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斌
“鸭四件”其实是两样,鸭翅与鸭爪而已,以单只鸭计,则上上下下,共得四件。四川人有个更富动感的命名,叫“飞飞跳跳”,翅所以飞,爪所以跳,虽说鸭子其实是不大跳的。
鸭四件很能满足下酒菜的要求。其一,经吃。一盘菜,若三口两口风卷残云吃个精光,那肯定不宜于酒。南京有些人将那种很能下饭、量大而风格偏于粗豪的菜肴称作“满口菜”,言下其实有对中看不中吃走精致一路的菜品的不屑(讥之“不够塞牙缝”)。此处所谓“经吃”却不是指这个:“满口”是量大、实惠,“经吃”则偏于强调耐咀嚼,“可持續发展”地下酒。
那么下酒何必鸭四件?畜类边边角角、筋头巴脑的所在,与循序渐进式的饮酒,最能相契。所谓筋头巴脑者,实不止于鸭四件,举凡鸭舌鸭脖、鸭肫鸭心,均可入列,只是吃鸭四件似更普遍,可充代表。
说是鸭四件,现在的趋势似乎是鸭爪潜踪,翅膀横行,原是一起卖的,如今卤菜店里更常见的是翅膀。
鸭翅看上去的确比较“横”,拐子杵在那里大钳子似的。其实却没多少肉,比鸡翅不如。有了鸡场大批量饲养的肉鸡之后,鸡翅已是和鸡的其他部分一样肥大多肉起来,渐渐也都按洋人的法子分解,可以有整根的,多数是“把汝裁为三截”,分为翅尖、翅中、翅根。翅尖而外,皆多肉,头一回在洋快餐店里见到翅根,还以为是小个子鸡的腿。比起来,鸭翅枉自张牙舞爪地空有大骨架,却有点骨瘦如柴的味道,与肥硕的臀部整个不相称。但在别处的劣势,喝酒时却转为优势——又不是图它的肉。
倘说鸡翅丰若有余,那鸭翅简直就是皮包骨,肉多处也不过是骨头间的丝丝缕缕,加上关节处的脆骨,吃的过程以啃为主,辅之以嚼,几乎没有吃肉的感觉,肉的消息端在有无之间。咀嚼之外,作为载体,所载更在味道。鸭肫鸭心,也能提供咀嚼之妙,却仍伤于太实,易演为另一意义上的吃肉,内脏胆固醇高,在群起讲究健康之道的今日,尤其不宜提倡。鸭四件就绝无这样的弊端。吃时的稍有难度(须动手)还更令喝酒添几分从容,慢节奏里,酒与下酒物,才能“津津有味”。
说到味,已涉于下酒物要求的第二项,便是不咸。据说有人可以用甜食下酒,大多数喝酒的人恐怕还是视为旁门左道。“下酒物”常被归为“下酒菜”,“菜”为咸味,至少对中国人,不言而喻。然下酒菜不同于下饭菜,下饭菜不妨咸一点,下酒菜则不宜太咸。盖“吃”贯穿于“喝”的全过程,此时的“吃”大多又以“菜”为限,不及于“饭”,若下酒的如同下饭的那般咸法,那还不齁死?
鸭四件是可当零食吃的,零食的定义之一是可以空口吃,据说成都街头拿在手里啃的淑女,不在少数,这也就见得不会怎么咸了。以我所见,鸭四件多半是卤,鸡翅有烤的有炸的,鸭翅大概是过于皮包骨了,烤与炸两皆不宜。此外较常见的是和黄豆一起红烧,也不咸。
(摘自《喝酒的故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图/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