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索南曲化:明清戏曲受众的倾向及南北曲声律之变迁
——以《北西厢》工尺谱为例*

2018-08-16 02:29
文化遗产 2018年4期
关键词:西厢太古曲谱

毋 丹

“弦索”,代表着北曲字精调严的格律规范,在戏曲史中有着多重含义。明嘉隆间曲论家何良俊把能否“入弦索”作为评判戏曲优劣的准绳,但至明末,它却从神坛走下,变得只重“弹头”,忽略“字面”,四声不谐,声歌家只得“以磨腔规律为准”,改弦改调*(明)沈宠绥:《度曲须知》,桂森斋注释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这表明向来不受重视的南曲,已经压倒了曾经的曲中标杆,也就是说,明人欣赏戏曲的倾向已经发生了变化。

清代曲坛延续明末的状况,弦索在昆腔的光芒下已显黯淡,在南曲化的过程中,从明代的“官腔”,“流落”民间。清人所说的“弦索调”与明人曲论中的“弦索”已不可同日而语。研究者主要通过文人的记载与话语,来推测弦索南曲化的事实,但有待探索的是:这一过程在音乐上到底有怎样的体现呢?

《北西厢》是公认的北曲典范,以其现存音乐谱——胡周冕《北西厢定律》、清沈远《北西厢弦索谱》、清乾隆官修曲谱《太古传宗琵琶调西厢记曲谱》、叶堂《纳书楹西厢记曲谱》*清乾隆后《北西厢》昆曲谱都是叶堂一派,姑略去。为基础,结合明清时期其他相关乐谱及文献记载,我们或可窥见以上问题的答案。

一、弦索概念疏证

“弦索”一词,最初见于唐代诗歌,并为后世诗词所沿袭,通常特指阮、琵琶、三弦等乐器,或作为弹拨乐器的泛称。如“夜半月高弦索鸣,贺老琵琶定场屋”*《连昌宫词》,(唐)元稹:《元稹诗全集》,三亚:海南出版社1992年,第186页。,“黄金捍拨紫檀槽,弦索初张调更髙”*《宫词》,(唐)张籍:《张籍诗集》,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75页。,“琴带衡云弦索润,马餐湘茝辔丝香”*(宋)乐雷发:《雪矶丛稿》,《雪蓬见示送赵东岩巡部诗》,长沙:岳麓书社1986年,第31页。等等。

元明时期,弦索指的是北曲的特定伴奏乐器,所以也用来代指北曲杂剧。明中叶之后,曲论家提出“入弦索”的问题,将弦索与北词并提。如沈德符云:“周宪王杂剧最夥……虽警拔稍逊古人,而调入弦索,稳协流丽,犹有金、元风范。”*(明)沈德符:《顾曲杂言》,清李文田抄校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沈氏又云:“嘉、隆间度曲知音者,有松江何元朗……予幼时犹见老乐工二三人,其歌童也,俱善弦索。”“自吴人重南曲,皆祖昆山魏良辅,而北词几废,今惟金陵尚存此调。”*(明)沈德符:《顾曲杂言》,清李文田抄校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这里的“入弦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以弦索乐器伴奏演唱。它并非是一个简单的音乐问题,而是指符合北曲的文律特征(详后)。

明中叶前,文人以北曲为正声,南曲因不按宫调、不谐宫商而被鄙夷。祝允明《猥谈》云:“自国初来,公私尚用优伶供事。数十年来,所谓南戏盛行,更为无端,于是声音大乱。”*(明)祝允明:《猥谈》,吴晟辑注《明人笔记中的戏曲史料》,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1页。“今人用乐,皆苟简错乱。其初歌曲丝竹,大率金元之旧,略存十七宫调,亦且不备,只十一调中填凑而已……而就其声察之,初无定,一时高下,随工任意移易,盖视金元制腔之时又失之矣。”*(明)祝允明:《猥谈》,吴晟辑注《明人笔记中的戏曲史料》,第31页。魏良辅云:“近有弦索唱作磨调,又有南曲配入弦索,诚为方底圆盖,盖以坐中无周郎耳。”*(明)魏良辅:《曲律》,《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五集,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7页。。但是,在南北交融的趋势下,以南曲合弦索的做法却是客观存在的。例如朱元璋喜爱《琵琶记》,令优伶御前演出。“寻患其不可入弦索,命教坊奉銮史忠计之。色长刘杲者遂撰腔以献。南曲北调,可于筝琶被之。”*(明)徐渭:《南词叙录》,《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三集,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240页。无论效果如何,此后弦索南曲在教坊中流行。虽然“不若北之铿锵入耳”*(明)徐渭:《南词叙录》,《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三集,第240页。,但这样南北兼容的弦索官腔就此通行天下,至昆腔兴起,才逐渐取代其“官腔”地位。

