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焕玉
文潞公即文彦博(1006—1097),字宽夫,介休市城关文家庄人,北宋著名宰相。仁宗时进士,自庆历(1041—1048)年间开始历任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宰相,出将入相五十年,为官清正。在任汾州府官时,介休洪山泉水利,自古多有争讼,在他的主持下在鸑鷟泉上游修筑三个石孔,将泉水分为东、西、中三条河,并建立了用水、管水规则,止息了争讼,迄今为利。人民对他三分胜水、造福桑梓之举,立石介休洪山源神庙,以纪念他的治水功绩。
在介休洪山源神庙诸多碑刻中,题到宋文潞公始开三河的有四通碑石,第一通是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复西河水利记》(嘉庆版《介休县志》卷十二艺文P453页中载:‘自宋文潞公始作三渠,引水分灌”。第二通是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当时介休知县王一魁亲自撰文所立的《介休县水利条规碑》。碑中载:“自宋文潞公开为东、西、中三河,自南而北流出,……”第三通是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当时介休知县王埴所撰文的《复鸑鷟泉水利记》,碑中载:“自宋文潞公分浚三河,溉农田数十村,其利甚溥”。第四通是清道光十年(1830年)由郡庠生任维翰撰文的《重修三河水平记》,碑中载:“邬城碑云:狐岐胜水宋文潞公始开三河,东曰龙眼洞河,中曰天鉴明河,西曰沿山虎尾河,水池迤北於三河分水处设木闸三区号为水平”。
在1999年10月编辑出版的《山西通志》第十卷水利志中,山西水利大事年表(P749页)中采用了清道光十年(1830年)《重修三河水平记》碑文中开头一段(即上所叙),而且还点明了宋文潞公三分胜水的时间是在北宋嘉祐五年到八年间(1060—1063年)。邬城碑早已失传。阅民国版《介休县志》卷三大事谱中载:在春秋时期、战国时期介休称邬县;秦代介休称界休、邬县;晋代、北魏时期介休称介休、邬县分治,邬县县治在介休县治东北约20公里的现名邬城店村一带。就以北魏时期算起“邬城碑”已有近二千年的历史了,碑石不可能存世了,總之文潞公三分胜水一说是源自“邬城碑”,是有出处的。
“定阳滨汾河、胜水注之,民田六千余顷,旱则资溉,涝则资泄,川、涂、沟、浍相通,膏腴之所以坐拥也。水之为利大矣哉!经理切究之,是在守土者。”这是资源的优势和先辈的祖训。
从清代到民国,本邑共出版五个版本的《介休县志》,书中均载有水利条目,细阅之,大同小异。现就以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八月知县陆元鏸督修的嘉庆版《介休县志》卷二山川篇(P30—P36页)中所载“水利”条目为例,来解析明清时期介休水利发展的历史概况。
(一)自流灌溉
1、洪山泉
洪山泉:(即鸑鷟泉)。出狐岐山俗谓之源泉。水利所在,民讼罔休。宋文潞公始立石孔,分为三河。
(1)灌溉范围
迤东为东河,伏流于地,见潭大小者三,泻于磨沟村,南度樊王石河,灌连福、宁远、东、西湖龙、盐场、张良大小堡暨下庄、李屯、曹家湾、王里、三堡等村。越涧河既东、西杨屯,过官道灌沙堡、南辛武、孟、董、霍三村,南、北盐场至北张南而止”。共灌24个村庄的土地。
中西两河至石屯,立铁孔分四六。中河用水四分,灌石屯、三佳、下磨头、洪善、宋安、东、西段屯、邱屯等村暨东、西湛泉镇;共灌10个村庄的土地。
西河灌南、北禇屯村、曹麻、南、北堡、东、西宋丁村暨崇贤、温村、城东厢。而石屯、三佳亦分灌焉。共灌11个村庄的土地。
此三河引渠灌地范围较大,余水俱流入沙河达于汾河。
