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青青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四川省成都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委统筹委等相关部门,为创新农村基本公共品的提供方式,积极寻找农村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推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并配套设立了“村公资金”,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改善资金的运用,促进了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高了农村社会福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农村社会福利的内容不仅仅只是满足农民因生存而需要的单纯的物质生活保障,还包括了农民的精神生活和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包含了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众多学者对我国农村社会福利的内容、研究意义展开深刻的分析。王怀勇(2009)认为农村社会福利是一项面向全体农民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政策,其组织与实施不再单纯是民间的互助互济,而是由政府直接干预并承担责任。丁福兴、丁宪浩(2011)认为社会福利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程度。要构建一个全民共享、适应当前发展阶段的新社会福利体系需要强有力的财政资金的支持。陈治(2012)认为重塑农村社会福利保障的观念基础、明确农村社会福利保障的指导原则、细化农村社会福利保障的体系框架,对于提升我国农村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民生状况具有重要的意义。宋洋(2014)认为应该建立农村社会福利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运行机制,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例如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估与需求表达程序。张瑞凯(2015)通过抽样调研发现,我国农村居民的社会福利意识呈现混合偏自由主义倾向。他们认为个人、家庭、工作单位、村集体在提供福利的角色上比政府更为重要,政府的福利角色比慈善团体及志愿机构重要。王岩(2016)认为我国农村社会福利总体水平不高,应该采取正确的发展模式,健全农村基本社会福利的模式,拓宽农村社保资金来源。
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社会福利问题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农村社会福利的提高需要依靠政府的支持和财政资金的保障,“村公资金”与农村社会福利发展的分析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村公资金”作为基层民主治理的一种形式,是成都市政府在基层治理中进行的积极有益的探索。
唐绍洪、刘屹(2009)提出我国在基层治理中,应学会运用协商民主化解基层治理中的问题,实现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动态稳定。陈荣卓、唐鸣(2014)认为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农村民主管理出现了新的问题与挑战,信息化程度增强,民主管理体制难以把控,社区化服务、物质保障有待加强,因此,必须加大制度创新,增强活力,形成科学有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并且,李庚香(2017)提出随着农民民主意识和利益诉求的增强,要尊重农民和农村党员的主体地位,开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局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Pranab(2014)在研究孟加拉国政府基层治理中认为政府基层治理应改善服务分配不均、人员参与度不够、监督和问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面对基层民主的治理,成都市创造性地实施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设立了 “村公资金”。冉连(2014)认为成都市在基层组织与“村公资金”的管理中,不仅创新性地改善了基层组织治理模式,而且实现了民生与民主的有力结合。王健、徐睿(2012)也认为通过政府制度化专项资金的投入,不仅撬动起更多的社会资金改善村庄的民生,而且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强化了民主实践,收到民主与民生互促双赢的效果。
对成都市首创“村公资金”制度、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研究,有利于增强该项改革措施在全国的推广性与适用性,有助于推动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现代化,提高农村社会福利。
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庇古指出,要增加人们的福利不仅要增加国民的收入,关键是要消除收入分配不均等状况,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20世纪20年代,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出版代表了旧福利经济学的出现,旧福利经济学也被称为以基数效用论为基础的物质福利经济学。庇古把福利经济学的对象规定为对增进世界或一个国家经济福利的研究,并且认为福利是对享受或满足的心理反应。福利有一般福利和经济福利之分,一般福利中只有能够用货币衡量的部分才是经济福利。20世纪70年代以后福利经济学开始了新的发展,分成了两个不同的方向。一是坚持福利主义评价标准下对社会选择理论的研究,希望找到避免悲观的不可能性结论的方法;二是放弃以福利主义(效用)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非福利主义,认为要引入非福利的价值评价标准作为排序的影响因素。 如: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 Robert Sugden(2013)在对“谁是福利经济学的受众”中进行了比较分析,传统的福利经济学认为其目标是最大化社会总体福利,契约主义认为福利经济学是针对寻求互惠协议的个人。福利经济学揭示了社会目标应追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社会福利又取决于所有成员的个人福利,同时取决于自由、个人权利等方面的影响。