魏良辅改制昆山腔,创水磨调,提出词腔关系规范:“五音以四声为主,四声不得其宜,则五音废矣。”*(明)魏良辅:《曲律》,《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五集,第5页。。沈宠绥曾指出弦索只重弹头、疏于字面之病,于是擅歌者以磨腔之准则为其改调。又云:“自野塘之后,擅弦索者皆为吴人”*(明)沈宠绥:《度曲须知》,桂森斋注释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今之北曲非古之北曲,今之弦索非北之弦索。”*(明)沈宠绥:《度曲须知》,桂森斋注释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这些言论不仅反映南北曲的消长状况,还说明吴中兴起的弦索,已经是一种不完全等同于北曲弦索的新腔。清代的弦索调,彻底摘下“官腔”的桂冠,成为民间的腔调。明后期吴中多有琵琶调、弦索调流行,评话、弹词等曲艺形式,亦与弦索有一定关联性。明清之际至清中叶,有数部《北西厢》弦索乐谱留存,以及宫词、套曲乐谱。除清唱的曲艺外,仍有将弦索调运用于剧作者,如清末徐家礼《蛰园十种曲》,无论在曲腔特征还是伴奏乐器上而言,都是弦索调无疑。

综上,“弦索”一词,具有多义性,故其具体含义的解释,当参考原文语境。从弦索这一概念的变迁以及其多义性特征来看,它本身也体现明清曲坛北衰南兴的过程,以及从曲辞律化到曲腔律化的变化。

二、弦索南化的音乐表现

沈宠绥云:“至北词之被弦索,向来盛于娄东,其口中袅娜,指下圆熟,固令听者色飞,然未免巧于弹头,而或疏于字面”;“于是举向来腔之促者舒之,烦者寡之,弹头之杂者清之,运徽之上下,婉符字面之高低,而厘声析调,务本中原各韵,皆以“磨腔”规律为准。”*(明)沈宠绥:《度曲须知》,桂森斋注释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这说明在当时,弦索南化,或云北曲南曲化,已是事实。归根到底,南北曲始终是声腔艺术。那么,我们是否能从音乐的角度看到弦索南曲化的事实呢?以下主要从伴奏和唱腔两方面来作讨论。

(一) 伴奏

1. 伴奏乐器

弦索乐器在明中叶前一般指琵琶、筝、阮、三弦等弹拨乐器。唐代崔令钦在《教坊记》中云:“平人女以容色选入内者,教习琵琶、三弦、箜篌、筝等者,谓之‘搊弹家’”。*(唐)崔令钦:《教坊记》,罗济平校点,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页。元陈孚:《陈刚中诗集》中载:“尝宴于其集贤殿,男优女倡各十人,皆地坐。有琵琶、筝、三弦之属,其讴与弦索相和歌……”*(元)陈孚:《笙箫围丑妓牢醴祀淫巫》,《陈刚中诗集·交州稿》,《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总第1202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640页。后来又有胡琴一类乐器。清嘉庆间《弦索备考》,为大套弦索乐谱,除了琵琶、弦子、筝谱外,尚有胡琴谱一卷。由此,弓弦乐入弦索部至迟在清嘉庆时。

宋直方《琐闻录》云:“考弦索之入江南,由戍卒张野塘始。……野塘既得魏氏,并习南曲,更定弦索音,使之南音相近。亲改三弦之式,身稍细而其鼓圆,以文木制之,名曰弦子。其后杨六者,创为新乐器,名‘提琴’。”*转引自杨瑞庆《昆曲评与语选解》,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3年,第81页。清姚燮《今乐考证》云:“《词话》:‘提琴起于明神庙间……昆山魏良辅为新声,赏之甚,遂携之入洞庭,奏一月不辍,而提琴以传’。”*(清)姚燮:《今乐考证》,《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十集,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57页。据此,我们尚不能肯定提琴一定加入了弦索南曲、弦索官腔,但可以说,这为弓弦乐器伴奏弦索南曲提供了可能。

关于明清时所说的胡琴究竟为何物,学界有两种说法,一曰源于宋陈旸《乐书》中所载之“奚琴”,一曰源于《元史》中所载“火不思”。其实“奚琴”和 “火不思”形制颇有相类之处。无论胡琴与之前的“提琴”“火不思”“奚琴”等有怎样的关联,可以肯定的是,弦索乐器在发展过程中,从纯粹的弹拨乐衍变为弹拨乐与弓弦乐的组合。

