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赋变革40年

2018-09-11 01:44李承明
西部大开发 2018年8期
关键词:税制增值税改革

文 / 本刊记者 李承明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税收制度也随之发生重大改革。一方面税收制度的改革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也塑造了我国逐渐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税收体系。从一开始的“摸着石头过河”,到逐步建立起现代税收制度,实属不易。纵观数十年来的税制改革,可以说是精彩纷呈、成就显著,让税赋更公平、更合理、更有效率、更与时俱进,已经成为共识,一个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税收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亮点纷呈的税改历程

自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已过去了40年,纵观我国税制改革40年的历程,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程度密切相关。

改革开放是促进我国形成市场经济的重要动因,市场经济的确立打破了原有的收入分配格局,其中两步利改税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所谓的利改税,是指1983年开始将利润上缴国家的收入分配格局改为企业向国家上缴税收的收入分配格局。

1994年,我国的税制改革对于外资企业给予了较大的税收优惠,内外资企业采用双轨制的税收制度。同一年,我国进行分税制改革,建立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的征管体制,24年来取得显著成效,为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近50年的农业税条例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终结了我国“皇粮国税”的历史。至此,农业税这一有着2600年历史的古老税种被取消,中国城乡税制的最大差异也随之消除。

2008年,我国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予以统一,正式颁布了《企业所得税法》。在新法中,无论在税率、税基,还是税收优惠、纳税期限等多个方面均给予了统一。

2015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后,国税地税合作不断深入,逐步实现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全国全面推开,实施66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2016年10月,“金税”三期工程全面上线,为统一征缴税收、社会保险费等奠定了信息化基础。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日前,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仅仅一个月,近7万人提出逾13万条意见,数量远远高于同期其他立法的意见。

2018年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自此,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系统同步升级圆满成功,36个省级税务机关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全面实现“一键咨询”,全国9365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了“一厅通办”。

让社会共享改革红利

一些原来部门间看起来合情合理的“小事”,实际对纳税人来讲都是大事。随着一系列税收新政的实施和全国省市县乡新税务机构全部对外挂牌,原本的一些纳税“瓶颈”问题将一次性得到解决,改革红利的成果将逐渐展现在纳税人眼前。

过去5年,我国通过实施“营改增”已累计为企业减税2.1万亿元。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营改增”两年后,增值税再迎一揽子新政。按国务院部署,2018年5月1日起,税率下调、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特定行业纳税人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等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一并实施,预计将带来全年减税4000亿元。这是国家投向市场、为企业减负的又一个“大礼包”。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涉及诸多领域、多个税种的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迎来发布潮,除增值税一揽子新政外,近期还有如下利好:

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

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确定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6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规定,延续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等宣传文化领域增值税优惠政策;

6月25日,多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伴随减税降费规模增大、相关政策文件大量出台,企业减税降费也呈现出一系列新特征和新挑战,最重要的是如何让企业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切实提高企业的获得感。

减税降费的针对性在持续加强。财政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说,除增值税改革外,为企业减税降费还表现在三个较为突出的方面。

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据税务部门统计,2015年至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金额由208.61亿元增长到470亿元,增长125.3%;今年一季度,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税收减免469亿元,增长29.9%。

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到8%,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实行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诸多举措转化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切实红利,今年一季度税务部门已落实鼓励高新技术减免税9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4%。

三是规范清理政府性收费。比如停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暂免征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调整专利收费政策,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征收标准,再加上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等措施,降费效果也十分明显。

税赋与发展的加减法

减税降费的同时,我国财政收入保持了中高速增长,这是2018年以来改革呈现出的另一个新特征。

财政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减税政策做好“减法”的同时,也会带来“加法”效应。

“一方面,减税降费减轻了企业成本负担,在撬动企业发展动力的同时,增加企业对未来盈利的预期,促进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能够更好地实现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培植和发展了新的税源。”该人士说。

随着减税降费的深入推进,企业盈利能力不断提高。2018年1至4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5%,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走向一致。

另一方面,减税降费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支持和培育了经济发展新动能。再加上近年国家大力改善营商环境,有利于释放实体经济活力,激发经济增长潜能。

比如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激励,社会投资创业热情高涨,市场主体数量逐年快速增加,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1351万人,新注册个体工商户1290万户,2018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户同比增长13.8%。1至4月,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税收入增幅为37.1%,这些市场主体成为新增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

更多的减税效应预计将在2018年下半年显现出来。“1-4月实施的减税政策并不多,部分减税政策自5月起陆续实施。”上述人士表示。

未来,财政部将通过减税的“减法”,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的“加法”。

“下一步,我们将关注企业运行状况,做好‘加减法’,尽一切努力给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财政服务企业创新和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让企业轻装上阵,提高竞争力。”上述人士表示。

让税赋更公平合理有效率

时隔7年,个人所得税将迎来新一轮调整。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审。本次修订不仅拟上调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还涉及综合征税、专项附加扣除和税率结构等三项内容。调整力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除“综合征税”一项可能导致部分群体的税负增加之外,其他三项都有利于一般收入群体的减税。比如,目前个税实行的是全国“一刀切”政策,无论是税率、税目还是起征点,都没有体现地区差异,不同地区间的实际个税负担相去甚远,加入教育、医疗、住房三类专项扣除后,能更科学地体现地区间的生活成本差异、减轻家庭整体税负。

其实,此次个税调整只是本轮税改“大礼包”中的一项。

包括“营改增”和国税地税的合并都是税收征管体系的重大改革,有助于降低征纳成本、提升征管效率。除此之外,近年来,消费税、资源税、环保税的改革也都有所动作。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提高直接税比重,关于税制改革的内容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个税、房产税、资源税、环保税和征管体系七个方面。此次个税法的修订完成之后,上述七个方面的改革就实施了六个,只剩房产税一项。

房产税改革在艰难中“破冰前行”。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市、重庆市从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目前,改革试点运行平稳,社会反响总体积极,达到了预期效果。而被看作房产税征收条件的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全面运行阶段,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在近期实现联网。从现阶段看,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调节收入分配和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从长远看,推进房产税改革,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并有利于形成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与税收增加的良性循环,改变地方政府行为的短期化倾向,推动政府职能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数十年来的税制改革,并不仅仅只有这些浓墨重彩的重大改革项目,车船税立法、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扩围”及税额调整、关税政策调整、印花税政策调整等也是近年来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通过这种多方位、大纵深的全面税制改革,我国在数十年中实现了内外税制和城乡税制的基本统一。更重要的是,一系列税制改革还促进了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企业税负得到减轻,经济增长得到推动,发展方式得到转变,政府财力得到保障,堪称成就辉煌。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下一步税制改革将会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和更加艰巨的挑战。增值税立法、资源税改革和房产税改革由试点转向全面推开、环境保护税开征等等这些税改项目将是未来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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