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絮
吉林省梨树县,这个中国“海选”的发源地,由农民多年前播下的民主选举的种子,已在这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并在中国广大农村形成了“千树万树梨花开”的生动局面,以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深刻影响着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
“海选”,一个富有东北地域特色、充满乡土气息的词汇,如今已经成为中国亿万农民的广泛实践,作为中国农民创造的新的民主政治术语,被收入《現代汉语词典》。
同最初凤阳小岗村人搞土地承包是被“逼”出来的一样,梨树人的“海选”起初也不是事先计划的主动选择。
谈起1986年的那次选举,时任梨树县常务副县长的费允成记忆犹新:“北老壕村村民们对当时的村干部意见很大。当他们希望由自己推选村干部的意见反映到县里时,我觉得符合中央精神和宪法规定,可以尝试,应予支持。”
谁也未曾想到,正是这一破天荒的尝试,从此开启了中国农民主宰自己命运的大门,也使北老壕村这个北方默默无闻的小村庄闻名天下。费允成说,梨树县委、县政府根据村民的意愿,确定了选举原则:不定调子、不划框框、不提名候选人,充分相信群众,由他们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
“选举那一天气氛相当热烈,全村2000多名村民踊跃投票,大会一直开到后半夜。”梨树县民政局原局长徐谦也对选举那天的事印象极深:“每到选举揭晓时总是欢声雷动,村里热闹得像过年一样。”经过三轮选举,村民信任的村委会成员被选出来了。徐谦说:“从那一刻起,我就意识到,我们的基层民主之路顺应民心,是大势所趋。”
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解决了把土地还给农民经营的重大问题;梨树的“海选”则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重要标志,开启了把民主权利还给农民的伟大实践。土地承包和基层“海选”一样,是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的两个伟大创造。此后,“海选”在中国农村遍地开花。
一盏盏橘黄色的路灯、一栋栋欧式别墅和空中传出的曼妙音乐,显出这里的安宁与富足。村口的石碑上,“村民自治好”几个大字鲜艳夺目。这是梨树县霍家店村所呈现出的新景象。“当初选举时,谁也不会料到今天能过上这么好的日子呀!”村民们发出了由衷的感慨,自从霍家店村村民在“海选”中选出了让大伙儿满意的村委会成员,这个村就彻底变了样。
“海”者,大也。海可纳百川,海阔凭鱼跃。“海选”开创了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的新模式,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让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出自己中意的带头人,这就是“海选”的精髓。“谁能带领我们过上好日子,我们就选谁。”霍家店村村民用选票表达着他们朴素的民主追求,行使着他们神圣的民主权利。
有学者精辟地指出,由梨树农民创造的“海选”这一村委会直接选举方式,同小岗村农民创造的“土地承包制”一道,犹如“双子星座”闪耀在历史的天空,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两大里程碑。
谈到“海选”,梨树人都会不约而同地从“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中引述依据。无论在田间,还是在炕头儿,一个个普通农民都能熟练地说出法律法规中有关基层选举的具体条款,脱口说出这些法律法规哪年试行、哪年颁布,信手拈来,如数家珍。梨树“海选”的法律依据就是宪法第111条的“村民自治”这句话。梨树“海选”之路,就是以此为依据经过不断地摸索实践,从无到有,从粗陋到精细,从初级到成熟,逐步从“海选”发展为“法选”的过程。
梨树人在实践中创造的许多探索性做法,不仅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还充实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1987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就吸收了梨树县的做法,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采纳了梨树县“海选”的多项实践经验。
1991年末到1992年初的梨树县村委会第二届换届选举中,全县还只有不到10%的村采用“海选”方式提名候选人,但到1994年第三届换届选举时,“海选”的办法已经在梨树县普遍实行。
一次次的实践总结,为相关法律的完善提供了依据。在第一、二届选举时,梨树各村都采取公开划票的方式,结果发现,一些选民在写票时,因碍于情面或怕得罪人,只能违心地填写选票。为了保障选民投票的隐秘性和选民意志不受干扰,在第三届选举时专门设立了秘密划票室。针对一些选民不识字的情况,由乡里选派其他村的教师,帮助他们填写选票。这些规定都切实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权益。
“因为农民最讲实际,谁不希望选出办事公道、能带领大伙儿致富的人呢?同时,实行秘密划票,也为农民行使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经过多年的基层民主实践,村民民主意识普遍增强,民主素质普遍提高,对怎样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村民心里十分清楚。
“海选”是中国民主政治过程中训练民主意识、推进民主行为的最好方式。其意义不仅在于为全国农村提供了基层民主建设的范例,也提供了规则和程序,因为实体民主必须由程序民主作保障。
“海选”,这一最初由农民自下而上的探索实践,又在党的正确领导下自上而下地有序推进,并以法律制度等逐步规范完善。这种上下结合、良性互动的方式,也许正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与优势。
“海选”是中国政治民主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它让民主在中国广大农村生了根,这是党领导方式的重大改进。通过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党的领导地位得到了巩固,执政基础得到了加强。
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最根本的是要保障村民当家作主。实践证明,只有积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方法理念的创新,民主选举才能得以深入发展,才能保持更加旺盛的生命力,才能不断适应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热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扬民主,是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而民主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需要客观条件,也需要勇气胆识;既需要积极探索,也需要制度保证。重要的是从点点滴滴做起,聚溪流汇江河,积砖石筑大厦,使民主从书本走向田野,把抽象的理论变成生动的实践,让民主从脚下不断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