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4-12-23 03:05谭芳
安徽农学通报 2014年23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荆州市问题

谭芳

摘 要:该文介绍了荆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主要包括:科学指导办社、建立完善合作化内部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等。

关键词:荆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23-08-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使相同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服务的提供者自愿联合起来,采取民主管理的形式,使得市场经济与家庭分散经营有效对接,进而破解“三农”问题[1]的一种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合作社可以把农民组织起来,土地整合在一起,形成家庭农场或大型农场,这样就让农业的发展有了竞争力和抗风险的能力[2]。其次,合作社给专业生产的发展提供很多有效服务,使生产要素得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的重组,调整和优化了农业结构,提高产品的竞争优势。第三,农民合作社规模大,服务标准统一,让单个农民联合起来[3],形成了竞争力和谈判能力都强的集体,让农民有了更强的话语权,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利益。第四,合作社有组织开展大会,明细经营情况,投票决策重大事务,传播法律法规,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职权,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

1 荆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荆州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

2 563家,半年新增570家,入社农户23.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3.3%。带动农户61万户,占农户总数的61%。半年来合作社经营服务收入20亿元,其中纯收益3.2亿元,按交易量返还1.85亿元,社员比非社员人均增收37%。

2 荆州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发展质量不高 一是规模小。出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占70%,规模较小、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低。二是缺乏品牌意识。登记在册的只有196个,占合作社总数的9%,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只认证506个,现有的合作社没有特色产品和拳头产品。三是粗放加工和经营。当地合作社基本上都是产品原料,没有经过再加工,这样产值就低,农民得到的实惠不高,直接影响了农民收入。

2.2 内部管理不规范 现有的农民合作社没有实际系统科学的内部管理,没有真正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一是内部机构不健全。据调查,大部分合作社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重大事项没有经过民主表决,这样就造成“民营、民管”基础不牢,不能得到长远发展;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合作社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大多没有按照财务核算要求严格执行。

2.3 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反映,中央出台的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措施很难在具体操作中落实,突出的问题是贷款难和财政扶持资金不到位。荆州市金融部门没有推出适合合作社贷款的贷款品种,合作社贷款难的担保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另外,在用电、用地等方面也存在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的问题。

2.4 存在“假合作社”、“空壳社”现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大部分没有发挥作用,偏离了为农民增加收益的目的,更不用说组织社员共赢了,徒有虚名,成了“假合作社”;还有一些合作社社员存在有利则合、无利则散,没有与合作社形成共同体。更有些合作社整天盯着政府的扶持资金,没有把整个心思放在合作社自身发展和建设上来,没有真正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变成了“空壳社”。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3.1 科学指导办社 针对目前农民合作社规模小的现状,要积极指导农民办社。一是开展合作社知识讲座,增加农民办社意识。二是对合作社带头人进行管理、经营和营销等知识培训,培养一批素质高的合作社带头人,让这批带头人能够适应市场需要,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3.2 建立并完善合作社内部机制 由于现有合作社存在严重管理混乱,所以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势在必行。一是建立适合合作社发展的财务核算机制,实现合作社财务公开化和透明化;二是创建有效抵制风险的发展机制,增强合作社适应市场发展的能力;三是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通过把散钱变整钱,把闲钱变活钱的方式,提高合作社资金运转能力;四是创建合作社盈余资金的分配机制,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3.3 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由上级部门对合作社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定期对合作社内部管理进行督查,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对合作社实施奖罚;二是加强合作社资金的管理和流通监督管理;三是让合作社权利在阳光下实施运作,不得存在“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让合作社管理层的权利真正用到为社员谋福利上来。

3.4 不断拓宽合作社服务渠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与市场的桥梁,要把简单的从农产品输出向信息咨询,物流运输产品销售和加工等领域伸展,真正做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3.5 强化合作社品牌发展和强强联合 通过“创品牌”“推品牌”“护品牌”的方式把本地区合作社品牌推向市场;另外,按照合作社自愿、政策扶持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合作社兴办联合社,加大对联合社的支持力度。依托省级百强社、市级示范社,探索资金、资本等更高层次的联合与合作,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合作水平。

参考文献

[1]温铁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困境与出路[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45-47.

[2]陈新建,谭砚文.基于食品安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及其影响因素——以广东省水果生产合作社为例[J].农业技术经济,2013(01):120-128.

[3]李云方,卢敏.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制约因素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12(20):456-458. (责编:徐焕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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