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组织部会正常开展拟提拔任用程序,“不过需要纪委签署廉政意见,纪委在这方面会更谨慎。”
任建明是中纪委、原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他认为在当下要求强化执纪问责的环境下,被处分干部的数量大大增多,如果一个干部被处分后就放弃了,对干部资源来说也是很大的损失。
回访要像办案一样开展,一般要两个人以上参加,并做好记录,实名填写回访鉴定材料。如果建议使用的人员今后再出现问题,回访人将被连带追责。
南方周末记者 张笛扬
发自湖北荆州、黄冈、武汉
被提拔、被处分、被免职、复出后再被重用,这些变动先后发生在谢守廉身上,仅用了两年时间。
“我当时就觉得组织肯定不会再考虑我了。”谢守廉是湖北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党工委委员,2018年8月15日,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距他再次被重用刚过去一个月。
2016年10月,谢守廉因工作疏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街道党委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职务。2018年7月,过了处分影响期的谢守廉回到了党工委领导班子中。
荆州市纪委通报称,包括谢守廉在内,荆州市自2016年换届以来,已有35名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得到了提拔或重用。
相比以前干部被处分后再复出时的零星和低调,荆州这次通过制定文件,对受处分干部的复出、提拔、重用进行了程序规范,并“高调”集中在媒体上公开。受访专家对此表示肯定。
在“从严治党”“强化执纪问责”的背景下,各地处理、处分干部的力度正在加大,相应地,后续管理也在不断加强。荆州之外,湖北还有多地出台了对受处分干部的管理办法,为他们的复出提供了政策“通道”。四川也有多地开展了相关试点。在制度规范下,成批曾受处分的干部获得了新的机会。
处分期有专人帮扶
48岁的谢守廉是一名军转干部,转业时定的级别为正科。2009年到荆州市沙市区人社局,任正股级事业单位管理科科长。2016年,谢守廉转任沙市区中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显然,新的岗位更加重要,且涉及提拔,组织部门给他设置了1年试用期,但只过了3个月,谢守廉就因一桩陈年旧事被追责。
那是在2011年,谢守廉处理一则人事调动时,在审核档案环节出现工作漏洞,导致档案材料不全。谢守廉被沙市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终止了试用期。
接着,谢守廉被免去所有职务,退出了街道党工委班子,分管的工作也由其他班子成员接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1年,1年内,谢守廉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也不能被推荐到党外组织担任高于原职的职务。
觉得升迁无望,谢守廉萌生了调回人社局的想法。“机关的工作比较轻松,回去就退居‘二线了。”谢守廉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般在机关,一个人要是受处分被免职了,至少不会去做事了,有些人甚至都不上班。”
他是2016年10月被处分的,不过“幸运”的是,2016年4月,荆州市纪委就出台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实施细则》,给他了在处分影响期间得到帮扶并在日后复出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
“被处分干部的党组织要指定一名同志作为其教育帮带人。”按照文件中的这一要求,中山街道党工委书记陈爱平成了谢守廉的指定帮扶人,陈爱平希望他留在街道,继续做此前分管的工作。
虽然书记在帮扶,但同事们已另眼相看,有的直接抵触谢守廉安排的工作。“他们心想,这个工作还是不是你负责,我还需不需要向你汇报,你交待的事我需不需要做,毕竟名义上是别的班子成员在分管。”谢守廉把困难汇报给了街道书记陈爱平。
知道这一情况后,陈爱平多次在大会小会上要求街道干部配合谢的工作。谢守廉说,“慢慢工作就有了起色,比如我负责的城管工作,去年考评时在全市所有街道中得分第一。”
这给谢守廉再次被重用增加了筹码。对于被处分过的干部,荆州市纪委的文件也规定,“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对于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所在单位要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
基于政策依据和个人表现,2018年7月,谢守廉被任命为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重回领导岗位,谢守廉开始总结。他认为,过去,不少干部一旦被处分,工作就懈怠了,“这和组织在选人用人时的顾虑有直接关系,不可能处分影响期刚满,组织就考虑你,这样的干部一般都会被放下,同等条件下肯定要提拔没受过处分的人。”