同样是弦乐器,即使均可演奏北方风格的音乐,但牵涉伴奏南北曲的问题时,则大有不同。弹拨乐通常以肉甲、义甲或拨片触弦发声,一发即断,乐声“颗粒感”强。乐天诗“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比拟,十分贴切。弓弦乐以弓弦触琴弦,通过来回拉动摩擦发声,发声时值取决于摩擦时长,其乐声具有“绵延性”特点,这与笛箫等吹管类乐器有相通之处。

明王世贞说:“凡曲,北字多而调促,促处见筋;南字少而调缓,缓处见眼。北则辞情多而声情少,南则辞情少而声情多。”*(明)王世贞:《曲藻》,《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集,第27页。北曲声短调促,一字一音;南曲迂徐转折,一字多音。颗粒感强的弹拨乐配北曲,相得益彰。若配南曲,则需技术上的处理,如运用轮、摇等指法,或辅以箫管,或伴奏方式上进行变通。弓弦乐配北曲,一方面,一字一音,当节奏激越时会徒增演奏难度。当然,这对于高明的琴师并非难事。而另一方面,即使一字一音,在音与音之间的连接之处,亦会有丝缕未断的迁延感,与调促见筋的北曲并不十分相宜。这是乐器特质决定的,若强行每音断开,实为强人所难。

中国戏曲传统伴奏方式,是奏主旋律以和人声,即所谓“口中声响必仿弦上弹音”*(明)沈宠绥:《度曲须知》,桂森斋注释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在这种状态下,的确是弹拨宜北,弓弦箫管宜南。即使到了今天,无论是南方地区流行的剧种,还是从南戏诸腔发展而来的北方剧种,伴奏乐队中均以胡琴或笛为主奏乐器,琵琶筝阮一类为华彩乐部。以今鉴古,上述观点可证。则弓弦乐器入弦索部,确为弦索南化的产物。

2.伴奏方式

如上文所说,若伴奏方式为主旋律伴奏法,则弹拨乐伴奏南曲需经过指法上的处理。然而,弹挑终究是其主要指法,若通篇轮、摇,费力且乏味。如需以弹拨乐配南曲,则当调整伴奏方式。

苏州评弹,是极富南方特色的曲艺形式。虽可归为说唱一类,但其唱腔曲折婉转,字短声长,符合文献中所说南曲的特征。苏州评弹的伴奏乐器为琵琶和三弦,是典型弦索乐器。在评弹中,弦索配南曲并无方底圆盖之感,反而谐和有韵味,这是为什么呢?这是由于评弹的伴奏方法与传统戏曲伴奏方式不同,非主旋律伴奏,而是用“过门”和“托腔”来配合唱腔*吴磊:《苏州评弹之伴奏音乐探析》,《大众文艺》2014年第16期。。

过门音乐包括前奏和间奏,不与唱腔同时进行,是在一段唱腔之前或某两节唱腔之间单独的器乐演奏。这一方面可以对唱腔进行分段分节,另一方面可以放慢整曲的行进速度。托腔音乐则与唱腔同时,但其旋律不同于唱腔,用于辅助、衬托唱腔,多有“和声”之感。评弹当然是一种极致的例子,但它的伴奏方式能给我们以启示。由今及古,若弦索南化是事实,弦索乐器在伴奏南化的曲腔时,是否在伴奏方式上作出过调整呢?答案是肯定的。

现存有三部北西厢弦索乐谱*《太古传宗琵琶调西厢记曲谱》虽名为“琵琶调”,但琵琶为最典型弦索乐器之一,《太古传宗琵琶调说》云:“夫琵琶只弦索中之一器耳。然其创制为最古。”故,此谱当归为弦索谱。。明胡周冕《北西厢定律》成书于明崇祯间,具体年代不可考。清顺治十四年(1657)成书的《北西厢弦索谱》,曲腔与《北西厢定律》相似度颇高,二书撰者都生活在江南地区,二谱中所载应为当时流行于此区域的弦索唱法,编撰时间当不会相去太远,则《北西厢定律》很可能成书于明崇祯中后期。《太古传宗琵琶调西厢记曲谱》是清乾隆间律吕正义馆整编的官修曲谱,原稿作于清康熙五十七、五十八年之间(1718-1719)*《太古传宗凡例》云:“工尺谱前经汤彬和顾峻徳审定,至为妥协,今因添换衬字之间,平仄不甚叶处,少为更改,然亦不失其大概,余者悉依旧谱。”故现存《太古传宗曲谱》所记录的曲腔,可视为原书撰稿时的曲腔。,撰者顾峻德为苏州人,此谱所记录当为清康熙间苏州一带流行的弦索唱法。从这三部曲谱中,我们可以看到过门音乐的使用呈现增加趋势。

