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自泉
部编教材八上增选了《孟子·滕文公下》中的第二章——“富贵不能淫”,并采用全文选用的方式编入教材,保持了文章的完整性。
从表面看,《孟子》此章只是一篇简短的驳论文,先反驳景春关于大丈夫的观点,在此基础上,再提出自己正确的观点。但加以深究一番,我们便不难发现,无论是“破”还是“立”,孟子始终高扬儒家旗帜,将儒家思想既作为自己判断是非、立世处事的最根本准则,也作为全社会必须遵循的最高原则。
一、儒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是孔子缔造的,孔子的核心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了儒家的思想核心。而孔子的核心思想主要体现在《论语》中。据杨伯峻先生统计,一部《论语》谈“仁”最多,共有109次,谈“礼”居次,也有75次。同样是孔子编定左丘明作注释的《春秋左氏传》,一共讲“礼”462次,另外还有“礼食”1次,“礼书”、“礼经”各1次,“礼秩”1次,“礼义”3次;讲“仁”不过33次。可以看出,《左传》把“礼”提到最高地位。《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晏婴就曾对齐景公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论语》与《左传》对“仁”与“礼”虽然各有侧重,但儒家认为“礼”和“仁”又是紧密关联的。《论语·颜渊》第一章就记载了颜渊与孔子的一段对话:“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说,“仁”不能靠别人,而是完全由自己的内心出发的;每个人如果每天都能做到抑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谈举止都合于“礼”,那么此人便称得上有仁德了;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途径就是做到——不合礼的不看,不合礼的不听,不合礼的不说,不合礼的不动(实际上还有一层意思——不合礼的不想,因为看、听、说、动都是外在行为,而这些行为都是由自己的主观思想决定的,受着主观思想的支配)。由此可知,人的仁德是通过修养“礼”来实现的。
那么,“礼”又是什么呢?“礼”包括礼制、礼仪和礼器三大方面,这些都记载在古人留下的三部书(《周礼》《仪礼》《礼记》)中。也可从以下几方面简单地归纳一下“礼”。从意识形态层面来看,“礼”强调内心的修养,其最高境界就是“中”“和”,即无论遇到什么事,人的言行及内心情感都能达到恰到好处的地步;由这样的人来治理地方、国家甚或全天下,那么天下必安定和谐,以至“大同”。因此也可以这么说,“礼”是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一种自我约束力。這是“礼”的本质所在。《左传·昭公五年》就记载了晋国贤人女叔齐的一句话:“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他认为“礼”不能徒具形式,而应把人民装在心里,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发布政令、择用人才、开展外交、对待弱小等等都必须如此。所以他认为,只会一些礼仪形式而掌控不了政令、不能任用贤人子家羁、自己的公室被手下四个卿大夫所瓜分、趁人之难去欺凌小国的鲁昭公,是不懂礼的。再从行为层面看,“礼”具体指周代创立的“九礼”,即九种礼仪行为——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等礼节。这些礼仪行为是外在的,是一个人平时抑制自己、用来修身的行为规范,但如果没有内心向善、利他(包括利国、利民等)等等思想的支配,这些礼仪行为就成了“道貌岸然”的摆设,是没有多大益处的。但礼仪行为一旦有了高尚思想的支配和礼仪制度的支撑,那它就会产生神奇的效果:将一个人的修养提升到“仁”甚至“圣”的巅峰境界。因为外在的礼仪行为能反作用于“礼”的本质。这种反作用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通过学习礼仪知识,懂得礼仪的作用和意义,激发人们向善求真的内驱力,增强判断是非的能力;第二方面是通过符合“礼”的行为的不断反复,从而抑制人内心“恶”的成分;第三是通过奖掖脱颖而出的佼佼者(参与具体的礼仪场合的人都是从民众中推举出来的优秀代表),制造舆论氛围,使全社会形成上进、向善的好风气,以此培养民众的高尚品质,也使优秀者更加优秀,高尚者更加高尚。颜渊就是其中一个杰出代表。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仁”和“礼”就是儒家的思想核心。此外儒家的思想中还包含:义、智、信、忠、孝、温、良、恭、俭、让等。
