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艳
2016年,我国首次将“工匠精神”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工匠精神创中国品牌。一时之间,“工匠精神”传遍全国,各行各业都奋起贯彻。“工匠精神”是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提倡的一种精神,或者说是一种标准,这种精神和标准,对高职院校的发展构成了硬性要求。那么这种硬性的要求和标准,在高职院校中的贯彻现状、贯彻对象和贯彻方法是否达到,就是本文要探索的方向。
一、“工匠精神”的解读
(一)工匠的内涵
“工匠精神”是以工匠这一群体所产生的精神为标准。据我国史料记载:最早的手工艺专著《考工记》,将社会组成分为六种: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与妇功。在战国时期,便已产生了工匠。古代的工匠能够“烁金以为刃,凝土以为器,作车以行陆,作舟以行水”。他们是创造者和改进者,创造出没有的东西,改进旧物使得改进之后更加优秀。
由此说来,古时候的工匠就是支撑着古代进步的技术人才。其实古代工匠不仅仅是技术人才,在战国时代,群众已经将卓越的能工巧匠视作具有“济世”之能的“圣人”。所谓“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工匠的地位之高,不可攀也。即是“济世圣人”的工匠,那么他们的“工匠精神”就非常的珍贵,从墨子身上能窥知一二。
(二)工匠精神的内涵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了墨子的一则见闻,文中记载道: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蜚一日而败。弟子曰:“先生之巧,至能使木鸢飞。”墨子曰:“吾不如为车輗者巧也。用咫尺之木,不费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远力多,久于岁数。今我为鸢,三年成,蜚一日而败。”惠子闻之曰:“墨子大巧,巧为輗,拙为鸢。”
该文说的是务实,说的是坚持,也说的是技巧。“为车輗者巧也”说的是工匠技艺更应服务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于生产力的发展进步。“三年而成”说的是墨子不曾放弃,不争朝夕,只要结果,才有“三年而成”。“先生之巧,至能使木鸢飞”说的是不断改进,打磨而精益求精的技巧。
墨子被称为“世之大匠”,在当时社会发展中起着驱动性的作用。在战国时期,墨子的墨学是一种显学,是指导工匠的一个学派,可是“独尊儒术”之后,墨学便沉寂下来,直到国家重提“工匠精神”开始,以务实为指导,重民生和发展的墨学经典“工匠精神”才算回归。由墨子事例所反映出来的“工匠精神”就是“务实于发展、坚持而不懈、精益再求精”。
二、高职教育和工匠精神的契合度
(一)高职教育和工匠传承
高职教育是使求学者获得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所需的实际能力,为其提供通向某一职业的道路。高职教育是针对职业化的一种教育,教育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传授者(教师)和求学者(学生),传授的是技能,包含技能的原理知识、操作知識、发展方向等,这与中国古代的工匠传承的内容上是一致的。
学徒制在古时是传统技艺传承的主要形式。师父不仅是技术的传授者,同时也是学徒道德品质的教育者。在中国古代,学徒制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与当时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我国被认为是职业教育的雏形。
在现代高职教育中,学生如古时候的学徒,所传承自教师的技艺就是职业技能,高职教育中学生和教师之间就如工匠师傅和工匠徒弟的对话,他们之间的技能转移就如技艺的传授。学徒制是古时候的工匠传承,高职教育就是现代的工匠传承。
(二)高职教育为何传承“工匠精神”
“务实于发展、坚持而不懈、精益再求精”的“工匠精神”是一种对工作精益求精、追求完美与极致的精神理念与工作伦理品质,它包含了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坚守专注的意志品质,自我否定的创新精神以及精益求精的工作品质。这些优秀的工作精神品质是反映在当今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高职教育作为现代的工匠传承,其培养出来的学生应当具有“工匠精神”。高职教育应当传承工匠精神,因为高职教育本身就是现代的工匠传承。
三、高职学生“工匠精神”缺失及低效原因
(一)高职学生缺失“工匠精神”的因素
1.中国传统观念确实对学生形成“工匠精神”构成一定的障碍
“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就占据了我国历史的上风,儒家强调的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里的“读书”并不是指技巧,更不是手艺,而是指熟读儒家经典。
儒家观念注重人文教育,轻视专业教育,儒家对专业教育的认知往往是奇技淫巧,不是君子所为,君子应该修齐治平,不为物役,即使有书法、绘画作品也要抽象写意,反对工匠务实的写实风格。儒家思想倡导 “君子不器”,在职业“士农工商”的排名中,工匠的地位仅仅在商人之上,这种传统观念对应当成为工匠的高职学生构成了思想上的障碍,并对学生未来的成长成才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消极影响。
2.现代教育制度也阻碍高职学生“工匠精神”的培养
在当代,职业教育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也一直处于底层,本专之歧一直存在,而我们的高职学生在职场中,也有一个名字——蓝领。蓝领在国家政治话语中是工人阶级,但传统文化对工人阶级也一直抱有某种歧视,认为劳力者治于人,现在的教育制度也阻碍了高职学生形成“工匠精神”。
3.高职学生因为社会环境从而对“工匠精神”的认知产生影响
