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景宝
地方志,亦称“方志”,以地域为记载中心,内容包括历史与现状,如建置沿革、疆域分界、社会经济、景物资源、风土人情、岁时民俗、古迹险要、人物轶事等。“方志”一词始见于《周礼·地官·诵训》:
《周礼·地官·诵训》:“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注: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文选》晋左太冲(思)《吴都赋》:“方志所辨,中州所羡。”唐张铣注:“方志,谓四方物土所记录者。”[1]
魏晋南北朝时期,已产生了多种方志。隋唐年间各种方志趋于成熟。至明清时期,方志编撰数量极多,种类亦多样化,有总志、有通志、有府志,还有厅志、州志、县志、镇志等。
据朱士嘉《中国地方志综录》统计,现存志书(指解放前所修)共7 413种,109 143卷,其中宋志860种、清以下6 514种。而《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收历代地方志8 200余种。估计总数还要多,当在8 500种以上(不算1949年后编修的新方志)。[2]
这些旧志,记载着大量有关当地政治、经济、历史、地理、人文等信息,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百科全书”,从中可以发掘出取之不尽、足资参证的宝贵史料,对于研究地方史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清代是方志编纂的繁荣时期,“康熙、雍正和乾隆都亲自过问地方志的编纂。康熙十一年(1672年)诏谕各州县分辑志书,二十五年始修《大清一统志》。雍正七年(1729年)严令各省都修志,而后又诏令各省、府、州、县志六十年纂修一次。在各地成立了志局。”[3,p5-6]特别是乾嘉时期,许多著名学者参加编纂,产生了一些深有影响的方志名著,从而促进了方志学的发展。清代“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等省,方志的编修远比以往发达,从编纂数量来说,流传至今都在三百种以上,远远超过以往修志发达的江苏、浙江等省。”[4]
同光年间,乐亭县举人史梦兰,受当地官府之邀,先后参加了《同治迁安县志》《光绪抚宁县志》《光绪乐亭县志》《光绪永平府志》的主编事宜。若干年来,对上述四种方志的修志理念,研究者多持肯定态度,称赞有加。本文试就这四种方志的成书过程与编修体例,作一些粗浅的探讨,错误之处,诚望专家学者批判指正。
清沿明制。永平府建置虽略有调整,仅涉及玉田、丰润二县。至乾隆八年(1743)七月,永平府“领1州:滦州;6县:卢龙、迁安、抚宁、昌黎、乐亭、临榆县。”[5]
同治九年(1870)夏,山西平阳府洪洞县进士韩耀光(字仲弢),出任迁安县知县。上任后,韩进行了实地考察。旧时有不少新官或上司莅任时需要“以志呈阅”,故当询及县志时,一时未能觅到。数月后见到前任知县所辑《乾隆迁安县志》,但板片漫漶,十存二三。见此状况,韩感慨世情,怅惘良久,已萌修志之意了。
九年八月,清廷诏命直隶总督曾国藩调任两江,湖广总督李鸿章调补直隶。十年冬,李鸿章开志局于保定莲池书院,奏聘学者黄彭年等人,三修《畿辅通志》。十一年,李鸿章为修《畿辅通志》事,饬令各县上报治内未见正式记载的事迹。且旧志有失修者,厘正纂集。
于是,韩耀光“遍访士林,查考故档,并搜断碣残碑暨士大夫家乘。凡轶事之可备考稽者,悉书于籍簿。书之暇,汇集而手校之”[6,p552]。县志是记述一县范围的方志,在所有志书中所占份额最大。为撰写县志,韩耀光组织人员,先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且已编辑成书,做了校雠。
地方编写志书的程序是“由官府主持,设立志书局,地方主官出任总裁(主修);由他聘请学者、文士担任总纂、纂修,负责编写;当地生员、耆宿出任采访,提供素材。”[7]按照当时惯例,韩耀光聘请了名声籍甚的史梦兰,主持纂修县志事宜。韩是进士出身,文笔亦非泛泛,故对此次修志过程,留下了翔实的记录。
