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洋 (辽宁抚顺)
东北的币制自清末起便错综复杂,导致之后几十年东北的纸币亦多种多样,有银两券、银元券、哈尔滨大洋券、官帖、铜元券、小洋券、汇兑券等种类繁多,而各地区纸币之间价格又经常变化,流通紊乱。政府、军阀和各地金融机构为了货币的统一化而采取的努力有多次,今天笔者讲述的,便是东北沦陷前的最后一次统一货币的努力。
在清末民初,黑龙江、吉林和奉天三个省之间还是有一定量的货币流通的,并为了统一的货币而成立东三省官银号,以便东北三个省在货币上的统一,但由于清政府的倒台,东三省官银号便成了奉天省的省级银行,再无权顾及吉林和黑龙江,这一次统一货币的计划就此中断。
奉天最初发行的奉票源于奉天官银号光绪三十一年(1905)发行的1角、2角和5角的小洋券,后又发行大洋券。光绪三十四年(1908)奉天官银号改组为东三省官银号,继续发行小洋券、大洋券及银两券,以小洋券为主。此后大清银行、交通银行亦陆续在奉天省发行小洋券。民国后由大清银行改组的中国银行、奉天农业总银行(后改组为奉天兴业银行)、殖边银行、奉天商业银行、华富殖业银行、黑龙江官银号等亦在奉天发行小洋券。
民国5年(1916)8月,因小洋价格低落和兑付困难而发生挤兑事件,奉天省长颁布币制改革的公告,奉天省改以大洋为本位,并公定1元大洋券兑换小洋券12角,遂有奉天一二大洋券的名称。此后东三省官银号(民国5年版奉天地名纸币)、中国银行(民国元年版黄帝像东三省地名纸币)、交通银行(民国2年版奉天地名纸币)、殖边银行(民国3年版奉天地名纸币)、黑龙江官银号(民国6年版纸币)均发行有大洋票,并逐步回收小洋票,尤其是大面值(50角及100角的面值)的小洋票。
由于改为大洋制后,效果有限,东三省官银号于民国7年(1918)1月22日改发行奉天一二大洋汇兑券(图1)(以下简称汇兑券),此券与大洋券等价,与小洋券比价亦为1元汇兑券兑换小洋券12角。汇兑券是一种限制兑现的纸币,在奉天省内不可兑现,但可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东三省官银号的营业所折合成上海规元来兑现。自东三省官银号发行了汇兑券后,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也陆续获得汇兑券发行权,但发行额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此后汇兑券的币值得到了较长时间的稳定,直到民国14年(1925)第二次直奉战争及后来大规模的战争,东三省官银号因大量的垫资导致汇兑券兑付困难,汇兑券币值开始大幅贬值,至民国18年(1929)已跌至70元汇兑券兑大洋1元。
图1 东三省官银号发行奉天地名大洋汇兑券
1929年,由于汇兑券的大幅贬值,在发行50元和100元的大面额汇兑券的情况下,也无力改变在奉天省市面流通困难的境地,奉天省政府迫不得已进行货币改革,改发行现大洋券,并公定1元大洋券兑换60元奉天汇兑券。此后东三省官银号和边业银行陆续获准发行大洋券,由东三省官银号、交通银行、中国银行、边业银行联合组建的四行联合准备库亦获准发行大洋券。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亦将其所发行的天津地名的国币兑换券投往奉天。在奉天省内的一次货币统一的号角从此吹响。
奉天的纸币主要由东三省官银号发行,在民国6年(1917)后,以发行汇兑券为主。由于连年的为政府垫付军费,导致兑付困难,汇兑券价格日益跌落,至1929年时,已经跌至50元汇兑券兑换1元银元。1929年初,东三省官银号发行了50元及100元的大面额汇兑券,以回收小面额纸币,但收效甚微。由于商民对汇兑券的信誉失去信心,市面流通困难。
1930年10月,东三省官银号以“调剂金融、应市面之需要”的名义,发行现大洋兑换券1元、5元和10元(图2)三种面值,并说明此券可在东三省官银号总号和第一、第二汇兑所无限制兑现[1]。同时又以“充实兑现,以维圜法”的名义将在奉天发行的东三省地名现大洋兑换券1元、5元、10元券改作天津地名在天津地区投放,并筹定十足准备金在天津分号无限制兑现[2]。同月,东三省官银以“调剂市面金融,便于找零”的名义,先发行现大洋1角券,后又发行2角和5角券[3]。此券发行后,尽力保证兑现,赢得了奉天省商民的信心,至“九·一八”事变前,此券的价值与现大洋差距不大,较受欢迎。
现见东三省官银号发行的现大洋券有民国18年版美钞印东三省地名现大洋1元、5元、10元和100元券,民国18年版东记印刷所印辽宁地名券现大洋辅币1角、2角和5角券。
图2 东三省官银号发行东三省地名大洋券