孟子的思想与孔子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众所周知,孟子是孔子之孙子思的学生,师生共同创立了儒家学说中的“思孟”学派。子思则是曾参的学生,而曾参又是孔子晚年的得意弟子之一,也是儒家“五圣”之一。也正因为这种学术和思想的亲缘传承关系,将孟子推到了“亚圣”的地位。因而“仁”和“礼”同样是孟子的思想核心,其民贵君轻思想其实就是这种思想在新时期的新发展。
二、孟子驳论的思想基础——礼
现在我们再回到课文中,看看孟子是怎样反驳景春的错误观点的。
课文先用前果后因形式摆出了景春的错误观点:像公孙衍、张仪等能左右诸侯,影响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与和平的人,就是大丈夫。文章采用因果倒装形式,那是为了强调并突出景春对公孙衍、张仪等人的崇拜和想做一个大丈夫的向往,而表达结果时还采用反问句式,则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效果。
在一般人看来,景春的观点确实有点道理:无论公孙衍还是张仪在战国时期都是大名鼎鼎干大事的人物。公孙衍曾继商鞅为秦惠王的大良造,后历仕魏国和韩国,是有名的纵横家之一;张仪以连横术破公孙衍的合纵术之后,也曾担任秦惠王的相,后又任魏国之相。两人均位极人臣,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已达到人生顶峰了。人生的理想不就是“出将入相”么?这样的人不能称为大丈夫,谁还能胜任此称号?所以景春的观点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但孟子一听,马上就看出了景春的错误所在:一是对大丈夫的概念认识有误——不辨是非、不顾人民生死,只要能取得高位并在较大范围内搅动局面的人就是大丈夫;二是对公孙衍、张仪等人的品性认识有误——没有仁义道德原则,只会靠摇唇鼓舌、曲意顺从诸侯的想法往上爬,把这种仅具小人、女人的“妾妇之道”的人当作大丈夫;三是对个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的认识有误——把个人的自私性凌驾于国家、社会之上。显然,孟子是站在儒家立场,根据儒家思想来辨析和判定景春的错误的。
看清了景春的错误思想本质,孟子就展开了凌厉的反驳。孟子是论辩大师,他深知要驳倒对方的观点,先要彻底击毁对方赖以确立观点的论据,尤其是那些影响较大的“名人”类论据,同时也可廓清这些人对社会的影响。所以孟子也先用语气强烈的反问形式“是焉得为大丈夫乎”,来否定景春的崇拜对象——公孙衍和张仪,指出他們称不上什么大丈夫,同时表达出对这两个人的极度蔑视。在景春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孟子紧接着又用略带反问语气的疑问句“子未学礼乎”来诘责对方。表面看这是一句空话,因孟子完全清楚,景春是学纵横术的纵横家(在教育还不怎么普及的春秋战国时代及之前,人们是根据自己的志趣去求学的,这与现代人被强制或随机跟老师学,是大相径庭的),对“礼”不会怎么上心。孟子之所以这样问,一是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二是指出景春观点错误的本质——不懂礼、违背礼,将景春的思维引入一个新的思考范畴;三是为下文的驳论奠定坚实的立场;四是暗示自己的立论基础。
第一步目标达成之后,孟子开始摆事实讲道理。这个事实分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士冠礼”,即孟子说的“丈夫之冠也”。“丈夫”是古代对男子的尊称。按周礼,男子(一般指士以上,起码也得“民”以上,“氓”是不在此列的)学到二十岁(虚岁),已经具备独立面对社会、独立承担社会责任的知识和能力,就要举行“士冠礼”,即我们今天所说的成人礼。《礼记·冠义》说:“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欤?”意思是接受冠礼后的男子,将由家庭中毫无责任的“孺子”转变为正式跨入社会的成年人,只有能履践孝、悌、忠、顺的德行,才能成为合格的儿子、合格的弟弟、合格的臣下、合格的晚辈,成为各种各样合格的社会角色。也只有如此,才可以称得上是人,也才有资格去治理别人。这样的男子才可以称“丈夫”。所以行冠礼的仪式非常庄重也非常繁复,在此不多赘述,读者可以参看《仪礼·士冠礼》篇。举行士冠礼时,为了更加庄重,父亲一般不亲自去训诲儿子,而是举行一定的仪式,郑重其事地邀请乡里有名望的绅士(一般是退休在家的朝廷官员)作为正宾,代替自己来训诲受冠礼者。因受父亲邀请而代替父亲训诲,所以孟子说“父命之”。冠礼上要加三次冠——布冠、皮弁(也叫武冠,一种白鹿皮帽)、爵弁(也叫文冠),每次加冠,正宾都要代替父亲说训辞。其训辞分别是:“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耇无疆,受天之庆。”这些训辞除了祝福长寿外,最主要的是训诫受冠者要修养好仁德。意思是没有仁德,便不是成人,至少是不合格的人!这是合乎“礼”的事实,然而景春似乎不懂,所以孟子用“子未学礼乎”来讥刺他。
