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产权交易之“源”(二)

2018-09-10 21:59王双林
产权导刊 2018年2期
关键词:产权交易特色

王双林

2 再谈本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本源于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初心不改,才能牢记使命、遵从使命、履行使命、效力使命。承第一篇关于产权交易起源问题的探讨所述,回答产权交易本源问题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金融工作四大原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金融领域包括产权交易领域的具体化。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本源观,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实践基础和理论源泉。只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才能有效研究、回答、解决分布于产权交易本源问题中的具体问题。

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具有历史渐进性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性质决定产权交易制度的性质,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权交易制度。探索、实行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权交易制度,一定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渐进历史过程;而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完成的,也不是靠单项政策法规出台就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的,更不是有了交易规模和大型项目支撑就能够跑至终点、落实到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的胚胎、孕育、成长、成熟,始终以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本源,所以才能够生生不息、活力常在。

首先,从产权交易制度的源头来看,可以追溯到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向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过渡时期。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进行赎买的设想,创造性地付诸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实践行动,有效地采用和平赎买方式 ,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对于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城镇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平赎买方式中的“四马分肥”分配原则,蕴含了产权当家、股权分成、成本核算、利润均摊的经营管理思路,对于后来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建立公司制现代企业制度,均有不可忽略的影响。在于前者,率先“大包干”的安徽凤阳小岗村给出的通俗说法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在于后者,我国《公司法》第3条、第34条、第166条、第168条、第186条等,关联指明了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一是弥补公司亏损,二是提取法定公积金,三是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是支取普通股股利,五是清偿公司债务。综上不难看出,“四马分肥”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农村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制度息息相通,和平赎买手段具有产权交易的初级属性。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强势驱动下,作为一种对价,私营工商业资本家及手工业主服从或愿意就其财产权实行转移,从而实现产权易主后的经济社会预期效益。在这里,赎买者付出的代价,明显小于被赎买者出让产权的实际价值。就和平赎买方式的重大经济意义、政治意义、社会意义、历史意义,当年,毛泽东主席以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思想家的睿智和气度,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语言,给予一语中的、入木三分般的概括:“出这么点钱,就买了这样一个阶级。”(11)

第二,从产权交易制度的性质来看,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结晶,必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产权交易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内容。四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会停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建设就不会停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中胚胎、在此后十几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坎坷中孕育、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呱呱降生。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和成果,必然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而成长并成熟,必然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相匹配。

第三,从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沿革来看,它的渐进过程大致体现为四个阶段:

一是规则探索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 90年代前期)。一些地区、部门根据中央关于让利放权、抓大放小、开放搞活的精神,针对本地区和部门的实际组织开展企业产权转让活动,出台了诸如南昌市《关于推进产权转让的试行办法》(1986年)这一类的工作规则和办法。政府责成经济部门,或新设事业单位,依据上述规则、办法实施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就经营管理权限和结构进行调整。据历史文献显示,改革开放后较早一批产权交易成文规则(办法、意见)还有:《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国家体改委,1989年) ;《深圳市国营企业产权转让的规定》(1989年);《推行企业兼并实现产权合理转让的试行意见 》(武汉市政府1988年34号文件);《成都市企业产权交易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1987年),等等。(12)

二是机制初创阶段(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本世纪初)。作为产权交易机制创新的普遍性、实体性、标志性成果。像南昌市“企业产权转让办公室”这种机构,在全国各地纷纷破土而出。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这类机构兼有行政属性和市场取向。最能表明“政市兼有”情况的是产权交易机构的冠名——“办公室”、“事务所”等,大都成为当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或“產权交易市场”的前身。待到2009年《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时,又将其定义为“产权交易场所”。这表明,产权交易机构从行政事业单位向市场经济组织转变,是一个稳步前行的过程。“产权交易机构”作为产权交易的市场化机制,在城市改革中被广为复制,最多时全国大、中城市建有产权交易机构300家左右,经过先后两次全国范围的清理整顿和竞争打磨,减少至2002年的170家左右。

三是法制完善阶段(本世纪初至目前)。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决定》要求:“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就赋予产权交易制度建设以更加深广的预期,提出了更高水准的要求。全国人大出台《企业国有资产法》,确定国有产权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中央纪委推动建立“应进必进、进则规范”的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相继出台了十几个政策文件和部门规章,规制国有企业资产进场交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将“国有产权转让”提升为“国有资产交易”,新设“企业增资”专章及条款,使产权交易的资本流转性质与功能,在部门规章中得以系统确认和全面规范。在这一阶段,产权交易机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初步达成了向产权交易所的转型。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推动成立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进一步健全了产权交易行业自律制度。

