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促销方式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2018-09-29 09:32郭欣欣
商情 2018年39期
关键词:税务处理会计处理税负

郭欣欣

[摘要]21世纪,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借力“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而不断壮大,刺激国内经济增长的同时,给实体产业带来较大冲击。其中家电等产品的实体店所受冲击最大,甚至出现“关闭潮”现象。为了减少电子店铺对实体店铺的冲击,实体店在尝试转型的同时,通过促销来提高销售量。近几年我国税收制度变动频繁,对纳税人的正确记账及申报纳税提出更高要求。不同的促销方式,会计及税务处理不同,应针对其税负、净利润选择适当的促销方式。

[关键词]促销方式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净利润 税负

2018年,“618京东狂欢节”即将来临,为减少电子商务产业对实体业的冲击,某市某大型主营空调、电饭锅等家电产品的实体店铺,紧跟“促销”潮流,也计划做出一些促销活动来增加销量。该实体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股份有限制公司,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相关附加税。假设空调售价9280,电饭锅售价928,店内产品的不含税成本均为其不含税价格的50%。该纳税人增值税率16%,城市维护建设税7%及教育费附加3%,企业所得税率25%,假设每种方案下,当月促销活动计划卖出50台空调。现该店推出以下3种方案的促销活动:(单位:元)

方案一:以旧换新,使用五年以内可正常运作的家电折算为现零售价的10%;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减去旧货物的回收价格确定销售额,除金银首饰外,其他物品以旧换新,均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1)税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9280/1.16*0.16.50-9280/1.16*0.5*0.16*50=32000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2000*(7%+3%)=3200

利润总额=9280/1.16*50-9280/1.16*0.5*50-3200=196800

应交所得税=196800*2570=49200

应缴纳税款总额=32000+3200+49200=84400

净利润=196800-49200=147600

(2)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464000(9280*50=46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空调400000(464000/1.16=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4000(464000/1.16*0.16=6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9280/1.16*0.5*50=20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9280/1.16*0.5*50=200000)

借:税金及附加3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240(32000*0.07=224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教育费附加960(32000*0.03=960)

购旧货:

借:库存商品46400(9280*10%*50=46400)

贷:库存现金46400

方案二:买空调满9000,立减现金928;

(1)税务处理

此方案,一般开具发票时其金额栏已同时注明原价和立减额,按照立减后金额确定销售额,此时该方案属于折扣销售,只不过是定价折扣。处理如下:

(1)税务处理

销售额=(9280-928)*50-8380*50=417600

应交增值税=8380/1.16*0.16*50-9280/1.16*0.5*0.16*50=25793.10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793.10*(7%+3%)=2579.31

利润总额=8380/1.16*50-9280/1.16*0.5*50-2579.31=158627.59

应交所得税=158627.59*25%=39656.90

净利潤=158627.59-39656.90=118970.69

应缴纳税款总额=25793.10+2579.31+39656.90=68029.31

(2)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419000(8380*50=41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61206.90(8380/(1+0.16)*50=361206.9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7793.10(8380/1.16.50*0.16=57793.1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9280/1.16*0.5*50=20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

借:税金及附加2579.31(25793.10*(7%+3%)=2579.31)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805.52(25793.10*0.07=1805.52)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773.79(25793.10*0.03=773.79)

方案三:买空调满9000,赠送928元的电饭锅;

该方案中,“电饭锅”为本店主营产品,对于销售时“买赠”均属于本店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品,会计上总销售额应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销售收入。在增值税处理时,赠送的商品对商家而言应视同销售,另开发票。但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时,赠送商品属于非公益性无偿捐赠,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对于消费者,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税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9280/1.16*0.16*50-9280/1.16.0.5*0.16*50)+(928/1.16*0.16*50-928/1.16*0.5*0.16*50)=35200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5200*(7%+3%)=3520

利润总额=9280/1.16*50-9280/1.16*0.5*50-928/1.16*0.16.50-(928/1.16)*0.5*50-3520=170080

应交所得税={172838.62+(928/1.16*50-(928/1.16)*0.5*50)+((928/1.16)*0.5.50+928/1.16*0.16*50)}*25%=54120

净利润=170080-54120=115960

应缴纳税款总额=35200+3520+54120=92840

(2)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464000(9280*50=46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空调363636.36(464000/1.16*9280/(9280+928)=363636.36)

贷:主营业务收入-电饭锅36363.64(464000/1.16*928/(9280+928)=36363.6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4000(464000/1.16*0.16=6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9280/1.16*0.5*50=20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24000(928/1.16*0.5*50=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928/1.16*0.16*50=4000)

贷:库存商品-赠品-电饭锅20000(928/1.16*0.5*50=20000)

借:税金及附加3520(35200*(7%+3%)=35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464(35200*0.07=2464)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1056(35200*0.03=1056)

我将不同方案的应缴纳税款总额和净利润如下表示出来,方便比较:

方案一以旧换新的应纳税总额为84400,总销售额为464000,税负为0.1819,净利润为147600;

方案二立减现金的应缴纳税款总额为68029.31,总销售额为417600,税负为0.1629,净利润为118970.69;

方案三非捆绑买赠的应缴纳税款总额为92840,总销售额为464000,税负为0.20,净利润为115960;

综上,根据各方案税负、净利潤的综合分析,该店应优先选用方案一折扣销售、方案一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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