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
不少甲状腺功能亢进(简称甲亢)的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因为症状暂时缓解,检查血液中的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和甲状腺素(T4)也下降到接近正常水平,就意识松懈,私自减小药量,或者擅自停药,这会对病情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陷入“治疗-复发-再治疗”的恶性循环。
那么,对于甲亢患者,抗甲状腺药物吃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就得先从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甲亢的整个过程说起。
一般甲亢的药物治疗要经过初始治疗期、减量期、维持期,直至最后停药,相伴随的是一个调药的过程,因此务必在医生的指导之下进行,万不可自行减量或停药。
甲亢现有治疗方法主要有服用抗甲状腺药物保守治疗、碘-131治疗和手术切除3种。方法的选择既要考虑其适应证,还要考虑病人的意愿。
药物治疗适用于病情轻、甲状腺轻中度肿大的甲亢病人。还有一些不能耐受手术治疗的患者,如年龄在20岁以下、妊娠甲亢、年老体弱或合并严重心、肝、肾疾病患者也宜采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
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有咪唑类和硫脲类2类,我国主要是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初始治疗一般方法为:甲巯咪唑每天20~30毫克,分2次口服;或者丙硫氧嘧啶每天300毫克,分3次口服。甲巯咪唑半衰期长,也可每天单次服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T4的血浆半衰期为7天,加之甲状腺内储存的甲状腺激素释放约需要2周时间,抗甲状腺药物只能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而不能影响激素的释放。所以,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开始发挥作用多在4周以后,一般4~6周后甲状腺功能逐渐下降至正常。
当怕热、多汗、亢奋、心慌等症状缓解或消失,甲状腺功能示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接近正常后开始进入减量期。
减量时切忌自作主张,要严格遵照医嘱,一般每2~4周减药1次,每次甲巯咪唑减量5~10毫克/天、丙硫氧嘧啶减量50~100毫克/天,一般3~4个月减药至维持阶段。此时要定期监测甲功,调整药量。
所谓维持治疗阶段,就是力争使用最小的药物剂量达到足以维持甲状腺功能正常水平和缓解症状的时期。这个时期是从不断的减药、调药过程来的,所以要求经验足够丰富的医生来帮助。
维持治疗时,通常甲巯咪唑5~10毫克/天、丙硫氧嘧啶50~100毫克/天。必要时,在停药前将维持量再减半。维持治疗总疗程一般为1~1.5年。
有研究发现,抗甲状腺药物不光具有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的作用,还有免疫抑制作用。故甲亢的治疗,尤其是格雷夫斯病甲亢(自身免疫相关),长期用药可针对病因治疗,有利于提高缓解率、降低复发率。
如果前期接受规范的治疗,完成了起始治疗、减药调药和维持阶段,甲状腺功能能长期维持在正常水平、甲状腺刺激性抗体(TSAb)下降至正常,临床无甲亢症状,甲状腺肿变小,血管杂音消失,抗甲状腺药物已减到很小时是可以考虑停药的。
关于停药后复发的问题一直是令人头疼的事情,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甲亢一般缓解率在50%左右。所谓缓解,是指停药后半年以上,患者无甲亢的临床表现,T4、T3、TSH均正常。复发指甲亢症状完全缓解,停药半年后又有反复者,主要发生在停药后的第1年,3年后明显减少。
一旦复发,就要重新开始新的疗程治疗,往往治疗比第一疗程更困难,要考虑长期应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或碘-131治疗或手术切除。有研究发现,停药时甲状腺明显缩小及TSAb阴性者停药后复发率低;停药时甲状腺仍肿大或TSAb阳性者停药后复发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