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萌
你经历过搬家吗?
你上次搬家是什么时候?
你搬家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我想很多人应该都有过搬家的经历——身心疲惫,感觉无比劳累与繁琐。那么,搬家真的只有这一种体验模式吗?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搬家的那些方方面面。
搬家,搬的是一种心情
家随人走,人随家迁。所谓搬家,从字面含义上来讲,指的就是将住所从一个地方搬到另外一个新的地方,在新的地方继续自己原本的生活状态或者开启一种全新的生活模式。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们可能在自己的大部分生涯里经历的搬家事件相对较少,对于他们来讲,搬家无疑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在“80后”及“90后”的记忆中基本上都会有一两次搬家的经历,虽然也同样是当作大事件对待,但此时的搬家更多的是一种新鲜感。现代社会中,搬家所出现的频次相对较高,搬家就如同“家常便饭”一般,虽不像日常生活那般平常,但也早已不是鲜见之举动了。
刚刚搬完家的杨女士在幼儿园门口接孩子的家长队伍里反复强调着:“搬家可累人了。”“没错,不搬家觉不出来家里东西多,一搬家就发现小东西比想象得多很多。”
“总体来说,搬家累,但最多累一个星期,换来的却是长久的愉悦。”搬家一个月之后,在杨女士宴请好友们的聚餐上,杨女士在笔者的要求下总结了她的搬家感受:“过了搬家的阶段,就好像忘了当时的忙乱与劳累,满心都是新家的感觉,尤其这新家是真正的自己的家,跟原来租的房子截然不同,一推门进来就仿佛空气都是新鲜的。”听杨女士这么说,其实也完全可以理解,他们夫妻俩在北京辛辛苦苦将近十年,终于搬到了属于自己的家里,这种心理感受确实是难以描述的。可是这种心情却只适用于这种从不是自己的房子,搬到自己房子的类型,如果依然搬到不是自己房子的话,恐怕就是另一种心情了。
主动搬家,不过是从一个地方
到另一个地方的轨迹移动
说到搬家,每年必搬一次的北漂小张同学好像有着很多的体会,但好像又有些搬到无感的感觉,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来说,搬家还真不是一件太麻烦的事情,往往就是几个箱子走天下。既没有较多生活用品,又无须拖家带口,只是一些简单的衣物来回挪动一下即可。一般情况下,这种极为简单的搬家,利用周末一个上午就可以轻松搞定,甚至还可以像小张的同事那样,上班的时候拉着行李箱去单位,下班后直接带回新家,不用请假,也不太累,一切so easy。
之所以这种搬家会显得如此简单,主要是因为对于这些北漂族来说,他们知道搬家会是常事儿。所以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他们不会购置太多的东西,而且经常是租住一些“拎包即住”的房子,即便看起来房屋里设施、家具物品是非常齐全繁多的,但搬家的时候却都与自己无关,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减轻了搬家的代价。
可是同样的情况,如果换在女生身上就复杂多了。小徐也是一个每年必搬的北漂者,可是用她的话来说却是“每年搬家时候的行李都比上一年多,也不知道是怎么变多的,反正搬家的箱子、袋子总是不够用,年年需要新买,年年发现不够”。当然了,随着工作时间的增加、工资增多,女生的购买力增强,东西变多是正常状态,就算是明知道接下来要面对搬家这一难题,但是依然阻挡不住女生的“剁手”购买欲。搬家时整理出的那堆成小山似的衣物,那多到难以计数的毛绒玩具,甚至是一些室内小摆件都得随着搬家而不断的迁移……
“东西多不怕的,其实自己也无非就是整理过程比较麻烦一些而已,到搬的时候,我每次都会找同事或者是朋友来帮忙。”小徐带着些许得意的神情说,每次都会叫来两三个男生帮她搬家,事后说是请客答谢大家,却往往在饭局上真正付钱的还是男生,所以即便年年搬家,小徐也还是觉得搬家挺能给自己带来乐趣的。
当然了,以上所说的搬家都属于主动搬家,心理上是有预期的,对于搬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是有所准备的。与此不同,还有一种被动搬家则经常让人心情难以平静。
被动搬家,就是无奈么?
