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数量与农村居民幸福感
——基于性别和年龄差异视角

2018-08-29 09:21郑思宁王淑琴郑逸芳
西北人口 2018年5期
关键词:幸福感子女数量

郑思宁,王淑琴,郑逸芳

(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州350002)

一、引言

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由此,在我国实行了三十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全面放开。这让又一个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那就是一对夫妇到底拥有多少个儿女对一个家庭来说是最幸福的?早期的西方学者认为生育更多孩子会给父母带来主观上的正面感受,从而有利于提高父母的幸福感(Leibenstein,1960)[1]。中国的情况则更为突出,农耕文明、小农经济是中华文明的基石,“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念在传统的文化社会中代代相传。特别是长期处于小农耕种的传统经济方式之下的广大农村地区,更多的子女特别是更多数量的男孩不仅意味着家族兴旺,也意味着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和更加可靠的养老保障(穆峥、谢宇,2014[2];陈屹立,2016[3])。虽然在不同时期国家出台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男孩偏好”、“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依然在农村地区盛行,而农村家庭会为确保男孩数量而设法逃避政策约束,从而生育更多的孩子(陈俊峰,2001)[4]。

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多数国家都处在或者正在经历死亡率大于出生率的人口老龄化倾向的状态(谢建国、张炳男,2013[5];李婷、范文婷,2016[6])。另外,农业机械化和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也对我国“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念产生不小的冲击(穆峥、谢宇,2014)[2]。在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下,作为有着世界最多农村人口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生育更多的子女真的意味着“多子多福”吗?鉴于男女养育子女分工不同、不同年龄段在社会和家庭中扮演的角色的不同,性别和年龄因素是否左右着人们对生育子女的幸福感?为此,在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历史背景下,研究仍然拥有6亿人口的中国农村地区的生育行为与农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的关系,在理论和现实上均有一定的意义。

虽然学术界关于子女能否增进父母带幸福感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但争议一直存在,尚未形成共识(陈屹立,2016[3];Vanassche et al,2013[7])。尽管有调查结果显示: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绝大多数的人都认同养育子女可以提高父母的幸福感(Hansen,2012[8]),而有一些研究结果也支持了孩子在父母幸福感的提高方面有帮助(Myrskylä and Margolis,2012[9];Angeles,2010[10];Kravdal,2013[11])。但也有研究认为孩子数量与父母的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Zimmermann and Easterlin,2006[12];Clark et al,2008[13]),来自涵盖全球 97个国家的代表性样本的WVS调查结果也支持了这一结论(Hansen,2012[8])。相比较而言,我国对此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但随着近几年对幸福感和生育政策的转变等热点问题的讨论,生育行为与幸福感的研究正逐步受到国内学者关注。虽然国内很多学者在“当下社会情景中有子女的群体比无子女的群体更幸福”这一观点上持有认同态度(穆峥、谢宇,2014[2];王钦池,2015[14]),但是对于子女数量能否提高父母幸福感的问题上仍然存在争议。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生育状况(子女数量)与父母幸福感呈现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刘鹏宇,2014[15];严静,2013[16]),但也有学者持不同的观点,如穆峥(2014)[2]认为生育更多孩子会提高父母的幸福感,而王钦池(2015)[14]则通过研究发现孩子数量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并非是简单的线性的关系,而是呈现出边际效应递减的现象,即:适量的子女对父母幸福感起到正向作用,而过多的子女和父母的幸福感则呈现负相关关系。

