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大学生网贷行为法律规范

2018-08-28 03:49左明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1期
关键词:法律规范大学生

左明

摘 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大学生的消费水平迅速增长,这成为各种互联网借贷平台大量涌现的直接动力。借贷平台利用大学生消费盲目攀比的心理,开通小额贷款、分期付款等服务,一时间校园贷立即占领各大高校的金融市场,因此而引发的各种网贷事故层出不穷。但目前我国对网贷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管理规范,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由此引发的事故处理起来较为麻烦。为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本文对当前网贷行为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做出了详细的介绍。

关键词 大学生 网贷行为 法律规范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一、大学生网贷行为法律规范的现状

在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环境下,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各大p2p网贷公司为了扩大消费市场,把目光转向了高消费的大学生群体,为大学生提供各种贷款、分期等网络金融服务。大学生作为一个新兴的消费群体,具有高消费、自由度大、金融知识匮乏等特点,网贷公司正是利用了这一特点,经常对大学生的贷款活动进行一些违法操作,虽然有关部门进行过多次整改,但由于相关法律规范措施不够完善,导致大量网贷事故频繁的出现。例如,2016年3月,大学生郑某因网络贷款六十余万元无法偿还,而跳楼自杀。此事故一出,立即引起整个社会的巨大反响,有关部门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大量的问题无法解决,为此国家也开始对网贷行为更加重视,立法等相关措施也相继出台,网贷行为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焦点。据了解,目前有接近8%的大学生使用贷款的渠道获取资金,其中有3.5%的学生是通过网贷平台获取,身边大学生采用分期付款等方式购物的更是数不胜数,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数据,在这些人中有很多人不具备偿还能力,但也获得了资金,这无疑是法律的一大漏洞,为此有关单位须进行深刻反省。由于大学生大都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常常会造成贷款无力偿还的现象,以至于各种暴力催债等事件频发。因此,必须要从法律方面加强对借贷双方的管理,保证互联网借贷金融服务的健康发展。

二、大学生网贷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 网贷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太低

大学生的网贷服务是在p2p平台上进行的金融操作,对于这个平台来说,国家没有对具体的业务进行详细的规定,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经常打一些擦边球来逃避执法部门的处罚,而监管部门由于立法方面的缺陷无法对其开展有效的监管,这使得放贷者十分猖獗。目前p2p平臺的设立是采取注册制度,创办过程中不需要进行一系列审批,市场准入门槛很低,这极大的方便了不法人员进入金融市场,使得在缺少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网贷平台可以私自开展多种形式借款的活动,由于法律对放款人的资质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无法保证借贷平台安全,这就容易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一系列违法问题。例如2017年发生在浙江一高校的事件,当时的在校大学生王某由于盲目消费,从借贷平台上贷款获得了两万元的资金并且很快挥霍完,但是由于没有偿还能力,他只能继续从其他平台上继续贷款,这使得他的还款金额越滚越大,最后竟然高达20余万元,事后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这些企业的经营方式或多或少的都存在违法行为,有一些甚至连经营许可都没有,但竟然能够进入到市场上,通过网络对大学生实施放贷,这不禁引起人们的深思,为什么这些手续不完全的公司能够进入市场。综合来看,就是国家对市场准入门槛放得太低,导致金融市场鱼龙混杂而不利于监管,对于这种现象有关部门要进行及时的反思,发现问题并解决,保证金融市场高效的运转。

(二)大学生信用系统管理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信用系统管理还存在不小的缺陷,无法及时地对学生失信行为做有效记录,造成学生可以在多个平台进行贷款活动,还会出现大学生在网贷过程中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网络平台无法保证所获得的学生信息为真实有效的信息,学生也无法对网贷平台的信用进行全面了解,致使双方的信用认定较为困难,无法对双方的借款能力和还款能力完成准确定位,为网贷事故的发生埋下了极大隐患。例如南京一高校2013级学生张某,在网络平台贷款5000元后无法偿还,便一直拖欠公司的资金,有时还继续到其他平台去借款并且不偿还,造成所欠贷款的利息越来越多,至今已欠下十多万,这种情况的发生说明借贷平台没有对张某的信用做出正确的评价,在欠平台贷款的情况下,还可以继续在其他平台获得资金。这个例子说明网贷过程中信用系统的管理是比较混乱的,并且不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

(三)学生还款能力不足,网贷审核机制不健全

银行贷款具有审核严格、放贷时间长、金额较大等特点,而网络贷款不需要与大学生签订复杂的协议,不需要有人担保和进行实物抵押,只需要提供简单的身份信息即可获得资金,这是因为网贷平台对学生还款能力不能正确合理的认识,对学生的贷款资质无法有效地核实,对学生的家庭状况也没有进行全面了解,使得许多无力偿还的大学生能够轻易的获得大量贷款,例如上述的大学生郑某,利用班长的身份获取班级同学的信用和贷款信息,从多家网贷平台成功获取大量贷款,没有经过其他同学的同意,而网贷平台也不了解郑某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的情况,就这样在事情暴露的情况下,郑某选择了自杀,除了郑某自身的原因外,相关企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了解清楚情况就行放贷,是对公司和借款人的不负责任,这正说明建立健全的网贷审核机制是多么重要,因此要在保证大学生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市场规范的运作。