无论是谁,很多时候都很反感突发事件,可是却常常无法阻挡。在搬家这个领域,往往会有“打你个措手不及”的时候。
王先生一家老小在某小区租住了一处带有阁楼的顶楼房屋,住了已经有两年多时间,和房东一直相处甚好。按常理来说,如果租住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可是事发突然,房东老家的亲戚因患重病来北京医治,顺便还跟着一起来京好几位亲戚朋友,于是房东没办法只好让王先生一家搬离出去。由于在医院附近的宾馆很贵,所以房东希望王先生能够尽快用一两天的时间可以搬完。双方交流过后,王先生只好以最快的速度准备搬家,用王太太后來的形容就是“这种突然搬家的劳动强度能超过三倍正常的普通搬家”。这或许带有某种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这种对比或许没有太多的数据理论支撑,但却是被很多人所普遍认可的一种说法。同样也有很多人在面对这种被动突发搬家情况的时候,也会“断舍离”更多比正常搬家所要“断舍离”的东西。
“感觉自己家里看起来没太多东西,可是一搬家却发现自己是那么富有。”王太太开玩笑地说着,“我看着收拾出来的很多东西,光向楼下扔垃圾都得来回上下楼跑很多趟,所以我直接叫了一个收垃圾的人上楼来了。”通过跟收废品的大爷聊天发现,他们经常去要搬家的人家里收购物品,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边干活边聊天的大爷很快就把王太太家那一堆“垃圾废品”给收拾完毕了,然后脱口而出“给你五块钱吧”。王太太的表情明显是被惊到了——没有进行称重,也没有个数量的概念,仅仅只是凭感觉预估价值。尽管王太太因此跟收废品的大爷还进行了一番争论,但是很多人都像王太太这样,不会因此而一直较劲。毕竟一方面他不会因为你的不同意而真的多给你几块钱的,另一方面你也不会因为几块钱的事情而再去寻找一个收废品的。其实即便是另外的收废品者,给出的价钱可能也差不多。
这些收废品的人更希望嫌便宜不卖了,然后可能就直接扔到垃圾箱旁边,被他们捡到手里,所以他们不太担心会失去这些“废品”。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所有的收废品者都会把价钱压得比较低,再加上搬家的时候事情本来就很多,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很多人也就没那么在意了。对于上岁数的人们,并不能做到完全的潇洒,很多废品,如纸箱子之类的东西都是他们辛辛苦苦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的,最终却“贱得可怜”,这应该算是搬家过程中附加的无奈吧。
拆迁,在最近这些年里应该算得上是一个绝对的热词,尤其是像田大爷这样家里有大面积平房的,在回迁房未交房期间选择在回迁房附近租房住。这种情况下的搬家看起来是一种被迫无奈的被动搬家,但其实搬家人的心情却没那么被动与不悦,而且,这种搬家相对而言也比较简单。
“好多东西都不要了,根本不用搬。”田大爷干脆的言语中还夹杂着一些豪爽,“反正我们家原来那些老家具别说我儿子他们想要换新的了,连我们老一辈都认为不该再搬过来了,这种搬家肯定什么都换新的。”那种愉悦神情溢于言表。
诚然,就像田大爷所说的,笔者发现很多为了等回迁房交房而暂时租房住的人们,搬起家来都相对比较简单。有些人就是带了几个大行李包的衣物而已,用他们的话来说,这次搬家算是小搬家,这是在为下次正式的大搬家做准备——这次搬家有多简单,下次搬家应该就有多隆重。
搬家公司,用还是不用,这是个问题
“我觉得搬家还是用搬家公司比较好,至少这样心里比较踏实。”前文中提到的杨女士在说到搬家公司的问题上,她比较强调的是搬家过程中的安全性,她认为即便搬家物品中没有太多的大物件,在打包过程以及搬运过程中,由于个人的不专业导致物品损坏了就不值得了。
董女士认为,现在的很多搬家公司其实都不正规,甚至有很多时候在一些居民小区里都能见到开设的搬家公司,公司前面停放着仅有的一辆搬家车,车身上大红字标明着“XX搬家公司”名称与手机号码,打过去往往就是车旁居民楼里的个体经营者。如果要仔细归类起来的话,甚至连经营者都算不上,平时养辆车,有生意的时候就接,没有搬家生意的时候就做些其他的事情。他们很可能就是一家人,女性主要接一些家政保洁的活儿,父子两人就接各种体力活儿。他们在包装运送物品上看似比一般人打包得要稍好一些,但是绝对没那么专业,很多时候可能还会出现丢东西的现象。更气人的是可能不仅仅是丢,还可能会出现偷东西的行为。消费者对于这些情况往往不够了解,这种搬家公司一般出现在城乡接合部或者城中村一类的区域,也称得上是比较常见的“搬家公司”了。
记得几年前,笔者曾经通过楼道里的小广告使用过某搬家公司。那是两位退伍老兵,有速度、有力量、认真负责,但是论其专业性,还确实有待提升。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缺少专业培训,而很多像他们这样的搬家公司其实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很多时候由于其态度好,干活认真,这些方面的优秀能够弥补那一点点专业性欠缺,所以,这家搬家公司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这种现象又造成了他们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进行专业培训,也淡化了去主动提升专业性的这种意识,对小公司来说其实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一些规模较大的公司,他们的规章制度相对比较完善,搬家流程也比较具体细化。当消费者拨打电话或者是网络提交了订单之后,会有客服人员追问很多细节性的内容,然后会有具体工人师傅再次核实搬运物品的数量、质量与体积等内容,而且还会提前来到你家里,为物品进行周到的包装。这些正规公司的人员在搬运过程中是非常让人放心的,而且即便出现磕磕碰碰,或者是某种程度的损坏,正规搬家公司在损失赔偿方面相对于小公司来说,要方便靠谱不少。
所以說,要不要使用搬家公司,主要还是看搬运的东西价值如何。毕竟搬家公司的价位都算得上是中等价位了,再加上楼层、距离等客观条件,一次搬家的费用往往都要千元起步。除了考量这个因素之外,还有就是考虑一下个人的时间成本、精力程度、搬家人员数量等等,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可能就不太需要去找搬家公司了。
搬家公司有“坑”吗?
