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 申晨
摘 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深化了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人文内涵,同时也为治国理政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标志着我国党对现代化的认识已经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本文主要着重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去分析我国公民对公平的理性诉求,并从行政哲学的角度做出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公共治理三方面的回应。
关键词 国家治理 现代化 行政哲学 诉求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阐释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继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理念后提出的第五个现代化发展目标,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迈向了新的征程,有了新的目标与使命。国家治理现代化从两个方面来表达其治理理念:一方面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另一方面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基础,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因此,如果抛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去谈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无异于缘木求鱼,而抛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去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无异于竭泽而渔,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蕴。
1.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可以说是国家制度的现代化,它的治理包括不同层次的不同领域,是当代社会不断进步的必由之路,而在这个过程中应具有以下五种特性:一是制度性。我国经济社会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都与国家所采取的正确制度相关,只有各方面的政治制度体系健全,治理的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二是时代性。世界的变化可谓日新月异,每一个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也不尽相同。要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牢牢把握住其时代性。三是民主性。以人为本是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我国作为一个民主国家,在国家治理上就必须以保障人民当家做的主权利为其根本条件。四是系统性。现代国家的治理,少不了一个系统的制度体系的支撑。系统性缺失,必然会降低制度的权威。五是创新性。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唯有不断创新才能取得更大的前进和发展。
2.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和公平地对国内制度体系的坚决执行,真正将科学完备的制度设计贯彻落实到现实生活中去的能力或执行力。实现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和谐有序运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追求进一步要求努力实现人的全方位的发展,这些都需要强有力的治理能力为保证。因此,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综合实力强弱的一种具体体现。
总体上讲,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体,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互相促进并共同发展,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布局才有切实可行的现实意义。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建设的前提条件,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运作的基本要求。治理体系保障治理能力的有效发挥,治理能力维系治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二者结合条件下的协调发展。国家治理體系的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表现出的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多个方面总体现代化的过程。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克难时期,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到新时期国家发展战略顶层设计层面,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等各项治理,拥有良好的党的治理制度体系,逐步提高我国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行政哲学沉思
正如我们会思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一样,我们在面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时会思考“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的怎么样”这一系列的基本问题。这三个问题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三个基本元素,即治理主体,治理机制与治理效果。在“谁治理”的问题上毫无疑问,治理主要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参与;在“如何治理”的问题上,主要有法制、“政”治、协商共治、能治和自治这几个方面,其中法制是治理体系的基础;在“治理的怎么样”的问题上,主要为既要发展政府主导这一体制的独特优势,又要努力克服政府主导这一体制的诟病,同时更要倾听民众诉求、解决社会各种矛盾,以便有效攻坚克难,更重要的是要处理好现代化进程中凸显出的各种问题,以建构一种良好的秩序性,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据历史记载,远在三千年以前,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已经初露萌芽,经过历史进程对以人为本思想的不断演化,现今社会我们仍以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理念来指引社会的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恰时地迎合了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物质性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的现代化发展目标,但是伴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物质需求的增长,也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符合于时代的公民理性诉求。