四是体制成熟阶段。以党的十九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集结号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体制站到了新时代的出发地。十九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二个百年目标分为 “两个阶段”战略: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即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体制,尽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进军征程中。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体制,必定是具备“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体制。再经过数十年的持续奋斗,必将建成基础稳固、功能完备、体系强大、世界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体制。

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主体是发展共同体

在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权交易主体呈现市场化、行业化、细分化的趋势。目前经济社会中的产权交易主体,是以产权为中心、以交易活动为纽带构成的庞大的利益关系组合。混合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新经济组织、各种范围的社会组织等,均涌入了产权交易主体大军。

一是产权交易用益主体。就是把产权交易用作为外部经营手段与保值增值渠道,藉以进行产权权属转换、权能优化、权益流转的转让方、受让方,包括多种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各种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这是决定产权交易业态发育、发展成为市场的基本力量。其中我国国有企业以及经营性公共事业单位属于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中央企业属于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则属于市场发展的新增力量。

二是产权交易实施主体。为产权交易活动的实际组织者,是《企业国有资产法》意义上的、指定的“产权交易场所”。“产权交易场所”由“产权交易机构”嬗变而来,自从有第一个产权交易机构时起就已经注定,此后的嬗变过程直到今天依然没有终止。“产权交易场所”的当前构成,有产权交易平台、机构、设施、规则等要件。这是组织、协调其他产权交易相关主体参加或参与产权交易,并为产权交易的完成提供配套条件的关键力量,

三是产权交易参与主体。为参与产权交易的经纪机构、评估机构、法务机构、审计机构、会计机构、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等。这类主体,以一对多的方式参与其他主体的产权交易活动,是决定产权交易活跃度与规范性的辅助力量。

四是产权交易监管主体。为行政监督管理机构,新设的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财政部门、国资监管特设机构,人民银行以及工商、审计、税务、土地规划等职能部门。这是政府面向产权交易市场发挥“更好作用”的行政力量。

五是产权交易自律主体。为产权交易领域的各种范围和类别的社会组织。包括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在内的诸多行业协会商会。这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中相对于政府的“第三方力量”。

六是产权交易关联主体。我国国有资本或民营资本在国外或境外通过收购、兼并、合作控制的企业,便是我国产权交易的关联主体。境外投资机构与合法经济组织,当其在中国境内从事投资融资活动时,将与依法和我国产权交易主体享受一视同仁的市场主体待遇。

如此庞大、多元、自为、进取的产权交易主体,当其围绕产权交易进行相互联系时,必然形成一种繁复、多维、开放、能动的社会关系。因此,产权交易主体不仅仅直接接受产权交易实务规则、办法、流程的规制和调节,也不仅仅接受基于商品经济交换规律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指引和驱使;同时,还在接受人类社会发展共同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一般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特殊规律的支配和作用。因此,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的“共同体”理念,能够并且应当成为所有产权交易主体建立相互之间关系的共同选择与价值取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就”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作的精辟论述:“努力扩大各方利益的汇合点,不能这边搭台,那边拆台,要互相补台,好戏连台。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摒弃你输我赢、赢者通吃的旧思维。”

能够体现产权交易主体是发展共同体的案例很多。最为著名的有我国三大电信运营商分别出资共同组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2008年8月,国家审计署报告显示,此前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等企业5年累计投入1123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复投资问题突出,网络资源利用率普遍偏低,通信光缆利用率仅为1/3左右。电信运营商共享资源、共谋发展的呼声随之而起。2010年-2013年间,工信部和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提出该年度共建、共享、共同发展的考核要求和考核指标。2014年3月,由国资委牵头,会同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会商铁塔公司组建的重大问题,设立铁塔公司协调组和筹备组。2014年7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分别出資40亿元人民币、30.1亿元人民币和29.9亿元人民币,在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各持有40.0%、30.1%和29.9%的股权。随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2015年10月中国铁塔公司宣布向三大电信运营商收购全部存量铁塔相关资产,资产评估值合计约2314亿元人民币。并以20%的溢价、超过900亿元的现金支付和股份增发收购,实现了国有资产的有效增值。同时引入新股东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联手打造全球最大的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公司。据大数据显示,中国铁塔公司2014年7月18日挂牌成立后的一年半时间里,全行业新建基站共享率大幅提升至74.4%。与过去三家运营商各自建站相比,少建铁塔及基站26.5万座,直接节约投资约500亿元,节约土地资源1.3万多亩。据该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称,拟于2017年引入民间资本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择机上市。(13)

在农村改革中,构建产权交易发展共同体情况就更多了。例如,2016年10月,河南省政府在长葛市召开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推广了长葛市稳步推进“三权分置”,激活农村土地资源的经验。会议将经验总结概括为:“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共同体。”(14)