综上,国内外学者针对子女数量与居民幸福感这个命题展开了不同程度的探讨,但尚忽略以下两个方面问题:首先,学者们更多地从国民整体的视角考察子女数量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问题,而针对农村地区子女数量与幸福感关系较为全面的研究则较少;其次,在对农村地区幸福感的研究中,则更多的关注农村老年群体的幸福感与子女数量的关系,而针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农村居民幸福感与子女数量关系的研究尚显不足。为此,本文基于2013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数据,从整体和群体差异层面探讨农村地区居民幸福感与子女数量的关系,对于改进我国当前的人口政策、完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传统的生育观念经过两千多年的延续已深入人心,尽管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制度土壤随着时代变迁早已消失殆尽,但是其在广大的农村依然表现出强大的滞后性。相比城市地区较为发达的经济和较为完善的养老医疗保障,农村地区对生育更多子女的愿望要强很多(王军,2015)[17]。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个人和家庭往往是紧密联系的利益共同体。在家庭内部,个体通常会将个人目标与家庭目标很自觉地统一起来,并致力于提高整个家庭的整体福利(刘同山等,2013)[18]。也就是说,农村地区生育更多的子女不仅可以补充家庭劳动力减轻父母的负担,在父母年老时也意味着更加安全的养老保障。但是生育更多的子女会加大生活成本,导致父母不得不更加辛苦劳作,特别是在子女需要陪护的幼年时期,父母的经济压力会更大(王钦池,2015)[14]。此外,在“多子多福”、“养儿防老”、“无后为大”等传统思想影响下,虽然无子女的家庭没有了抚养教育子女的经济压力,降低了生活成本,但是其将承受着自身心理上的不安全感以及来自社会舆论的双重压力。基于上述分析,可以提出以下假说:

H1:在农村地区,有子女的群体相比无子女的群体更幸福;子女数量可以显著提高有孩子群体的幸福感,但过多的子女数量会降低幸福感。

农业现代化的实施和推进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但是我国农业的边际生产力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也相对慢于其他部门(刘晓丽,2017)[19]。同时,农业机械化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为农村人口流向城市提供了可能。此外,在农村低收入低福利的推力和城市高收入高福利的吸力的共同作用下,农村家庭的闲置劳动力开始源源不断涌进城市,形成蔚为壮观的“民工潮”(谢秋山、马润生,2013[20];钱龙等,2016[21])。而进城务工成为趋势的情况下,农村子女的抚养和照顾工作将由谁来承担呢?

新家庭经济学的开创者加里·贝克尔认为:已婚妇女通常承担了更多家庭劳务(诸如做家务和照顾孩子),而已婚男性则更多承担了狩猎或其他“市场性”的工作(Gary,1981[22];王玮玲,2016[23])。家庭分工被认为是基于比较优势理论的理性选择,这一观念点也得到社会学家理查德·爱普斯坦的支持(Richard,1992[24])。可以预见的是,相比城市地区新观念更容易接受,农村地区信息交流较为闭塞而更容易受到“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文化思想影响,农村男性更有可能外出打工,而农村女性更有可能“主内”。也有学者研究发现,即便是女性外出工作也不会突破“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维,她们在外出工作间隙仍然承担大量的家务劳动(王玮玲,2016[23];张原,2011[25])。由此可以预见:农村男性群体则更少承担诸如照顾孩子的家务而外出打工,子女数量对男性幸福感的削弱作用较弱;而农村女性群体在承担农田劳动或外出打工的同时,也更多地承担起了子女的抚养和照顾等家庭事务。另外,鉴于传统文化和生理结构的差异,女性群体在年老时也会更多担负起帮忙照顾孙子或孙女的工作。由此,可以提出以下假说:

H2:在农村地区,子女数量和男性群体的幸福感呈现正相关关系,而对于女性群体的正向作用则不明显。

在子女年龄较小时,中青年父母要担负起“抚养幼儿,赡养老人”的重任,此阶段的父母各方面的压力较大。虽然中青年父母正处壮年时期,可以选择外出打工等途径提高收入,空巢老人也可以帮忙照顾年幼子女的生活起居,但是过多子女的抚养教育支出等因素也会成为提高农村中青年群体幸福感的绊脚石。同时,在中国传统习俗的影响下,农村父母自动承担了帮助子女成家的义务(陈屹立,2016)[3]。甚至不惜举债,他们也必须支付下一代的结婚成本(杜姣,2018)[26],包括为儿子准备婚房和为女儿准备嫁妆等一系列的婚前支出。此外,即使是子女成家以后,有经济能力的父母还会持续在物质和劳务上给予帮助(钟涨宝等,2015)[27]。因此,子女数量对中青年群体的幸福感提升作用有限。而农村老年群体在成年子女的经济支持及劳务帮助下,各方面压力大大减轻。虽然农村空巢老年群体要承担起照顾隔代子女的责任,但是陪伴幼儿成长也会减少老年群体的孤独感,使其在心理上得到慰藉从而老有所依。基于上述分析,可以提出以下假说:

H3:从年龄角度来说,子女数量可以显著提高农村老年人群体的幸福感,而对农村中青年群体幸福感的提升效果不明显。

三、数据来源、变量设定与模型选择

(一)数据来源与数据说明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是2013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该调查是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发起实施的,涵盖了我国绝大部分省市地区,内容涉及社会生活、家庭情况与个人状况等多个方面的一项综合性社会调查,相对来说是较具科学权威和代表性的。

本文主要考察子女数量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所以将研究对象限定在农村户口中20岁以上的已婚群体,在将样本进行剔除处理后,最终剩余4437个样本,其中有孩子的样本数为3537个(表1)。因变量幸福感则选取了2013年CGSS调查问卷中的一个问题:“总体而言,您对自己所过的生活的感觉是怎么样的呢?您感觉您的生活是:(1)非常不幸福;(2)不幸福;(3)一般;(4)幸福;(5)非常幸福。被调查的4437个人中,男性占比53.93%,女性占比46.07%。从婚姻状态看,有配偶状态的比例较大,高达90.02%。从年龄分段看:20~40岁占比为28.13%;41~60岁之间占比最高,达到46.68%;而61~100岁的占比为25.2%。从受教育程度看,样本的整体受教育水平不高,小学学历及以下的占比高于50%,初中文化水平的占比也高达34.66%,而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仅为12.98%。从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情况看,养老参保占比高达92.16%,而医疗保险的参保占比仅为65.25%。样本基本特征分布状况如表1所示。

表1 样本特征

表2 变量定义及描述

(二)变量选择

1.因变量。本文在借鉴以往学者研究的方法的基础之上,将问卷中的幸福感按其程度总共分成五类,即回答为(1)和(2)选项内容的,即“非常不幸福”和“不幸福”两项对其赋值为1和2,将回答为(3)、(4)、(5)选项内容,即“一般”“幸福”“非常幸福”三项分别赋值为3、4、5。

2.关键自变量。本文的研究重点聚焦于子女数量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基于此,本研究将问卷中,对“您有几个孩子?”这一问题回答的子女数量作为本研究的关键自变量,具体如下:首先,为区分出有无子女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本研究将子女数量为0的取值为1,有子女取值为0,从而得到有无子女变量;其次,在进一步探究子女数量与幸福感的关系时,去除子女数量为0的样本后,得到一个连续的子女数量变量;最后,在观测过多的子女数量是否会降低幸福感时,将子女数量进一步分类:1为1~2个子女,2为3~4个子女,3为5个及以上。

3.控制变量。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控制变量的选择有:性别、婚姻状况、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参加医疗保险、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李婷、范文婷,2016)[6]。其中,性别变量:男性赋值为1,女性赋值为0,以女性为参照;婚姻变量:有配偶赋值0,单身赋值为1,以有配偶为参照;年龄变量:将年龄分成三组,20~40岁赋值为1,41~60为2,61~100岁为3;教育变量:分成三组,小学及以下为1(作为参照),初中为2,高中及以上为3;健康状况变量:健康赋值为1,不健康为0;收入变量:将个人收入取对数处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变量:将参保赋值为1,以未参保为0。各变量具体描述见表2所示。

(三)模型选择

由于本文要测量的因变量幸福感是一个有序离散的多分类变量(1=非常不幸福;2=不幸福;3=一般;4=幸福;5=非常幸福),采用有序的Logistic模型则较为适合(徐仲安等,2013[28];薛新东、宫舒文,2015[29];冯莎、张芃,2017[30])。假设居民的真实幸福感为y*,赋值后幸福感为y。由于y*是不能直接观测的,我们通过临界值(R1、R2、R3、R4)的设定将可观测的y用真实幸福感y*来表示,具体规则如下:

有序Logit模型设定(公式中的ϕ表示Logit分布函数)如下:

四、计量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

我国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在表达乐观时更为保守和含蓄,且在农村地区更为明显(Lai and Yue,2000)[31],为此,为更直观的体现子女数量与幸福感关系,将样本中回答为“一般”、“幸福”、“非常幸福”列为幸福人群,而将“不幸福”、“非常不幸福”列为不幸福人群,并将幸福人数与总人数之比定义为幸福概率。从整体来看(表3),无论是从总样本还是不同性别、年龄段的角度,都显示有1~2个子女的群体幸福概率最大。此外,除了年龄为61~100岁有两个子女的群体幸福概率稍小外,其他有两个子女的样本群体的幸福概率均占绝对多数。

