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国成
我国“上古”传说:商汤以龙山之金铸币,大禹以历山之金铸币。但这只是古代传说而已,有记载的秦朝以前使用黄金铸币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楚国在其首都郢铸“郢爰”金页,一整张薄金板上打上多个小方块,用时裁剪一块即为钱币,因其小方格上印有“郢爰”二字,因此称为“印字金”。
秦朝统一中国前的各国铲币、刀币、布币、圆圜币,都有鎏金币出土。同时还发现了银铸币,根据出土记载,蚁鼻钱、空首布、尖足布、方足布、明刀、齐刀等都有银质品出土,这说明秦朝以前各诸侯国都已经熟练地掌握了用金、银铸钱币的技术。
秦朝统一中国,并统一了全国的货币。秦始皇规定:全国货币以黄金为上币,计量单位为镒;铜钱“半两”为下币,重量就是“半两”。而珠、玉、贝、龟、银、锡等器皿饰物不属于货币之列。这样将黄金作为正式的货币一直沿用至近代。
汉朝基本上是继承了秦朝的制度,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我们今天所说的“金钱”二字就是从汉朝传下来的(因太史公把金和钱并列所以称金钱)。汉朝元狩四年以白金三品为币,白金三品即上币圆形龙币、中币方形马币、下币椭圆龟币。武帝太始二年下诏将黄金铸成马蹄形、麟趾形,这就是“马蹄金”的来历。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记载了当时的物价及买卖情况:米一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货币的流通情况,说明汉朝小额交易用铜钱,大型交易用黄金。汉代下币五铢发现有银质、金质,其中银质较多。另外汉朝赏赐均用黄金,计量单位为觔。纵观中国两千多年的黄金使用情况,汉朝是使用金银货币最多的时期。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及经济混乱,金、银使用量较汉朝少了很多,在这一时期黄金的计量单位从觔转变到以斤、两为单位。
唐朝主要是以铜币“开元通宝”为单位计价,每枚开元通宝即为一个钱。但同时唐初期仍以黄金为币。另外唐朝用黄金、白银铸造了大量的“开元通宝”金银钱,用于赏赐大臣、武将、宫女、歌伎。但唐朝时期,黄金和白银主要是用在了器物和装饰方面,唐朝佛教盛行,故金银在寺庙中大量使用是不争的事实,而流通领域使用则是极少量的。
宋朝是白银、黄金使用的一个重要时期,已大量用于赋税的征收,如要上交百贯税,允许六十贯用铜钱,其余可以用金或银。宋朝大量黄金、白银为首饰铺所有,当时社会盛行妇女佩戴首饰。黄金、白银的另一使用大户为寺庙。
辽、金、夏、元等朝代,黄金和白银主要用于生活装饰和用具,少数民族喜欢用黄金碗、盘、碟,甚至马蹬、马鞍、刀鞘、筷子、瓶、罐等生活用品也都有金银元素。宗教用金银也是一个大户,各种银质佛具和鎏金佛具使用了大量金银。元朝实行金银集中于国库的政策,禁止民间私自买卖黄金。元朝一般将金银铸成“元宝”形,我们今天说的“金元宝”即由此而来。
明朝建立后推行的是纸币“宝钞”,但宝钞在使用过程中对金银仍有一个比价。可是征收税仍用白银,民间交易一直是银、钞并用。到了明中期以后反而白银取代了铜钱和纸钞,成为主要货币,在流通领域出现了小额交易用钱,大额交易用银,黄金则用于储存和大数额的支付。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货币制度,大额交易用银,而黄金仍以储备为主,大数额支付为辅。由于清中后期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在“乾道”时期欧洲黄金和白银的比价是一比十五,而中国的比价是一比十,因此欧洲商人来华贸易带来大量的白银换回黄金。进入清朝中后期,海上贸易更加活跃,很多外国银币开始进入中国沿海地区,如鹰元、站人元、坐人元等慢慢地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为了对抗这些外来的银元,清政府早期土法打造了“乾隆宝藏”在西藏使用,后来还有“嘉庆宝藏”,“道光宝藏”等,1838年中国台湾打造了寿星鼎银币,漳州军饷银币,当时还有私铸币,主要是在江浙一带。到了光绪八年左右,我国第一枚机制币在吉林省产生,币名为“吉林机器制造局厂平壹两”,到了光绪十五年(即1889年),机制币“龙洋”诞生,紧接着广东省、四川省、西藏地区乃至全国各地基本上都可以制造银币。当时造币大户奉天、北洋、青岛、广东、上海、云南、湖北等,同时也有少量的金币产生,基本上是样币和呈样币。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宣统三年的“大清银币”为止。
民国时期基本上延续了清朝的规模和设备,当时最早的银币是孙中山“银元”开国纪念币,随后便出现了“黎元洪”银币、“四川军政府”银币和袁世凯军装币等。之后又发行了“中华民国”三年、八年、九年、十年袁世凯头像银币、袁世凯开国纪念币、袁世凯洪宪币,同时还发行了袁世凯“十元”和“二十元”金币,还有帆船币、张作霖银币、唐继尧银币等,各省也发行了自己的银辅币,但基本上在全国流通的是“袁大头”币。在中华民国中后期由于国民党政府反共反人民,财政基本上处于崩溃状况。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三十日颁布了《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黄金、白银、外币禁止买卖和持有者应去银行换成“金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