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区块链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应用

2018-09-13 02:26唐金成杜先培
西南金融 2018年9期
关键词:保险业保险公司区块

唐金成 杜先培

(广西大学商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4)

一、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特征

(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

1.区块链技术的兴起。区块链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2008年,比特币之父中本聪在论文《比特币:一个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中提出完全去中心化的结算电子现金系统这一概念。2009年序号为0和1的两个创世区块相连,标志着区块链的正式形成。2015年,42家著名金融机构共同发起建立了一个致力于打造开源、共享账簿的R3区块链联盟。该联盟会同金融业资深人士及密码学、逻辑学等专家共同进行研发,推动区块链技术满足金融保险业隐私性、安全性、操作性及扩展性等方面的要求。同年,包括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腾讯、万向区块链实验室等多家公司和平台在内的中国金融区块链合作联盟在深圳正式成立。目前,保险行业较早开始区块链技术研究与应用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在保险核保和资金结算等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

2.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深化。区块链的进化层级分为三级:区块链1.0——数字货币;2.0——数字化资产和智能合约;3.0——移动终端与区块链相连。目前保险业的技术研究运用处在第二阶段,在去中心化的条件下,由于无需中央权威或第三方背书,分布式数据结构可以完整记录整个保险交易流程,并形成一份智能合约保险合同。通过这份智能合约,可以自动完成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识别。基于区块链的身份识别机制,个人无需第三方来存储和管理私人信息,只需向保险公司分享其健康记录便可获得一份完备的寿险报价,同时保险公司也能减少信息真伪识别和保险欺诈问题。如图1所示,一次在区块链技术应用中执行的交易,首先请求交易命令发出,交易被发送到P2P节点网络,节点通过算法对用户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交易信息以新区块的形式永久储存在已有区块链中,这样一次基础交易指令便得以完成。

(二)区块链的技术特征

区块链技术的关键是实现了沿时间轴存储数据,一旦写入,便不能修改和删除。作为一种共享式分布数据库技术,区块链具有的去中心化、去信任化、不可篡改性和自治性特征,在应用层面极大推动了保险创新,并可能突破保险业长久发展的瓶颈。表1提供了区块链特征与保险业创新性运用相契合的可能性分析。

图1 区块链技术交易指令操作流程

二、我国保险业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现状

(一)中国人保集团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实践

早在区块链刚兴起之时,国外就有保险公司试图把这种最新技术融入到保险实践中。数年前,中国人保集团就紧跟国际前沿技术,开展了保险区块链技术研究,并完成了全球第一份保险区块链研究白皮书,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应用场景研究和技术开发。

中国人保集团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养牛保险的“标的唯一性”管理新模式,即构建了基于区块链的养殖业溯源体系。该体系是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以生物特征、DNA和耳标等多种生物识别手段为基础,以移动互联网为平台,实现了肉牛个体识别与验证。通过区块链技术真实记录个体识别信息,以及进口、饲养、防疫、养殖、产仔、屠宰、物流等全方位和全流程信息,实现了肉牛乃至肉制品的有效溯源,以及“全生命周期”的“验明正身”和连续记录。肉牛区块链溯源系统的核心价值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唯一性”和“可追溯”管理,真正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全生命周期”概念既可以溯及个体的“血统”,还可以结合DNA技术,延伸至其作为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区块链溯源系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一是为保险公司的养殖保险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可有效防范道德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为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支持;二是为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业务提供风险管控手段,确保信贷风险相对可控;三是为政府部门,特别是动物检疫管理、农业生产管理和农业补贴等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四是为食品运输、流通、销售和消费环节的全程跟踪管理,提供技术和数据服务。

中国人保集团的第二个区块链项目是“人保V盟”,即利用区块链的分布式技术,对营销管理模式进行再造,改变了传统的金字塔管理模式,采用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同时,结合智能投顾和智能合约技术,大幅度提高了运行和结算效率,使营销人员真正成为了公司中心,为“以客户为经营中心”奠定了基础。

