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探析

2018-09-10 15:14陆帅刚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8年4期
关键词:改革发展党建国有企业

陆帅刚

【摘 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文章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推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使命担当,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独特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动力,提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党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融合

【中图分类号】D26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8)04-0225-03

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底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形势下,只有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才能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1 推动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意义重大

1.1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的保证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迈向小康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党的性质、地位决定了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党的领导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二者在目标和方向上是一致的,就是要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严明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以坚定的信念和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激活国有企业的发展能量,增强和扩大国有企业的影响力、控制力。党的坚强领导,一直以来是国有企业所具有的独特竞争优势,它体现在保证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业务工作的性质和方向,提高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并把各级党组织锻炼成具有高度执行力、经营力的战斗堡垒。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只有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建设,才能确保国有企业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1.2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是解决国有企业体制问题的关键

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在体制机制上存在诸如企业活力不强、权责边界不明确等问题。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就是把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融入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和管理制度之中。一个企业能否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能否可持续发展,能否做强、做优、做大,是检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成效的标尺。以突出国有企业特色结合实际,把党组织政治优势列入最重要的资源配置,把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瓶颈、难啃的骨头作为主攻方向,把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落脚点;只有通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破确难题,奋力作为,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解决活力不强、体制僵化、管理不善等问题,保证企业战略落地和任务的落实,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必须明确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关系,党建工作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的好坏,决定着党组织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1.3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是监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要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中得到落实,就必须加强党的建设,要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着重点。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出现了不同的所有制和不同的利益主体,在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出现多元化。加强党的建设,是解决企业行使权力漠视法纪意识、责任落实偏软、缺乏使命担当精神的问题,推动解决体制机制不畅、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企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企业党组织为党员创造条件争当模范,带领党员发挥先锋作用。同时,加强监督,建立运行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提升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深入实践。

2 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党建与改革发展不相匹配

一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没有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相协调的机制,党建创新步伐落后于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在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的建立没有做到同企业发展愿景、目标和经营管理相一致,没有充分显现出党组织的功能,企业的“核心”处于“排外”的边缘境地。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过程中,决策和参与决策如何进行,党组织思考研究不够,一些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主责主业意识不强,不注重对新知识的学习,不注重对新事物的研究,工作能力不强、水平低,用陈旧的观念及落后的理念指导开展工作,面对繁重而棘手的改革发展任务,显得无所适从;一些国有企业制度不健全,制度规定不完善,跟不上企业改革发展的形势,党组织在企业没有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一些企业领导个人拍脑袋决策,决定重大问题个人拍板,违规操作,决策的制度化、程序化只是走走过场、做做形式,在“三重一大”制度上,形同虚设。相关部门明明发现了问题,不敢也不知道如何监督,如何处理。监管责任的不到位,偏宽偏软的问责执纪,给一些浑水摸魚之人借改制重组获取个人利益有了可乘之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企业陷于艰难困境,走向低谷。在面对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利益主体的存在,有的国企负责人出现违反廉洁纪律、腐化堕落、权力寻租较为严重的现象。

2.2 认识“模糊”,工作分离脱节

一些国有企业对党建工作存在“模糊”认识,看不见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嘴上说党建工作非常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在思想认识上、行动上不重视,片面地认为党建工作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抓党建会牵制业务开展,造成与经济工作难以融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以生产经营工作压力大为由不重视加强党的建设,经营班子会、董事会与党委会决策内容、规则和程序模糊不清,出现以经营班子会、董事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经营班子只重视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总认为党建务“虚”,经营务“实”,党建部门做的是“软”工作,经营部门抓的是“硬”指标,甚至错误地认为党建部门是“不产粮食”的部门[1],在考核上也更多地考虑以生产经营工作评定工作的好坏。在抓中心工作决策能力上不强,该管的没管住,该放开的没放开,大事蜻蜓点水没议透,小事没完没了议不完,在决策层面上决而不断;没有与企业党建工作计划、贯彻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更没有与生产经营工作齐抓共管。此外,不少人特别是年青人不想在党建部门工作,认为党建部门专业技术性不强,做了工作出了业绩别人看不见,是闲职部门,动动嘴就行了,容易被人替代,甚至有人认为是养老部门,企业下岗分流也往往是这些岗位,出去再就业没有核心竞争力也很难,对发展前途信心不足,所以一些人就是做党建工作也很难做到爱岗敬业、安心本职。这些问题导致了组织功能弱化、党建工作无力的出现。