“就算有了帮扶教育,有些负责帮扶的干部也是惯性思维,对被处分的干部不抱多大希望,”谢守廉介绍,“他们觉得,我帮了将来也不会有用,我费那么大劲帮扶他,他也尽心工作,最终还得不到提拔,这对干部也是一种伤害,还不如不做。”
对于自己刚出处分影响期,就被组织重新提拔重用,谢守廉觉得这对干部来说是件好事。“现在追责机制越来越健全,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追责,如果被追责后就不再使用了,那干部大胆工作的意识就会没了,大家都明哲保身,宁愿不作为也不犯错误。”
与其被疑有猫腻不如光明正大
谢守廉之前,湖北已有多名受处分的干部,经过组织程序后被提拔重用。
荆州市纪委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16年换届以来,该市已有35名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因表现突出得到了提拔或重用。
黄冈市罗田县近两年也有17名受处分干部被提拔重用。罗田县纪委干部监督管理室主任胡宇斌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对于受处分的干部,按不同级别指定相应层级的帮扶人,正科级干部由县委委员帮扶,“每个县委委员帮扶几个人,每一个还相应地配了一名纪委委员。”
需要解释的,罗田县是“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县,已于2006年取消了县委常委,实行县委委员制。
2018年5月25日,罗田县还组织全县扶贫领域130多名受到诫勉以上处理的党员干部,召开了一次追责问责谈心谈话会,县委书记汪柏坤与这批干部“谈心”,给他们“解压”。而胡宇斌本人也因为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了该县存在的多项环境问题,在2018年4月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与罗田同属黄冈的红安,是革命老区,《湖北日报》的报道称,2014年以来,截至2017年3月份,该县已共有27名曾受处分党员干部得到重新使用,其中6人得到提拔重用。
因工作日午餐喝酒丢了职务的吴怀泰,已于2017年3月被任命为红安县公车改革办公室主任。2015年,吴怀泰被处理时,被当成了该县“从严治党”抓的典型,复出时,又成了认错改错、实绩突出的典型。
2016年底,县机关事务办公室党组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了重新使用吴怀泰的建议,给他的评价是,“主动承担县委、县政府重大事务处理工作,在红安县公车改革中实绩突出。”
见到这些受处分的干部复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在处分期满后提拔重用本就符合制度规定。任建明的另一身份是中纪委、原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他认为在当下要求强化执纪问责的环境下,被处分干部的数量大大增多,如果一个干部被处分后就放弃了,对干部资源来说也是很大的损失。
▶下转第2版
红安县党委系统一科级干部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不少受处分干部都是积极作为的干部,要引导他继续作为。该官员介绍,红安县的一个做法是,将部分被处分的干部调至基层扶贫岗位工作,工作强度比机关更大。
成都锦江区一纪委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因工作失职、不到位而受到处分的干部,往往是单位的骨干、能人。“犯了错误的干部也是我们的同志,这部分干部更需要一个‘纠错的机会。”
上述红安县官员称,受处分干部在期满后得到提拔重用,过去在各地都有,只是没有大张旗鼓地做,这样的话不少群众看到了就会怀疑有猫腻。“如果干部受处分后积极作为、表现突出,影响期满后就应该光明正大地提拔重用。”
“回访”之后 写“散步感想”
湖北各地对被处理干部的帮扶措施中,“回访”必不可少。
红安县纪委书记王西华曾对媒体表示,回访要像办案一样开展,一般要两个人以上参加,并做好记录,实名填写回访鉴定材料。如果建议使用的人员今后再出现问题,回访人将被连带追责。
上官馨是十堰市纪委的干部,其在纪检手记中记录了对该市市直机关一副主任科员回访教育的过程,回访时,先是到该副主任科员的单位,与他的领导和同事聊,了解到的情况是,“自从被处分以后,明显感觉干劲和冲劲不如以前了。”
见到本人时,该干部也直言“被处分以后,尽管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都没有说什么,但是总觉得自此身上就有污点,以后的前途怕是没指望了”。上官馨作了些安慰和疏导。
这名干部目前已过处分影响期,被单位推荐到市政府办跟班学习,还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在与十堰相距400公里的荆州,市纪委要求对每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成立回访教育小组,在处分影响期内进行回访教育。即便在处分影响期满,被处分者已经提拔重用后,“回访”仍然存在。