(二)其它保险机构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实践

阳光保险集团、众安在线保险公司等保险企业也率先尝试利用区块链技术与保险相关业务结合,以期解决保险业经营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目前,阳光保险集团以增加用户粘性为目的推出的“阳光贝”积分项目,众安科技公司开发的“安链云”平台已取得了初步进展。表2展示了我国现有保险行业的主要区块链研究及其应用实践状况。

通过与区块链数据管理平台“数贝荷包”的合作,阳光保险在国内推出“飞常惠航空意外险”微信保险卡单,主要面向高频乘机用户,保费20元,累积可用20次,最高赔付额200万元。这款产品可通过微信卡包在好友间转赠,被保险人只需在登机前备注个人身份与航班信息即可。阳光保险还推出了“阳光贝”积分服务,作为回馈用户的一种积分机制,突破传统积分的内生封闭性,任何与阳光保险公司相链的组织,均可以相互转让、分享和兑换“阳光贝”。“阳光贝”积分机制建立在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底层架构之上。阳光保险和其它组织建立公司间联盟区块链,每个公司拥有专属的私匙签名(等同于积分签发凭证,不可伪造或篡改),链中成员使用认证公匙来识别身份,所有成员组织均可以实时参与交易验证、数据存储和账务核算,并实现积分在联盟链内发行、转让、核对的互联互通。当消费者需要积分流通和兑现时,只需使用私匙认证即可,所有环节均记载于链中。

2017年5月,众安保险公司的子公司——众安科技公司,正式发布国内首个基于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的云服务平台——安链云。围绕安链云,保险业将主要从四个方面发力:搭建多终端销售与服务平台;赋能快速实现渠道拓展能力;提供强大的保险互联网中台系统;利用智能技术提高运营效率。如图2所示,基于以上四方面区块链在保险业的场景创新应用,将包括互助保险、保险资产管理、跨境再保险的数字合同和智能合约等诸多领域。作为首个基于云端的保险系统,保险对于“安链云”的应用侧重两方面:一是针对区块链分布式数据存储的不可篡改性和可追溯性特点,将用户保单数据和个人征信安全存储在平台;二是“安链云”的使用聚焦于保险理赔,在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安链云”区块链利用信息的可追溯性审查交易记录,根据保单赔付合约实现自动化触发理赔。由于数据的安全透明,理赔环节审查、查勘的程序简化,节省了成本,降低了骗保率,使得业务流程更加规范顺畅。截至2017年2月,众安保险使用“安链云”平台已处理了21.27万份健康险云保单,保费达3736.36万元。

表1 区块链技术与保险业运用的契合

表2 中国保险业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实例

图2 区块链在保险业的创新应用场景

另外,上海保监局还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发了行业再保险管理系统。传统再保险交易是一种相对复杂的交易结构,层级多、效率低、信息不透明,信用风险相对较大,采用区块链技术能将这种复杂结构简化,利用智能合约,能够大幅度提高结算效率。上海保险交易所在地震巨灾保险中开发了“共保体 + 区块链”模式,即利用我国居民住宅地震保险共保体平台,开发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管理平台。由于采用分布式技术,满足了45家共保体机构庞大的销售网络承保和理赔的需要。

三、区块链技术在保险行业运用的SWOT分析

(一)发展优势分析(S)

1.重构信用体系,自动形成相互信任的良性机制。信用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的信赖是保险经营的基础。保险市场主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进行保险交易,也是维护保险效率与公平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建立起来,因此保险公司需耗费巨大成本来获取用户信用。

区块链技术凭借全网识别、算法评估和分布式的优势,为保险业重构信用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路径和可能。在区块链时代,信用评估无需依赖任何中心,区块链联盟通过内部真实数据信息的评估构建一套完整、科学的信用系统。由于区块链技术的高度透明,保险市场主体的任何失信行为都将立刻暴露出来,从而使得保险公司和客户在约束机制下自动形成相互信任的良性机制。