洪山河:即三河发源处,俗名架岭水,流至狐村,又名狐村河。一河而两名也。其源发于鸑鷟泉之上。度源神庙前小桥达铁孔,鸑鷟亦分入焉。总以铁孔满为度,余则仍退入三河。设石水平于龙家堡,建铁水平于狐村,洪山用六分,兼灌洪山西堡。狐村用四分,兼灌张良、大许等村。洪山河用水自上而下,狐村河用水由下而上。周而复始,此水势使然也。洪山河共灌4个村庄土地。
洪山泉水四河自流灌溉范围合计49村庄。
(2)灌溉面积及水程原额
稽之旧册,东河溉水地5367亩,夏秋水程原额53程4时1刻。冬春水程原额,二十村分、溉地13100亩,水程131程。
中河溉水地3885亩,夏秋水程原额48程8时。冬春水程原额,九村分,溉地7300亩,水程73程。
西河溉水地6076亩,夏秋水程原额69程6时4刻。冬春水程原额,十八村分溉地6980亩,水程70程。
洪山河溉水地1676亩,夏秋水程原额17程5时5刻。冬春水程原额,无。
狐村河溉水地2001亩,夏秋水程原额26程4刻。冬春水程原额,分溉大许村地895亩,水程20日毕,即放入东河。
马家河承中河下流分,溉十四村,共地1720亩,冬春水程原额,水程4月,先上十村后下四村。
洪山泉水四河夏秋自流灌溉面积合计约20725亩,夏秋水程原额213程23时14刻。冬春灌溉面积28275亩,冬春水程原额414程水。
2、境内诸小泉
利民泉,在绵山脚下兴地村,即岩沟石桐水,俗名兴地河。溉介地1270亩有奇,水程17程。此泉水与灵石民分溉,介休十七日,灵石十二日。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绵山瀑水漂没民田,邑人王廷傅于河南谷口又叠石堰一道,堰厚一丈,高八尺,长一百二十丈。俾山水悉归于河,地不受灾。
灰、柳二泉在石屯村,二泉相去十数步,共溉地2393亩有奇,夏秋水程23程10时3刻。冬春分溉十村,地8300亩。
谢谷泉,在县南十里谢峪村,溉地761亩有奇,夏秋水程27程。冬春分溉下八村地3100亩。
灰南泉即龙泉,与东柳等泉共溉上下城南村、常乐村地589亩有奇。清康熙四十四年,泉水忽竭,至雍正十一年,盈满如初,更涌出新泉,六孔井泉向须汲引,今亦溢出,灌溉之利两倍于昔。今溉地1769亩有奇。
闷津泉,在柳沟村,溉地195亩有奇,水程16程。冬春水额分溉八村地2600亩。
葫芦泉、扁担泉、金角泉,在三道河、马女村,冬春水额分溉六村地2000亩。
龙雨泉,在县南二十五里万果村,溉地25亩有奇。
蒲池泉,在湛泉镇之西,溉地19亩有奇。
龙洞村泉,在县东三十里湖龙村,溉地42亩有奇。
龙白沟泉,在县南十五里西宋壁村,溉地12亩有奇。
南河泉,在县南七里遐壁村,溉地2亩。
武屯泉,在县东三十五里武屯村,溉地15亩。
磨沟泉,在侯家堡西,与河底泉溉十四村,地724亩有奇,水程27程,溉法自下而上分上中下三截,周而复始。
三月以后,八月以前,水程有定额。至冬春间皆泄于汾。知县史记事先后劝导,开渠二十余村,窃意其无渗水矣。至万历二十七年冬尚有闲泄者,乃令近泉居民,凡无水分者,一一开报。设冬春水老人渠长,浇法与夏秋同,即中河多水磨,至今流处亦许拆而浇田,总共过水地65700亩有奇,山水不可计数。
境内诸小泉共可溉地9227亩有奇。冬春小泉水溉地14000亩。
(二)引汾河水灌溉