纵观福利经济学的发展演进,追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应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兼顾效率与公平,注重收入分配。Richard(2015)认为相对收入效应,利他捐赠以及公共品的供给都有利于改善福利,政府干预也是提高福利水平有效的途径。福利经济学的核心内容是如何获得最有效率的社会排序,它对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着积极、深远的意义。福利不仅是个人福利与社会福利的统一,更是物质福利与精神福利的统一。同时,补偿原则和社会福利函数理论是福利经济学的重要贡献,具有普适性的特点。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西方福利经济学的产生与不断发展为我国社会的福利研究提供了一个依据,汲取其思想营养用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治理,对于增强我国农村社会福利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城乡统筹发展,提高我国农村社会福利水平,应借鉴西方福利经济学理论,承担责任,促进基层民主治理体系的完善,妥善处理“村公资金”。
成都市万春镇辖区面积54.6平方公里,辖区内14个行政村,包含8个城市社区和6个村社区,服务人口8.2万人,本地人口5万人。万春镇全面落实温江区委“产业强区、生态优城、开放富民、文化聚心”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目标,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了更好地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统筹,成都市首创“村公资金”民生工程,万春镇“村公资金”由成都市统筹委划拨资金及温江区配套资金构成,主要服务对象有村道等工程类建设、路灯等基础设施类建设以及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类建设。成都市将“村公资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增长机制,以农民为主体的民主管理机制也随之建立。“村公资金”的使用过程虽然繁琐,涉及监管、审计、报账等多个程序,但成效显著,解决了农村吃水难出行难等问题,村民居住环境大大改善,物质生活得到了充分的保障,精神文化活动也日渐丰富。2017年万春镇“村公资金”已经达到了883万,平均每个村达到50多万。万春镇“村公资金”运行机制,包括配套的村级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资金本身的运行程序和万春镇特色的镇级交易平台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福利,完善“村公资金”使用程序,配套的村级基层民主管理机制应运而生。
1、创新村级组织结构。村级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机构: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联合委员会以及监督委员会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深入开展“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明确将村民议事会与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并列为民主决策的实践形式。村民议事会在村级自治事务中主要发挥决策的作用,万春镇村民议事会成员规定不少于21个人(要求为单数),村民议事会的成员主要是从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中抽调产生,对村级日常事务进行讨论决策,并接受村民的监督。同时,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也负责村级重要事务的决策并报告工作,同样接受村民的监督。村委会,即村民委员会,是村级执行机构,主要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负责相关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事务。监督委员会配合村民监督,主要负责决策与执行中的监督审计,不定期不定时地抽查,监督村务财务的公开情况、“村公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联合委员会主要在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村级事务中发挥作用。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以及村民小组长的选举程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万春镇村民小组的选举,组员由本村5-15户的村民组成,任期3年,每位组员有两张选票,从组员中选举小组长。通过促进村级组织架构的创新,调动了村民议事的热情与积极性,提高了解决“村公资金”相关事务的效率,缓解了干群矛盾,推动基层民主制度的稳步发展。