1.孩子数量与农村整体居民幸福感

从农村整体居民幸福感看(表3),农村地区整体幸福感较高,总体4437个样本中,高达73.4%的人感到幸福。而0个子女的群体感到幸福的占比20.59%,2个子女的群体幸福感占比最高达到52.83%;4个子女的群体占比20.16%;而6个及以上子女的占比最小仅为1.605%。可以看出,两个及以下子女数量的人群在总的感到幸福的人群中占比最大,而虽然0个子女群体幸福感占比较大,但是比两个子女的群体的还是较小。也就是说子女数量从0个到2个的变化时,幸福感的人数是增加的,并且在子女数量为2的群体中幸福感占比最大。但是当子女数量从2个到6个的过程中,幸福感的人数是不断减少的。这个统计结果似乎符合文本理论分析部分提出的假说H1。

2.性别差异下孩子数量与幸福感

表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从性差异的视角来看(表3),无孩子的男性群体和女性群体的幸福感占比分别为21.27%和19.9%。当孩子为2个时男女群体的幸福感占比均达到最高,在有4个及以上的孩子群体中,男性幸福感占比为26.06%,女性幸福感占比为27.21%。可见,仅从描述性统计视角很难区分孩子数量对不同性别群体幸福感影响的差异。

3.年龄差异下孩子数量与幸福感

从年龄差异的视角来看(表3),无孩子群体中,20~40岁群体的幸福感占比最高,高达37.15%;而41~60群体次之,占比为17.36%;61~100岁群体的幸福感占比仅为7.66%。当孩子数量为2个时,41~60岁的群体占比最高,达到61.88%,而20~40岁群体次之,占比为53.1%;61~100岁群体的幸福感占比仅为36.37%。当孩子数量在4个及以上时,61~100岁群体幸福感占比最高,高达55.95%;41~60岁群体幸福感占比为20.97%;而20~40岁群体幸福感占比最小,仅为9.7%。这一结果似乎符合文本理论分析部分提出的假说H3。

(二)回归结果与分析

1.整体分析

因统计性并不能直接体现因果关系,故本文运用计量模型对上述三个假说进行验证。为探究有无子女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控制了性别、年龄、教育年限、婚姻状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变量基础上,将有无孩子变量放入到进模型一(表4),该变量归系数为负,说明相比无孩子群体较有孩子群体更幸福,这与相关研究结论较为一致(穆峥、谢宇,2014[2];王钦池,2015[14];严静,2013[16];袁浩,2015[32])。为探究子女数量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删除无子女样本后,将子女数量变量放入模型二(表4),回归结果显示:子女数量变量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子女数量越多的群体其幸福感越强,这与穆峥等(2014)[2]的研究较为一致。而为进一步探究子女数量与幸福感关系,将分类后子女数量变量放入模型三(表4),结果表明:当子女数量从2个增加到4个时,其对幸福感的提升作用微弱;而当子女数量是5个及以上时,则可以显著提高幸福感,这一结果与王钦池(2015)[14]的研究结论“政策外生育行为并不能显著提高幸福感”相悖,也与理论分析部分提出的假说H1不符。我们的解释是:这可能与子女数量较多的多为老年人有关(该年龄段的群体生育时还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因为老年群体的子女早已独立,而无需父母承担更多责任,并且成年子女也会给与老年群体一定的物质资助及精神支持,故子女数量越多的老年人幸福感越高。综合三个模型,可以发现:有子女群体相比无子女群体更为幸福,子女数量越多的群体幸福感越强。