胡谱与沈谱中已有非常简短的前奏、间奏,多为两音,如胡谱【沉醉东风】“惟愿存在的人间寿高,亡化的天上逍遥。为曾祖父先灵礼佛,法僧三宝。焚名香暗中祷告。则愿梅香休劣,夫人休焦,早成就幽期密约。”“寿”前“五五”,“亡”前“尺上”,“逍”前“上上”,“为”前“尺工”,“礼”前“工工”,“密”前“工工”,皆为间奏。沈谱中此种情况亦多,而较胡谱,增加了某些潜在间奏。沈谱中多有在“才”、“丁”*扫、打等指法的简写。等指法后又上工尺的现象。这两种指法以白居易《琵琶行》中诗句“四弦一声如裂帛”来形容十分贴切,从听觉上有一种停顿、收煞效果,若弦索停而腔仍贯串,则不甚和谐。故此指法后的工尺应当并非曲腔,而只是伴奏音乐,与后面的曲唱相连接,起到间奏的作用。至《太古传宗》,无论前奏还是间奏,都呈现增长趋势。如《联吟》【斗鹌鹑】“玉宇无尘,银河泻影。月色横空,花阴满庭。罗袂生寒,芳心自警。侧着耳朵儿听,蹑着脚步儿行。悄悄冥冥,潜潜等等。”前奏“工六六工六乙乙五”,“银“前有“五乙五乙(伬)(伬)乙”,“月”前有“工六工六乙乙五”,“空”前有“一尺凡工”,“满”前有“凡工凡六凡凡工尺”,“罗”前有“工六六工六乙乙五”,“芳”前有“五乙五乙(伬)(伬)乙”,“潜”前有“五乙乙(伬)(伬)乙”,除“空”前的短间奏,其余几条旋律具有关联性的长间奏都在韵脚后,起句前。强化韵脚停顿的同时,将整支曲拉长,使节奏放缓。

这三部曲谱记录的都是江南地区的弦索调,用添加过门音乐的方式放缓整曲的节奏,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唱腔中长音与弹拨乐器较难磨合的难题。以这种方法调和伴奏与曲唱的关系,正是弦索在南曲化进程中需要做出的改良。

(二)唱腔

1. 北词慢唱

从《北西厢定律》(以下简称胡谱)《北西厢弦索谱》(以下简称沈谱)《太古传宗琵琶调西厢记曲谱》(以下简称《太古传宗》)的谱面来看,都体现着南曲“慢唱”的特征,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愈趋明显。

首先,多有一字多音的南曲化特征。北曲一字一音、字多声少,南曲一字多音、字少声长是戏曲史中的常识。此三部弦索谱都存在一字多音的现象,《太古传宗》尤甚。如《踰墙》【新水令】“晚风寒峭透窗纱,控金钩绣帘不挂。门阑凝暮霭,楼角敛残霞*《太古传宗》作“楼阁抹残霞”。。恰对菱花,楼上晚妆罢。”(见图1、图2)每字少则二三音,多则五六音,曲腔委婉曲折,声随情转,不见北曲铿锵利落之感。

图1 沈谱

图2 《太古传宗》

其次,在板式方面,也体现南曲化特点。“南曲力在板,北曲力在弦”,板的作用在南曲中至关重要。周德清《中原音韵》、朱权《太和正音谱》具有北曲格律谱性质,此二著中对例曲的宫调、字声做出说明,而都未涉及板式。明代的格律谱,至沈璟《南词全谱》方点板。这一方面可看作格律谱发展完善的过程。另一方面,沈氏撰谱时,经过改良后的昆腔已经流行,点板的做法自南曲谱始,也正合“南曲力在板”一说。

此三部弦索谱皆详点板式,除点定头板、底板外,沈谱还标有赠板。沈远在《凡例》清楚明白地说:“阳点,乃赠板也。”*(清)沈远:《北西厢弦索谱凡例》,《校定北西厢弦索谱》,清刻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赠板是南曲特有的板式,目的是放缓节奏。昆曲中亦有南北之分,昆曲中的北曲都无赠板,惟南曲才有,可见沈谱板式南化之显著。《太古传宗》中除头、底板外,还标注腰板。头、腰、底板的板式则与南戏声腔发展而来的昆曲中的北曲完全一致。由此,至清中叶,弦索板式已与南曲无异。

