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德
鹿鸣宴,或许可称之为中国古代的“重才之宴”。
“鹿鸣著周雅,取士各惟时。”(宋·叶适《鹿鸣宴诗》)鹿鸣宴产生于科举,宴名则取自《诗经·小雅·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诗以鹿得藾蒿、呼伴共食起兴,真实地描绘了古代宴会礼仪,如迎客鼓瑟吹笙,捧筐献礼,以及以乐侑食的制度。酒自然是承载和释放情感的主角。而主人对“嘉宾”的赞美、礼敬和“示我周行”的期待,则生动地表现了宾主之间的感情和宾兴贤能的主题。求贤若渴的曹操作《短歌行》,便将《鹿鸣》首章的前四句径直写入。《鹿鸣》作为一个宾贤、重才的文化意象,超越了一般的描绘“宴飨之乐”的宴饮诗而别具一种情感的文化的张力。
春秋战国时代,人们在宴会上有唱诵《诗经》中诗篇借以言志抒情的风尚,至南朝仍然保持此种遗风。南朝宋时,曾任国子博士的孔欣有《置酒高堂上》一诗,描写文人士大夫朋友间的酒宴:“举觞发《湛露》,衔杯咏《鹿鸣》。觞谣可相娱,扬解意何荣。”觥筹交错,其乐融融。《鹿鸣》《湛露》(《湛露》也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是他们娱情悦志的载体。《鹿鸣》作为周朝宫廷乐歌,原有曲,魏、晋以后失传。
“鹿鸣宴”的产生,则始于实行科举制度后州县长官为贡士饯行的酒禮。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起源于隋,到唐代进一步完备。唐代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亦称举人。在考试结束后,州县长官专为得解举子举行官方宴会,并在宴会上唱诵《鹿鸣》一诗。据《新唐书·选举志上》记载:“每岁仲冬……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鹿鸣》成为宴会的主题歌诗,宴会也因此叫“鹿鸣宴”,以饯行、励志为主要内容。乡饮酒礼是古代嘉礼的一种,也是一种宴饮风俗。
“曾陪鹿鸣宴,徧识洛阳生。”(欧阳修:《送楚建中颍州法曹》)“鹿鸣宴”至宋盛行。且不限于为得解举子设宴,殿试文武两榜状元设宴,同年团拜,亦称“鹿鸣宴”。以至耗费巨大,给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南宋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4月,南宋政府一度宣布“罢乡饮酒举士法”。由于很多地方并没有实行,南宋朝廷只有灵活处理,在诏罢乡饮酒礼的同时,宣布“州县犹听其便”。
明清两代仍沿袭唐宋行乡饮酒礼。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科举开辟了“寒门入仕”的通道,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以宾贤、励志,文人士大夫间的交流和沟通为主要内容的“鹿鸣宴”,在自唐至清的科举教育体系中存续了一千多年,对于推动地方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形成重视知识和人才的社会风气,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在中国诗歌史上也因而留下了大量鹿鸣宴诗,但多为应酬之作。
张栻有《鹿鸣宴》诗一首:
从昔山川夸八桂,只今文物盛南州。
秋风万里携书剑,春日端门拜冕旒。
圣世取才先实用,儒生报国岂身谋。
且看廷策三千字,为写平时畎亩忧。
张栻(1133~1180)字敬夫,号南轩,祖籍广汉(今属四川绵竹),后徙居湖南衡山。曾师从胡宏,以理学称。乾、淳间与朱熹、吕祖谦被共尊为“东南三贤”。是湖湘学派的代表学者。张拭一生数次为官。此诗当作于知靖江府经略安抚广南西路期间。张栻主张“重民”,而且“治其实而不为虚文”,反对以应付科举考试为目的的教育,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传道济民”的人才。这种思想,在他的《鹿鸣宴》诗中得到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