2.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弄虚作假。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利益的载体,是保险合同的根本,也是保险公司管理的首要客体。其中的“唯一性”是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无论是展业承保,还是定损理赔,保险标的“唯一性”的识别都是关键。以养老金冒领为例,由于社保机构无法及时、高效地识别受益人是否存活,导致许多参保人家属在参保人逝去后故意隐瞒其死亡信息,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情况。仅在2013年,我国社保养老基金冒领人数达到3.5万人,涉及金额近1.5亿元,同时,相关部门还需耗费大量成本进行调查和追讨。

在区块链技术中,通过运用分布式加密技术,结合生物识别,为“唯一性难题”提供了解决路径,可有效防止弄虚作假。区块链作为一个联盟,既独立存在又可以互联互通。以养老保险参保人唯一性识别为例,未来所有个人的信息数据都将以不可篡改的形式写入私人链和专业组织链。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医疗信息会储存在医疗机构区块链中,出行记录和定位将会记录在交通运输公司区块链中,如果死亡,丧葬信息将会记录在殡仪机构区块链中。社保机构无须逐个核验参保人生存状态,将养老金信息链与参保人相关的医疗、交通区块链相连接,区块链就会自行比对、识别。

3.提高保险公司的营销工作效率。保险营销是保险经营的核心。传统保险经营方式中,特别是寿险公司,仍然沿用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式层级管理,层级分立、人员冗杂,管理效率低下。各级分公司、中支机构要在总公司的统一指导下展开经营,产品销售、人员调动、资金核算等工作需要经过层层上报,占用了大量资源配置。因此,若能实现人员的快速调动和保费的及时清算,将是保险业一次巨大的效率革命。

在区块链技术下,可以建立以营销员为核心的终端同心圆式新型营销管理体系。在这套体系下,保险营销员、各分支机构从内向外展开,而不再依赖总公司这个核心,也无需如金字塔般自上而下传递信息。在新的生态环境中,营销人员在公司的销售平台中通过智能营销与智能契约两大核心技术模块来完成保险销售。智能营销将保险产品与客户需求进行智能匹配,在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的辅助下,深刻剖析用户的避险需求,从而为其提供最合适的保险产品。智能契约则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费率标准,高效准确地完成保费结算,彻底解决营销员的费用清算难点。

(二)发展劣势分析(W)

1.技术层面的问题。区块链技术的商用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区块链技术分布式生态与共识机制要求只有多数节点均取得共识,信息才会有效,并且要求每一节点拥有同等能力,能力不足的节点就会迟滞整个体系的效率。这对移动端网络能力要求极高,如果每一个投保人作为一个节点,显然现有技术条件无法满足所有区块链移动终端拥有对等的链接效率。二是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建立的区块链公链犹如一个个独立领地,无数用户建立的区块链私链则星罗棋布散落在领地之中。如同互联网最初发展一样,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互联网”,但并不相连,直到TCP/IP协议的出现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球互联网。如何建立一个保险业区块链的底层通用协议,实现保险公司相互之间、保险公司和用户之间、用户和用户之间的链接融合,成为区块链技术在保险行业里大规模商用的基本前提。

2.安全层面的问题。区块链技术本身自带加密属性,公链有公匙,私链有私匙,尽管“51%攻击”的可能性存在,但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特点仍可以保证链内信息的高度安全。区块链的数据安全问题主要产生在节点的征信过程中。系统中的节点为了获得其它节点的信任需要放弃部分隐私,但不是中心节点。以保险业为例,投保人若购买保险必须放弃部分隐私,允许保险公司获取个人私链信息,比如个人收入、负债、信用记录等。尽管保险公司不会对信息进行泄露或非法使用,但由于业务需要,如对健康险投保人在医疗机构中进行健康状况验证,这种错综复杂的交叉使用和审核,难免会导致信息被当做他用,给用户造成一定困扰。当然,我们假设投保人可以采取匿名,节点之间的信息识别完全在“黑箱”中进行,这样虽然能够缓解对现实状态的影响,但也会产生监管难题。如何化解这些矛盾,仍然需要具体的解决方案。