复延乐亭史君梦兰主其事。敦请来迁潜心商榷。谬者匡之,缺者补之,其体严,其例审,其事迹援据以正史,佐证以群书。其采访一本于实,行之有据,公论之佥同。分图、表、志、传为大纲者四。仿周应合建康志例也。不立艺文一门,而附于各条。仿范石湖吴郡志例也。[6,p552]
史梦兰(1813-1899),字香厓,号砚农,自号竹素园丁,别号止园主人。直隶永平府乐亭县西南大港(今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新寨镇大港村)人。史半岁丧父,在母亲王氏与祖父、伯父教养下长成。7岁入私塾读书,15岁参加童生县试,名列前茅,18岁入县学成为廪生,道光二十年(1840)举人,之后五次春闱均未中式。三十年榜后以国史馆誊录议叙,选授山东朝城县知县,但在母亲建议下未任,又参加两次会试后,方绝意进取。自此在家奉母教子,读书会友。咸丰十年(1860)初,第三次大沽口之战前夕,咸丰帝命僧格林沁亲往山海关一线履勘布防。史梦兰受嘱出资在乐亭沿海一带募练团练,以御外侮,事后被朝廷奖以五品衔。同治八年(1869),应直隶总督曾国藩之聘,赴保定与之相见。曾欲聘以莲池书院讲席,史以亲老力辞。后李鸿章继督直隶,开畿辅通志局,并手书召聘,史氏又以奉母为由不就。光绪十七年(1891),顺天学政周德润以学行疏荐,朱批赏加四品卿衔。二十三年,顺天学政、国史馆副总裁徐会沣复以硕学耆儒疏请加国子监祭酒衔。史梦兰殁后入祀畿辅先哲祠,《清史列传》《碑传集补》《大清畿辅先哲传》中有传。
时史梦兰欣然接受了韩耀光的聘请。后在《与武秋瀛先生》书中记有此事:“自保阳《通志》开局,各郡县皆催修志。弟初应迁安韩仲弢明府聘,纂《迁安县志》。”[8,p258]仅一年多时间,即同治十二年十月,由史梦兰主持编修的《同治迁安县志》即告完成。今见《同治迁安县志》,共 18卷,另有修辑姓氏、卷首(目录、凡例、辨讹、舆图)、卷末上(志余)、卷末下(叙录)。迁安文峰书院藏版,10余万言。
《同治迁安县志》卷首有史梦兰亲自撰写的“凡例”,其中史梦兰旗帜鲜明地阐述了自己的修志主张,尤其是对“艺文志”与“八景诗”的问题,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
志书标目风景,骚人韵事也。然或非景而强名曰景,景无八而勉凑为八,例撰诗词务满其数,诚为陋习。且诗不足传风景,亦为之减色。迁志旧有八景,乾隆中重修复增内八景、外八景之名,殊属枝蔓。(内八景曰:黄台夕照、云寺晓钟、岚峰叠翠、峡谷影龙、灵泉喷玉、滦水拖蓝、西津晚渡、东岭晴岚;外八景曰:都山积雪、冷口温泉、五指挺秀、大相飞泉、鱼鳞叠锦、映壁横峰、黄崖万垱、独木仙桥)。兹概从删削。惟取诗词之雅切者,附于各川岩祠宇之后,还其本面而已。……《汉书·艺文志》例,原以胪列书目、卷数而已。迁邑著述无多,即以所著书名附见其人传中,而散碎诗文,各附本事之后,不复立艺文一门。
艺文志是历代史官以当时所存典籍,汇目成编。班固撰《汉书》时,据刘歆《七略》始著艺文志,分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伎略等,其后各史及地方志多仿此例。如《新唐书》《宋史》《明史》中相继编纂“艺文志”。《隋书》与《旧唐书》中称为“经籍志”。清代学者复补辑了《后汉书》《三国志》《元史》等史的“艺文志”。
历代方志中多设艺文志,用以著录本地著作、文章,体例多仿正史,以经、史、子、集四部分类,顺次著录本地人著作名称、著者、成书年代,有的还有序跋和提要。也有的志书不著书目,而以体裁分类著录诗文。这些诗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特定时期特定地点的创作情况,可补正史艺文志的不足。
方志中的《艺文》一类,辑录了许多前人的诗文,这些文字一般没有经过修志者的改动,反映了各个时代各个方面的情况,是最可贵的第一手材料。[9]