汾河,离县城北十里,向不资灌溉。明万历二十六年旱,知县史记事知交城、孝义濒河民冬有水渠,冬春溉地,秋夏有收,享其利者实多。因欲由霍家堡开凿,以韩板民不愿而止。万历二十七年春又旱,孙畅、大宋、小宋、罗王庄言诸村无水,诚凿渠引水可溉田五十顷,特霍家堡民不欲开孝义之地利介休民,而韩板民恐岸高水难上,溉利归下村,亦不从。史公乃由罗王庄起,至孙畅村止开渠一道,阔一丈、深五尺、长一千五百二十七丈远,八里有奇,渠成,而罗王、东宋地高,不能偏灌,复循河勘至小宋北,离渠五丈凿而通之,可溉孙畅、小宋、西宋地3600亩。罗王、东宋亦引汾入渠,用水车灌之。又礼城、洪相、乐善村皆沙地,遇有微风,苗即淹没。明万历二十七年,史公于大期、东神、洪相各开渠,分春、冬水溉田12000亩。独礼城地高,泉水不能上,欲引汾河而南。主簿温矿言:汾河经平遥离礼城二十五里,经汾阳离二十里,经孝义离十五里,孝义虽近而地形下,惟汾阳可,而汾阳民因渠口地高不从,又欲自平遥罗城村开,而罗城与西王治二村民亦不从。史公曰:渠地远,我增其价,尔乏力,我助其工,奈何惮烦为?遂会平遥知县魏学征访渠道,过罗城即可润北官等四村地,且北官等四村与礼城同瘠,遂劝谕二村民,始欣然乐从。史公即命主簿温矿、董其役,渠自罗城至西王治而下,经北官地、中官地、南官地、宋家官地,后自介休孔家堡,复经中街、礼世村、万户堡、张家寨、宋家圪塔、洪相、乐善村,通马家河止。计渠口阔六丈,至西王治共七百九十丈,过西王治至介休界,渠又长一千八百四十丈,平遥四村民分修。渠在介休又长二千二百八十丈,共长四十里有奇。开渠工竣后溉平遥地10000亩,溉介休地12000亩,水程平遥十四日,介休十五日。顺序是先介休后平遥,此足下行上不易之法也。
(三)水井灌溉
明萬历二十七年天旱,知县史记事于无渠处教民穿井六百眼有奇,贫民不能持畚锸者,每开一眼水井可借谷五斗,共开凿水井一千三百眼有奇,无泉水灌、无汾河水灌之地的村民凿井提水灌溉,解除了旱危,田亩得以收获,邑民至今赖之。
洪山泉管水用水历来就是在官方的主导下民间积极参与配合下进行的。
“岁久弊生,豪家往往侵夺”。明嘉靖二十五年知县吴绍增修筑堤防,厘正前法。
其后又有卖水买水之弊。明隆庆元年知县刘旁将现行水程立为旧管新收,每村造册查报,讼端少息。
而又有有地无水、有水无地之病。明万历十五年,知县王一魁通计地之近水者若干,务使以水随地,以粮随水,立法勒碑,甚为详悉。
而中西两河合流分派,弊更有不胜穷者。
明万历二十六年大旱,西河之民聚讼盈庭,知县史记事询分水之初,有石夹口、木闸板,三分归中河,七分归西河,今木朽石埋,三七莫辨,但地数既有多寡,应照地定水。中河地近四十顷,水四分,西河地近六十顷,水六分,乃筑石夹口,铸铁水平,上盖砖窑,下立石栏,一孔四尺归中河,一孔六尺归西河,门锁付水老人掌之,无故擅启者以盗论。乡宦武别驾奋孝复捐金修悬楼,史公嘉其利赖,加西河水四十亩,以赏其德。而西河人复以中河多稻田、油磨为水害,史公曰:稻田属硷地,无藉此水,油磨利之所在,不能禁,但不得一家数盘,夺西河之水,以为中河利,并载碑记。明万历三十七年,夏,复旱,史公见同亩而槁茂迥异,问之:槁者,乃东西河地;茂者乃灰柳、狐岐等泉地。始悟东西水程虽有六十日,不如程近灌少,其利先得。且狐岐水涌,日可浇六十亩有奇,而水册只载二十七亩,地多者借一灌十,少者以余水谋利。乃牌谕:程远程近,俱以二十四日为则,照程加地,贫民无水分者与水二三亩,共四百三十余家,各泉共加地一十二顷七十八亩零,加粮七十五石七斗八升有奇。民称平允。
明崇祯年间,东河民欲坏冬春水额,知县李云鸿谓:冬春水不侵额内,而又广利额外,此惠而不费,前令史公为民之苦心,千古不易之良法。使仍照旧规遵行,民各欢悦。
至清康熙八年,知县李钟盛于三河分水处易木平为铁平。
清康熙二十八年,西河民复与中河争讼,又有圪塔水,使东霸西、使西霸东,五分作刻一,诸弊紊乱旧规。知县王埴亲历渠道,酌诸舆情而更正之。又以农八月田苗尚须浇灌,改定九月寒露后终止水。较古法为更密。
清乾隆十一年,三河铁平坏,举人张任正率众修整如初。乾隆十六年,中西两河水平亦坏,知县宋允清命举人张任正董葺之。
洪山河铁孔设于明崇祯年间,因三河民与洪山争讼,知县李若星定之也。于洪山分水处改石平为铁平。
清康熙二十二年知县李应龙易之也。
清乾隆三十三年,洪山村垄断上流,既满铁孔,余水不放,复有私卖私买之弊,致水泽不均。东河渠长张汉耀等合控,知县陈曾公禁止之。