东三省官银号于1929年11月向美国钞票公司定印了1元券、5元券、10元券和100元券四种面额,1930年11月又续印了1元券、5元券和10元券[4]。但此券实际发行数量要少很多,具体印刷和实际发行数据如下表。此券亦有部分改为天津地名券在天津地区使用,天津地名券有少数也会流回辽宁省(1929年奉天省改称辽宁省),据1932年4月调查,流通数额约96万元。此套纸币的签名均为总办鲁穆庭(MuTingLu)和会办吴恩培(n.P.Wu)的签名。
表1 东三省官银号定印民国十八年版东三省大洋券数量表
东三省官银号于1929年亦向奉天东记印刷所定印有1角券500万张,2角券500万张,5角券500万张,合计1500万张,400万元[5]。根据已经见到的实物号码进行估算,1角券约1000万张,2角券约800万张,5角券约150万张,1角和2角的数量大于资料所记载的数量,可能是此券还有续印,未被记载,1角券部分在背面有加字(2)。此套纸币的签名均为总办鲁穆庭。
“九·一八”事变后,此券停止发行,满洲中央银行成立后,此券以1:1的比例兑换满洲券逐渐回收,至1932年6月,发行额为3629万余元。满洲中央银行把未发行的1元券和10元券加盖“满洲中央银行”字样发行,此后察南银行又把满洲中央银行改券再次加盖“察南银行”发行。
1919年,边业银行在库伦(今乌兰巴托)成立,此后几经转手,最终于1924年落入奉系张作霖手中,新边业银行于1925年4月在天津开业,1926年6月总行迁至奉天。据《边业银行发行各种地名券统计表》[6]记载,边业银行在1926年便发行有奉天大洋票,但数额不大,1926年末仅7万余元,1927年末更缩减至2千余元,据推测应为民国14年版的奉天地名1角和2角的辅币券。据“现大洋票各月末总发行额表”[7]记载,至1929年初,边业银行奉天大洋券数额逐渐增加,1929年3月26日在奉天发行现大洋兑换券1元、5元(图3)、10元、50元和100元券后,发行额猛增,至1929年末发行额已达1177余万元。
图3 边业银行发行奉天地名大洋券
此套辅币券为财政部印刷局印刷,与民国14年版京津通用券是相同的底版,从实物的号码进行估算,1角券约150万张,2角券约100万张。主币券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刷,自1925年6月开始先后定印了四次,有1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五种面额,具体定印及实际发行量的估算如下表[8]。
表2 边业银行定印民国14年版原色通用券定印数量及奉天券发行数量表
边业银行发行哈尔滨大洋券与现大洋的比价为1.25:1,而边业银行奉天大洋券与现大洋的比价为1:1,奉天大洋券比哈尔滨大洋券略高,且边业银行用同一种美钞印票料加盖而成,仅地名不同,因而有人将哈尔滨地名券伪改作奉天地名券,以获取利益[9]。为此,1930年10月,边业银行发行改色版美钞印民国14年奉天地名券,有1元、5元和10元三种面值,图案与之前完全相同,仅颜色有较大差异,并发行有民国18年版1角、2角和5角的辅币券,并回收旧版销毁。此套辅币券的印刷厂未见资料,据推测为奉天东记印刷所印刷,据实物号码进行估算,1角券约250万张,2角券约30万张,5角券约50万张。主币券为美国钞票公司印刷,为民国14年版改色版,1元券由绿色改为棕色,5元由棕色改为桔色,10元券由蓝色改为绿色。此套纸币专门为奉天印刷的,印刷数量及实际发行量的估算情况见下表。
表3 边业银行定印民国十四年版奉天改色券定印数量及发行数量表
此套纸币发行额最高额为1930年末的1793万余元,1932年7月1日时发行额为734万余元,此后由满洲中央银行以1:1的比例逐渐回收,至1935年8月底,未回收额仅13万余元,回收率98.2%。
民国18年(1929)2月,国民政府明令辽宁省收回省内纸币,5月,国民政府拟将中央银行纸币行使于辽宁省,并着手在沈阳和哈尔滨两地设中央银行分行。辽宁省当局为防止关内势力的进入,组织四行联合准备库,发行兑换券,共同承担兑换的责任,维持其信用。
四行联合准备库是以东三省官银号为主体,边业银行、中国银行辽宁分行和交通银行辽宁分行参与的组织。经协商,四行各出资175万元,另靠省公债筹措300万元,合计1000万元作为兑换专用基金。准备库成立于民国18年(1929)5月17日,事务所设于沈阳城内钟楼南大街,监理官为时任省长翟文选。
准备库券为七成现金准备,三成保证准备,四行号按比例向准备库缴纳现金准备和保证准备后,可换取等值的带有领用行暗记的准备库券,当准备库将所发行纸币兑回后,通知各行号用现金兑回相应暗记的准备库券。由于准备库券的发行较为匆忙,为借用边业银行未发行的票料加盖“联合发行准备库”“东三省”地名、“监理官章”“联合发行准备库”两款红色篆字方章,并加盖有对应四行号的暗记,东三省官银号的暗记为“ㄍ錴”、“ㄨ徠”(图4)、“ㄜ逑”三种,交通银行为“ㄥ渢”,中国银行为“ㄎ筑”[10],边业银行则未领用。
