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全国人大委员会通过的第一部文化立法,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对进一步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将起到里程碑式的作用。
《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新时代公共圖书馆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中的职责。通过立法形式促进全民阅读,明确公共图书馆在推广全民阅读中的职能,通过法律保障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对于发挥公共图书馆在全民阅读中的核心作用意义重大。
为宣传、落实《公共图书馆法》,本刊特策划了本期专题。在本专题里,您将看到本刊记者对国家图书馆常务副馆长陈力的专访,中国国家图书馆为本刊撰写的专稿,以及上海图书馆原馆长吴建中,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主任、东莞图书馆馆长李东来,长江学者、南开大学教授柯平等谈《公共图书馆法》在推动全民阅读方面的意义与作用的主题文章。我们还协同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部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过程大事记,现一并编发于此。
策划人:吴凤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