又清乾隆三十年,郭拔等于洪山渠上立一水磨,初若无碍,至乾隆三十三年,新渠决口,泥沙冲入,东河水不得行,东河各村莫资灌溉,遂起讼端,知县王谋文莅任即亲诣渠上,拆磨杜弊。
明清时期洪山泉水利管理模式初识
洪山泉水利管理办法:“计地立程,次第轮转,设水老人、渠长、夫头、程头、给与印信簿籍。开渠于农历三月三日、终于八月初一日。”即县衙政府督导下的民间社会四级管用水制度。
水老人都是由各河民众从用水户中推举既熟悉水利,又急公好义、正直无私,具有一定威望和能力的人来充任的,所以水老人和渠长皆是平民百姓,没有科举功名和职衔。从乾隆二十七年以后所选任的水老人、渠长有“士绅化”“官员化”的倾向。
治水事业得到了洪山泉域水利组织和广大民众的高度重视。如乾隆八年,因源神池古堰塌毁,架水桥亦塌毁,影响到洪山、狐村两河灌溉。在两河水老人率领下两河民众踊跃参加,即刻动工修补完好。分水不公最容易引起冲突。用于分水的设施叫作水平。康熙八年,知县李钟盛易木平为铁平,欲除此隐患。乾隆十一年,三河铁平坏,举人张任正率众修整如初。乾隆十六年,中西两河水平亦坏,“渐有强食弱肉之患”,由于牵涉到分水的敏感问题,两河人请邑侯宋公,中河以侯起明,张宏汉,西河以杨清风,经纪其事,命举人张任正董葺之。该工程自乾隆十四年秋至次年夏,所有花费由两河计亩分派,顺利完工。乾隆五十九年,当可能影响上游四村引水灌溉的架水桥出现渗漏,塌坏之状时,洪山河值年水老人郭某即刻会同洪山河18程渠长,狐村河26程渠长动工维修,凡即完工。道光十年,东、中、西三河“水平”因遭大雨“敝坏”,值年水老人立即召集三河渠长兴修,工程竣工之日,又延请军宪、福大老爷,邑侯李父台亲诣三河勘立水平,以示公正。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所嵌立于洪山源神庙内龙虎殿南侧翼墙上“盖闻天下事碑”中载:“诚岁于上巳之期,各河值年董事所称水老人者,率各村渠长协备盘炷,演剧酬神县镇。长官监临祀奠,洵称盛会。先期老人渠长更代交接。之后例必疏通渠道,葺补坍塌,以期源流畅达无滞。”看来每年三月三日洪山庙会开渠之日盛会不仅是临地祭祀水神,演戏酬神乐民之会,更是洪山泉水各河各渠各级水利管理人员全年管水用水工作总结之会、工作交流之会、工作交接之会。
明神宗万历十五年(1587年)秋陕西洋川县进士王一魁莅介继任介休知县。王知县到任后不足一月对当地的水事有所耳闻,加之上级州府领导催命火速平定邑民温恕等争鸑鷟泉水利讼案,以息争端。
王知县下令诣召泉源所在地——三河父老百姓,遍问致讼之原委。众言之,谓昔时水之所至,地既溉之,今豪强之徒视为有利之财源,往往垄断谋之,故造成了有地无水,有水无地诸弊端。有地无水者,自来无买水券,不能引水溉地,旱则苗枯;有水无地者,自来买水券,虽无地可浇,但可得以市利,于是诉讼者日起矣。王知县以为:地者粮之自出,水者地之资生,粮与地不能判而为二,水地、水地,地与水怎能分离为二乎?王知县今日目击其弊,身为人民父母官怎么忍心坐視不管,遂锐意更始革新为己任,极力推行水事改革,发展水利,兴农为民。他和父老乡情讨论商量定下民约,自今伊始,不论水券之有无,凡纳水地之公粮者,即当按程分灌。以后凡卖水地者,水即随之。不得卖地不卖水,卖水不卖地,复循夙弊。如此,有水无水皆晓然于人之耳目,纵有豪强之徒,亦知法之划一,无所施其狡猾之手段,这样贫富相安,争夺可息耶。
万历十六年(1588年)二月至五月王知县督同三尹浦洪取具全县水地人户硃契一一甘结核实与清册参兑。并且单骑独马行历行水处所,亲自勘验高下、远近、多少酌量程限,算无遗策。终了清理出全县各泉河水地若干顷亩,水粮若干石斗。
王知县伙及同僚目击当前水利斯弊,不避劳怨,锐意更张改革,直欲拔其本而塞其源。他对旧的水利条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出台了一整套新的管水用水办法制度。