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方式趋从生产方式

一直以来,对于产权交易方式有多种划分。有的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划为六种方式——兼并、承包、租赁、拍卖、股份转让、资产转让。有的按交易标的划分五种方式——购买式、承担债务式、吸收入股式、控股式、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它条件式。有的按交易流程的属性划分四种方式——招标投标、拍卖、网络竞价、协议转让。

产权交易方式的上述划分,总结、反映了从事产权交易实务工作经验,其中有的被吸收为政策法规条款,成为产权交易领域规范创新的元素。但是,上述划分也有局限性,基本上局限于枚举式、行业性、实务层的思路当中。在相当程度上不能适应日益丰富多样的经济社会生产生活需要,其合理成分与普适效应正在快速递减,越来越难以穷尽事实上、实践中已经存在的林林总总的产权交易方法或渠道。特别是,当各种产权交易方法或渠道所依托的行业主体之间产生利益摩擦或无序竞争时,由于枚举式、行业性、实务层的产权交易方法或渠道划分角度过杂,解释权属和权限模糊,行业背景单调,因而往往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显得效力不够足、效率不够高。

有鉴于此,应当以产权交易本源观为引领,进一步认清产权交易方式趋从生产方式的规律,从而对产权交易方式作出概括性、实效性、前瞻性更强的界定。

生产方式就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谋得方式,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界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体系。通常把物质资料生产的物质内容称作是生产力,把其社会形式称作是生产关系,这两者都是生产方式的建设性内容。换言之,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能动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趋从生产方式的实践逻辑,主要体现为以下诸方面:

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赋予产权交易方式以经济与政治的双重功能。它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手段,同时又是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控手段。换言之,产权交易方式既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又体现政府调控资源配置的“更好作用”。

二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始终是驱使产权交易方式的社会根源。从党的八大揭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社会生产的矛盾”,到十九大揭示“人民对于美好生活追求日益丰富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沧海桑田60载,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产权交易方式也在社会主要矛盾的运动中与时俱进,伴随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创新;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以产权管制为特征的交易方式,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以产权流转为特征的交易方式。

三是我国生产要素(劳动力、土地、资本、科技、企业制度)的供给状态和供给需求,要求界定产权交易方式必须坚持有主有从,做到主从清晰、主从顺畅、主从兼顾、主从两利。概括起来就是:以宏观产权交易方式为主,以微观产权交易方式为从;以进场交易方式为主,以场外交易方式为从;以平台运作的交易方式为主,以机构运作的交易方式为从;以企业法人交易方式为主,以其他法人及自然人交易方式为从。其中,产权交易平台的构件起码要“四有”:有相当规模的人才、设施;有比较成熟的交易规则、流程;有足够多的存量和增量进场交易资源;有一定的市场辐射力与聚合力。

四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引领产权交易方式的持续进步。中国共产党作为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对于国家各方面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把国有资产作为执政的物质基础,把国有企业作为执政的政治基础,把各类集体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组织作为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宪法和法律宣示国有资产的產权属于全体人民,通过党章承诺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这些,均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方式进步的根本保证。

归结以上四个方面的实践逻辑,就其本质与核心而言:产权交易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要素之一,是推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渠道,是城市和农村改革一体化的重要成果,是打造金融品以及资本品或权益品的生产与流转过程。只要是坚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只要是遵循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统一规律的,只要是符合经济资源及金融资源开发与利用原理的,只要是有利于产权交易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那么,这种产权交易方式在历史上就有存在价值,而不应该被忽略或者遗忘;在现实中就有应用价值,而不应该被挤兑或者排斥。在这个问题上,要超越 “术业有专攻”、“市场有边界”、“隔行如隔山”、“平台等于市场”等单纯业务观点,把各种交易方式统筹协调、集成匹配起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前不久,因其具有绝对或相对自主知识产权而备受追捧的我国高速铁路、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网络购物,被“一带一路”沿线20个国家青年评选为中国的“新四大发明”。20国青年们给出的评定理由是:“‘新四大发明是我们最想带回祖国的生活方式。”言下之意,20个国家青年欢迎中国的“新四大发明”进入本国市场,以改变从前的“生活方式。”就20国青年的“生活方式”观,域外人士不宜多加评论。但是,就这个案例举一反三触动独立思考则实属必要,料定不难得出可供用来自我鞭策的结论,即:包括产权交易方式在内的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下的任何一种交易方式,如果其不能够借助作为第一生产力的新兴科学技术来主动进行提质增效、升级换代,便都将会面临被边缘、甚至被淘汰的可能。