设立艺文志,有显而易见的益处。首先,一般方志艺文志中多收载作品,但有的作品不见于他书收藏,有些作品虽见于他书,但文字有异同,可作为辑佚校勘的材料来源;其次,有的文人虽在全国范围内算不上名家,但在一乡一邑,为乡里后人称道,其诗文往往被采入方志;再次,有的显臣不以文名,其作品亦多赖方志以存。
凡事有长有短,有利有弊。方志艺文志的弊病也不少。如内容芜杂,滥收附庸之作;罗列作品篇幅过大,与他志极不相称;收录虚假诗文,如竹枝词、八景诗等,附会夸张。
实践中对艺文志的处理大致是两种办法,或将诗文列入《艺文志》,这样显得十分臃肿;或将诗文分注有关条目之下,这样可以克服尾大不掉的毛病,但却给人一种零碎的感觉。
对于各地的“八景诗”,史梦兰深恶痛绝,定要“概从删削”,以至于“不复立艺文一门”,这些做法都是失之偏颇的。
即便这样,史梦兰心中仍然不快。光绪初年在《与黄子寿太史》书中还有“《迁安志》草草刻成,殊未惬心”[8,p349]的遗憾。
光绪二年(1876)夏,时任抚宁县知县张上龢(字子纯),“奉檄纂修(抚宁县志),于是召集诸生,广为采访,属樊君文心,草创编次,特敦延乐亭史君香崖先生秉笔总纂,未期年而稿定。”[10,p321]
与编修《同治迁安县志》过程相同,张上龢为撰写县志,组织人员,先期做了大量工作,后由本县贡生樊文心属稿,按体例编排次序已就。张上龢方聘请名声在外的史梦兰,前来主持纂修县志事宜。
史梦兰同样接受了张上龢的聘请。后在《与武秋瀛先生》书中记有:“自保阳《通志》开局,各郡县皆催修志。弟初应迁安韩仲弢明府聘,纂《迁安县志》;继应抚宁张子纯明府聘,纂《抚宁县志》。”[8,p258]
时任永平府知府游智开(字子代),与史梦兰相稔,史梦兰亦为其多次捉刀。迁安、抚宁两地父母官能够聘任史梦兰,当与游智开的引荐有关。
不到一年时间,即光绪三年五月下旬,由史梦兰主持编辑的《光绪抚宁县志》宣告完成。《光绪抚宁县志》计 16卷,前有张上龢序、另有修辑姓氏、卷首(目录、序图、凡例)。抚宁县衙藏版。
《光绪抚宁县志》卷首仍有史梦兰撰写的“凡例”,依然强调了有关“艺文志”与“八景诗”的问题。
邑志例有“八景”,半属凑合,《灵寿志》删之,后世每奉为圭臬。兹谨遵其例,凡《艺文志》内之诗文、碑记与一切留连光景之作,悉分附于山川、祠宇之下,省去艺文一门。[10,p323]
今见《光绪抚宁县志》整理本版权页上标注的是“张上龢主修,范鰓编撰,史梦兰通纂”,可知范鰓是《光绪抚宁县志》的主要编撰者。
在《与抚宁樊文心明经》中,史梦兰记道:
尊撰贵县志稿数卷,徵文考献,极尽经营。弟略加编辑,便欲成书。诚所谓首事者难为功,继起者易为力也。其中门类、正附分合,微有变迁增损之处,亦以意见不同,或各有所据,故不为差池。然此系大家共成之事,非私家著述可比,总期不倍于古、不戾于今,博考旁稽,折衷至当。昔郑卿为命,凡草创讨论、修饰润色,尚分任众人,使之各尽所长。辞令如是,何况史志?望希吾兄破除畛域之见,从实指疵,反复辨难,求归一是。弟亦不敢苟异苟同,以至护短一时,贻讥千载也。[8,p258-259]
至此不难看出,当年修志过程中,双方似有所争议。其实,对于学术问题,见仁见智,实属正常,无需讳言。今见史梦兰参与编辑的三种方志,即《同治迁安县志》《光绪乐亭县志》《光绪永平府志》卷首,均有其撰写的“凡例”与“辨讹”,而《光绪抚宁县志》则仅有“凡例”,无“辨讹”,个中情由,史籍未载,今人不得而知。
史梦兰所说“弟略加编辑,便欲成书”之语,亦是实话。
邑明经樊君文心因前志所载,益以己所见闻,采访编次,兼任其劳,一年而各门略备。兹虽稍有更定,然大半本于樊稿,至管见所及间事辨析,亦惟实事求是而已,不敢随声亦不欲掠美也。[10,p323-324]
时《光绪抚宁县志》已由范鰓编撰就绪,史梦兰所作之事,只能是略去艺文志、删除八景诗,即“略加编辑”“微有变迁”而已。从时间上考察,也不会再有较大调整。
范鰓,字文心,永平府抚宁县洋河堡燕沟屯人。同治十三年岁贡,候选训导。著有《虚我斋诗钞》,未刊,主编《光绪抚宁县志》。
清代对于方志性质的研究,曾形成了两大派别,即以戴震为代表的地理学派和以章学诚为代表的史志学派。
根据张撝之等人主编的《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章学诚(1738-1801):
