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的通知

2018-09-10 07:22
校园足球 2018年8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部署,2015年和2017年教育部开展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先后有12个地区被教育部批复同意建设改革试验区。3年多来,改革试验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改革步伐,积累典型经验,示范和带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整体发展,继续扎实推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改革试验区应由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地级市人民政府正式行文进行申报;每个省份限报1个(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等四省区有关地方已提交申报材料,故本次这四个省区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改革试验区的地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将青少年校园足球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足球运动基础,编制好改革试验方案,方案应包括试验背景、试验思路、試验内容、预期效果、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内容,明确改革试验任务和各试验项目的实施周期和进度安排。

(二)着力扩大青少年校园足球覆盖面,鼓励支持各年龄段学生广泛参与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行政区域内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

(三)着力完善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建设,畅通优秀足球人才成长通道,积极构建校园足球科研、荣誉、资助、舆论宣传引导体系。

二、申报和批复程序

(一)由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提出申请,须附有改革试验方案;由地市级人民政府向全国校足办正式行文申请,须附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文件和改革试验方案。

(二)全国校足办汇总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组织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专家组提出遴选建议名单,全国校足办研究确定入选改革试验区名单,经面向社会公示后,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教育部办公厅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行文批复成立改革试验区,正式启动改革试验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动改革试验区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认真谋划,先行先试,为全面深化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二)精心组织。申报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谋划相关工作,认真编写改革试验方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指导申报地区编制好改革试验方案。

(三)严格审核。要认真审核各申报地区的相关条件和准备工作情况,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申报地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当地干部的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改革工作基础和群众支持配合程度等因素,推荐申报改革试验区。

(四)提高效率。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把握好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监督。教育部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调研和督查改革试验区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实。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材料时,须提交正式申请1份、改革试验方案10份(并附光盘)。地市级人民政府报送材料时,须提交正式申请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文件各1份、改革试验方案10份(并附光盘)。

(二)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泽民

联系电话:010—66096849010—66096150(传真)

电子邮件:fanzemin@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