2. 曲腔昆化

魏良辅提出,曲腔须依字声,“平上去入,逐一考究,务得中正。如或苟且舛误,声调自乖,虽具绕梁,终不足取。其或上声扭作平声,去声混作入声,交付不明,皆做腔卖弄之故”*(明)魏良辅:《曲律》,《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五集,第5页。。昆腔最典型的腔词关系,即依字行腔。三部北西厢弦索谱中,已有许多腔符合此规律,如《听琴》【麻郎儿】“这的是令人耳聪”之“耳”,上声字,调值为214,曲腔为“尺上上尺”,腔自上而下复上扬,曲腔与字声相合*(清)沈远:《北西厢弦索谱》卷上第八出《听琴》,《校定北西厢弦索谱》,清刻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又如同出【棉搭絮】中“幽室灯清”四字,字声为阴平-去声-阴平-阴平,曲腔为工尺-一尺-工-工*(清)朱廷鏐、朱廷璋重订《太古传宗琵琶调西厢记曲谱》卷上《听琴》,《太古传宗琵琶调西厢记曲谱》,清刻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一支曲的曲文由字组成词,由词构成句,在这一四字的短句中,可分为“幽室“、“灯清”两个词组。“幽”到“室”,调值由55到51,整个词组在声调中呈现下降趋势,曲腔由“工”到“一”正合字声,中间复以“尺”过渡,不至突兀。同理,“灯清”为两阴平连用,曲腔可用“工”、“工”,前一字“室”第三、四拍为“尺”,连结“一”与“工”。此句曲腔与全依字声,过腔接字又处理得十分得宜,俨然成熟的水磨调行腔方式。

除此之外还可以找到部分昆化改腔的痕迹。如《假寓》【斗鹌鹑】中“无意求官,有心听讲”中“有心”二字的曲腔。胡谱作“有(工)心(六)”,《太古传宗》作“有(五凡)心(五)”。虽然胡谱此处为一字一音,但双音节词的演唱中,行腔仍可与语词连读的声调形成统一。“有心”一词,上声接阴平,则调值为214-55,总体上扬趋势,在一字一音的状况下,胡谱已经有了朴素的依字行腔规范。《太古传宗》在“有”字腔中加一音,则呈由高转低复上扬之势,符合依字行腔之规律,这一改动,体现了昆腔色彩。

3. 弦索入昆腔

《纳书楹西厢记曲谱》是现存第一部昆曲《北西厢》全谱。叶堂费尽心力推敲声律方成此谱,虽有考订制谱之功,但其中吸收流行曲腔的情况并非绝无可能。此四部《北西厢》全谱,总体而言,胡谱与沈谱相似度颇高,《太古传宗》多与前二者不同,但体现着较明显的关联性,叶谱则与前三者差别非常大。这是由于曲种的区别、时代的发展、撰者的制谱理念等诸多因素造成的。但是,叶堂的昆曲谱并非与弦索谱丝毫不相关。有诸多曲腔可看出其对《太古传宗》的继承发展,谭雄先生还在《对〈太古传宗〉与〈纳书楹曲谱〉中〈西厢记〉曲谱的比较研究》一文中选取了数支例曲进行详细分析论证*详见谭雄《对〈太古传宗〉与〈纳书楹曲谱〉中〈西厢记〉曲谱的比较研究》,《天津音乐学报》2006年第2期。。

除北西厢曲谱,另有一些曲子,证明了弦索直接入昆腔的事实。《太古传宗》中尚有另一部曲谱,《太古传宗弦索调时剧新谱》,此谱非出自汤、顾之手,而是律吕正义馆编修《太古传宗》时将当时流行的弦索调的曲腔,仿照《太古传宗琵琶调西厢记曲谱》的体式整理刊刻。对比后世之昆腔谱及当代昆曲舞台上的演唱,我们能够明白地看到弦索调直接入昆腔的现象。如当代昆曲舞台上的旦角唱工戏《思凡》《芦林》等,唱腔与《太古传宗》所载弦索谱相似度极高。清、戏工常唱之曲《思凡》之【诵子】【山坡羊】,《芦林》之【驻云飞】等,对比《太古传宗》与近人王季烈编撰《与众曲谱》,二者曲腔几乎完全一致。

三、戏曲受众的倾向及其影响下的戏曲发展方向

(一)崇北到尚南——辞律到腔律

明初至明中叶,文人论曲,多重北轻南。能入弦索者为佳,若不入弦索,即便文辞典丽、意蕴悠长也不可称佳作。至南曲之代表昆腔突起,其“尽洗乖声,别开堂奥……声则平上去入之婉协,字则头腹尾之毕匀”*(明)沈宠绥:《度曲须知》,桂森斋注释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为声歌家所称道。弦索却“调促弦繁,挪缚太紧,虽有能者,忙中多错。”*(明)沈宠绥:《度曲须知》,桂森斋注释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为何至明末,文人对南北曲的评价几乎反转呢?曲入弦索、腔谐四声的实质究竟是什么?