这是因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等新兴技术,已经向产权交易方式平台化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也提出了带有紧迫性和强制力的要求。所以,微观交易方式一定要服从平台交易方式。鉴于枚举式、行业性、实务层的产权交易方式在微观层面依然具有适用性,对其应当采取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态度,在界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权交易方式的同时,如果将传统观念下和微观领域中的“产权交易方式”,精准界定为“产权交易方法”,或者界定为“产权交易渠道”,则会更加便于交易主体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运用。

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始新征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进入新时代,开始新征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并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最大的国情和最大的实际。立足最大的国情和最大的实际建设产权交易市场,必然要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作出新努力、解决新问题。进而,让产权交易作为资本市场的有机构成,回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源,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履行服从的使命;在更优质量、更好效能上完成服务的任务。

第一,重塑市场理念引领服从服务。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本源问题,是一个已经涵括在产权交易本源当中的问题。其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宜应由产权交易本源问题的答案来统筹揭示。这样说的政策依据,来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的原本阐述,即:“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这段经典式简述,从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理论判断的高度与深度,实现了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理念的重大创新。

一是突破了视资本市场的顶层为证券交易、视资本市场的底层为产权交易的传统理念。

二是校正了证券交易属于场内市场、产权交易属于场外市场的“舶来” 理念。

三是呼应了国有产权交易属于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与其它公共资源交易共用平台的同存共生理念。

四是拓展了产权交易机构等同产权交易场所、产权交易场所等同产权交易市场的狭义市场理念。

五是提升了产权转让等于产权交易,产权交易活动等于产权交易市场的粗放业务理念。

六是深化了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渠道进入资本市场、培育资本市场、成就资本市场的共建共享理念。

七是确立了产权交易与证券交易平行定位于资本市场的全面完善理念。可以视为其产权交易与证券交易同步、携手、比肩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市场的新起点。

仅就产权交易市场而言,回溯来路,塑造前程,应当向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 “两权分开”、“六个有权”的政略政策看齐; 把握现实,进军未来,应当向党的十九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全新判断看齐。这样,才能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建设全国统一的、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产权交易大市场;才能够让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在共建全国范围大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分享必有的成果。

第二,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服从服务。加强产权交易法治建设,加快推进“产权交易法”进入立法程序,将产权交易由业务形态向市场形态、由分治形态向法治形态提升,带动形成更加健全的法治体系。运用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推动在社会分工和产权经济发展基础上形成各地市场相互依存、优势互补、整体协调、开放高效、通达顺畅的市场秩序;加强市场中介的自律和自治。进一步消除市场封锁、地方保护等现象,使产权作为资本能够依据经济规律和市场秩序在全国范围顺畅流动和优化配置。中国产权协会先期组织了专家开展有关“产权交易法”立法的建言献策工作,跟进组织了全国产权交易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创建工作,意在、志在、重在从产权交易法治化建设与产权交易信息化两个方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服从服务。

第三,统一市场规则优化服从服务。以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财税体制和财权事权划分为基础,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前提,统一进场交易规则、网络交易规则、交易服务标准。缩小区域市场差距、约束地区封锁的法律制度欠缺、监督监管乏力等,针对现实问题,着力消除各类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形成全国统一的产权流转和交易体制,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媒体和公众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环境。近年来,中国产权协会围绕社会组织职能进行的行业自律,着眼統一市场规则优化服从服务,建立产权交易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推介诚信服务会员单位等,就属于市场规则统一方面的治本之策。

第四,引导市场竞争促进服从服务。实行“国进带民进”,创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我国60%的国内生产总值、50%的税收和70%以上的就业岗位,成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推动形成不同交易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要克服民营经济进入产权交易市场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倡导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法律和监管待遇。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和保护。继续完善和落实有关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提供支持。在这方面,中国产权协会发挥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全国性行业性品牌协会的影响力,通过组建投资运营专业分会、市场服务专业分会,将上百家国有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吸引到产权交易自律体系当中,本着“共享竞合”的志向行使市场主体的话语权,是为引导市场竞争促进服从服务的创新之举,亦属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项贡献。

第五,完善市场结构平衡服从服务。适应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展,实行产权交易市场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动。针对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下,我国土地交易还不充分,大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产权交易市场中缺席、缺位、缺省的问题,大力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上市交易,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防止土地流转价格扭曲,充分挖掘集体建设用地的巨大潜力。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途径,建立与城镇地价体系相衔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价体系。完善农民宅基地与房产制度。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让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途径流转土地。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待续)

(本文作者为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副秘书长)

注释

(11)摘自《毛泽东选集》第5卷337页

(12)有关历史文件电子版获得渠道为《中国智网》

(13)有关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援自2016年1--2月新华网和人民日报,见于《中国铁塔一年节约土地13000亩》和《国企新亮点》

(14)信息来源于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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