新的水利条规中心内容是:土地与征粮相结合,土地面积以万历九年(1581年)清丈地粮之时数目为基准。水地则征水粮。不论水契有无,而惟视其地粮多寡,均定水程。日后倘有卖水地者,其水即在地内,以绝卖地不卖水之夙弊。以水即归之地,而名水地者,即得用水,使昔日之卖地不卖水,卖水不卖地者,无所容其奸。其改革议案写成公文出榜张贴晓谕百姓。并通呈抚、按两院、守、巡二道及本州允行。
知县王一魁对这次水利改革充满信心,他将革故鼎新的起始原由大力宣传,亲自撰写了《介休县水利条规碑》和《鸑鷟泉水利记》两篇碑文,说明了新制定水利条规的必要新、紧迫性、政策原则性以及实施的过程、好处、效益、以及上级领导和民众百姓对新条规的反映。革新过程中的用心甘苦及个人心境都表的明白。王知县一方面把改革后的《介休县水利条规》以及全县总水地面积、总水粮额数和诸泉、河名目总数、水程总数、刊刻书册,散发给有水地户人家,每家一本,让新水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另一方面于万历十六年十一月他命石匠人镌勒石碣,树立水泉发源处,永远遵行,以垂永久。同一规格:超过二米多高的大型石碑、螭首龟趺、额篆“介休县水利条规碑”八个大篆字。同一内容,均是介休县水利条规碑,同时镌刻成三通石碑。一通立于介休县衙门外仪门右侧,以示政令的威严。(说明:这通碑于1982年10月6日在修建介休县政府办公大楼时曾出土了这块大碑。见李德华1991年12编辑的油印本《介休碑刻资料》)。一通立于洪山源神庙正殿廊下右侧。第三通立于介休市兴地村回銮寺大雄宝殿廊下右侧。可见王知县对这次水利改革用心良苦,水事当立头条,对水利事业、对民事是何等重视关注。
王知县重新修建扩建源神庙是推行水利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他就是要加深人民对源神庙关注的程度。新扩建源神庙始于万历十七年秋季,竣工终于万历十九年春季,成就了源神庙现在的大致格局。
他把北宋至道三年(997年)《源神庙碑记》和同年立的《重修庙宇碑》以及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源神碑记》,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复西河水利记》等碑刻从源神庙旧址全部迁入新址。把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介休县水利条规碑》碑石立入新址庙中廊下。也就是通过这些石头书的历史记叙,让我们对明万历年间知县王一魁在介休推行的一次水利改革有所了解。
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夏,知县王一魁离任高就,陕西周至县举人王正己继任介休知县。秋季县主簿桃源浦洪、县典史晋江张应祥将该年两通重要碑石:《介邑王侯均水碑记》《源泉诗四首有小序》同时立于洪山源神庙廊下,这也是对万历年间由王一魁倡导的介休水利改革一事的完美终结。
王一魁知县在任期间把修建源神庙工程与水利管水用水改革、重新制定水规工作,以期弥讼止争的企划联系起来进行,表达了一个地方父母官的良好愿望。
王一魁知县在介休任五年,真可谓敬业奉公勤政爱民,重于改革水利、清理洪山水弊、修桥葺庙办大事办实事。他以“趋稼”为主题写诗四首,抒发了作者对所推行的一系列水利改革后美丽功成和面对一派丰收景象的喜悦心情,表达了一个地方官员要以重农、利农、方便人民为己任的愿望实践和信心。