1.曲入弦索——曲辞的律化要求

曲论中所谓“入弦索”是否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和弦索伴奏而歌呢?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某些以弦索伴奏的北曲不入弦索,有的南曲却可入呢?何良俊云:“郑德辉杂剧,《太和正音谱》所载总十八本,然入弦索者,惟《梅香》《倩女离魂》《王粲登楼》三本。”*(明)何良俊:《曲论》,《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集,第6页。后又云:“《梅香》第三折越调,虽不入弦索,然自是妙。”*(明)何良俊:《曲论》,《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集,第8页。又云:“南戏自《拜月亭之外》,如《吕蒙正》‘红妆艳质,喜得功名遂’;《王祥》内‘夏日炎炎,今日个最关情处,路途迢遥’;《杀狗》内‘千红百翠’;《江流儿》内‘崎岖去路赊’;《南西厢》内‘团团皎皎’、‘巴到西厢’;《玩江楼》内‘花底黄鹂’;《子母冤家》内‘东野翠烟消’;《诈妮子》内‘春来丽日长’。皆上弦索。”*(明)何良俊:《曲论》,《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集,第11页。沈德符云:“(顿仁)其论曲谓南曲箫管谓之唱调不入弦索不可入谱。沈吏部所订《南九宫谱》盛行而《北九宫谱》反无人问亦无人知矣。”*(明)沈德符:《顾曲杂言》,清李文田抄校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由此看来,情况似乎是混乱的。没有人明确道出为何这些可配弦索,那些就不能。

另一方面,如果“入弦索”是一个简单的音乐问题,则有如下疑问:首先,从技术层面而言,以弦索配南曲,没有难度。在南曲曲调固定的情况下,它只是一段旋律,这段旋律用什么乐器来演奏都没有障碍。以琵琶等乐器音域之宽,和肉嗓适应之调门,毫无问题。其次,从事实情况来看,以弦索和南曲是既存之事实。至于时人是褒是贬,牵涉审美习惯问题。故此处不是能不能入弦索的问题,而是喜不喜入弦索的问题。

由此,某曲能否入弦索并非简单的音乐问题,而是涉及南北曲音韵格律的综合性问题。谈及南北曲高下,总涉及宫调曲律,北曲俨然成为曲律典范。那么,曲律是一种音乐上的格律吗?答案是否定的。

早期的词腔关系是倚声填词。即先有曲调,再填入文词,做到词与声谐。这是一种原始朴素的文字音韵美与曲调音乐美的统一。因记录方式的问题,许多曲调在流传过程中失传,而文词却因为书本这一载体得以保留。后来的人就将这些存世之词进行分析总结,形成规定句式、字声的格律谱,用以指导填词。词谱由此而来,曲谱亦如是。

学界已成公论的是:宫调在文人依谱制曲之后渐失去了其音乐性,违背曲律的作品确实会对其“披之于管弦”造成困难。笔者则认为,在格律谱产生的那一刻,曲律便与音乐脱轨,成为一种文体上的范式,是“文”律,而非“乐”律。

首先,在音乐上,宫调与曲牌的关系并无一定。这是将惯用方式总结梳理、人为地约定下来的文体规范。从现存戏曲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元刊本及明代早期刊本都不标注宫调。可是明人论曲,却多认为宫调有统摄曲牌的作用。所谓“宫为君,调为臣。宫可率调,调不可以带君也”*(清)沈远:《北西厢弦索谱》卷首,《校定北西厢弦索谱》,清刻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这种说法当源于周德清《中原音韵》中所列“乐府三百三十五章”曲名表。朱权《太和正音谱》中宫调与曲牌的隶属关系就本于此。然而,周德清这份曲名表中宫调与曲牌的归属关系,是根据大量元代北曲作品中的实际使用情况归纳总结出来的,本就来自于文本。音乐上,宫调的产生源于“旋宫”理论。即“宫”音在十二律上的位置移动,从而商、角、徵、羽的绝对音高也随着“宫”音绝对音高的改变而改变,形成绝对音高不同的一组音阶。简单而言,这就是表示调高,如今天戏曲、歌曲演唱中所说调门。因早期南北曲确实存在“定腔”特征,故由若干支单曲组成套曲、并相对固定下来的曲牌连缀形式完全有可能存在。但是,说某支曲或某套曲一定要用某宫调来演唱,则在乐理上不通。无论自然怎样进化、历史怎样发展,从元至今,人的肉嗓在生理上不至于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今天,一个非声乐专业的普通音乐爱好者,能够轻松地将一首音域为两个八度的歌曲用五个不同调门演唱。只是,适合此人嗓音条件的可能只有一到两个调门。就现存戏曲音乐谱来看,戏曲唱腔的音域通常在下尺到高工之间,不超过两个八度。如此,曲的演唱确实会有常用的宫调,即适合人嗓音的调门,不同的人适合的调门会有区别,不同脚色所用调门区别当较为明显。如此,宫调与曲牌间的关系,单从乐理上讲,并无一定的联系。《太和正音谱》中有“名同音律不同者一十六章”。胡周冕云:“北词以应弦索宫调,不宜混用……然细考犯中亦有各宫相借而互用者……然此不独西厢,元曲多有之。”宫调与曲牌本无音乐上的约束关系, 这便能很好地理解同一曲牌分属不同宫调的现象。