就像人们现在常说的套路一样,其实搬家公司也存在着各种“坑”:
首先最常见的就是“加钱”,而且有些是隐性的。在网络提交订单,手机APP提交或者是电话确定的时候,由于没有及时的合同跟进等原因,存在一些语言理解上的差异,从而导致在实际搬家过程中不断产生分歧。比如最早交流时候说的搬家两地之间的距离问题、搬家物品的多少问题、楼层问题,甚至于对大小物品判断的标准都可能会有前后出入,而这种出入往往需要消费者相应的在费用上有所增加,如果此时双方达不成一致,可能就会出现一些纠纷。而搬家公司往往就是抓住了消费者此时已经不太容易再找其他合适的搬家公司这一弱点。更有甚者,在车子开到目的地或者搬完之后告诉你最终价位,这个时候消费者是处于弱势的,如果不同意他们的新价位的话,他们可能会有一定的“威胁”话语,而且他们知道这种情况即便有些强势的消费者打了110,很多时候这种民事纠纷案件也不在110民警的管辖范围内。如果坚持去找律师走法律程序,那就需要消费者花费比搬家公司所要的价钱更高的金钱和精力了。正因如此,再加上消费者忌惮他们已经得知了自己新家的具体位置,就不得不吃这个哑巴亏,只好多给搬家公司支付一些费用了,这就造成了许多搬家公司的套路如此猖獗。
所以说,在确定搬家公司之前,最好从一开始就明确所有细节标准,落实到实处。就算没有及时的纸质合同签订,也最好在手机或者网络平台上有所记录并拍照或截屏留为证据,这样可以避免搬家公司坐地起价这一大“坑”。
除了这种现象之外,还有不少朋友遇到过请来的搬家公司可能并不是真正的搬家公司,而只是一个有着多家搬家公司信息的中介公司而已。这种情况下,你除了支付搬家的那部分费用之外,还会额外多出一部分中介费用,这在搬家之前是没有人提及的,只是在搬完之后空降到消费者身上,所以这一点务必在搬家之前了解清楚并进行费用确认。
列举完价钱上的“消费坑”之外,在此提醒广大读者的是,搬家公司还可能会在人员上有套路。按规定,搬运装卸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营业性从业人员资格证,正规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在实际过程中,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没有意识应该检验这些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证,这也会造成很多搬家公司工作人员鱼龙混杂,难免有些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给消费者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损失。
还有一种比较容易被人忽视的“坑”就是搬家用车是否合格。搬家对于车辆是有一定要求的,尤其是针对有较大物品的情况下。如果在搬运过程中由于车的原因导致物品损坏,或者由于车的原因不能正常按照交通运输规则完成搬运过程,这些损失应当由搬家公司来负责,作为消费者一定要认清这一点。
除此之外,石先生经历过一次与众不同的搬家经历,那就是已经养了将近三年宠物狗的他,自然而然地把家里那两只大萨摩当作家庭成员对待了。在与搬家公司电话沟通搬家物品的时候,没把它们当作物品告诉搬家公司。当实际搬运的时候,看到一个大狗笼里装有两只大狗,即便石先生说他自己可以亲自把它们搬运到搬家车上去,但是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这必须要额外增加相应的费用,只要是有宠物需要搬运的,不论大小,都会增收额外的费用。所以提醒各位有寵物的朋友,在与搬家公司对接的时候,最好先谈好这一部分内容。
即便再五花八门的“坑”,也总有万变不离其宗的根本,那就是搬家公司可能最大程度上利用文字游戏、利用规则的解释权、利用消费者搬家时疲惫的身心以及想要赶紧搬完的心理状态来说事儿。知道了这些,或许消费者就可以“对症下药”,从容应对了。当然,在这种从容应对的同时,具体到搬家者个人身上,也还是会有一些小的注意事项需要留心。比如在即将搬家之前考虑一下家中的大件家具如何处理,要记得留意一些类似订报、订奶这种长期服务时间上是否合适,如果需要,最好及时取消。在与搬家公司确定搬家时间问题上充分考虑路况因素等等。这些看似很小的问题,但如果由于一个小遗漏,也可能会带来比较大的影响。
(编辑·宋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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