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改革背景下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现状与思考

2018-09-21 10:36吕丽芳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22期
关键词:医疗保险改革大学生

吕丽芳

摘要:将在校大学生纳入新医疗保险改革制度范畴是2008年新医改的重要项目,南宁市政府和高校也在积极推行大学生医保改革。然而,在大学生医改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宣传不到位、高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薄弱、赔付过程复杂、大学生参保率不高及商业保险不完善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医疗机构软硬件设施、简化赔付流程、提高参保率和完善商业保险,使大学生真正能享受到新医改的政策红利。

关键词:医疗保险;改革;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22.058

1引言

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由此,大学生医保得以纳入全民医保范畴首次有了文件支撑;2009 年4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医改方案得以明确提出;2010 年7 月,人保部发出《关于做好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在校大学生纳入新医疗保险改革范畴得以落实。新医改对大学生提供了医疗服务保障,解决大学生看病的经济难题,這是我国医改对全民医保的新范畴。新医改施行至今已有九年时间,大学生在享受新医改带来收益的同时,也被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所束缚。因此,本文以新医改在广西南宁市的实施现状出发,分析其存在的不足,继而提出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的建议。

2大学生医保改革现状

自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参保人纷纷享受到新医改的政策红利,参保大学生越来越多。南宁市内各高校也在积极宣传新医保政策,努力探索适合政策切实落实到本地就读大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1制度出台为大学生医保改革保驾护航

为做好南宁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继2009年10月起,南宁市出台了多个配套文件,例如:《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9]15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等,以确保大学生医保改革工作能顺利推进。同时,南宁市各高校也通过制定宣传手册、开设宣传栏等方式,向大学生宣传参保的好处。而且,为了方便大学生参保,很多高校在开学时也设立了医保缴费点,以鼓励更多的大学生能够主动参保。

2.2普通门诊范围更广

根据《办法》的精神,南宁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仅能保留原公费医疗的报销待遇,还能报销特定病种和意外伤害门诊以外的普通门诊费用。每生每年的130元医保中,有40元作为普通门诊费用,直接返还给高校,由高校统一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包干使用。报销比例不低于30%,最高额度不低于200元,而在原政策中,普通门诊只能享受15元的个人账户待遇。

2.3医保缴纳和赔付标准不一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新医保并未进行全国统筹,所以在这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中出现了不同省份大学生医保政策差异,例如:广西区的缴费标准为每生每年缴费30元,政府补助100元,而浙江省、重庆市等较发达地区的缴纳金额和广西不相上下,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了近20%。政策差异又使得赔付标准和赔付过程不同,教育公平性难以得到体现。一种能兼顾多方利益的合理的医保政策正被期待尽快出台。

2.4大学生参保范围扩大

根据《办法》规定,南宁市大学生参加医保,每生每年共需要缴纳130元整,其中,大学生每生每年需要缴纳30元,其余部分按相关规定,由各级政府给予补助。在公费医疗针对大学生的优惠待遇尚未取消的时期,虽然大学生需要缴纳30元的保险费用,但在受到疾病侵害时,大学生能从新医保中得到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高校、地方政府分担了部分风险,大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得到减轻,吸引了越来越多原来仍在犹豫或观望购买的大学生参保。同时,根据《意见》的内容,参保的大学生群体新加入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等学校的大学生,而这在公费医疗期间,是不可能实现的福利,这也更好地体现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2.5商业保险的辅助性

为解决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之外的更高的医疗需要,政府和高校在尊重大学生参保自愿性原则下,鼓励其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覆盖医疗保障范围。目前推出的学生商业医疗保险,种类较多,不受购买时间限制,并且较为成熟,可以根据大学生的需求购买不同赔付标准的险种,能给大学生医保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报销范围的扩大给家庭经济负担减负。

3大学生医保在改革后存在的问题

自从取消公费医疗之后,在新医改的推动下,新的大学生医保与大学生对现行医保制度的实际需求仍有差距。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原因,推进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3.1政策制定、宣传不到位

政府和高校的有效宣传是让大学生了解新医保的最直接途径。自2008年国务院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南宁市政府和高校对大学生参保意愿给予足够重视。然而,从执行的结果来看,大学生对医保常识的了解还十分不够,例如,对缴费标准、报销方式、报销范围、政策规定等都很模糊。部分学生虽然参保,但其实并不真正了解新医保,多属于盲目参保,这说明针南宁市高校对大学生新医保的宣传力度还十分欠缺。在缺乏对新医保了解的基础上,想要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保较为困难,南宁市政府和高校对新医保改革政策的执行效果就会相对减弱。

3.2高校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薄弱

高校的医疗结构是大学生看病就医的首选之地,但由于其医疗设施设备落后,药品疗效不佳、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医务人员态度不好等问题,每遇急诊需求,医生大多将学生转往校外医院;而医院对于普通门诊又未列入医疗保障中,多数大学生到医院门诊也只是治疗除特定病种之外的一般疾病,又因为南宁市政府对大学生个人的医保补助为100元,对低保范围和重度残疾的大学生补助为110元,经费的不足严重导致了药品质量和就医环境欠佳,制约了校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可想而知,高校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门诊治疗的范围还有很大的放开余地。