2、运行村级民主机制。万春镇为利用“村公资金”解决村民事务广泛收集民意,公开入户调查发放收集表,并进行统一的社区汇总。收集表内容包括可使用资金限额、可行项目范围(11-13项)、上年资金使用状况等,并将“村公资金”使用情况充分公开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项目包括优先级项目、可行项目、禁止项目和非禁止项目等,权责明晰,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目前万春镇优先保障项目有:党建项目、公益项目(例如假日学校)、基础设施项目(例如围墙建设)、延续性项目、软服务项目(例如巡逻开支)等。根据收集表的信息反馈进行社区汇总,交由村民议事会进行讨论决策,审议同意后,决定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额度,编制项目申报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资金预算、融资金额及资金偿还方案、建设周期等。村民议事、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一并发挥村级事务的决策作用,形成决议报告后由村委会负责执行,若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级事务需经过联合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由各个村的村委会实施执行,执行完成后进行民主评议与事后反思。在村级事务的决策执行阶段以及事后的审核与评议阶段,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不定期不定时抽查监督,对受益群体发放满意度测评表,进行村务与财务的公开,兼顾效率与公平,推动基层民主事业的发展。
为促进“村公资金”融资建设,完善融资流程,保障“村公资金”的制度化规范化,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村公资金”用于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经村民民主决策,可以向市小城投公司融资,融资资金的偿还来源为各级政府财政安排的各年度“村公资金”。
《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村公资金”是市、县两级政府在本级财政年初预算中安排给村级组织,用于村级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专项资金。“村公资金”的具体使用由村民(代表)大会决策决定,每个村社区每年的“村公资金”安排最低不少于20万元,“村公资金”的规模总额一般根据村社区的人数规模、所占面积以及该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基数等经验数据来确定。此外,为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增强区域功能,针对“村公资金”的规模总额,成都市设立了专门的发展研究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力求制定最适规模。其申报必须严格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宣传告知——收集民意——汇总梳理——大会决议——决议公示——上报审核。
通过实地调研得知,万春镇近些年来年均“村公资金”在40万左右,变动幅度小,从2009年到2017年只进行过一次从20万到40万的调节,每年的建设项目也会有不同的侧重点。与此同时,“村公资金”的主要服务目标也在不断变化,由原来一些基础设施项目逐渐向精神文化型项目转变。运用初期主要服务于村民修路,随着路况的逐渐变好以及沟渠道路等基础工程量大大减少,基础设施项目需求逐渐减少,“村公资金”的服务项目也逐渐转向一些假日学校、党建等活动上。
随着农村资金量偏小的单个项目逐渐增多,交易的频率不断增加,2013年9月万春镇利用“村公资金”率先建成全区首个镇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自主决策,自主实施。根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即政府采购50万以上的项目需进入国家政府采购系统,但50万以下的交易项目并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三个“高度”:交易过程高度透明,运作程序高度规范,监督元素高度集成。服务站的工作机构由三个部分构成,领导小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站以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其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由侯标室、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档案室组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的交易项目主要有工程类、采购类、处置类以及其他类。工程类项目分为镇政府为主导的工程类项目,通常金额在5-50万,以及村社区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通常金额在5万元左右。采购类项目主要有治理安保、文体、环境管理、培训等服务类项目,通常金额在2万元左右,还有代办村民事务、办公经费等项目。处置类项目主要包括资产经营处置,资源经营处置以及以资产资源参股经营处置。镇级交易平台的主体从村社区到镇上再到区里,有专门的代理机构,在区域内招标,并且镇上有专门的采购中心,根据资金限制进行市场询价,全程采用先进的摄像设备进行招标过程全监控,做到程序上的合规化、有序化。万春镇镇级交易平台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1 万春镇镇级交易平台工作流程图
到目前为止,万春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已经促成项目140个,呈现出“两增”“四转变”的良好局面。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过程中,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治理体系的创新,还增进了干群关系,共建和谐社会。通过这个平台,原来一些不公开的行为转变为透明的操作,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也由被动变为主动,主动咨询、主动申请、层层把关,工作制度变得越来越程序化、规范化,由此,工程质量也得到了极大提高,万春镇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
表1 万春镇2009-2017年公共服务项目 单位:个
图2 万春镇2009-2017年公共服务项目