现代社会在高速发展,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机会,也导致大多数人太过浮躁,做事情投机取巧、急于求成。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的这种不良风气自然而然地影响到了高职学生。高职学生很多还没毕业就梦想着一夜成名,一夜暴富,很少有人去想怎样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以适应将来的工作,“务实于发展、坚持而不懈、精益再求精”的精神在他们身上很难看见。高职学生很年轻,社会作为大染缸能够很轻易地影响高职学生的价值观,从而阻碍高职学生对“工匠精神”的认知。
(二)高职院校“工匠精神”贯彻低效
1.受社会影响,教师也缺乏“工匠精神”
高职院校中的教师大多都是有技艺的工匠人,容易在这种浪潮中迷失自己,更别谈从教师的角度去传授“工匠精神”。教师除了要传授技巧给学生,还要教育和评核学生的精神理念,这是学徒制的物质和精神的传承要求。而教师在物质技巧上的传授都不能“精益求精”,精神的传授自成无稽之谈。
2.院校主体重视不够,贯彻“工匠精神”只是走个过场
在办学能力一般的高职院校看来,成绩才是第一生命力,比赛竞赛和发明研发才是根本,要的是现实成果。而“工匠精神”所产生的效果需要在未来体现,作为“工匠精神”的代表主体已经默认“工匠精神”不符合他们的短期利益,随之“工匠精神”贯彻就变成了“虚”的事务,这种“虚”的事务,自然是走过场。
3.校企合作忽略“工匠精神”
当前社会竞争激烈,高职院校为谋求自身发展,抓好教育质量,通常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校企合作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
但是,这种合作下对“工匠精神”的重视也很缺乏。企业是商业主体,它的本质是谋利,它的技艺运用是来自于谋利驱动,而高职院校的技艺传授是源自推动社会发展的驱动使命,虽说产生的结果一样,但是产生结果的目的不一样,自然会导致精神层面的不一样。企业要的是能短期产生效能的技术人才,不是长期深耕研究新技术的工匠,学校要的是就业率和获奖率,在这种现实利益的要求下,“工匠精神”的转化困难重重,很难搭建起桥梁。
四、高职教育中贯彻“工匠精神”路径的探索
(一)高职院校主体重视
高职院校作为高职教育“工匠精神”传承的主要场所,需重新去解读“工匠精神”,去运用“工匠精神”。“工匠精神”之于高职院校来说,其实就是独一无二的顶级品牌。对“工匠精神”的品牌认识和对专业项目“工匠精神”的价值认知,是要高职院校重新去树立思想认知的,有了思想才会有下一步的实施和贯彻。
(二)在专业课程教学和技能训练中渗透“工匠精神”
在教学和训练中,教师应该考虑到学生的个性特长、专业方向等影响因素,进行个性化的培养,使学生精通一门技艺,为学生成长为未来的大国工匠提供有效支持。
在专业课程教学和技能训练的目标、过程和评价等环节渗透“工匠精神”,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特别是与技能实训教学相结合,专业教学和技能实训绝不只是简单地做出有形的产品,还应结合行业特点和院校的专业特点,分析本职应具备的精神,并将其融入专业教学的目标、内容及考核之中,将“工匠精神”渗透其中,使学生逐渐认识到“工匠精神”在提升其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中的作用,彰显高职教育的工匠传承特色。
(三)结合学徒制的实施传递“工匠精神”
现代学徒制为当代“工匠精神”的培育提供了体制基础,当代“工匠精神”是在传统“工匠精神”基础上的传承与发展。高职教育作为当代的学徒制,关键就在于师傅的打造,对学徒制“工匠精神”传承的关键环节就在于师傅的标准,要让师傅具备“工匠精神”,再让师傅拥有传授能力,才能让现在高职教育的“工匠精神”传授顺畅有效。高职院校应该组建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教学团队,通过互学互帮、取长补短,提高理论和实践教学水平,使学生具备未来的大国工匠所必须具备的特质。
(四)通过校园文化氛围的建设弘扬“工匠精神”
为了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应该在校园文化氛围的建设方面进行“工匠精神”改造,充分发挥技能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学生会、校内宣传媒体等的宣传功能,多介绍古今中外具有“工匠精神”的人物以及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工匠精神”的传承。着重提出“工匠精神”和精神层面的要求,打造校内氛围,将“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过程,加强“工匠精神”的渗透,让“工匠精神”在学生的思想中潜移默化进行扎根。
(五)“工匠精神”贯彻标准化
在高职院校从上到下形成一套可以操作的“工匠精神”贯彻方式后,就要精简和深挖,目的在于将“工匠精神”的校内要求标准化,能够让标准化操作的“工匠精神”贯彻方式高效的反馈。这样的一套流程制度建立,是以贯彻标准的要求进行打造的,实施目的就是要所有的环节都有方法和验收或者是测评。这种标准化要能落地,让精神层面的东西能够具体到可触碰反馈。
(六)工学交替、校企融合塑造“工匠精神”
在校企合作中,企业方面的“工匠精神”的橋接也相当重要。这个桥接主要是体现在学校选择方面,一方面选择是否需要我们学生的企业,另一方面选择是否能够接受我们“工匠精神”的贯彻思想,让校企合作融入“工匠精神”的发展实施要求的企业,这就需要高职院校进行考虑和选择。
高职院校作为人才输出方,企业作为人才接收方,理应是双方互相选择,在这样的选择中,以物质层面可谈,精神层面无价来建立合作,自然就可以承接“工匠精神”的深化,而且这种深化,对学院、对学生、对企业、对行业、对社会都是有利多赢的合作,也是“工匠精神”深化后所反馈出来的结果。
五、结语
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是高职院校使用什么样的组合路径来使“工匠精神”更有效,这次讨论的出发点是从“工匠精神”在高职教育、高职院校、高职学生的不同解读,其目的是让“工匠精神”贯彻的价值体现出来,让“工匠精神”的贯彻给社会发展带来更多的好处。
探讨路径,是探讨后能成为链条去具体去实施的,这个标准也是建立后能够进行贯彻的。一个手艺人,如要称之为是工匠,那么他就必须具备“工匠精神”,没有精神的工匠,始终只是手艺人。高职院校教育出来的学生,应当是“务实于发展、坚持而不懈、精益再求精”的工匠,也应当是承担起社会发展,为国家添砖添瓦的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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