由于平津地区缺乏纸币,联合库券亦可在平津一律通用,并可以在平津两地兑现[11]。
东三省官银号发行联合准备库券较多,从1929年5月开始发行,最高额达1300万元,而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领用券较少,发行时间为1929年12月,最高额均为100万元[12]。
从实物进行统计,五元券借用边业银行14年版原色五元券A-B一个字轨100万张,十元券为A-E字轨,具体的加字号段和数量如下表:
表4 联合准备库券加字号段表
联合发行准备库于大同元年(1932)5月14日并入东三省官银号。
图4 联合发行准备库发行东三省地名“徕”字券
民国初年,东北的币制与关内不同,多习用奉小洋,中国银行亦在东北发行民国元年版黄帝像东三省地名的小洋券。1916年,奉天省改币制为大洋本位,中国银行改发行民国元年版黄帝像奉天地名的汇兑券。
1925年3月,根据奉天省政府的要求,封存中国银行民国元年黄帝像1元、5元和10元全新纸币共500万元,并加监理官印[13],并在缴纳准备金后陆续启封发行。1925年7月,中国银行向美国钞票公司定印民国14年版奉天一二大洋汇兑券,其中一元券40万张,代号F7936,五元券32万张,代号F7937,十元券30万张,代号F7938[14],主图与七年版国币券相同,此券标明为奉天一二大洋汇兑券,但由于奉天省政府的反对没有发行。
1929年,由于奉天汇兑券的大幅贬值,汇兑券难以流通,中国银行开始向奉天省投放天津地名国币券,至1929年12月,天津券发行量为40万元。
1932年2月,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开始在辽宁发行,用未发行的民国14年版奉天大洋汇兑券加盖而成,抹掉“奉天一二大洋”字样,加印“此券在辽宁兑换银行”字样,并加印中国银行总行董事长张嘉璈和辽宁分行经理卞福孙的签名,有一元、五元和十元(图5)三种面值。此券的发行额在1932年7月达到高峰,为5.48万元,之后由中国银行自行回收,发行额陆续减少,至1934年6月仅余900余元未回收[15],现所见均为流通券改样本券。
图5 中国银行发行奉天地名大洋券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陷,满洲中央银行的成立,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联合准备库所发行的奉天大洋券被满洲中央银行所发行的“国币券”收兑,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在东北发行的纸币则自行收兑。此后,东北的纸币终以满洲中央银行“国币券”的方式走向了统一。
注释:
[1] 东三省官银总号通函券字第七号,1930年10月13日。
[2][11]东三省官银总号通函券字第六号,1930年10月13日。
[3] 东三省官银总号通函券字第八号,1930年10月16日。
[4] 黄沂海,王允庭《:美国钞票公司印制中国老银行纸币存档样本—纸钞精粹》(下部),香港:中国通出版社,2004年8月版,第119页。
[5] 吴振强,尚思丹,杨尊圣,王贵箴:《东北三省官银号奉票》,沈阳:辽沈书社,1992年5月出版,第99-100页。
[6] 江苏省钱币学会:《中国近代纸币史》,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10月版,第505-506页。
[7]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等:《中国银行东北地区行史资料汇编 1913-1948》(内部资料),1996年10月版,第351-354页。
[8] 同[4],第158页。
[9] 《边业银行绿地黑字纸币行将回收》,《东三省官银号经济月刊》,1930年第10期,第2页。
[10]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等:《中国银行东北地区行史资料汇编 1913-1948》(内部资料),1996年10月版,第351页。
[12] 同[10],第352-354页。
[13] 同[10],第310-311页。
[14] 同[4],第174页。
[15] 同[10],第357-3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