第二方面的事实是叙述女子出嫁时的情形。《仪礼·士婚礼·记》中记载了这么两段话:“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于房外。女出于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若衣,若笄。母戒诸西阶上,不降。”“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庶母及门内,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听,宗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视诸衿鞶!”这两段话就是孟子陈述事实所根据的完整文本,为了表述的简洁和论辩的需要,孟子采取择要而言策略,故省去了父送、父戒、庶母送戒的内容。这样行文更紧凑,论据指向也更明确,避免了节外生枝,同时也体现了孟子的机智。这么一删减,就只剩下母戒女的内容了,于是得出的结论便无可辩驳了。
这两方面事实,孟子为何采取一略一详来处理,而不是平均使力?因为冠礼景春虽然不上心,但作为男人他肯定经历过(古代“民”以上家庭出身的男子在二十岁之前大多要学习七年,学习诸如数目、四方之名、礼让廉耻、朔望、六十甲子、文字、“幼仪”、音乐、舞蹈、射箭、御车等知识和技能),在此无须多说,故略提。更重要的是“父”主要以“德”“命之”,而公孙衍、张仪身上及景春脑中表现出来的是少“德”多“妾妇之道”,即跟孟子的论辩指向不太一致,故只能略提。但冠礼又是人生可能经历的九礼中之首礼,且与下文自己的立论有关,又不得不提。而女子出嫁这方面事实,直接关系到公孙衍、张仪、景春等人的思想本质,也是景春得出错误观点的思想根源所在,那就得稍加详述。在叙述这一事实时,孟子采用勾引形式突出了出嫁女子所受的训诫内容——恭敬、谨慎、无违(即顺从),这就是古代女子所必须遵守的“妇道”。
这里需要澄清的一点是,“妇道”不等于“妾妇之道”。妇道也叫妻道,古人认为,妻道如臣道,臣对君,也应该恭敬、谨慎、顺从。但顺从是有原则的,这个原则叫道义。如果君的行为不合道义,臣就当力劝。妻子对丈夫也是如此。妻子确应顺从丈夫,但丈夫如果犯过错,妻子也应当适时加以劝说补正,后世的长孙皇后对李世民便是如此做的,但没有人指责长孙皇后离经叛道。所以说,妻道也好,臣道也罢,正确的态度和做法是“和而不同”。这是“礼”的极高境界。“妾妇之道”则不同。《邹忌讽齐纳谏》记载了邹忌的一句内心话:“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小老婆、婢女比之正妻(妇)来路不正、出身贫贱、地位更低,因而出于“畏”而自保,便会不问是非,只会逆来顺受,顺从是她们生活的最高准则。所以,“妾妇之道”是一种没有原则、不论是非的顺从之道,按我们现在的话,可叫“小老婆、婢女之道”。因此,孟子在陈述事实之后,给公孙衍、张仪之流下了这么一个结论:“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这种一味顺从原则,连“妇道”也称不上,何以称“大丈夫”?孟子站在儒家“礼”的立场上,对公孙衍、张仪和景春等以极辛辣的揶揄。
三、鲜明的立场——儒家思想是孟子立论的基础
严正指出景春错误观点的思想根源之后,孟子顺势而下,运用具有排山倒海气势的排比句(“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其中“广居”喻指“仁”,“正位”喻指“礼”,“大道”喻指“义”)阐明自己对大丈夫的正确认识——必须以“仁”“礼”“义”为立世处事的出发点和前提。这“仁”“礼”“义”恰恰就是儒家的核心思想。孟子告诉景春,一个真正的大丈夫如果宅心不仁厚,身上无仁德,行事不仁爱,即使住在国君所赐的广宇大宅中,也算不得大丈夫;如果心中没有装着人民,对国家不敬畏和热爱,遇国君犯错而不敢劝谏只会一味曲从,即使仪容堂堂地站在朝班上,也算不得大丈夫;如果心中没有真理和正义,搬弄是非,以满足个人欲望为目的去挑起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即使你走在天下最宽广的官道上,同样算不得大丈夫。只有按“仁”“礼”“义”为立世处事准则,一个人才可能成为大丈夫。