其次,字数和句式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受到音乐的约束,但并不严格,只要字句数不与例曲相去甚远即可。词曲中,文词的语气停顿,应同音乐中的“住”一致。文句与乐句统一,才不至于在演唱多音节词时,将文意唱断,这与为文句读有相似之处。当乐句一定时,在文句中略微增减字数,还是容易安排合宜的。因此戏曲中多有使用衬字者,对演唱并不造成影响。但是,如果乐句内文句字数相差太远,则很难合璧。字数太少,则难以填满,过多增加长音或重复文句,会破坏原有美感。字数过多则音太促、词太多,喉舌打架,无法演唱。由此,从曲辞相和的角度,音乐与字数、句式间,是一种松散的约束关系,变通空间较大。《太和正音谱》中有所谓“句字不拘,可以增损者一十四章”,便因如此。

在格律谱产生前,字声与曲调应该只是一种原始朴素的和谐关系。若词腔关系已达到后世昆腔中的要求,呈现一种极致的和谐,则在情理上不通。词谱中只标平仄,仄声包括上去入三声,差别巨大。若是严格的腔词关系,腔格不同的上去入三声不可能都与原曲调相和。曲谱中虽然标四声,但是不标阴阳。就平声字而言,只读音就有肉耳可辨的较大差异,曲调怎会通用?即使不论阴阳,曲谱中又有多处标注四声可变通处,如某平声字旁注明可仄,字声相差甚远,怎能又通用曲调?显然,这种某字声调可变的现象,与“又一体”现象原因相似,是由于曲谱来源于现存作品的总结,同一曲牌体式、某字字声不同,便均列于谱上。中国的语言文字确实富有音韵美,跟音乐有异曲同工之妙,但不应该让刻板生硬的死规定束缚了创作者的灵魂。

综上,音乐对曲词的约束非常小,曲律的实质是一种文体上的规范,从并不严苛的约定俗成的范式变为字句必严的规矩。与诗词一样,成为律化的文学,这当然更符合文人的口味。元代进行戏曲创作的大多是下层文人,而明清士大夫加入,客观上提高了戏曲的格调,将其推向“一代之文学”的高度。因此,明清人论曲多着眼字句,较少涉及情结关目。曲从“音”转向“辞”,文人创制的“曲律”,“音律”性减退,彰显着“辞律”色彩。

2. 腔谐四声——曲腔的律化

在昆腔大盛之前,因普遍采用“倚声填词”的制曲方式,一定程度上,曲牌存在“定腔”特征。明魏良辅云“曲须要唱出各样曲名理趣,宋元人自有体式*这与“宫调声情说”的理论依据截然不同。在音乐范畴,宫调表调高,与宫调声情中所谓的曲辞语言风格并不紧密相关,有许多反例可证。而曲牌从来源来看,存在“定腔”或“定腔特征”是完全合乎情理的。。如【玉芙蓉】【玉交枝】【玉山供】【不是路】要驰骤;【针线箱】【黄莺儿】【江头金桂】要规矩;【二郎神】【集贤宾】【月云高】【念奴娇序】【刷子序】要抑扬……”*(明)魏良辅:《曲律》,《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五集,第6页。魏良辅改良昆山腔,创制新腔,要求五音须从四声。昆曲开始新的字腔关系——依字声行腔。即曲腔走向与字声走向相一致,不同字声有了相对固定的腔格。依字行腔的具体规则,已有诸多前贤做过陈述总结,此处不作展开。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种与倚声填词完全不同的做法。从音乐创作的角度而言,一是先谱曲后填词,一是先作词后制曲。如果文词与曲调追求和谐统一的关系,则一定程度上,后序工作需要受到前序工作的制约。依字行腔其实是对于曲腔的律化。据此规范制曲的过程是:先作词,再点板(根据文意确定节奏),然后根据词中每个字词的四声来谱曲。这一过程告诉我们,谱曲的过程完全是根据这段曲文中具体的文词来进行的。旋律依据字词的四声,再对过腔接字进行艺术的处理;乐“住”之处可以根据词中的停顿、韵脚等自由地安排。这段曲文是否符合格律,无关紧要。戏曲史上,“格律”与“辞采”之争未曾停歇,许多佳作因偶有违律便被诟病、窜改。但事实上,这些违律的作品有太多在后世被广泛传唱。正是这种依字行腔的腔律,将这些不合律的作品从严格的文体格律中解放出来,为曲律的松动提供了可能。