从中国古代到当今社会,对公民理性诉求的表现,都多集中于中国人对公平,正义的重视。儒家探讨民生问题,法家重视程序正义,墨家讲求平等兼爱,道家提倡人与人之间的不相侵害。可见,古人尚且已经开始追问公平正义,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当代社会群众,面对公平正义也提出了新的诉求。因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的过程中我们仍亟需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具体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实现:
(一)实现利益公平的诉求
对一切公平问题的剖析背后都将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究竟什么是利益?顾名思义,它可以解释为是人们受客观规律制约,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对于一定对象的各种客观需要,追求利益可视为人天性中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质的飞跃,对幸福的定义开始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如想要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想要能获得良好的医疗条件,想要更多的社会福利等。但是,由于地区间的政策差异、社会保障标准的不同,以及福利水平的不一致等诸多原因,导致人民的利益公平问题迟迟得不到彻底的解决。因此,我们应该意识到,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的起点,是要以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而存在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始终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当成其最主要的目标。所以,我们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步解决利益公平的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
(二)实现权利、机会、规则的公平
每个社会都有一个基本公平原则,它将是这个社会一切公平问题所共同参照的根本依据。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机会、规则公平,切实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势所趋。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人民不分贵贱,一切权力的给与,不是权贵的恩赐,也不是无奈的争取,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基本的公民权利。对于工作机会、教育机会、医疗救治的机会等等的公平问题,虽然我国也一直在逐步解决,但也需通过国家治理现代化去实施更有效、更科学的方法,进一步从根本上解决诸如此类的现实问题。古人语: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将规则公平化,才能保障人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不管何时,发展的目的都是为了造福于人民,要让发展更加平衡,更加完善,就必须要提升发展的公平性。
在我国国家治理当中,行政哲学的宗旨并不是要指引人们去如何具体地实行,而是要运用哲学的思维方式,使人们在心灵深处进行审慎的思索,用发展,变化的眼光去寻求当今社会中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最终实现善治。也就是要从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公共治理这三个方面入手来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行政哲学回应。
(一)以人为本
国家就像一个高楼大厦,人民是大厦的根基,只有根基稳固,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以人为本思想强调的是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当中,人作为社会的根本,时刻要以人和人之间的发展问题为中心来进行社会的再发展;在人与自然和社会事物的关系当中,要将人的生存视为首要的任务和前提。简单来说,就是要把人放在第一位,把人作为一切事物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人就是一切事物的主体,将人的全面要素,作为领导者的终极关怀。基于此,国家治理更是应该把以人为本放在首位,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好人民所关心的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只有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持续性的进步,人民才可能过上更幸福的生活,才能真正确保每个人都享受到属于自己的切实利益。
(二)依法治理
相较于人治来说,法治更能体现人的尊严,它是确保我国永保稳定的关键。法制有以下几项优点:其一,能够保证政府执政的合法性、科学性。政府在执政过程中不会受其他外部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其二,保持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稳定,只有以宪法、法律规章和法律制度为基石才能在今天这样多元化的社会中,不断凝聚出有力的共识和强大的力量。其三,法制有公开透明的特点,这一特点能够使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有合理的预期,能够让人民群众拥有足够的安全感,同时也确保了国家治理的公信力。其四,宪法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具有克服人治中所显露出来的主观随意性,克服政策等治理制度体系的局限性的能力,从而确保制度体系运行的效能。
(三)公共治理
只有公共的才是公正的,公共治理简而言之就是公民自身参加到国家治理活动中来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它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公民参与到管理国家各项事务中去,才能更有益于我国服务型政府和现代化的建设。公共治理有以下几点优点:其一,它加速了民主理念和民主机制融入到国家治理这一进程当中,使公众可以广泛参与到公共事务里,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其二,它用多种方式,保证不同的利益集团、社会各界能够平等地表达自身的诉求,使它们即相互尊重,又能和谐共处。其三,不同主体间的合作治理相辅相成。不同主体的治理在党的领导下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国家治理增添無限正能量。其四,它为社会自治提供了机会,把某些敏感的事务交由社会自我治理。社会自治的灵活性强,形式多样,这样更有益于公共治理的发挥。
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己任,不断追求。进入了新的时期,对党和政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党和政府要在新时期下不断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阶段的实际需要,要做到与时俱进,推陈出新,真正做出有利于党和人民的政治决策。就像《易经》中所说,没有矛盾就没有变化,没有变化就没有发展,没有什么是可以一成不变的,面对变化,唯有用实际行动来做出回应。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我国进一步推动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选择,是新时代所要走的必由之路,也是新时期的正确选择,我们应该时刻秉承以人为本,从法治到公共治理的思想理念,顺应时代的发展,真正建设人民心中的“美好中国”、努力实现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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