介休洪山源神庙现存水利碑刻28通。其中古代碑刻27通、現代碑刻1通(树立石碑22通、墙壁镶嵌石刻6通)。在诸多碑刻中内容很丰富。其中褒扬捐资修渠涵闸口建桥的有6通、修葺寺庙殿宇的10通,颁布水规民约处理水事纠纷的9通,诗文碑4。源神庙碑刻除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外,其碑文还有很高的文学、书法等方面的价值。
洪山源神庙修葺的历史。洪山源神庙创建年代不详。自北宋至道三年(997年)岁次丁酉年六月癸已朔十日壬寅重新建造神堂算起到公元2018年岁次戊戌狗年六月止,在经历了十七个甲子轮回,在已过去的1021年的时光里,洪山源神庙有记载的重修共计14次,其中北宋2次、元代1次、明代2次,其中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一次是当时介休知县王一魁手亲迁移庙址、扩大规模重新建造,奠定了现今庙貌基础。清代8次、现代1次。 北宋至道三年(997年)重建神堂。“用是知源神祠庙自宋以前已有之,而其为水利。所从来最深远”。见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新建源神庙碑记》
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戊申岁七月巳未朔十五日癸酉建立此碑(即源神碑记)。定是修庙后立碑石。有“浩癖沧江,滋浓汾介”“民希献贺,官遽祷赛”等句,可知此庙宋以前即已有之,因水利而祀,也是重要的雩祭场所。其所为“源”者,即鸑鷟泉也。时隔11年后修葺。
惟渠书元至大二年(1309年)创建。见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新建源神庙记》碑文中所述。也是在该碑文中知县王一魁批驳了“创建”这一说法,因源神庙在宋以前早已有之,可能元至大二年(1309年)是进行了一次修葺。时隔301年后修葺。
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重修。见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新建源神庙记》碑文中所述。明隔76年后修葺。
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当是介休知县王一魁亲自规划布局迁移源神址扩大规模重新建造源神庙,奠定了现今庙貌基础。见明万历十九年《新建源神庙记》碑文中所述。时隔206年后迁址重建。
清康熙二年(1663年)当时介休知县吕淑胤手洪山源神庙重修一次。见康熙二年《重修源神庙碑记》碑文中所述。时隔72年后再次修葺。
清康熙八年(1669年)当时介休知县潘懋达手洪山源神庙重修一次。见康熙八年《重修源神庙碑》碑文中所述。时隔6年后重修一次。
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洪山源神庙重修一次。见康熙四十九年《重修源神庙记》碑文中所述。时隔41年后又重修一次。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洪山源神庙重修一次。见乾隆二十七年《重修源神庙碑记》碑文中所述。时隔52年后又重建一次。
清道光八年(1882年)洪山源神庙重修一次。见清道光八年《重修源神庙乐楼记》碑文中所述。时隔20年后又一次局部修葺。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洪山源神庙重修一次。见清光绪二十二年《补葺源神庙大殿碑》碑文中所述。时隔14年后又一次局部修葺。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洪山源神庙重修一次。见清光绪三十一年《重修源神庙碑记》碑文中所述。时隔九年后又重修一次。这次是四河民众捐资对源神庙建筑物进行了全面修葺。
