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珍
摘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是新形势下推进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的重要途径。文章通过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信仰培育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当前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面临的挑战,探寻如何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重塑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价值认同,使之成为贯穿高校法治信仰培育工作的灵魂导向,指导高校法治信仰培育体系建设。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同时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认识和确立依法治校是现代大学发展唯一途径的理念”[1],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使法治信仰成为大学生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信仰培育的价值归宿
法治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发自内心地对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及法律制度的认可和遵从,归根结底是人们对所处特定社会形态的价值理念的认可和共识。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关于法治的科学涵括,为法治信仰培育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和基本的准则,也为法治信仰培育奠定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基础,即契合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法治信仰建立在合理、科学的价值基础之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法治信仰,不但使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具有合理的价值基础,而且也由于赋予了法治信仰培育工作先进的价值理念而大大提升了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层次。党中央明确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现阶段全国人民对依法治国理念的价值认同,成为包括法治信仰在内的各种理想信念的最终价值归宿。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应了法治信仰培育的时代诉求
“法治社会既是法治运行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建设发展的主观选择”[2]。法治信仰的养成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经验凝结和理性选择的结果,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的形成也正是建立在人们希望社会安定有序的期望架构上,因而法治信仰培育具有实践推进和时代要求双重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人治为主要特征的社会治理方式,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当前仍然以隐性或显性充斥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而快速的社会经济发展又亟待人们在现实中践行契约法治精神,传统的法理观念和现实践行契约法治精神的冲突造成了大学生群体的价值迷乱,也悄无声息地消解法治机制构建体系,使大学生在面对转型社会中的法治理念時无所适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很好地衔接了传统、现实、未来,正面回答了在法治信仰方面人们应该怎么办,是人们践行法治精神的行动指南,因而对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产生积极的价值引领效应。因此,基于时代要求及现实需要双重因素,青年大学生要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力军,成为富于法治信仰的价值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成为客观需要。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法治信仰内容体系
在我国,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法治信仰培育内容架构,法治信仰培育工作者在一定的内容体系内完成其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才能使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谋得实效。法治信仰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势必要求其与当前我国崭新的社会现实相契合,必然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法治的规约,也构成了法治信仰培育工作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两者体现了共同的核心性质和价值要求,也在不同层次上指明了法治信仰培育的努力方向。
1.高校法治生态复杂化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出现了影响 “法治中国”建设的诸多因素,导致高校直接面临法治生态复杂化的局面。一是传统封建文化中的人身依附观念以及官本位思想等仍然映射在社会生活各个层面,法理常常被人情、权威等因素干扰,消极地影响着大学生的法治信念;二是快速的现代信息传播方式使高校全方位受到多元文化冲击,一些没有过滤的观点和结论以及西方价值观从各个角度影响着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知,他们被一些非主流价值观深深迷惑,以至于出现了否认主流价值观的错误价值选择;三是高校监督执纪不力对法治尊严带来了严重损害。一些高校在内部监督上存在徇私枉法的现象,个别高校领导和教师乃至少数学生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做法践踏着高校法治生态,导致法治在大学生心中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2.大学生法治素养水平有待提高
所谓法治素养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信仰三个方面,是指人们认识和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加快,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也有所增强,但从整体上看,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水平仍待提高。一是法律知识欠缺。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还远远不够,大部分非法律专业学生学习途径仅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课程,学习内容十分片面,部分大学生不能清晰、准确把握一些与生活紧密关联的法律概念,更不能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二是未能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部分大学生也尚未自觉把法律转化为自己内心的信念,导致缺乏以法律知识为行动指南的学习生活常常偏离正常轨道,出现一些违法违纪现象。
3.高校法治教育机制尚未完善
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而迫切的任务,然而目前各大高校仍普遍受限于应试教育的模式,未能以足够的教育资源来支撑法治教育。一是高校法治教育理念偏颇,在各个高校重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大环境下,包括法治教育在内的一些基础学科未能得到高校应有的重视,不能形成法治教育工作与高校整体教育协同推进的机制,高校法治教育的平台建设任重道远。二是课程设置方面,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安排不够合理科学,即使高校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法治教育在这一课程中所占的分量十分有限,在内容安排上仅有一些概括性理论框架,青年大学生难以获得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三是尚需建立健全相关评价机制。目前鲜有高校建立起全面考察大学生法治教育效果的评价机制,对激发大学生学习法治知识、发展法治思维、参与法治实践的教学实践也没有科学、通用的评价方法,难以调动教师开展法治教育的积极主动性。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的路径与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的重要价值,首先体现在对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路径与方向的规范上。一方面,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培育的路径与方向都应当遵循正确的价值导向,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高校的日常管理中,倡导和鼓励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制约和惩处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从根本上促进法治信仰在高校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的价值标准,以此作为衡量大学生是否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标准,着力构建以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公民观、正确权利观、自由平等观念以及崇尚法治的高校法治信仰培育工作体系,发挥好高校法治信仰培育体系应有的作用。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大学生法治实践
“法治实践是法治信仰培育的根本”[3],着力把法治精神根植于大学生的自觉意识中,使法律法规成为大学生开展学习生活的价值准则,是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一要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宣传教育与大学生法治实践相结合,建设高校法治文化,推动大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高校法治文化氛围,促使法治成为大学生的一种行为习惯、一种行事态度、一种生活理念,实现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纸面上的法”转化为“行动中的法”[4],使全体大学生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觀的自觉践行者。二要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基础上提升大学生对法治的认知。通过吸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依法治国精神,促进大学生法治认知的动力,使大学生能够了解运用我国法律体系中各个法律部门的重要条文和法律基础理论知识,能够以法律意识及法律逻辑思维辨析当前法治领域中的一系列问题。
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法治信仰工作体系建设
法治信仰培育作为涉及国家、社会、个人等层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达成共识,明确各个社会主体在这一系统中各自任务的侧重点和着力点。作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整反映了国家、社会、个人各个层面蕴含的深刻法治价值理念,在国家层面强调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层面强调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个人层面强调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要求各个社会主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开展各方面工作。因此,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法治信仰培育的引领,则不能忽略法治信仰培育在国家价值、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三个层面的深层要求,必须从三个层面分析研究法治信仰培育工作的特点,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促使社会各个层面达成法治共识,以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来支撑法治中国的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价值属性与法治信仰的价值属性加以分析,以取得法治信仰培育工作的切实成效。
受传统文化、社会发展状况和政治惯性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仍然任重道远,要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大学生处理问题的准则,高校就要切实肩负起责任,把法治信仰培育工作作为高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大学生法治信仰工作体系,引导青年大学生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张兴海,迟 慧.论大学生法治价值观的培育[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
[2]江必新,王红霞.法治社会建设论纲[J].中国社会科学,2014(1).
[3]周军虎,何祥林.法治信仰的培育探究[J].理论月刊,2017(2).
[4]李 慧.树立青年大学生的法治信仰[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