明中叶后,曲坛呈现北衰南长的趋势,与经济文化中心的南移不无关系。经济的繁荣必定推动文艺的繁荣,群众对娱乐消遣活动的需求也相应增长。从明代戏曲作者的地域分布来看,江南地区戏曲作家数量统领全国。商业、文化活动等事宜的频繁往来,将文艺风尚带至北方,是以全国范围内,南曲势头都盛于北曲,以至后世之弦索,都是名北而非真北。而需要指出的是,压倒北曲的南曲,已不是早期的南戏,而是经过了文人改良(很多是江南文人)的南曲。地域因素起到推动作用的同时,戏曲发展的内部要素仍是主要原因。从重北轻南,到以昆腔为宗,实质是从曲辞的律化转向曲腔的律化。

(二)戏曲受众的倾向与戏曲发展走向

戏曲的受众包括戏曲所有的传播对象。然而,戏曲地位的提高有赖于文人的参与。正是文人总结、提倡、制定种种规范,它才能成为文人赏玩的艺术品,能够被提到等同于“乐府”的地位,甚至在清代进入官方的视野。戏曲无论是剧本创作还是声腔艺术,它的发展变化过程无不取决于文人的干预方式。掌握话语权的士人阶层是影响,甚至决定戏曲发展走向的受众群体。因此,谈及戏曲受众的审美倾向,主要还在于社会精英阶层的审美旨趣。

论曲之高下,北高南下到南高于北,看似欣赏者的倾向发生了变化,实际上却体现着恒定性——全方位的精致化。在古代,戏曲是难登大雅之堂的文艺形式,无法摆脱依附文人的命运。在文化系统中占有一席之地,才有可能生存发展。它存在精雕细琢的空间,才禁得起文人的赏玩。曲律作为文体的规范固定之后,众人都承认并已经从主观上尽量按此规范写作,文人的关注点自然转向腔辞关系的细致玩味。明代多格律谱,却鲜有音乐谱,而至清代,尤其是清中叶至晚清民国时期,戏曲工尺谱的数量急剧增加,一方面当然因为工尺谱本身的发展趋于完善,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腔律严格,准绳有定,故而需要“定”谱,这与明代格律谱的涌现情况是如此相似。从曲律到腔律,律化是一贯的追求,审美倾向并未发生变化,只是精致化的对象发生了转移。

当下,大部分戏曲剧种的发展方向仍受到精英阶层审美情趣的影响。无论是古代的士人阶层还是今天的精英阶层,其对文化艺术的要求总是内容深刻化、形式精致化。当代戏曲,在文体、曲腔都律化到极致后,已没有多少空间能够去开拓。在要求深刻内涵的同时,则转向细致地雕琢戏曲的方方面面,追求一种全方位的极致美。目前的戏曲分工极细,就戏曲院团工作人员而言,便有编剧、导演、演员、乐队、唱腔设计、音乐设计、服装设计、造型设计、舞美设计、灯光师、音响师、化妆师、道具师、场务等等,每一类工作的从业人员都需经过专业的训练方可胜任。

上文已提到,曲腔的律化给文律松动带来可能。当代戏曲发展,腔律松动已是不争的事实。戏曲的发展方向仍旧把握在精英阶层手中。虽然市场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重点,但随着民众整体素质的提高,观众的审美也趋于精英化,追求戏曲各分支的精致化仍是受众不变的倾向。以辞律来诟病南曲,以腔律来批评北曲,都是戏曲发展中追求精致化必不可少的过程。这一过程告诉我们,总结规律,成为规范,是为创作而服务,但它如果成为束缚,当然应该适当地打破。同样的,在今天,戏曲要发展,定会在各方面进行新的尝试。因此,在戏曲发展的阶段,我们不当急于否定新的事物。在一次次大胆的探索中,一次次与其他艺术的碰撞中,可能会再现新的火花,登上新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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