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鳌 相建华 周耀军 徐勤儿
(1.常州大学体育学院,江苏常州 213164;2.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江苏苏州 215021;3.山西大学 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随着《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文件的颁布,使得全民健身运动如火如荼。开发和培养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不仅是我国实现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的主要途径,也是我国迈向体育强国目标的重要保障之一。近年来,各主要城市的商业健身俱乐部、私人健身工作室的数量不断递增,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运动项目,满足各类不同层次消费者的健身需求,拥有广阔的健身消费市场[1,2]。其中,室内团体健身课程(简称:团课)受众较广,健身俱乐部和私人健身工作室一般都会开设。常见的团课包括健身操、球操、有氧舞蹈、HIIT、动感单车、垫上运动(瑜伽、普拉提)以及莱美集体健身课系(BODY PUMP、BODY COMBAT、BODY ATTACK、BODY STEP、BODY JAM、BODY VIVE、BODY BALANCE、RPM)[3]。
目前,多数团课健身教练以女性为主体[4],存在人员性别比例不均衡、流动性大和不稳定等问题,会员满意度总体不高[5-8]。长此以往,将不利于全民健身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虽然有关健身教练的研究已很常见,但多数都仅局限于在职人员,鲜有关注离职健身教练的报道。因此,本文对苏南地区在职及离职1年内的女性团课健身教练进行调查访谈,以期通过对比分析为促进体育健身市场服务人才的合理调控以及保障团课健身教练队伍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正在健身俱乐部/健身工作室从事或曾经从事团体健身课程教学指导的女性人群。
按照整群抽样、分层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在苏南地区5个市(南京、常州、无锡、苏州、镇江)共选取25家体育健身俱乐部(2000~3000m2)和30家体育健身工作室(200~300m2),对60名在职女性团课健身教练和130名离职(1年内)的女性团课健身教练进行人口学特征、从业背景、从业经历等方面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共计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90份,有效回收率95%。经信效度检验,问卷的效度达到可行性标准,并具有良好的内部一致性和稳定性。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年龄、婚姻和从业年限见表1。在年龄分布中,在职女性18~25岁的占比为51.7%,31岁及以上的仅占18.3%,26岁以上的离职女性占调查人数的73.8%。根据国内城市青年的婚姻与年龄关系,女性初婚年龄一般在25~26岁[9-11],故从团课健身教练的婚姻状况上分析,在职女性由于普遍在25岁以下,故未婚者居多,占调查人数的53.3%。而离职女性多集中在26岁以上,故已婚者占60%。研究认为,受社会化分工影响,女性婚后承担的家务劳动、哺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可能是制约其长期从事健身教练职业的因素之一[12]。
在从业年限上,在职女性从业不满2年的居多,占比60%,4年以上的仅占15%;而68.5%的离职女性是在从业2~4年后离开教练岗位的。可见,女性团课健身教练在初涉职场2年左右的离职率最高,这可能与青年人拥有更多的职场选择机会有关,故该年龄段无疑成为女性从事团课教练职业的摇摆期;从业4年以上的女性离职率最低,从业倾向稳定,但这部分顺利渡过摇摆期的人数却仅占15%。由此推断,多数女性团课健身教练对职业的认知还不清晰,缺乏长远系统的发展目标和职业生涯规划[13]。
表1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年龄、婚姻及从业年限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学历、资格认证和职业培训见表2。从学历上看,在职女性本科及以上层次与大专/高职及以下学历层次的人数比例相近;而离职女性本科及以上层次的人数比例(68.5%)则远高于大专/高职及以下学历层次的人数比例(31.5%)。初步推测,女性从事团课教练的职业稳定性可能与其所受教育程度呈反比。分析认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学科体系健全,有利于全面培养和提高个人的整体素质。因此,接受过本科及以上正规学历教育的人员,自主学习能力更强,接受知识更快,职业选择面也更宽,短期就业后,可以继续深造或考公务员,发展潜力更大。
表2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学历、资格认证及职业培训
资格认证方面,超过半数的在职和离职女性团课教练都是经过了中国健美(操)协会以及莱美操课体系的官方培训认证,而通过其他国外相关机构认证者均未达到1/3。可见,该人群的从业稳定性几乎不受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机构的影响。职业培训方面,无论在职还是离职女性团课教练,50%以上的人在入职后,每年参加行业内部的职业技能培训次数均不超过2次,说明其主动提高个人专业理论与实践技能的愿望不强,缺乏自觉性和能动性;而具备良好的继续学习能力是健身教练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13-15]。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从业背景、择业动机和参赛经历见表3。从业背景上,可以看到,在职和离职女性皆主要来自各大体育院校及短期培训认证,且出身为退役运动员或健身健美操比赛前八名者在离职女性中的人数比例明显低于在职女性,推测有专业运动员背景或健身健美操比赛经历的女性从事团课健身教练职业的稳定性更高。