3.法律层面的问题。新生事物的出现和成长往往伴随着一些寄生风险,正如计算机的诞生带来了黑客与病毒一样。对保险行业而言,大规模商用区块链技术同样面临着相关风险。对用户而言,区块链技术往往以比特币作为账户交易的电子货币,盗窃将是最惯常的犯罪活动,犯罪分子也许并不需要通过私人密匙,或者应用“51%攻击”来篡改信息以获得账户中的比特币,而是直接伪造密匙掌控账户,进行盗窃。对保险公司而言,由于采用代币进行交易,只要不转化为现实货币,便可以一直在区块链联盟内进行交易、流动,相应的财务数据也无从监管。对此监管漏洞,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保险公司可以轻易实现逃税、资产转移等目的。同时,在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当中,保险公司通过比特币可以隐匿地向投保人赠送、回馈代币,进行违法保险营销活动,破坏市场秩序。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区块链技术运用的相关法规,也没有配置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但区块链技术应用可能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尽早引起政府的重视,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发展机会分析(O)

1.保险行业高度重视,保险公司大力投入。区块链被视为最有可能颠覆未来的保险业形态的技术手段,它自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保险行业的高度关注,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开展技术可行性研究论证。2016年5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宣布正式加入R3联盟,共同致力于分布式共享账簿技术的创新性金融保险商用研究。平安集团创新执行官明确指出:“区块链技术将作为平安保险科技发展的重点,平安集团正着手建立专业部门,以助力区块链技术研究。”中国人保、中国人寿、阳光保险、众安保险等公司也已展开研究,其中众安保险开发的区块链技术分布式信息存储技术,结合智能契约结构,将提供一揽子碎片化应用工具。利用这些工具,保单、理赔等数据将得到更方便、快捷、安全的存储。随着区块链技术在上述企业试运用的良好效果,越来越多的保险企业已准备投入资金和人力,以便抓住这一最新保险前沿技术发展的机遇。

2.突破保险经营瓶颈,打造保险行业新生态。通过探索风险分散新模式,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合约、云计算等技术的结合,在相互保险、再保险及人身险领域都将打造全新的保险经营形态,打造保险2.0时代。

相互保险将是未来运用区块链技术的经典险种。传统商业保险一般是客户先交费,出险后根据约定保险条款进行理赔。但在市场化经营中,保险公司始终难以与客户建立完全信任的信用系统,经营效率低下,市场拓展空间不足。利用区块链“全网通识”机制和“不可违约”功能,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支持下,能够构建一个风险管理的互助新体系,群体依照自身风险,建立风险管理的组合模式,不同组合间可实现更大维度的互助和平衡,每一个体都拥有充足的风险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相互保险公司不再作为运营的第三方存在,而是演变为虚拟的“电子保险平台”,整个系统由机器人终端自动运行,终端自动赋予每个自保成员以“保险人”标签,形成一套完全内生的“自保险”形态,并将开启相互保险发展的新时代。

在传统再保险经营中,交易结构冗杂,分保合同的信息流、数据流、资金流都面临着传递和沟通的挑战。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下,融合智能契约,可根据再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特征,探索一种“新风险规避体系”。其原理在于变传统的“层级系统”为“扁平系统”,实现对再保险交易的灵活管理,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业务衔接,通过智能契约系统自动配对识别,并形成最优的分保方案,从而有效降低交易的复杂性,实现一种简洁、灵活、高效的经营模式。

在人身保险尤其是健康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中,客户医疗数据分散化、碎片化,并且独立存在,暂时无法实现信息完全共享,导致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真实医疗信息的获取存在严重障碍,对保险展业与理赔工作均造成困难。被保人利用信息漏洞的骗保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保险扶危救困的社会保障属性。在传统互联网解决路径中,主要通过国家机构建立统一医疗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医疗数据的集合与共享,但其成本高、耗时长,已无法满足当前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区块链技术基于全新的技术路径,能够为人身保险管理带来创新空间和解决方案。通过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个人电子医疗档案,实现在体检、治疗、手术、康复及药物使用等环节的医疗数据自主分享与利用,所有私人医疗信息单独存储在个人链中,保险公司在获得授权的前提下才能使用其数据。这既保证了数据的真实可靠,也充分保障了个人信息的隐私与安全,并最终解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区块链技术在所有参与方之间所实现的信息共享,不仅建立了充分的商业信任,也为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和服务定制打开了大门。