清浙江会稽人,字实斋,号少岩。乾隆四十三年进士。官国子监典籍。曾主讲定州、保定、归德各地书院。少时习闻刘宗周、黄宗羲之学说,熟于明末朝政始末。后为安徽学政朱筠幕僚,博览其藏书。主修和州、亳州、永清等志,主编《湖北通志》,于方志之学颇有卓见[11,p2201]。
章学诚主张:
电气设备维护人员需要每天一次对高压开关柜设备内部的连接螺栓进行稳定性检测。每年一次柜内外的去尘维护。不仅如此,还要对各类操动机构添加适量的润滑剂等。例如:断路器装置。同时,定期对高压开关柜的运行状态进行预防性检测。
修志有二便: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有三长: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有五难:清晰天度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有八忌:忌条理混杂,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妆点名胜,忌擅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变,忌贪载传奇。有四体:皇恩庆典宜作纪,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有四要:要简,要严,要核,要雅。今拟乘二便,尽三长,去五难,除八忌,而立四体以归四要。[12,p47]
通过亲身实践,章学诚总结了编纂志书 10条经验:议职掌,议考证,议征信,议征文,议列传,议书法,议援引,议裁制,议标题,议外编。
在方志编纂内容和体裁上,章学诚亦多有创见:
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也。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12,p11]
章氏所提的“志”“掌故”“文征”,即志书的三大组成部分。
“志”是主体,采用著述体,使方志有裨风教。“掌故”是储存档案和史料。“文征”是辑录艺文、诗赋、金石等文献资料。掌故、文征采用纂辑体,以保存资料。[3,p190]
根据张撝之等人主编的《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戴震(1724-1777):
清安徽休宁人,字东原,一字慎修,又字杲溪。乾隆二十七年举人。三十八年被召为《四库全书》纂修官。四十年会试下第,特命参加殿试,赐同进士出身。音韵、文字、历算、地理无不精通,又进而阐明义理,对理学家“去人欲,存天理 ”之说有所抨击。有《屈原赋注》《考工记图》《孟子字义疏证》《原善》《戴东原集》等。又校《大戴礼记》及《水经注》。[11,p2559]
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考沿革者,取资载籍,载籍俱在,人人得而考之;虽我今日有失,后人犹得而更正也。若夫一方文献,及时不与搜罗,编次不得其法,去取或失其宜,则他日将有放失难稽,湮没无闻矣。[12,p31-32]
两大派别并非势同水火,其中亦有相同之处。章学诚提倡“忌妆点名胜”,戴震在自己文中亦有“至若志之俗体,凑合八景、十景,绘图卷首,近来名手颇有知为陋习宜削去者。星野之载,步天歌及星图,均属陋习。”[13]由此可见,两派并不完全对立。
章学诚的主张,既有地理沿革,又有地方史,可使方志成为地方的全面历史。此后,学界公认章学诚是我国方志学的奠基者。
(一)《光绪乐亭县志》付梓面世
光绪三年十月初一日,游智开为作《续修乐亭县志序》。至此,史梦兰主持编纂的《光绪乐亭县志》付梓面世。《光绪乐亭县志》,共 15卷,另有卷首(修辑姓氏、目录、凡例、辨讹、乐亭县全图)、卷末(旧志序跋)。乐亭尊道书院藏板。
《光绪乐亭县志》卷首还有史梦兰撰写的“凡例”与“辨讹”,在有关“艺文志”与“八景诗”的问题上,一仍旧贯,没有改变。