表3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从业背景、择业动机及参赛经历
有研究表明,积极的择业动机有助于增强职业认同感,提升从业稳定性[16]。从在职和离职女性团课教练择业动机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到,一方面,从业动机都主要集中在薪酬收入高、容易就业上,表明大部分女性对健身教练职业的认知极为肤浅,只是将其当成一种谋生的手段,没有形成坚定的行业价值观,从业韧性不强,很容易受到工作挫折或外界阻扰的影响。另一方面,出于个人兴趣/爱好、职业前景好等动机从业的团课教练人员比例相对最少,表明多数女性团课教练没有真正地热爱和欣赏健身健美操运动,导致从业韧性不足。这一结果从职业参赛经历上也可以得到印证,即有超过60%的女性团课教练从未参加过任何市级以上的健身健美操比赛。研究认为,只有对所从事的职业充满浓厚兴趣和积极情感,才能发自内心地去理解和感知,进而有效提升职业忠诚度和稳定性[15]。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课时量和月收入见表4。在课时量上,在职女性每周上7~14节团课的人数最多,占比50%;离职女性曾经每周上7节以内团课的人数最多,占比45.4%;此外,离职女性曾经每周团课在21节以上的人数比例为23.1%,明显高于在职女性的13.3%。可见,离职女性团课教练人数比例主要分布在课时量的两个极端。
课时量是影响团课健身教练月收入的重要因素。故从被调查者的个人平均月收入上可以看到,离职女性平均每月6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人数比例均明显高于在职女性,分别占调查人数的57.7%和22.3%。据此分析认为,对于女性健身教练,每周21节以上团课的工作强度无论对体力、精神还是心理都会产生较大压力,长期的超负荷体力工作容易产生倦怠、厌倦甚至抵触情绪。而由于个人月收入与课时量密切相关,故当每周团课数量低于7节时,又会形成较高的经济压力,同样不利于维持从业人员的稳定性。从结果推测,当平均月收入不足3000元时,另谋职业的可能性较大。
表4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课时量及月收入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工作满意度以及兼职/更换的供职机构数量见表5。在工作满意度上,在职女性里有一半的人感到满意,离职女性仅有19.2%的人感到满意,初步考虑这部分女性离职的原因可能来自家庭内部[12];对工作不满意的人数在离职女性中占比为37.7%,明显高于在职女性的13.3%。相关研究表明,职员的工作满意度对个人离职意愿具有显著的负向预测效应[17],较低的工作满意度可能来自健身俱乐部/工作室的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管理模式等因素[5,7,8],然而,私营企业未充分履行员工维度的社会责任,对职员的工作满意度及组织认同感均产生消极影响[18],才是导致女性团课教练频繁跳槽、离职,直至最终离开这一行业的根源。
在兼职的健身俱乐部或工作室的数量上,在职女性里有一半的人是同时供职3~4家健身企业,而离职女性里则有61.5%的人仅供职1~2家健身企业。据此推测,供职机构较少会导致教练承担的团课量有限,进而间接影响其收入水平,最终成为离职因素之一。此外,对于更换过的健身俱乐部或工作室的数量,61.7%的在职女性从未更换过供职的健身企业,而50%的离职女性更换过3家及以上的健身俱乐部或工作室。分析认为,由于每位健身教练的授课风格不同,且在健身课程中,教练与会员往往会达到某种程度的默契,因此,如果女性健身教练频繁更换供职单位,就很容易打破这种已形成的默契,降低在俱乐部参与团课锻炼的会员忠诚度,反而对自身的从业稳定性不利。
表5 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工作满意度及供职机构数量
1)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人群的年轻化现象凸显,从业时间普遍不长,缺乏长远系统的发展目标和职业生涯规划;学历多在本科及以上,职业稳定性可能与所受教育程度呈反比。
2)多数女性团课健身教练来自各大体育院校及中国健美(操)协会/莱美操课体系的短期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但半数以上人员入职后较少参加行业内部的职业技能培训,缺乏主动提高个人专业理论与实践技能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3)多数女性团课健身教练的从业动机集中在薪酬收入高和容易就业上,真正热爱健身健美操运动的很少,半数以上从未参加过任何市级以上的健身健美操比赛,从业韧性不足。
4)供职机构少、课时量过高或过低均不利于维持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从业的稳定性。
5)积极履行员工维度的社会责任,有助于私营健身企业增强女性团课教练的工作满意度及组织认同感,进而提高她们从业的稳定性。
6)频繁更换供职单位对女性团课健身教练从业的稳定性不利。
1)商业健身俱乐部/工作室应加大女性团课健身教练入职后的行业技能培训力度,并积极引导她们对个人发展目标和职业生涯进行合理规划与设计,促进职业终身化。
2)各级相关单位/管理部门应加大全民健身的宣传力度,鼓励健身企业资助女性团课教练参与国内外各项行业赛事,以促进她们对健身健美操运动的热爱,提高从业韧性。
3)私营健身企业应加强履行员工维度社会责任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定期更新场馆的器材设备和内部陈设,改善室内生态环境,通过培养员工满意度及企业认同感,不断提升女性团课教练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4)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私营健身企业的监管力度,为女性健身教练从业者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五险一金的缴纳等,进一步完善健身教练职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