3.提供反保险欺诈的新路径。反保险欺诈历来是保险经营中的一项难点工作,虽然保险公司每年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进行甄别工作,但收效不大。区块链技术的运用,为保险欺诈问题找到了新的解决方案。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及智能契约等技术,构建跨行业的分布式用户身份识别和交易数据信息,以此设立起依托公共大数据平台的保险标的远程监控和实时监管,从而达到对保险标的实际损失情况、理赔记录、处理结果等信息的掌控,为反保险欺诈工作提供了有效数据,使保险反欺诈工作更加高效、客观及公正。

(四)发展挑战分析(T)

1.区块链人才供不应求,专业人才严重短缺。2016~2017年,全球对于区块链人才的需求达到爆发式增长,人才供给量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其中,计算机行业、金融保险业吸纳了近一半区块链从业人员,但仍不能满足行业用人需求。主要面临两个问题:第一,由于区块链技术总体人才保有量小,各级院校或科研机构并无专业人才输出。现有区块链从业者几乎都是AI技术人员、程序员或计算机语言方面的从业者,通过后期学习再进入该领域,这批人员早已被各大公司雇佣,人才市场完全没有剩余的人才存量。第二,由于许多已经从事保险业的区块链专业人才仅具有技术背景但缺乏保险行业的工作经验,在具体的保险业区块链应用研发中面临巨大困难。在可预期的未来,加快培养保险专业区块链人才,将是保险人才工作的一项核心任务。

2.行业标准尚未制定,未来发展路径不明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建立在明确的行业规则与标准基础上,引入区块链技术的保险业亟需一套完备的写入交易标准。2018年3月,中国投资协会表示将建立“国际区块链投资研发中心”,未来有望推出行业标准和规范,并同步设立区块链投资联盟和基金。由此看来,国家层面的最高行业规范标准的出台仍需时日。同时,决定未来保险业基础技术框架的区块链底层平台也存在巨大的不确定。目前,国际上四大主流区块链开源底层平台(Ethereum、Fabric、Corda、BCOS)各有特色,其中BCOS平台由国内区块链联合组织在2017年7月发布。四大平台在区块链架构、核心组件、开发工具和应用场景等方面各有长短,未来保险业是优先考虑国产平台,还是根据商用需要选择最适配平台,一切仍是未知。

3.前期研发和后期推广的成本较高。目前,保险公司前期的区块链技术研发成本主要包含公司平台开发成本、技术性能测试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作为新兴技术,保险公司前期并无任何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从专业区块链研发部门的建立,到硬件、软件设备的引进,以及专有区块链人才的招募,都需要保险公司投入巨大的资金。此外,保险公司在研发过程中还要承担可能失败的沉没成本及机会成本。由于研发周期长,加之区块链技术的更新迭代,保险公司在收益和未来都不确定的情况下,要在研发领域不断投入巨大资源。另外,在推广阶段时,保险公司需要进行大量宣传,培育消费者信任度,逐步引导其接受新产品,在这期间的营销费用,也是保险公司将要承担的一笔巨额成本。

四、加快我国保险业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政策建议

(一)针对政府层面的政策建议

1.高度重视区块链技术的保险实践,加快推进行业顶层设计。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已将区块链作为战略前沿性技术涵盖其中,各地政府也已出台有关政策和发展建议。保险业作为国家风险管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早制定行业内区块链技术应用开发专项政策,鼓励并支持一批有实力的大型保险企业先行先试,尽早摸清行业发展规律。同时,政府应设立保险业区块链技术研发委员会,建立区块链发展专业基金,对试点企业给予技术和资金支持,实现对全行业的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形成完整的保险区块链运用发展蓝图。保险企业依据政府设计框架,统筹规划本企业发展路径和办法。政府与企业上下联动,企业在政府的指导下开展经营,政府根据企业发展反馈不断修正完善行业顶层设计,以此实现整个保险行业区块链技术发展的良性循环。