2007年,国务院批准成都作为统筹城乡改革试点区,2008年,成都市政府提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调研中我们了解到,2009年开始,每年每个村社区至少投入20万元,着重解决道路等基础设施问题。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2009年到2017年,万春镇共推动公共项目626个,其中,基础建设类项目有220个,公共服务类项目有406个。而626个公共项目中有70个左右是有关道路修建、维修等基础设施工程,大大推动了农村道路的发展,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促进农村农业的发展。由图2我们可以看出,从2009年到2016年万春镇的公共项目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2017年项目还未统计完全,暂且不计)。由2009年的7个项目发展到2016年的142个项目,“村公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公共服务类项目呈稳步快速增长,相比较而言,基础建设类项目增长速度较慢。从2014-2016年来看,基础建设类项目已经趋于饱和状态,且总体来看,公共服务类项目投入持续大于基础建设类。这说明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道路沟渠类建设趋于完备,农村福利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村民不仅满足于物质生活的供给,还不断追求精神文化领域的发展,更加注重农村社会治安和农村教育发展,更加重视农民居住环境以及农民自身素质的提升,保障农村社会福利向更高水平迈进。
村级基层组织不仅是国家的政权基础,也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是团结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沿。搞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我国民主政治打下坚实基础。“村公资金”的运用不仅仅促进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还进一步体现了基层民主制度的创新效益。不论是涉及“村公资金”的基层治理组织架构的创新、基层民主机制的运行,还是需要“村公资金”支持的镇级交易平台的建立,都促进了农村基层制度的创新与优化,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社会福利水平。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对于从基础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保证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农村社会福利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效益上,更多体现在制度效益上。20世纪60年代是福利经济学徘徊时期,到20世纪70年代开始了新的发展。非福利主义认为社会状态的好坏不能光用效用来衡量,还要引入非福利的价值评价标准作为排序的影响因素,即社会福利还取决于自由、个人权利等方面的影响。村民自治、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形式促进了村级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健全了村级治理机制。“村公资金”的运行流程和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村民直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保证了民主监督,充分调动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创新性。随着基层民主范围的扩大,民主程度也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是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内外实践证明,城乡协调发展是有效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成功之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万春镇利用“村公资金”以及镇级交易平台积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了农村社会福利,促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基础设施的不断发展,更体现在农民素质的提高,个人权利的保障以及自身价值的实现。
近年来,万春镇利用“村公资金”扎实推进城镇道路、电力、天然气、自来水、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与温江主城区的“大并网”和无缝对接,先后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完成了各分支道路建设和主干道沿线对接,在区域内形成了“四纵八横”的骨干交通网络。同时,坚持同步完善教育、党务、政府服务等配套设施,例如举办假日学校,计划书本、场地、教师等人员的费用支出。举办党建活动,修建路灯,促进了万春镇公共服务发展和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从2009年到2017年,万春镇的公共服务项目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前期主要是道路建设,旧路改造工程,水利设施维护以及沟渠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后期公共服务类逐渐增多,不仅有广播及其他文化设备维护,还有社会管理及文体类项目。2017年下半年还有专门的“新市民培训”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培训、做党员之家门牌、青少年法律知识培训、新市民培训宣传。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了农村社会福利水平。
从2009年到2017年,“村公资金”的运用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不论是基层民主制度的运行,还是镇级交易平台的操作,都为农村农民农业谋取了福利,但在我们的实地调研以及资料查阅的过程中,不免会发现一些问题的存在。
