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19年,形成自主统一的、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到2022年,国内自主核电项目采用自主核电标准的比例大幅提高,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显著提升;到2027年,跻身核电标准化强国前列,在国际核电标准化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意见》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一是加强自主创新,优化完善核电标准体系。制定我国自主统一的核岛机械设备标准等。二是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核电标准广泛应用。完善与核安全相关标准的认可制度等。三是深化国际合作,扩大核电标准国际影响。推动与核电贸易国建立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与核电强国的标准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四是强化能力建设,支撑核电标准长远发展。五是开展配套研究,提升标准自主创新水平。
《意見》有利于解决当前核电标准化工作中面临的标准体系不完善、实施应用不理想、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不够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