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汉文
脱贫攻坚不但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发展面貌,还激发了制度安排、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和社会意识等层面的深刻变革,形成了引人瞩目的“溢出效应”,是一项直接关系国家治理和发展的宏伟工程。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成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采取超常规举措,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取得了年均减少贫困人口1300万人以上的辉煌成就,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发展面貌。不仅如此,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战还激发了制度安排、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和社会意识等层面的深刻变革,形成了引人瞩目的“溢出效应”。
脱贫攻坚带动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共中央、国务院以敢于担当的历史使命感和时不我待的现实紧迫感制定出台了大量超常规政策措施,如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实施最严格的评估考核制度;建立脱贫攻坚责任制,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向贫困村普遍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到户帮扶责任人: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保持稳定,等等。这些措施不仅汇聚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保障力量,也带动了贫困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的重大变革。以第三方评估为例,该制度提供了贫困人口向上表达需求和传递信息的新渠道,改变了中央政府监督考核地方政府时长期面临的信息不对称困境,为地方政府将关注、回应贫困人口诉求作为其得到中央政府认可的根本途径提供了强大驱动力。由此,地方政府在自上而下压力型管理体制下围绕上级转并得到上级认可的行为取向,因为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引入而导出了关注贫困问题、关心贫困人口的行为结果。这种结果表明,第三方评估将民主治理的实质内容——人民群众的诉求在治理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引入到扶贫开发实践,开辟了贫困问题民主治理的新路径。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民主治理机制生长并融入在自上而下的压力型管理体制中,能够强化而非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它没有民主治理的“直接形式”,如西方选举政治中的票决制,但包含了民主的实质内容,在基层治理中具有普遍推广价值。因此,扶贫开发成效第三方评估实际上创造了超越其自身的重大价值,揭示了中国特色基层民主的新方向。同样道理,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向贫困村普遍派驻第一书记和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保持稳定等措施,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蕴含着丰富的制度创新价值,都是关乎治道变革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证明,正是对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愿望的深情关切和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积极回应,构成了我们国家不断改革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力源泉。
脱贫攻坚拓展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回旋空间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的转换,使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二战”以来的全球发展历史表明,贫困始终是新旧动能转换的巨大障碍。一方面,贫困制造大量廉价劳动力,致使劳动替代技术成为更有利的投资,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需求相对减少,进而出现贫困制约技术进步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贫困家庭消费水平低,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较少,在医疗和子女教育方面的投入也严重不足,因而不仅限制了国内消费市场的升级发展,而且无法提供适应经济现代化进程需要的、逐渐升级的人力资源。正是在贫困现象和低端制造业的均衡点,出现了世界现代化历史上的“中等收入陷阱”。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中国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开始面临巨大挑战,供给端资源环境及劳动力成本上升,需求端国内外市场购买力增强趋势减缓,同时东南亚、南亚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力逐渐增强。由此,中国经济开始步入“前有障碍、后有追兵”的关键时期,向前突破则进入发达经济体的行列,向后沉沦则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如何应对这个关键时期,遂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最高决策层的关注焦点,而脱贫攻坚也由此受到瞩目,成为把握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我国地域辽阔,东中西部呈明显的梯度发展格局,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大力实施脱贫攻坚,能够为东部地区已经形成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提供新的投资环境和市场空间,进而为这些产业的转型升级赢得回旋和过渡的时间:能够为中西部地区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家庭劳动力创造就近就业的机会,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进而为他们改善生活条件、提高人力资本质量、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升级赢得宝贵的机会和时间。脱贫攻坚对产业资本和贫困人口形成的两方面作用,為我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脱贫攻坚促进了社会认同和社会团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但是,已经取得的发展很不平衡,全社会贫富分化程度较高,贫困相关的社会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并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与上访行为、突发事件交织在一起,对社会稳定、社会团结构成巨大威胁。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神圣使命,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因此,贫困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还会影响政府的合法性,危及党的执政基础,损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热爱和信念。正是基于对新形势下贫困治理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作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定,把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作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出台了系列优先保障贫困人口权利和发展机会的政策措施。几年来,国家以贫困人口为中心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已见成效,全社会关心贫困人口、帮助贫困地区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用汗水和生命书写着一个又一个感人故事,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致力扶贫开发的英雄人物。初步实践已经表明:脱贫攻坚改变了干部和农民的关系,改善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脱贫攻坚彰显了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使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增添了更多的温情:脱贫攻坚强化了人们对社会发展进步和向好向善的信心,进而也激发了人们为他人、为社会、为未来奉献个人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一种社会各阶层更加团结、更能相互理解的新气象,一个充满希望和认同感的新局面,正在脱贫攻坚的伟大洪流中悄然形成。对于绝大多数早已解决温饱问题的人来说,特别是对于那些物质生活已经相当富裕的人来说,这种新气象新局面为个人生活提供了无法以物质财富加以衡量的精神意义。对于那些尚未摆脱贫困的人来说,这种新气象新局面则为个人留出了关于未来的更多希望、更多信心。
从脱贫攻坚的巨大“溢出效应”可以看出,贫困治理是直接关系国家治理和发展的宏伟工程。它见证了全球化时代治国理政的复杂性和准确把握不同发展阶段战略任务的重要性,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蓬勃生命力,对于深刻认识全球治理实践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智慧具有重大启示意义。
责任编辑:马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