从几何时,社会上出现了与制度法规背道而驰的“潜规则”。“潜规则”虽难以启齿,不能登台亮相,却被一些人追捧随行,大有流行蔓延趋势。最可怕的是官场“潜规则”,成了用人腐败滋生蔓延最肥沃的土壤。坊间传“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正是某些地区、部门奉行“潜规则”的真实写照。在潜规则的支配下,该走正道的绕着走,该走前门的走后门,该快的慢,该慢的快,总之,真假遭混淆,黑白被颠倒,社会秩序反常。对于只有按“潜规则”办事的种种不正之风,人们怨声载道,深恶痛绝。
时下,中央全面部署新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是叫板“潜规测”,表明治理这种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在这场博弈中,我们该拿出什么样的招数?还是总书记说到了点子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目前,有个实实在在的问题不能回避,就是已经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遵守和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制度的行为时有发生,削弱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比如,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和规定,但是,挥霍公款大吃大喝、奢侈享乐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什么有人胆敢有章不循、守章不严?这要回过头来反思我们制度执行得认真不认真,严格不严格,是不是体现了总书记说的“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对于某些人来说,制度是“紧箍咒”、“眼中钉”、“绊脚石”,为了给自己扫清障碍,他们会想方设法来博取自己的利益,这将给我们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和监督制度带来新的课题和新的考验,如何立足公安消防部队的实际来破解和应对,如何出台更加强劲有力的措施来遏制新的“潜规则”,这是我们当前必须积极思考的。
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领导下的一支现役部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部队实行分级管理,掌握执法监督权力,队伍建设具有十分突出的特殊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年来,在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公安部消防局党委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整个公安消防部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完成各项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保证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公安消防部队由于自身的特殊职能与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可避免地受到转型时期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当前尤为值得警惕的是所谓的“潜规则”现象逐渐侵袭到我们部队当中,严重影响了部队战斗力与形象。
作为公安机关所属的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又不同于公安机关其他警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消防职能范围的不断扩大,消防部队越来越多的参与社会管理,行政执法权和刑事司法权力越显巨大,在某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领域甚至持有”否决票”,可以影响企业命运。执法工作的领域、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致使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诱惑不断出现,不断冲击消防部队的廉政防线。近些年来公安消防部队的案例统计表明,以“潜规则”为代表的社会不良风气已经侵袭到干部选用、监督执法、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等环节与领域,成为我们部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三、革新制度,狠抓落实
“潜规则”不可怕,怕的是我们在原则面前松动,在制度面前犹豫。只要找出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我们就能理直气壮地叫板“潜规则”,整治不正之风。我们认为,选对人、用好人,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到了公正、透明与民主集中,才能选对人;只有做到了各项制度的与时俱进与狠抓落实,才能用好人。因此,当前公安消防部队廉政建设迫在眉睫的任务在于,以干部人事制度为突破口,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为抓手。具体而言,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要净化内部环境,做到选对人。首先,要端正用人导向,纠正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择优使用干部,坚持“考用、训用、备用、专用”一致的规定,不让埋头苦干、不跑不送的“老实人”吃亏。总队党委“一班人”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注重从自身做起,树立良好形象。其次,优化考评机制,确保选人用人公正科学。根据干部的不同层次和工作性质,合理确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区分测评范围,增强了考评的针对性。同时,采取“九个步骤”即公布考评范围、素质测试、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个别谈话、民主推荐、考核评估、意见反馈和党委研究考评干部。另外,加强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开通网上意见箱,对拟提升的干部区分层次范围组织公示,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部队纪委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用人公平公正。最后,在干部任免上坚持逐级考察,即政治机关拿出预案,正副书记主动交换看法,逐个与常委通气商量、听取意见,而后在会上充分讨论,最终形成决议。此举可防止推荐失真、考察失实、用人失误。
二是要规范各项制度,狠抓落实与执行。对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已经过时的及时废止,行之有效的继续执行,不够严谨的修订完善,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以各级主官和管钱管物人员为监督重点,积极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发挥组织、纪检、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防止用人失察失真;积极稳妥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从政、廉洁自律;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真正纳入群众视野。
三是要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作为。首先,要利用考核干部班子和参加民主生活会之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其次,建立由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监管机制,实行廉政形势联议、重大项目联审、违纪问题联查的机制,积极推行旅团级单位有关事务队务公开制度,扩大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后,要大力完善民主推荐、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制度,有效防止干部选拔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完善党委理财、集体议财、制度管财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把政治主官、机关处长等领導干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坚持对掌管经费物资的领导干部实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对重大经费开支进行专项审计,对群众有反映的重点审计,较好地堵塞经费管理中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