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消息,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经许可擅自播放视频节目作品《一郭汇》,被“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百度在线公司、百度网讯公司分别向字节跳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25万元。海淀法院判定,百度在线公司、百度网讯公司作为“好看视频”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未经字节跳动公司许可,将今日頭条和西瓜视频享有著作权的《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名称发布至“好看视频”APP,并为其用户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此举侵害了字节跳动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