2.3 形式单调,党员先锋意识淡化

一些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当成“累赘”,应付了事,党员教育缺乏吸引力,党建思想教育工作方法方式枯燥,适应企业发展的创新性不强。统一、任务性的活动多,多样、特色化的活动少,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时,习惯于形势教育,读报读文件,理解上级政策制度不透彻,表态多行动少,停留在宏观指导层面,没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党建工作没有针对年青人的理解及接受程度去更好地渗透,出现了“不灵”现象;有时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只是文件“层层转发”,难以执行到位;民主生活会本是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但在一些企业变了味,多是讲成绩,怕得罪人,没有“出出汗、红红脸”的效果,或者有的纯粹成为“自由放任主义者”发泄情绪和私愤的平台,没有真正起到提高党性、促进和谐、促进工作的目的;一些党员最后是“报告都懒得听,建议也懒得提”。在抓落实上,面上安排的多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的少,党组织开展活动较少,基础工作薄弱,党建工作效果不佳;一些党员干部出现理想信念“危机”,在工作和个人发展受阻时,不认真作为,没有很好地履行党员的职责,有的还出现缴纳党费不自愿或不按规定。这些让党员的形象在职工中大打折扣,不和谐的因素也严重削弱了企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3 推动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的对策

3.1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毫不动摇。“绝不能让党的领导游离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外、绝不能把党的领导虚置化、绝不能把党在国有企业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抽空”[2]。国有企业是党领导下的企业,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并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将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融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之中,把党的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健康发展的优势。要把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文件精神落实好,在企业架构上要体现党的领导,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要与党建工作相适应,企业章程要有党建工作内容要求,落实党组织的法定地位,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当任,企业领导成员党员进入党委班子,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为了切实解决企业党建工作出现的分段、切块的问题,法人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要明确,党组织的权责及与治理主体的关系要清晰。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能力关,以高标准、严要求建好班子、配好干部。党组织要倾情倾力,心系基层,深入基层,同员工心连心,让员工有更多的认同感、获得感。同时,建设好企业党的基层组织,配备好子公司党务干部,压实责任,解决基层组织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担当的问题;加大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让基层组织真正起到团结带领员工闯关制胜,真正发挥党建工作“根”和“魂”的作用。这样,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将大大提升,广大员工将会更加自觉地、全身心地投身到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打造出具有国有企业特色的党建品牌。

3.2 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

扎紧篱笆不放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突出政治巡视定位,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紧盯时间节点和重要事项,严查涉及“关键少数”的问题线索,结合“四风”整治情况“回头看”。强化党内监督,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特别要加强对领导人员、关键岗位的用权行为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国有企业领导经济责任情况,要加大在任、离任审计,划定负面清单,彻底整治企业领导重大问题决策个人说了算,以及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增强制度执行力,加快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容错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容错纠错机制上,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避免让先行先试者独自承担试错成本;在责任追究制度上,要严格对企业领导人进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以起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同时,要拓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思路,强力推进企业党务企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企业党员、员工参与监督的路径,强化媒体监督,建立企业党建工作网站监督平台,开通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曝光区。通过多措并举,提高企业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使党员干部既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让党建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支持和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3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考核评价机制

要深入研究和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机制和考评机制,并与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做到统筹谋划、部署考评,切实让党建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起到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突出国有企业特色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的“清单管理”,做到权责对等、责任清晰,严格考核。在考核上,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形成以员工公认为原则的多元考核评价机制,让考核评价更有针对性。并建立完善层级考评,实施一级对一级监督、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考评督导机制,考评结果要与干部选拔任用、薪酬激励结合,并作为领导任职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未能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尤其是对落实“两个责任”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要加大问责力度,以问责追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要彰显以市场为主体的国有企业的特性,加强对企业发展方向的引导,推动国有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3.4 进一步规范国有企業的重大问题决策程序

要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分清组织职责,提升议事决策水平,探索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国有企业党组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特别是要着重完善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的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决定,做到既要维护董事会的统一决策权[3],同时又要体现党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在决策问题上,要充分尊重党员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搭建好党内民主讨论的和谐平台。决策之后,要做好与行政领导拟定实施方案,跟进抓好落实,以防在现实操作中出现偏差、出现“走样”、出现不该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党组织要跟进员工的宣传思想工作,营造和谐气氛,确保决策顺利实施。

4 结语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要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深刻内涵,围绕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在制度、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以更实的举措谋划推进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问题,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让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参 考 文 献

[1]逯红艳.浅谈新时期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J].企业文化,2016(12).

[3]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J].求是,2016(11).

[3]郑书雄.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硬措施[N].学习时报,2017-08-16(4).

[责任编辑: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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