2.控制年龄和性别变量的回归分析

鉴于农村地区较城市更为传统封闭,多子多福等传统生育观念在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特别是男孩偏好更是促成了农村地区子女数量较多的现实(王军,2015)[17]。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闲置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出现(汪利娜,2013)[33]。在新形势下,更多子女数量仍会显著提高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性别群体的幸福感吗?为回答这个问题,下文将整体样本按年龄段和性别分成不同子样本作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模型四(表4)是核心变量子女数量针对农村男性群体的回归,子女数量变量通过了5%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子女数量显著提高了男性群体的幸福感。模型五(表4)是对农村地区女性群体的回归分析,子女数量变量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子女数量在提升女性幸福感方面效果微弱。综合模型四、五可以看出:子女数量更能提高男性群体幸福感,而这一结果可能与女性群体更多的承担起照顾孩子等家庭事务相关(Gary,1981[22];王玮玲,2016[23];张原,2011[25])。此外,从模型五中“41~60岁”这个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也可以推断:女性群体可能更多承担了隔代抚养的任务,而更多的子女数量也就意味着更多的隔代抚养任务,从而影响了女性的幸福感。这也验证了本文理论分析部分提出的假说H2。

模型六、七、八是针对不同年龄段群体的回归分析(表4)。回归结果显示:子女数量显著提高老年群体的幸福感,但对中青年群体幸福感的提升作用有限。具体表现为:第一,青年(20~40岁)群体中,子女数量变量回归系数为负且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这一结果可能与青年群体的子女年龄一般较小有关,因为养育更多数量的年幼子女会加大生活成本而降低幸福感;第二,中年(41~60岁)群体中,子女数量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这可能与其子女年龄稍大有关,虽然年龄较大的子女可以帮忙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或外出打工补贴家用,但因其年龄较大,中年父母会尽力帮助成年子女顺利成家而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第三,老年(61~100岁)群体中,子女数量变量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了10%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子女数量显著提高了老年群体的幸福感,这可能与老年群体的子女大多早已独立门户有关,因更多数量的成年子女意味着更多的老年生活保障,因此子女数量对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促进作用。这也验证了上文提出的假说H3。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个变量在不同年龄段的回归结果较为一致,即其对中年群体幸福感的提升作用显著,但对青年、老年群体幸福感的提升作用微弱,这主要是由于:农村青年群体身体状况较好、精力充沛,而更可能选择外出而追求更高的生品质,甚至有意愿留在城市发展,从而对农村地区现有的养老和医疗保障需求不大;老年群体则受“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而更多依靠子女,对医疗和养老保险等需求有限;但中年群体则处于“上有老,下有小”压力较大的人生阶段,医疗和养老保险可以大大减轻其经济负担,所以可以显著提高其幸福感。

表4 模型估计结果

五、结论与思考

(一)主要结论

本文基于CGSS2013的数据,从子女数量与农村地区不同群体的幸福感关系视角,对比分析了农村地区在传统生育观念影响下子女数量与幸福感的关系。主要结论有:

1.有孩子的群体相比无孩子的群体更幸福;子女数量与农村居民幸福感整体上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以往研究结论“超过一定量的子女会降低幸福感”不同,而这可能与子女数量较多的群体多为老年群体有关。

2.子女数量和农村男性群体的幸福感呈现十分显著正相关关系,而与女性群体幸福感的正相关关系则较为微弱。

3.从年龄角度考察,子女数量可以显著提高农村老年群体的幸福感,而对中青年群体则不显著。

(二)政策思考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思考:

1.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体系改革

从整体来看,子女数量对农村地区居民幸福感有显著影响,这可能与当前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有关,子女仍然扮演着农村居民的物质支持和精神寄托角色。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是农村居民倾向于“多子多福”偏好的重要原因。因此,应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城乡保障体系一体化发展。同时,这也是解决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保证。

2.关注农村妇女问题、提高妇女权益、转变“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禁锢

以上研究表明,子女数量更能提高男性群体幸福感,而与女性群体幸福感的关系则较为微弱。这一结果可能与女性群体更多的承担起照顾孩子等家庭事务相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妇女权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仍然在农村普遍存在。因此,提高妇女权益,提倡男女平等共同承担家务事的风气,鼓励男性加入到家务工作中,缓解农村女性过于繁重的家务活,提高农村妇女的幸福感成为新时代背景下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3.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落实子女对农村老人的赡养义务的同时加强村政府对留守老人的关怀

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成为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子女数量可以显著提高农村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可见,子女是农村老年人的精神寄托,也是重要的生活保障来源。为此,提倡中国传统的孝文化,落实子女对农村留守老人的赡养义务和定期探望义务成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另外,迫于生计和城镇化的影响,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关怀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如鼓励建立实施完善的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志愿者对农村留守老人探视和关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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