这次重修工竣后未进行前后里外木构彩绘,仅中河民众又捐资进行了一次全面彩绘工序,使之庙貌焕然一新光彩照人。
清宣统元年(1909年)洪山源神庙于光绪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重修竣工后又于宣统元年进行了金粧彩绘神像、润色庙宇及乐楼工程。
1989年至1993年洪山源神庙在时隔84年后进行了解放后在人民政府的支持下进行第一次全面修缮。经理人是当时的洪山水利管理处主任续忠元同志,在当时介休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筹措资金、组织人力、物力,大兴土木,对源神庙周围基础、正殿、南北配殿、偏殿、戏楼、钟鼓楼、龙虎殿、趋稼厅、山门、牌坊、小桥、石阶等建筑物进行了一次全面修缮,并彩绘木构、重塑、补塑金粧神像。还对源神庙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和绿化美化。对庙院内所立碑刻进行了稳固和保护措施。经四年的努力,源神庙焕然一新,在竣工仪式上还挂牌成立了我国首家“介休市洪山水利博物馆”。
在有历史记载的一千多年时光里,洪山源神庙维护修葺理念代代传承,从未停止过,庙貌一直处于基本完好状态,这是何故?我认为:
首先是历代政权官府对农业、水利工作的重视。我们的先人都懂得,在农耕社会只有把农村、农业、民间的事情办好了,地里能多收获粮食,老百姓能吃饱饭,绝大部分农民能过上安稳的好日子,社会经济就会繁荣,而每年的课粮、课税、课役等公用杂事就会好完成一些。社会安定,国家就会昌盛。而本邑又有洪山泉源这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管好用好这一资源,就是抓好了发展农业生产多产粮、棉、油的牛鼻子。所以历史上历任知县到任后都十分关注洪山泉水事,关注源神庙的兴衰。
其次是洪山源神庙并非一般俗庙、非佛、非道、他供奉的中华祖先尧、舜、禹,是历代治水先贤及英雄,它是介休人民治理水利、兴修水利、管理水利、造福人民的历代水利指挥中心,它既是朝圣祀祭的场所,也是历代政权官员发布政令、诸多管水老人、渠长日常议事办公的场所,洪山泉域管理的好与坏,源神庙的兴与衰都与广大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每年是否能够及时公平引水灌田,灌多灌少都直接关乎到每家每户秋冬的收获,关乎到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下,所以历朝百姓愿意力所能及地捐资出力为公修池、修渠、修道、修葺源神庙宇等公益性付出。
源神庙每次的重新修缮,都把当时原由情况、社会状况、管水用水办法制度、规划地图、溉田面积、水规水法、解决水事纠纷厘弊息争等,以及歌颂治水英雄、贤宦乡耆文人墨客歌颂洪山泉域的文赋诗词,还有由于有了洪山泉水而带动了当地的陶瓷业、制香业、水磨业、油磨业等手工业发展的史料等等我们的先辈祖先均以石头书的形式一笔一划镌刻在打磨光平坚实的石碑上,配以篆额螭首龟趺,静静地圪立于洪山源神庙廊檐下千年百年,洋洋款款28通,这全部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水利典籍,是水文化代代因袭传承的珍宝,是介休市洪山水利博物馆不可多得的镇馆之宝,也是国宝单位洪山源神庙的文化瑰宝,他既有文献价值、史料价值,更有文学价值、书法价值,我们一定要珍惜它、保护它,像珍惜保护洪山泉水一样一代一代传下去, 愿鸑鷟长鸣泽流深远;源神永固百世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