旧志“形胜”载有八景,并录八景诗于艺文志。一岛霭祥云,一坨呈半月,一滦江春涨,一海阁朝晖,一莲塘瑞藕,一古店甘泉,一洋拖绿带,一波漾长桥。夫志必有景,景必以八,八景诗必以七律,最为陋习。乐邑八景率属勉强凑合。志犹史也,乃如赋家侈谈子虚,以无为有,可乎?况题咏复多滥存,尤令人生厌。国朝县志之善,莫如陆稼书先生《灵寿志》,乃独不立八景之名,亦遵《武功志》例也。兹比其例而删之,阅者幸勿怪焉。……史之志艺文,昉于班固《汉书》,然止列各家著作卷帙也。明人作志乘,辄以散碎诗文充之。其体实滥觞于乐史《寰宇记》,后世相沿,遂以成例。兹以散碎诗文有关本地事迹者,分附于各门本事之后。而诸家著述已见其人传中,故不复立艺文一门。[14,p19-24]
游智开《续修乐亭县志序》云:
乐亭史香厓先生以名孝廉隐居不仕,生平著述甚富,尤究心于乡邦掌故。同治八年己巳冬,湘乡相国总制畿疆,开礼贤馆,邑令以先生荐。先生因以所撰《乐邑志稿》呈相国,相国有“厘正旧例,体裁尤雅”之褒。越明年庚午,合肥相国代曾公督直,开局保阳,奏聘贵筑黄子寿太史纂修《畿辅通志》,太史急寓书邀先生,先生以道远亲老辞。因索《乐亭志稿》送局备采。……光绪二年丙子,智奉饬修《永平府志》,就近延先生开局郡城,遂将《乐志》取还。酌拨府局捐款数百金付剞劂,与《府志》同观厥成,诚快事也。先是,邑令蔡少川、陈序东两明府皆欲捐资梓行,而卒中止。迟至于今,始蒇厥事。[14,p2-6]
《光绪乐亭县志》卷末亦有李润霖的跋语,对这次修志过程记述甚详:
松阳蔡公少川,于同治四年冬来莅兹土,当戎马倥偬际,以重修邑志见委。霖不敏,弗敢自任,复以乡邦重务义所难辞,爰趋商于史香厓先生,先生欣然允从。于是发启四方,广为采访,考献征文,按类编次。先生主其事,霖亦襄赞其间,并各出赀,延人分缮。自春徂冬,八阅月而稿具。蔡公方拟捐资付梓,乃未几,调高阳去。越明年回任,旋归道山。郃阳王公斗坪继之,又以志稿为通志局所留,未果梓。迨合肥陈公序东由临榆调摄乐篆,霖与公谒时言及之,陈公意极跃然。适值太守游公以捐修城工至乐,并邀香厓先生纂修郡志,乃将志稿取还,拨府局捐款五百金作剞劂费,霖与诸同人递加校勘,时几两载,而书告成。夫《县志》一书,非甚繁重也。甲子重周,无人过问。至蔡公始倡之,至游公始成之,中更两令尹,时阅十一年。[14,p935-936]
综上所述,《乐亭县志》的重修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二)《乐亭县志》的重修过程
同治四年(1865)冬,浙江处州府松阳县监生蔡志修(字少川)就任乐亭县知县后,首先找到李润霖,并委其重修《乐亭志稿》。李是本地贡生,自忖难以胜任,因倾心史梦兰先生,遂前往商议。史愉快接受后,二人各自出资,组织人力,仅用八个月即完成志稿(抄本若干册)。蔡志修欲捐资刊行,未果。延至同治八年,因调署高阳,志稿之事搁浅。
同治八年五月,由史梦兰主持纂修的《乐亭志稿》等书,经由乐亭县署,以公牍形式被递到保定直隶总督府。至十一月,史梦兰前往保定与曾国藩相见。曾氏极为欣赏史氏著作,称赞志稿“厘正旧例,体裁尤雅。”史本人也有“拙著《叠雅》及《乐亭志》等稿,中堂已面许赐序矣”[8,p147]的记述。
十一月下旬回乡之前,史梦兰曾向负责接待事宜的李佛笙讨要已呈送的《乐亭志稿》,未果。
九年春杪,史梦兰作《上直隶制军湘乡侯相》,继续索要。
“前由李守(佛笙)送上乐亭县志稿数本,敬呈钧政,并求弁言。如蒙赐教,希即发还,以便改补。外有古近体诗二册、试律二册、制艺一册,曩为李守索观,及临行讨取,云亦送呈上览,不知已邀青睐否,并希掷付。[8,p331]
当时曾国藩政务缠身,又疾病缠身,已无暇顾及此事。史梦兰对此心中清楚。
囊岁湘乡相国索观,许为制序。嗣因病目告假,数月未瘥;旋值津门事起,力疾趋公;继遂移节两江,故尔未果。[8,p333]
八月,李鸿章继督直隶。
是年,蔡志修回原任候升,未及半载,卒于任上。
十年冬,李鸿章“开《畿辅通志》局于保定之莲池,延贵筑黄彭年主其事,复手书招致。梦兰仍以家居奉母为辞,仅为之删定志例而已。”[15]史梦兰谢绝了黄彭年的邀请,却萌生了请李鸿章为志稿作序跋的念头。史在《复任、恩二观察》文中,邀李赐序:
承属以拙辑《乐亭志稿》呈政中堂,用备采择。谨交县署送上,务乞从实指疵,俾得持衷,并希代求中堂笔削,赐一弁言以为冠冕。……今伯相开局畿疆,与侯相后先接踵,洵称一时韩范。如使敝邑志乘未得邀序于前,尤得邀序于后,不独兰仰籍余光,稍增声价,而此书亦或足以徵信于将来也。中堂情殷下问,不弃寒微,谅不责其愚妄耳。[8,p333]
古人非常固执。前述曾国藩已经“面许赐序”,结果不了了之。史梦兰与李鸿章未曾接触,仅凭任、恩二观察上达,结果难以预料,只能苦苦等待。史梦兰自己解释说是:“李宫保提付省局以备采择,留之数年。”[8,p258]
是年冬,陕西同州府郃阳县进士王霂(字斗坪),出任乐亭县知县。王霂欲刊行志稿,但此时志稿仍滞留在畿辅通志局内,无法印行。
同治十三年冬,安徽庐州府合肥县监生陈以培(字序东)出任乐亭县知县。李润霖与之言及志稿之事,陈序东应诺,准备刊行。史梦兰认为志稿尚有缺陷,“此书照旧志少加增删,繁简殊多未当。其‘户口’一门,尚阙而待补。”[8,p333]光绪元年(1875)又在《与黄子寿太史》书中道:“《乐亭志稿》尚多挂漏,繁冗之处,明年修郡志之暇,尚拟大加增删,就正有道。”[8,p349]
光绪二年春,游智开“奉饬修《永平府志》,就近延(史梦兰)先生开局郡城,遂将《乐志》取还。”[14,p5]李润霖复与同人,重加订正,不到二年时间完稿。由府局拨款五百金,刊刻发行。
《光绪乐亭县志》从蔡志修倡修至游智开成书,历时数年。史梦兰在《与武秋瀛先生》文中记得清楚:“至《乐亭县志》,乃编纂于十余年前者。”[8,p258]李润霖跋语中也有:“中更两令尹,时阅十一年。”即从同治四年开始,至光绪二年完成。至此,这件事方算有了结果。
前已述及,数年之间史梦兰连续参与了《同治迁安县志》《光绪抚宁县志》与《光绪永平府志》的纂修,而编纂《光绪乐亭县志》可能是其用心最多、耗时最长的一件事了。
《乐亭志稿》抄录了几部?当时已有不同说法。一是同治八年经县署以公牍形式送到直隶总督府的一部;一是同治十年冬,“……奏聘贵筑黄子寿太史纂修《畿辅通志》,太史急寓书邀先生,先生以道远亲老辞。因索《乐亭志稿》送局备采”的一部。若从史梦兰数次讨要的情况来看,似是抄了一部。按照常理推断,由于存在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为预防万一,《乐亭志稿》不会只抄录一部的。
史梦兰自己曾说:“(志稿)乃私家撰述,非官为开局、备有经费;所增人物事迹,惟二三同志助之采访而已。”[8,p333]后人受此影响,亦有“虽《乐亭县志》属史氏私家所修,并非官办”[8,p305]一语,并不准确。世人把编写方志当作一种治学目标,或者以本地人对乡土有感情而乐于编辑方志,这样的人也不少。但他们不应官府之聘,完全是私人进行材料蒐集而写出志书。而《光绪乐亭县志》的编纂过程,不完全是这样,这也是需要慎重甄别的。
同治八年,史梦兰应直隶总督曾国藩之邀,前往保定,并与先期到达的湖南宝庆府新化县举人游智开结交。后史梦兰回顾此事,“忆己巳冬仲,余被征至保阳,桐城方存之先生过访定交。方与公(游智开)同寓,因得至其所居。隘巷埤垣,门不容旋马,望而知为廉吏也。”[8,p51]十年夏,游智开出任滦州知州,未满一年擢任永平府知府。
下车伊始,即修书院,购书籍,俾多士以时讲习。复饬属修志乘。除滦州、昌黎续修未久,于是迁安、乐亭、抚宁等志相继成;临榆及卢龙亦将观厥成。余嘉各大令之勤于编辑也,而《府志》自乾隆中年增修,此后缺焉莫考。[16,p9]
游智开莅任后,饬令各县修志,且初具规模。只续修《永平府志》之事尚未启动。
光绪二年春,史梦兰又应游智开之聘,主持编纂《永平府志》。游智开恐其以母老辞,命于其家设分局。当时总局设在永平府城太公祠内。
后来,史梦兰在《与武秋瀛先生》中写道“自保阳《通志》开局,各郡县皆催修志。弟初应迁安韩仲弢明府聘,纂《迁安县志》;继应抚宁张子纯明府聘,纂《抚宁县志》;复又应永平游子代太守聘,纂修《永平府志》。俱已次第告成。”[8,p258]五年五月初一日,游智开为《光绪永平府志》作序。由史梦兰主持编纂的《光绪永平府志》开始刻印。《光绪永平府志》,72卷,前有游智开序、另有卷首(目录、凡例、辨讹)、卷末。