2.尽快占领技术高地,防止国外技术垄断。区块链作为一项颠覆性技术,正在引领全球新一轮信息技术产业变革,推动“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转变。我国《“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也把区块链列为一项重点前沿技术,明确提出需加强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创新、试验和应用,这就奠定了从国家层面设计区块链发展道路的政策基础,谋划了区块链的顶层设计路线,有利于实现强国战略背景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国际化主导权。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的研究进展基本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对外开放的经验表明,核心技术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而国际上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同样受到各国政府的支持保护。我国政府在支持本国区块链技术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做好本国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工作,在对外交流中既要防止本国技术的外流,也要防止外国技术的渗透垄断,力争尽快占领区块链技术的高地。

3.明确行业标准,加强法律监管。首先,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框架和监管体系。关于区块链技术在保险行业应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尚处于空白阶段。随着国内外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应及时吸取国外的监管经验,尽快制定比较清晰、明确的行业标准。其次,尽快将区块链技术纳入现有的监管信息平台,不断增强保险监管信息平台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努力提高现有的监管技术水平。最后,国家立法机构应针对区块链技术采取对应的立法监管举措,打通产学研沟通,探讨和促进监管立法的良性体系。鉴于区块链金融的“分布式”和“自规则”特征,监管者要充分认识技术规则在保险监管中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技术规则在法律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优化监管体系设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合规成本,尽快形成保险监管的新手段。保险监管机构也要利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特征,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积极配合下建立一张实时监控网,确保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的合规性,从而实现对保险交易和资金运用的有效跟踪和监管。未来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保险监管将从制度约束向技术限制转变,从政府监督向行业自律转变,从企业合规到社会监督转变。总体来看,保险监管机构有效运用区块链技术,将有利于优化监管、提高效率,形成保险监管的新模式,从而引导保险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二)针对保险企业的政策建议

1.尽快强化区块链技术的储备与人才培养。当前保险行业区块链专业人才极度短缺,保险企业要密切跟踪国际区块链技术创新与发展的前沿动向,特别是相关创新应用的实践,强化企业技术储备与人才培养。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做好企业内部自身的技术突破,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金融保险机构和区块链研发组织的沟通交流,主动参与区块链技术在保险业运用中的技术研发,不断增加资源投入,把握先机,避免被动追随,奋力争取在未来保险业区块链技术竞争中保持领先。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多渠道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可在公司内部进行员工筛选,对于综合素质高、条件优异的员工,可以挑选出来进行单独的内部训练。保险公司员工由于具有保险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经过短期的区块链专业技术培训后,可与专业技术研发人员达成全面高效的合作。同时,我国众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已开始进行区块链技术人才培养工作,保险公司可通过与高校的合作,由保险公司投入一定资金,高校根据公司用人需求设计针对性的培养方案,达到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培养目的。

2.注重构建碎片和场景化的应用,防范“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在应用探索阶段应聚焦相对独立的局部视角,并成为未来谋求突破的关键。区块链技术运用切忌跃进式发展,尤其在初始阶段,应该摸着石头过河,将小场景应用和碎片化作为“试验田”,关注并选择相对独立和封闭的链条、领域进行试点应用,当条件成熟、风险可控时,再进行全行业的推广运用。例如,由安永咨询与Guardtime联合开发的区块链海事保险平台“Insurwave”已经正式上线,该平台采用区块链和分账式技术,将整个保险链上的所有参与方都汇聚到了一个平台上。上线一年来,该平台已经为1000多艘船只执行超过50万个自动区块链交易,极大地提升了客户服务质量,改善了索赔管理。