(四) 学生对网贷的知识不够了解,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对于网贷的运行机制并不了解,对于复利等利息计算方式完全不懂,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学生没有对网贷平台还款标准进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就进行交易,这直接造成学生利益的损失。例如目前非常火爆的蚂蚁花呗,大部分人只知道在还款期内偿还贷款是不需要偿还利息的,而并不知道未按时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这使很多人在逾期后对还款金额不满意,其实有很多情况并不是网贷平台故意向学生索取高额利息,而是学生对未按时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不了解,造成高额利息事件的发生,国际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避免高利贷等形式的出现。另外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随便的向网贷平台提供自己的重要信息,这有可能造成自己的大量隐私信息遭到不法分子利用,为再次欺骗学生提供了机会。

(五) 缺乏对p2p平台的有效监督

目前还缺乏对p2p平台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管,但网贷业务大都在p2p平台进行交易,这造成对网贷的管理也更加困难。并且p2p平台贷款的宣传一般是高额度、零担保、到账快等虚假宣传形式,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且迷惑了学生对贷款的理解,无法对虚假宣传采取有效的打击措施,使得恶性放贷活动越来越猖獗。

(六)合同涉嫌欺诈行为,利率不透明

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措施,各网贷平台在贷款利率上漫天要价,利用学生对利率和放款规则不了解的特点,对学生征收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等一系列额外费用,间接的提高的贷款的利率。例如大学生王某通过网贷平台进行贷款,规定的月利率是1.6%,但增加客户服务费1.7%,担保服务费用0.8%,这样总费用加在一起成为4.1%,经计算一年的费用率竟高达50%,与合同中王某理解的1.6%有很大的差距,这是目前典型的借贷欺诈形式,平台正是利用大学生这些弱点,把高利息转换成各种服务费用,让学生觉得利息并不高,但实际上是变相提高利率,以此来对学生征收高额费用。

三、大学生网贷行为法律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 完善对网贷公司的市场准入机制

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中存在着大量p2p网贷平台,监管部门对这些公司的资质大都没有进行过严格的审核,只有在发生事故时才想起对企业进行监督,致使这些非法公司不需要较多资金就可以容易的进入市场,进入市场后对贷款活动进行虚假宣传,如果现在不对其进行法律约束,加强立法工作,以后必将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的管理。因此我国监管部门必须加快p2p网贷行业的立法工作,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保证网贷公司具有合法的经营许可,确保该平台具有行业运行资质,进一步规范网络贷款行为,对于非法进行网贷活动的公司和平台进行取缔,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建立健全的网络借贷行业市场准入机制,从法律源头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把不法分子利用借贷平台大量牟利的想法扼杀在摇篮里,避免不健康的网贷公司进入市場,提高互联网借贷行业的整体水平。具体方面可以要求网贷平台建立时获取金融管理机构的审批,在审批文件中对今后开展的借贷业务进行详细介绍,对贷款利率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在出现问题时就可以保证有据可依。

(二)加强网贷公司对借款人的审查力度

网贷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放贷流程极为简单方便,只需要贷款人一些简单的身份信息就可以完成整个放款流程,但是很多人不具有借款资质,平台却依然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这大大增加了发生事故的概率。因此网贷公司要加强对借款人资质及家庭状况的审核,确保能够对自己的贷款行为负责。具体来讲,对大学生进行放贷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网贷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对这一点进行审核,如果监护人不知情,应当立即通知学生监护人,保证学生有偿还能力,避免悲剧的发生,这也是企业能够有效收回资金的保证。

(三)加强学生对网贷金融服务的学习

目前网贷公司为了占领学校市场,进行0担保等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盲目贷款的学生,因此要加大网贷金融服务安全的宣传工作,主动的组织学进行防范。具体来讲,可以采用金融理财讲座等方式,聘请专家进行传授相关知识,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对大学生的消费进行指导,建立健全的校园违法网贷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学生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学生掌握违约金、 单利与复利等基本常识,坚决打击非法的校园网贷平台。

(四)行政部门介入网贷的管理工作

很多网贷公司为了逃避工商局的监管,在登记时并未写明要进行网络贷款服务,在借款过程中签订的合同也不是贷款合同,这对行政部门的监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行政部门要介入到网贷公司的管理中去,确保能够合法的运作公司。

(五) 限制网贷金额

贷款的金额越大,需要偿还的利息就越多,所承受的风险也就越大,由于我国的信用体制不够完善,因此学生可以从多个网贷平台中同时借到资金,这会使得借贷的金额十分巨大。因此,要想实现合理的控制大学生网贷风险,就要对贷款的金额做出限制,确保学生未来能够支付还款的金额。具体来讲,贷款的数额可以由监管部门统一规定,这可以有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总结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对p2p网贷的立法工作不够完善,导致大量的漏洞出现,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也对大学生的贷款安全提出了挑战,因此我国必须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加快大学生网贷行为的立法工作,切实保证学生的利益,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学生加强对网贷行为的法律规范有的认识,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提供理论研究。

参考文献:

[1]吴大渊、包小云.大学生网贷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法制博览.2018(5).

[2]王姝.法理学视野下完善大学生网贷市场的法律规制研究.法制博览.2017(19).

[3]张惠.大学生网贷行为法律规范探讨.法制博览.2017(13).

[4]张淼.大学生网贷行为法律规范分析.法制博览.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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