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进一步了解闵行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闵行调查队于2018年5月至6月在区内5个镇抽选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
被调研的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包含3家闵行区级示范合作社,成立时间为1-12年不等,其中12家成立时间为6-9年。从经营方式看,12家为“合作社独立经营”,7家为“家庭农场+合作社”,1家为“公司+合作社+农户”。从经营规模看,有11家合作社经营规模小于200亩,12家出资总额为20万元至50万元。从经营内容看,基本以生产、销售粮食、蔬菜、水果瓜果为主。从成立目的来看,有15家合作社认为重要的是“带动农户增收”。
被调研合作社主要与村委会(村级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限普遍不长。有13家合作社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限为5年内,1家签订合同期限为5-10年,3家签订期限为10-15年,2家签订期限为17年。合作社按每年1800元/亩支付土地流转费,同时可获得1000元/亩的土地流转补贴。
在生产模式方面,有16家合作社采用了新型模式,其中14家采用“设施农业”生产,8家采用“循环农业”生产。但在产品销售和经营活动方面,合作社仍以传统方式为主。从销售渠道看,销售比重占前三位的为“商户上门收购”“交易市场零售”和“自己门店出售”等传统渠道,仅2家合作社通过自建网站和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从经营内容看,有10家合作社采用了“采摘”“农事体验”或“垂钓”等新型经营活动,但同时仍有10家仅从事传统经营活动。
调研显示,有9家合作社表示2017年雇工成本较2016年没有增加,11家表示雇工成本有所增加,增幅主要集中在5%-10%。雇工成本温和增长,为合作社的持续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
调研显示,合作社的品牌和质量意识也进一步显现,有15家合作社认为自身产品属于优质农产品,具有价格高、品质好、销路好的特点,且有10家合作社的农产品已具有独立品牌。此外,有12家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家具有“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
调研显示,合作社向农户提供了多元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统一供应种苗和农资”“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及“统一使用包装、商标和品牌”等;而在利益链接方面主要采取“支付雇佣酬劳”和“支付承包田使用租金”两种方式。在各类服务和指导的带动下,有8家合作社的农民入社后收入有所增加,收入增长幅度在3%-30%不等,其中7家合作社的社员收入增长幅度在10%以上。
调研中,有18家合作社得到过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土地流转补贴”“种籽、农资、农机补贴”“开展成员培训”等。16家合作社表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方便合作社办理各类许可证件提供各种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服务和科技服务等。15家合作社表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合作社扩大产品销路而创造条件。
调研显示,有16家合作社参加了农业保险,其中有12家参加了政策性保险,5家参加了商业性保险。但同时,仍有4家合作社没有参加任何农业保险,保险普及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调研中,20家合作社负责人均明确表示愿意继续经营合作社,但有8家合作社负责人认为自己的子女将来不愿意继续经营合作社。同时,仅有6家合作社负责人表示有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大专)毕业生加盟,合作社后继人才不足。
调研中,约半数合作社认为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依次是“资金问题”“产品销售渠道”和“基础设施建设”。在解决问题的措施方面,多数合作社寄希望于政府扶持,有16家建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及时落实到位”,13家建议“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而寄希望于通过自身能力提升而解决问题的相对偏少,有10家表示“拓展销售渠道,打造自主品牌”,4家表示“进行兼并,做大做强合作社”。当问及2017年以来是否为扩大生产规模提出过用地申请时,仅有5家出于农业生产或仓库用房需要而提出过申请,并均获批。同时,仅有1家向银行提出过贷款申请。合作社自主发展做大做强的动力仍显不足。
尽管被调研合作社中,多数认为自身产品属于优质农产品,且有10家具有独立品牌。但从农产品认证方面来看,仅有3家合作社具有“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食品”认证,距离农业“精品化”发展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建议在政策引领下,淘汰落后产能,逐年提高绿色农产品认证率,打造闵行地标性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