村民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淡薄。成都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 (试行)》中提到,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维护村民的民主权益。为村民提供的公共服务要充分征求村民的意愿,让村民充分参与决策。农村社会管理要充分依靠村民,真正体现自主、自愿、自治。但是我们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村民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淡薄,农村的中青年一般都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常住人口大多为中老年人,中老年人文化程度相对降低,政治素养不高,参与事务的积极性也不够,村民议事的参与程度随之降低。考虑到这一问题,当地也积极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发放一些小礼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等,但收效较小,村民参与时附议程度高;此外,为了更加规范村民的参与,实施对议事现场进行录像监督,要求发言达到一半以上等举措,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对此,提高村民参与议事的积极性不能流于形式,应该落到实处。应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村民思想道德、村务工作方面的培训,提高个人的业务素养,充分调动村民议事的热情与积极性。建立健全奖惩考核制度,提高村民议事的补贴力度,将奖惩考核具体细节落实到位。重视村民的知情权,尊重村民的参与权。从村民的切身利益出发,真正将村民的意见反馈落实到实处,加大工作成效的宣传,让村民意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让村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参与是有价值的,例如,建立健全村民满意度入户或电话回访制度,评选年度“积极之星”等。
公开公示制度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公开公示制度与监督机制尚未落到实处,主要表现有:“村公资金”公示时间不及时,公示范围不全面,公示金额不具体,公示方法陈旧。公示栏上的项目信息陈旧,没有及时进行更新公示,导致村民的满意度偏低。农村“人情”理念的存在,各工作人员之间有或多或少的裙带关系,极易形成“包庇”的现象。工作人员人手不够,缺乏专门人才,一般一个村由一人负责整体的工作,工作量大且难度大,监督机制易流于形式。镇级交易平台信息发布渠道狭窄,招标企业地域性强,外界难以了解到交易信息。虽然有成都市村级公共服务资金监管平台信息公示,但是进入该网站进一步查阅具体金额数字时,却受到密码限制,监督程序受到制约。
根据上述情况,必须完善“村公资金”的公示流程,规范公示范围,将公示时间、公示时效、公示内容等具体细节一一落到实处,制定专门的意见办法,使公示办法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创新公示方法,考虑融合新媒体技术,例如运用微信扫一扫功能等,立刻了解整个工程的基本情况,提高“村公资金”的透明度。促进群众监督与内部监督相融合,加大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电视媒体等公开形式的宣传,强化群众监督。加大人才引进,进行专门化的资金研究,提升资金利用率,增强规范性。针对农村“人情”理念的问题,可以考虑人才异地引进及轮岗制度,抑制“包庇”现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加大对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暗访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事前审核以及事中控制力度,实现“村公资金”全过程的有效监控。加大对“村公资金”的财务检查,坚决杜绝私自挪用公款、资金浪费等现象,对贪污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资金分配存在差异需求。一是区域分配机制不灵活。部分涉及多个村社区利益的大型项目,可以进行联合议事整合资金,例如多个村社区共同管理的集中安置区,村议事代表可以进行议事整合资金形成统一方案。但涉及单个村内大型项目,会遇到一个村一年的“村公资金”无力支持的情况,村与村之间的资金缺乏流动性,一般只有采用小额贷款融资、以后年度逐年还款的形式。实际上,有些村社区本身基础设施较完善,但有些村社区基础设施较差,区域间资金需求差异大,分配机制上还不够灵活。二是时间分配不科学。从调研中了解到,虽然《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资金专项管理办法》第十条提到“各级统筹部门是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项目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和审核,监督项目实施,收集数据、指标及效益分析等工作”,但从2009年到2017年,万春镇的“村公资金”只进行过一次从20万到40万的调节,调节机制也不尽合理,数据收集及效益分析工作尚未落实到位。
应健全数据收集及效益分析机制,重视资金的差异化需求,实时实地调整“村公资金”规模。根据各单位应整合的各类项目资金,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提高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村公资金”投入机制,调动积极性,发挥“村公资金”的最优效果。此外,针对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建设项目,力求拓宽“村公资金”的项目适用范围,提高农村社会福利,增强“村公资金”有效性。
万春镇镇级交易平台的建立,提高了“村公资金”的资金利用率,为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充分的信用保障。镇级交易平台利用专门的网站进行信息发布,但信息发布渠道窄,受众范围不大,且在招投标的运行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因此,在实际的操作中,应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媒介工具扩大信息发布面,加强与相邻区域的合作,促进公平竞争,防止效率损失和浪费。应转变利用方式,促进利用渠道多样化,以增进农村社会福利作为首要目标,提升效率,并且注重效率与公平相结合。
“村公资金”不断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农村社会福利持续增加。万春镇应总结自身发展经验,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实现民生与民主的有机结合,增强“村公资金”的科学性,加强示范作用,真正实现村民生产生活与基层治理结构的双重改善,促进“村公资金”在更大范围的适用性与推广性。■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