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校园足球工作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46号),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做好申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工作的通知》(藏教体卫艺〔2015〕2号),文件要求,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中小学校依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和基本条件,实事求是地撰写申报材料。自治区山南市扎囊县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示范县(区)。
根据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经征求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区团委、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体育局意见,于2015年9月成立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厅体卫艺处。
为切实促进自治区校园足球事业的发展,在2015年选派了100余人次的在校体育教师、退役足球运动员赴上海、成都参加全国校园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规范自治区校园足球教学,为自治区校园足球的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015年12月,中国金哨、清华大学教授孙葆洁莅临自治区参加中华体育基金会“希望之星”少年足球训练营拉萨营开营仪式,并赴山南市扎囊县实地查看指导校园足球工作。
二、2016年校园足球工作
1.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要求,出台下发《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16〕39号),建立区、地(市)、县、校四级联赛管理机制,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建立县级、地市级、省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2.做好自治区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示范县(区)的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2号)文件精神,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做好申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工作的通知》(藏教体卫艺〔2016〕8号),要求自治区中小学校依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和基本条件,实事求是地撰写申报材料。自治区共申报30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1个试点县(区)。截至目前,自治区共有52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2个校园足球试点县(区)。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藏财教指〔2016〕56号)精神,将自治区2016年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108万元用于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及培训。
3.做好四级联赛竞赛工作。2016年1月19-22日,成功举办西藏自治区首届高中男子组校园足球聯赛。2016年5月31日-6月6日,成功举办西藏自治区2016年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自治区7所高校代表队、140多名运动员参赛。两次联赛的成功举办是自治区校园足球事业发展的新起点。
4.做好校园足球新长征活动。校园足球新长征活动是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策划,中国教育电视台负责实施,足球教育专家、著名球星共同参与,中央媒体和各地方媒体全程关注的大型全国校园足球深度宣传普及活动。自治区拉萨市北京小学被选定为新长征活动中校园足球分享会和公开课的拍摄学校。校园足球新长征活动为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宣传和带动作用。
5.选派日喀则市小学、江孜闵行中学18名学生赴昆明参加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选派拉萨市第三中学学生代表自治区赴长春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初中组)冠军杯联赛。并联合区体育局赴陕西渭南参加全国阳光体育大会,取得优异成绩。
三、2017年校园足球工作
1.做好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县及特色学校、校长、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及体育教师的培训工作。下发《关于推荐西藏自治区校园足球教练员赴英国留学的通知》,自治区共上报12名校园足球教练员参加全国校足办选拔赛,其中4名教师通过严格考核合格。1名足球教练员于2017年6月赴英国培训,其余3名足球教练员于2017年9月前往法国培训。自治区还选派了3名校园足球裁判员赴广西钦州参加全国校园足球裁判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交流,增强自治区足球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教学能力和执裁水平。
2.组织开展了2017年国际足联Live Your Goals(追梦)女孩足球节西藏站启动仪式,来自拉萨市15所中小学的2000余名女学生参加本次活动,为推动自治区女子校园足球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