那么大丈夫遇到不同的世道,又该如何处世呢?孟子的观点是:“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这里首先有一个问题:通过什么途径“得志”?以“妾妇之道”为准则者,必以逆来顺受、曲意顺从、摇唇鼓舌甚至不擇手段为途径,获得高官厚禄。以“仁”“礼”“义”为处世准则者,必定按照《大学》提出的“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的要求,逐步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真正的大丈夫所走的路。第二个问题才是“得志”后如何处世。以“妾妇之道”得志者,必然会顺从君王的称霸野心,去干戕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而真正的大丈夫得志后,必然“与民由之”。周文王的祖父古公亶父继承祖宗后稷、公刘创下的大业被推为部落首领后,遇戎狄的薰育族来侵扰,想要夺取财物,古公就把财物给了他们,以保证自己的部族免受战争之难,保障了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薰育族后来又来侵扰,想夺取土地和人民,古公为了民众的生命安全,在劝住因愤怒想要奋起抗击的民众后,就率领家众离开自己辛苦经营的豳地,经历千难万险迁移到了岐山脚下。结果豳地百姓扶老携幼全跟着古公到了岐下,就连周边邻国的百姓也纷纷赶来投奔古公。古公的行为不是贪生怕死,而是遵循走和平道路、珍惜生命的“仁”“义”正道,所以周部落得以进一步兴旺起来。身材矮小的晏平仲何以能成为齐国的三朝元老?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晏婴能做到“与民由之”。有一次,宠臣梁丘据替齐景公找了一个叫虞的流行音乐歌手,于是景公彻夜笙歌,竟连第二天的上朝都忘了。晏婴知道后,立即逮捕并遣返了虞,再去景公那儿直谏,指出景公听流行音乐是违礼之举,必定导致亡国,最后景公认错改正。第三个问题是不得志又如何处世。世上的人得志者少,不得志者多;人的一生得志时间短,不得志时间长。连孔子、孟子等都一生不太得志,何况常人?大丈夫如果不得志该如何呢?答案是“独行其道”。孔子、孟子都是这方面的代表,自不待说。就是前面提到的晏平仲,也有不得志的时候。齐庄公继位后崇尚勇力,不顾道义,也讨厌晏子,便在酒宴上让乐工连唱三遍“已哉!已哉!寡人不能说也,尔何来为?(算了!算了!寡人我不能高兴,你来干什么)”。晏子听懂后进行了劝谏,但庄公不听。于是晏子便把受赏得来的贵重物品全部缴还给庄公,那些不值钱而可以卖的就送到市场上去。做完这一切后,便步行东去,直到滨海一个小村子里,自己过起耕读生活。后来齐庄公被大臣崔杼所弑,齐景公继位,又把晏子召了回去,并任其为相。晏子不贪财,不恋位,即使做了农民也不忘修身(如果忘了修身,景公也不会再重用他了),这就是“独行其道”,也就是《孟子·尽心上》所说的:“穷则独善其身。”
沿着“得志”与“不得志”这个思路,孟子便水到渠成归纳出了自己关于大丈夫的正确观点: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就是前文的“得志”之时,“贫贱”就是“不得志”,至于“威武”,是孟子所处时代——兼并的战国时期最突出的特征,也是人经常会面对的问题。人处于富贵的境遇中,要做到内心不受惑乱;处于贫贱的恶劣境遇中,要做到内心志向坚定不移;而面对武力威迫,则要做到不屈服。这就是大丈夫正确的处世态度。晏婴相齐景公时,曾多次受到景公的赏赐,但晏婴都用各种借口一一谢绝。为什么?因为他首先考虑百姓的生活状况还不怎么好,自己怎能接受更多的赏赐呢?心中有民有国,晏婴才能做到富贵不淫。《论语·雍也》第十一章:“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回为何能安贫乐道?因为“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论语·雍也》),其内心志向可谓坚定矣!子路自从入了儒门后,他真得做到了在“威武”面前不屈服。《左传·哀公十五年》记载了子路死时的情境。子路担任卫大夫孔悝的家宰,孔悝的舅舅蒯聩(卫太子)作乱,并强迫孔悝加盟,子路以为这样做违礼,坚决不从,并为了救主,在孔悝其他家臣都往外逃难并劝子路也一起逃时,子路却想尽办法进城,他说:“吃了他的俸禄,不应躲避祸难。”结果与蒯聩派来的武士石乞、盂黡决斗,子路被对方用戈击中,连帽带也被砍断了,子路说:“君子死,冠不免。”便从容地系好帽带而死。晏婴、颜渊、子路,这些人心中有仁德、生活不违礼、行为坚守道义,才是真正的大丈夫,所以都被历史书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总之,孟子在这一章中自始至终高扬儒家旗帜,来阐述关于大丈夫的观点。两千多年来,这些话激励了成千上万的仁人志士,让他们在实现抱负的路上,永远正道直行,成就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