2018年7月17日上午,荆州市纪委书记贾石松和荆州市城市规划研究院院长王婷,到市中山公园 “楚梅园”进行了一次特殊的散步,那里也是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散步是荆州市纪委精心安排的一次回访。4年前,王婷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的处分,2018年4月又被重用。
36岁的王婷拥有博士学位,毕业于法国国立瓦尔德塞纳建筑学院,是荆州市2012年引进的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到荆州后任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
2013年5月,工作一年的王婷违规向“长久天地御园住宅小区”发放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地块属于蓄洪区。荆州市纪委把王婷作为“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称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构成渎职错误。2014年9月,荆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了王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处分期满之后又过了两年,2018年4月,王婷出任新职,被聘任为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那次散步地点选在公园内,是为了让王婷不那么紧张。两人在公园内边走边谈,贾石松从廉政教育基地的设计规划讲到廉政故事,再讲到廉洁纪律,他对王婷说,“作为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处于高风险岗位,要发挥专业所长,放下思想包袱,干净做事。”
回去之后,王婷向荆州市纪委提交了“散步感想”,称“要在高水平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同时,守好纪律红线,对于之前的工作失误要放下包袱,认真工作”。
荆州市纪委书记贾石松也公开表示,“今后用好‘改错的干部将成为常态。”两人散步后,荆州市纪委发布了他们漫步公园的照片,并对王婷做了模糊处理,这是对获得提拔重用的受处分干部的一种保护。
关爱也要分清类别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被处分的官员都有机会复出并被提拔重用。
在成都市锦江区,纪委官员就曾公开表态,“关爱也要分清类别,我们的关爱主要是针对‘四种形态中的二、三类人员。”“二、三类”人员指的是,受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干部,被排除的第四类,是指那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立案审查的。
湖北荆州市纪委一名官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个受处分的干部要重新提拔重用,和其被处分的原因关系很大,如果是谋取私利,那么即便在影响期满后,获得纪委任用推荐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一位在东部地区的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在提拔干部时,一个基本要求是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不得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而干部被处分那年的考核不会是称职,所以实际上的影响期会更长。
该县的做法是,在选拔任用时,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组织部会正常开展拟提拔任用程序,“不过需要纪委签署廉政意见,纪委在这方面会更谨慎”。
“纪委主动向组织部门提出对受处分干部任用建议的情况不会发生。”四川一地级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也表示,提拔受处分干部时,组织部门会本着“非常慎重、从严把握”的原则。
不过在2014年,湖北红安县纪委曾向组织部门提出过建议,对15名受处分干部“予以使用”,当时引起不小争议。红安县纪委方面回应称,这15名重新使用的干部此前均因“工作类失误”而受处分,并未涉及贪污腐败、道德败坏等问题。
时任红安县纪委书记万小勇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纪检部门而言,这(建议使用被处分干部)是一次突破,以往组织部门就干部使用征求纪委意见时,对受过处分的干部,纪委一般都是否决的。”
对于被处分干部的复出,各地正在进行规范化探索。2018年6月,湖北省纪委、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因被问责受处理、处分的干部首次重新任用提出了要求,须履行的程序包括,书面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此外,湖北省还规定,受处分干部首次重新任用时,还应当根据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