此次修志,若据游智开所作序文,《光绪永平府志》系“爰敦请乐亭史香崖孝廉秉笔,采访、校对分任书院肄业士子,不二年蒇厥事。”[16,p9]即用了将近二年的时间完成。
史梦兰在其《唐兰舫司马〈宦迹图〉序》文中说过“兰自丙子春应太守游公之聘,与修郡志,凡于府属官僚之有造于时、政绩昭著者,莫不采择入传,列之名宦。”[8,p340]丙子春即光绪二年春,至四年三月下旬,史母去世,已逾二年时光。史梦兰虽不是官员,仍应为母守制。但尚有总修、监修多人,修志之事不会因此而停工。待到五年五月梓行,已三年有余。游智开序文不确。
史梦兰在《续修府志采访事迹条目》之中,已经列出了“艺文志”的收录标准:
艺文:凡七属文人著作,业有成书,无论已梓未梓,俱宜送局校勘,查明卷数,以备开载。其余题咏记载,有关本地山川形胜、古迹人物者,虽零章断句,亦宜录送。[8,p348]
《光绪永平府志》卷首依然有史梦兰撰写的“凡例”与“辨讹”,只不过这次史梦兰已有修正,不再坚持“省去艺文一门”。
志目有五:曰封域、曰建置、曰武备、曰赋役、曰艺文。……旧志艺文收入散碎诗文,兹将散碎诗文少为沙汰,分附于各卷本事之下,而艺文止列书名卷数及撰者姓名,亦《汉书·艺文志》例耳。[16,p13-14]
《光绪永平府志》卷四十八“艺文志”,只有书目,分为“明”与“国朝”两部。明人文集,只列书名、著者名,仅在乐亭王好问目下,作有数句简介。清人文集,除书名、著者外,多有简述,亦有《止园诗话》数则。未载诗文。“但清代中叶以后,方志往往删去诗文,《艺文》但载书目,这并不是好办法。”[9,p281]
《永平府志姓氏修志衔名》列于卷末。此次编撰班子,阵容强大。总修游智开;监修30人,包括同知、通判、教授、知州、前知县、知县、学正、训导、教谕等官员;编纂史梦兰;参阅4人;分修3人;分校4人;分缮5人。各县采访人数众多,卢龙县27人,迁安县31人,抚宁县23人,昌黎县27人,滦州42人,乐亭县41人,临榆县19人。
这些人中,虽不乏进士、举人,但沽名钓誉之辈恐不在少数,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史梦兰在《与郭廉夫比部》里云:
贵乡文献,可谓足能则徵矣,佩服佩服。其它五州县,虽间有留心之人,然多所用非所采,所采非所用,披沙拣金,所得无几。[8,p349]
在《与黄子寿太史》中,史梦兰忧心忡忡:
永平郡志局面更大,力薄任重,又别无将伯之呼,恐难济事,先生将何以教之?[8,p349]
史梦兰实有自己的苦衷,不便倾诉,只能在与友人书信中透露一二。
在采录志料过程中,史梦兰还遇到了一件啼笑皆非的事儿:
卢龙孝廉某,所送事件最多。其书名曰《永东闻见录》,前后收到数本,率皆乡曲无稽之谈。然其自信甚坚,每本皆自注云“事事确实”,又云“凡人所同知者,概不入录”。其中记世俗所传“杀家鞑子”之语,谓是元世祖时事,并注云“可补《元史》之缺”。因抚宁有在汉为骊城之说,遂谓抚宁为古骊戎国地,并引骊姬姊妹入“列女”中,注云“见《东周列国志》”。似此非惟杜预《左传注》未曾留心,即《左传》亦未曾寓目,殊属骇人听闻。其余如“瞎子指路”“跛人剪径”“醉者捉地方鬼”诸标题,大似新《齐谐》,而词笔又冗俗不堪。其人诞妄如此,其书如不见采录,必发怒造谤,然亦未如之何亦。此本无足道,因久疏晤对,索居寡懽,聊述之以博一笑何如?[8,p350]
同光年间,史梦兰几乎“垄断”了永平府及所属州县志书的主编事宜。永平府辖1州6县,如全部修志的话,当有8种,即永平府志、滦州志、卢龙县志、迁安县志、抚宁县志、昌黎县志、乐亭县志、临榆县志。事实上,史梦兰参与了《光绪永平府志》《同治迁安县志》《光绪抚宁县志》《光绪乐亭县志》的通纂,另外几部志书,虽未直接参与,亦有客观原因。
《光绪临榆县志》与《光绪永平府志》几乎同时开修,前者于光绪四年九月完工。十月,史梦兰代游智开为《光绪临榆县志》作序[8,p223-224]。值得思考的是,《光绪临榆县志》卷九收录了“渝关十四景诗”和“石门八景诗”。如果不是“档期冲突”,史梦兰参与纂修,也是很有可能的。史梦兰在《〈临榆志〉序(代)》中写道:
余嘉临榆诸君子用心用力之公勤,出资勷助之慷慨。乃又让名不居,迹似避嫌怨者然。[8,p223-224]
大约与此同时,史梦兰又在《复游太守属代撰〈临榆县志序〉书》中写道:
《临榆县志》大段皆出士绅之手,秉笔之人殊属掠美。观其所撰凡例,已足见其底蕴。……然又谓杜元凯党于左氏,毛西河力排程宋。非惟厚诬武库,亦且取笑西河。西河立说,好驳朱传者有之,何尝与二程为难?此等缪悠之论,不过为掩其固陋起见,而不知其欲盖弥彰也。[8,p334-335]
同一时段,史梦兰对同一件事的说法,迥然不同,着实令人惊讶。仔细想来,亦属正常。代人作序,只能是官样文章,照例敷衍;而与友人书信,可以实话实说,无需忌讳。
《光绪滦州志》始修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夏,二十四年四月完成[17,p5-6]。时史梦兰年事已高,已不能动笔了。《光绪滦州志》卷八仍收入了“滦州十二景诗”若干首,为此还加了案语:
旧志滦境原有十二景,今实有八景,而四景可省。仍录其大概于后,以存原志名目云。[17,p136]
再者,《卢龙县志》存有康熙十九年(1680)续补本六卷(第六卷为前、后卷),存有民国二十年(1931)本二十四卷[18]。至于同光年间是否修志,史籍中鲜有记载。光绪五年五月初一日,游智开在为《光绪永平府志》所撰的序文中,对所辖州县的修志情况,作有回顾:
除滦州、昌黎续修未久,于是迁安、乐亭、抚宁等志相继成;临榆及卢龙亦将观厥成。余嘉各大令之勤于编辑也,而《府志》自乾隆中年增修,此后缺焉莫考。
这段话中的“卢龙(志)亦将观厥成”一语,应是指“光绪二年,卢龙县曾组织采访,准备编写县志,只可惜未能刊刻,采访稿存于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19]《昌黎县志》存有同治五年本十卷,存有民国二十二年本十二卷及卷首、卷末[20]。同光年间没有续修。
“史梦兰学问淹通。除一般的经史之学外,他在小学、舆地、方志、民俗、方言及诗文方面均造诣深湛、著述宏富。”[8,p3]据唐山师范学院石向骞先生初步统计,史梦兰著作有 30多种,约600余卷,今存三分之二。史梦兰还蒐集、整理、刊刻了地方文人著作 10余种,并自家雕版梓行《止园丛书》20余种。
明清方志大多设有艺文志,或录一地文章,或记地方著述,体例未能划一。其记地方著述者,与正史艺文志一脉相沿,为考察地方著述的基本依据。同样,在各级方志中,一般都详细记载当地的名胜古迹。
史梦兰所宗法的《灵寿县志》,清陆陇其撰,共10卷,即地理纪事(附方音)、建置、祀典、灾祥、物产、田赋(上、下卷)、官师、人物(后妃、名臣、仕绩、孝义、隐逸、列女)、选举、艺文(上、下卷)。《武功县志》,明康海撰,共三卷,分为地理、建置、祠祀、田赋、官师、人物、选举7目,2万余字。康海将大量诗赋附于前4目内容之后,致使篇幅详略适当,多寡不等,后遭到章学诚的严厉批评,“志乃史裁,苟于事理无关,例不滥收诗赋,康氏于名胜古迹,猥登无用诗文。”[12,p65-66]“艺文当详载书目,而不可类选诗文也。”[12,p293]
史梦兰在《同治迁安县志》与《光绪乐亭县志》卷首的“凡例”中,均开宗明义地主张“志者,史之一体也”,似是属于史志学派。但在修志实践中,史梦兰删除八景诗,不立艺文志,矫枉过正,实际上已经改变了史志学派的初衷。后在编纂《光绪永平府志》时,史又依例设立了艺文志。臧否历史人物,应实事求是。至于派系的归属,应当看其学术宗旨、观点以及学风问题,还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或划分。
柯愈春先生在《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中收录了史梦兰《尔尔书屋诗草》等诗文集后,对史氏评价颇高:“清末文人中,梦兰可算大家。”[21]此语洵为定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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