针对传统保险固有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保险公司为了对其进行查勘,往往需要建立强大的核保部门或者依靠公估等第三方机构。未来,可以利用区块自证明模式,通过区块链的公开信息对个人身份信息、健康医疗记录、资产信息和各项交易记录进行验证,在保险代理、数据管理、智能合约、特殊风险、减少欺诈等诸多方面,保险公司均可开展小场景化区块链技术运用探索和实践。一是保险代理方面。由于中介代理成本高,结算不及时,中介造假时有发生。但是,通过区块链平台进行交易确认、记录,借助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相关协议,就能够避免造假,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数据连续性管理方面。中国目前用户行为数据匮乏,消费者行为数据由承保保险公司所有,行业间数据不共享。利用区块链存储用户数据,客户信息独立于承保人存在,数据能够通过客户的公共密钥让第三方获得,完善的行为记录可以强化风险评估,方便核保核赔工作。三是智能合约方面。目前保险理赔工作多为手工处理,效率较低且需要集中校验。手工决策容易引起主观意见及错误,从而引发消费者的投诉;人工操作耗时较长,索赔缓慢繁复,用户体验较差。借助区块链技术,就可以将保险政策自动化写入智能合约,并自动执行,从投保到索赔也无需人工干预,过程透明,结果准确,还可以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四是管理特殊风险。艺术品或其他特殊物品保险通常需要对保险标的进行合理评估,传统保险未能形成统一有效的办法,对艺术品、宝石等特殊风险评估的难度大、误差高。区块链的技术特征使得易于追溯保险标的来源,并且所有者及物品所在地都会被记录上链,以确保其有序传承。五是减少保险欺诈。保险欺诈金额巨大,尽管保险公司大量投入人力、物力,依然无法避免,并对保险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区块链技术可以在保证隐私的前提下,使得理赔过程更加透明,不会产生重复理赔;还可以通过公有链对索赔历史进行检索,及时侦测到潜在骗保行为。

3.做好区块链专利技术保护工作,占领国际区块链规则制定的“制高点”。区块链技术的行业标准、底层协议等基础工作尚在相关联盟组织的研究制定当中。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日渐成熟,在保险行业先行开展探索的中国人保、平安、众安等保险公司,必将取得第一批保险区块链应用技术成果和专利,为保护知识产权,确保本公司和保险行业的利益,必须及早开展区块链专利申请和保护工作。在条件合适时,保险行业可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整合全行业的力量,就区块链技术在保险业数据框架、账簿记录、资金交易、经营管理等方面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技术保护系统,树立保险行业标杆,占领国际区块链运用规则的“制高点”,为公司未来发展争取先机。当前,我国保险业已在积极布局区块链技术专利申请保护工作。例如,君康人寿、永诚保险、众安保险等公司已经加入上海市经信委发起设立的上海区块链企业发展促进联盟,并积极参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起草的《信息技术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参考架构标准》;众安科技公司与复旦大学于2016年11月联合成立了“众安——复旦区块链联合实验室”;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于2016年4月加入了区块链国际联盟组织R3等。

4. 深化区块链技术与保险业务的融合。首先,因为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系统是建立在保险公司与竞争对手、合作伙伴或者其他公司的合作基础之上的,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能否成功地与大型组织的系统、客户和合作伙伴进行整合。为了让区块链技术更好地发挥作用,保险行业必须在企业级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上,设计出良好的商业和应用程序工作流程,所有关键的利益相关方都可以在同一时间采用该技术。其次,各保险公司应该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有效评估区块链技术最应该应用的保险场景。再次,保险行业应该密切关注区块链技术领域研究与创新的最新动向,特别是在金融保险方面的创新实践,不断加强相关技术以及人才的储备,努力深化区块链技术与保险的相互融合。最后,区块链尤其是智能合约在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应用能够实现保险合同在分布式系统下的自动和自主执行(自执行),极大地提高了保险交易双方的交互性。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丰富了数据维度和数量,有效淡化了数据质量本身,从而实现了数据的“自验证”功能。这种“自验证(大数据) + 自执行(智能合约)”的组合形式,使得“自金融”模式成为可能,进而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点对点”的风险融资“自解决”方案,其核心是构建一个“自定价”系统。这种商业模式将不再依赖于保险中间商或中介,市场参与者可依赖于区块链技术,有组织地自行创建“虚拟风险池”体系,更加直接、主动地自行管理风险,形成分布式“微保险”或“微互助”平台,并可根据智能合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不断实现自动重置和修正,保证模型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风险水平,合理调整赔付资金池,确保风险暴露的有效和动态覆盖。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点对点”互助保险平台,类似于一个个“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能够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安全可靠地在预先设定的业务规则下以类似于公司组织的模式自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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