3.3新医保赔付标准较低,过程复杂

由于南宁市政府对大学生医保经费补助较低,而重症治疗费用较高,因此,新医保在重症疾病的医疗保障上作用发挥有限。根据南宁市的标准,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可享受统筹基金的支付最高限额为3万元,一旦大学生患重症,大部分的费用只能靠自行筹资,期待同学、老师和社会爱心捐助。同时,理赔过程复杂仍然存在,尤其是学生在假期、异地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学生自行垫付,再由各种医疗机构层层审核,结果还不一定都能得到赔付。若需要报销的全部费用尚在大学生自行承担的能力范围内,则大学生会因为赔付的过程繁琐而放弃申请审批,进而影响了下一年参保的积极性。

3.4大学生参保率较低

大学生参保坚持自愿性原则,处于风华正茂年龄的大学生,由于对疾病预防意识还不够而选择不购买医保,造成参保率低的现象。从2009年南宁市启动实施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工作以来,参保率仅达50%,这对于拥有约20万在校大学生的南宁市来说,仍然有约10万在校大学生未购买医疗保险。此外,部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对不强制性购买的保险则不购买,从而降低了参保率;同时,新医改中的大学生参保对象主要是全日制大学生,而为数众多的自考生和成教生等非全日制大学生仍然被排除在外。这些都不利于全民医保的实行。

3.5商业医疗保险的不足

大多数大学生的商业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额度不足10万元,相较于新医保的3万元最高赔付额度是有很大的补充,但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大学生而言,面对重症所产生的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医疗费用,依然是无力支付整个医疗过程。再加上商业医疗保险的参保条件较为严苛,赔付手续冗杂,对药品的使用赔付也有不少的限制,这让有意购买的大学生踟蹰不买,或直接不被商业保险通过购买资格。因此,缺乏专业商业医疗保险意识和知识的大学生处于购买和赔付的信息劣势地位,导致大范围的大学生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4对大学生医保改革的思考

鉴于大学生在参加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综合现阶段的医保制度,从政府、校医疗机构、个人、社会等多个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4.1政府和高校加大宣传力度,逐步过渡到强制参保

政府和学校都应该主动担负起宣传新医改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作,创新宣传手段,例如:开设讲座、专家义诊、举办文化沙龙、举办有奖竞答和户外活动等。宣传的效果力求大学生处于信息优势地位,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大学生对新医保的正确认识和积极参保意识,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参照世界各国对学生的健康保险大都采取强制的形式,从自愿参保原则逐步过渡到强制性参保原则,需要政府出台相关保险法律,強制大学生参保;同时,侧重照顾贫困生的既得权益,提高新医保的政策温暖度。

4.2加强完善高校医疗机构软硬件设施,将普通门诊纳入医保

高校医疗机构所发挥的作用,就是为大学生提供最基础、最及时的医疗保健服务。针对校医院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不仅要接受政府的拨款,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吸引社会筹资,同时积极引进高素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才能提高校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并且,把普通门诊纳入医疗保险中,才能让更多的学生信任医保,从而参保。同时,加大南宁市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费用的投入,降低对大学生医保费用的支出,特别是减免贫困学生和身患残疾的大学生医保费用,保障贫困生参保。

4.3推行阶梯保费标准,简化赔付过程

由于全国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导致了医疗条件参差不齐,最高支付额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在重大疾病赔付方面需要提高支付标准,实行全国统筹,拓宽途径充实医保基金总额,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推行阶梯保费缴纳标准,在全国统筹的基础上,设置几个等级的标准,供学生选择。在保费一定的情况下,简化赔付流程,制定方便异地就医的管理办法,推进全国信息联网,提高审核工作效率,清除大学生参保的障碍,提供报销绿色通道,并且应将医疗费用由医院与医保基金直接融通,不需要大学生先行垫付,便捷大学生理赔通道。

4.4重视大学生参保意愿,扩大医保涵盖范围

重视大学生的参保意愿,从根源上了解大学生不参保的原因,着力解决不参保的现实问题;通过政府和学校的大力宣传,使大学生了解到即使风华正茂,也有可能感染疾病的风险,购买医疗保险是为了不让经济本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规避不可抗的风险。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主体是大学生, 其范围应该遍及到每一名在校大学生,而无论其所属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 无论是否为计划内招生,都应予以参保。这既可

以体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互济性, 又可以扩大风险池, 提高政府化解风险的能力。

4.5完善商业保险的辅助性

商业保险由政府医保机构监督,也能确保学生在发生意外伤害、需要赔付时,客观地获得更多赔付的信息,更容易获得应有的赔偿。鼓励大学生参加学生类的商业保险,是因为现行的医保不能涵盖所有的险种,而商业保险恰恰弥补了这一空缺,赔付金额也更多,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同时,增设大病贷款和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并设定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专款专用,最后由医保机构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最后,在广泛吸引大学生参加商业保险的同时,也要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的需要参保的大学生从保险中获益。因此,实行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互为补充,能更广泛的降低风险带来的不可预知的危害,从而提高保障程度。

5结论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关注民生、关爱高等教育的重要工作,是民心所向,也是新医疗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关切和重视。新医保改革政策减轻了高校的医疗服务压力,更减轻了大病学生的经济负担,为大学生看病就医、铸就健康体魄保驾护航。虽然本文是以广西南宁市的大学生医保施行为例,研究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国在推进大学生医保改革中的潜在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完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体现教育公平、追求幸福生活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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