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商与政府的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行为策略演化博弈分析

2018-09-04 07:40刘思
财税月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

刘思

摘 要 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具有深刻影响。而我新能源汽车补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呈现出技术要求不断提高、补贴额度逐渐降低、退坡速度明显加快的趋势。对于新能源汽车成本的测算是一重大难点。

本论文分析非完全信息下的系能源市场上面政府与相关新能源汽车企业之家的博弈演化分析,寻找两者之间的博弈焦点,确定政府的监管成本,促使地方政府和地方汽车产商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推广,以期最大程度上面激发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市场活力。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博弈演化;博弈焦点;监管成本

一、新能源产商行为分析

首先,假设市场上面的新能源汽车供应商是理性的,新能源汽车产商一般在生产新能源汽车这一商品的同时也在生产其他燃油汽车,如果新能源汽车产商不生产新能源汽车也能在其他费新能源汽车生产方面获取收益。从经济学理论中成本-收益的角度解释,任何人都是理性的,当他在进行某种行为的决策之时,只有才有这项策略所获得的收益大于其投入成本,他才会采取该项策略。

二、博弈模型的假设

此博弈模型的两个参与者为政府和新能源汽车产商。在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过程中,政府为了降低新能源汽车商品的销售价格,对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商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回带来生态环境的改善,给当地政府带来生态效益。在仅仅考虑新能源汽车产商和当地政府的博弈中,新能源汽车产商仅仅有两个选择,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或者不研发生产。政府作为产商进行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利益损失的补偿方,也可以进行两种选择。对于进行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的产生给予一定的补贴进行补偿,这既保护了新能源产商的利益,也能促进新能源汽车产商的研发生产积极性。不补贴则是指即使新能源汽车产商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政府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补偿。

三、博弈模型的构建

汽车产商选择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的概率是 ( ),那么选择不研发生产的的概率是 ;地方政府选择补贴策略的概率是 ( ),那么选择不补贴的概率是 。演化博弈认为,任何参与者选择任何策略的概率都是随时间 而不断变化的,故在博弈的任何阶段,汽车产商选择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策略的概率 和地方政府补贴策略的概率 均在不断变化。汽车与地方政府的支付矩阵如下,

表一中, 为政府给予每辆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的补贴金额; 为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数量; 为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销售之后的收益, 为汽车产商同时生产其他燃油汽车的生产销售收益; 为产商仅仅生产燃油汽车时候的收益; 为汽车产商新能源汽车销售相比同等燃油汽车销售能够带来的生态效益的货币价值。

从支付矩阵可以看出来,对于汽车产商来说,如果选择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在地方政府选择补贴策略的时候收益为 ,在地方政府不选择补贴策略时收益为 。如果选择不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在地方政府选择补贴策略时收益为 ,在地方政府选择不补贴策略时收益为 。因此可以得到,无论地方政府選择哪个策略,当 汽车产商是不会去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的。而当 ,汽车生产产商是会选择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的。

而对于政府来说,如果选择补贴策略,在汽车产商选择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时当地政府的策略收益为 ,在汽车产商不选择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时策略收益为 。如果政府选择不补贴策略,在汽车产商选择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时当地政府的策略收益为 ,在汽车产商不选择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时策略收益为 。因此无论汽车产商进行哪种选择,政府都倾向于选择不补贴。

四、博弈模型的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假设汽车产商选择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时的期望收益是 ,选择不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的期望收益为 ,选择不同策略的平均收益 ,则有:

因此,汽车产商选择研发生产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这里 表示汽车产商选择研发生产策略的概率随时间推移的变化速率。

对上式求解,可以算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和地方汽车产商的惩罚金额 取值范围应该是:

也就是说中央政府的惩罚金融必须大于汽车产商仅从事燃油汽车研发生产所获得收益与同事从事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和燃油汽车研发生产加上地方政府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两者中的最大值。

六、基本结论

通过对汽车产商和当地政府的博弈演化模型,引入中央政府的监督管理机制和惩罚措施,对不遵守约定的博弈方进行经济处罚,从而促进博弈系统收敛于理想的均衡策略。结果表明:汽车产商和地方政府的博弈结果取决汽车生产产商是否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所获的收益大小。如果汽车生产产商仅从事燃油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的收益要大于同时进行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销售时的收益时,汽车产商不会选择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此时中央政府派出监督机制,引入惩罚手段,当汽车产商不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收益要大于进行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收益时,如果地方政府没有补贴,中央政府的罚金必须同时大于汽车产商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与不研发生产的差额和政府的补贴金额。而且政府的补贴金额越小,汽车产商不从事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的收益越小,从事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的收益越大,系统就倾向于收敛(研发生产,补贴),就越有利于政府的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实施推广,同时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保护双方的博弈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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