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生 谷丽洁 李爱平
摘 要 2016年,广东省实施新一轮“对口精准帮扶”战略以来,广州市在对口帮扶清远、梅州两地成绩显著,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和经验。文章在总结广州、清远、梅州对口帮扶有益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对存在的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应对之策。
关键词 对口 精准扶贫 理论探索 现实思考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8.05.072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and Realistic Thinking on the Issue of
"Accurate Poverty Alleviation" by Guangzhou, Qingyuan and Meizhou
LIU Yongsheng[1], GU Lijie[1], LI Aiping[2]
([1] Guangdong Polytechnic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Guangzhou, Guangdong 510510;
[2] Party School of Meizhou 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 Meizhou, Guangdong 514071)
Abstract In 2016, the Guangdong Province implemented a new round of "precise assistance for counterparts" strategy. Guangzhou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in helping Qingyuan and Meizhou counterparts and provided useful lessons and experience for other regions of the country. After summarizing the beneficial practices and experiences of helping counterparts in Guangzhou, Qingyuan, and Meizhou, the article has reviewed some of the problems that need to be solved 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unterpart; accurate poverty alleviation;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realistic thinking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确保广东省2018年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6年4月,广州市承担了对口帮扶清远市、梅州市477个相对贫困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一年多来,广州、清远、梅州有关各方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加强对口精准扶贫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籌措、创新帮扶方式等方面,成效显著,为全省彻底消灭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另一方面,在广清梅对口帮扶的探索与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之处。为进一步将广清梅对口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好,为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理论思考和现实借鉴,本文在回顾广清梅对口精准扶贫相关做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初步的理论探索与现实反思,以抛砖引玉,助推相关研究进一步走向深入,在精准扶贫实践取得更大成效。
1 广清梅三市对口精准扶贫主要成效
在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广州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副主任廖育勋介绍,广州市对口帮扶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已经初显成效。截至会前,广州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0.33亿元。此外,已落实对口帮扶上述两市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扶持资金8.84亿元,建成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141个、农业产品加工项目67个、发展乡村旅游项目111个、农村电子商务平台75个,开展光伏发电项目193个。对口帮助贫困村的农民收入快速增长,2017全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088.71元,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290.82元,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5.57万元。概而言之,经过一年多的对口精准扶贫实践,清远、梅州两地在全面奔康路上阔步前行,相对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为确保2018年如期完成广清梅三市对口精准扶贫的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2 广清梅三市对口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2.1 加强领导,强化帮扶主体责任地位
广州市对口帮扶的清远、梅州二市,均属于粤北山区贫困市。经广东省认定的相对贫困村,梅州、清远分别有349个和261个,相对贫困人口17.59万人和10.38万人。二市相对贫困人口分别占全省176.5万相对贫困人口的9.97%和5.88%。梅州还是广东重点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是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战场之一,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0786元,还不到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966元的一半。为此,广州与清梅二市,紧密对接,强化了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广州市在加强对清远、梅州两地扶贫工作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扶贫责任主体。就梅州方面而言,在349个相对贫困村中,省直、中直驻粤单位帮扶38个,广州市直单位帮扶272个,梅州市直单位帮扶39个。省直、中直、广州市直有关帮扶单位这个外来“女婿”和清远及梅州本地帮扶单位这个“本地郎”,即相互合作,又彼此分工,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有效地避免了各扶贫主体之间的工作上的相互推诿。
2.2 建档立卡,创建精准信息平台
广州市对口帮扶梅州市涉及8个县(市、区)93个镇的272条省定贫困村,截至2017年10月,经精准识别还有相对贫困户14316户、相对贫困人口43721人(其中有劳动能力贫困户9420户、35498人)。为此,广州市直机关、国有企业和海珠、天河、番禺、花都、南沙、增城等六个区共211个帮扶单位,派出驻村干部301人,加上派驻市工作队和各县(市、区)工作组干部,总共325人。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实施意见,从2016年5月以来,各帮扶单位先后经过三轮精准核查、多轮公示、“回头看”、“大数据”比对等程序,完成了相对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并将精准识别确认的相对贫困户和相对贫困人口的基本数据和攻坚规划、帮扶措施、资金项目等信息,逐一录入“广东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平台”,确保随时可在线查看监督,实时掌握项目进度和帮扶动态。目前,96%的帮扶单位信息数据录入取得综合得分80分的最高分数。
2.3 注重长效,强调产业和项目帮扶
梅州方面,广州市直各帮扶单位充分利用当地自然禀赋,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农户、合作社+电商+农户、散养、政府统筹等运作模式,以“产业”和“项目”为载体,变既往帮扶的“授人以蛋”为“授人以鸡”或“受人以技”,有效第创新了传统的帮扶模式。如今,各相对贫困村各级干部经常探讨的话题,也由最初的“给钱给物”转变为“产业帮扶”和“项目帮扶”。
产业帮扶的方式,主要有:其一,通过提供种苗、饲料、肥料和“以奖代补”等形式发动贫困户开展分散式的种养,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协调电商为贫困户销售农产品提供平台。其二,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开展集中种养培训,提升其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据统计,截至2017年10月,梅州市272个贫困村共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71个,有6056户贫困户入社。组织贫困人口17155人次开展了劳动技能培训,共帮助转移就业6566人(其中贫困户4019人)。其三,通过将相对贫困村各类资产、资源及帮扶资金投资入股到龙头企业或种养大户,为贫困户获取分红收益和提供就业岗位。针对贫困地区大多是因为发展基础薄弱、资本稀缺、信息闭塞等问题,广州市派驻的扶贫协调小组创新扶贫方式,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方式,积极探索村集体和贫困户将土地、山林、资金、房屋等折价入股參与企业经营的方式,通过光伏扶贫、金融扶贫、特色农业农村旅游等形式,力促“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扩大帮扶效果。据初步测算,2017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5.54万元,比2015年末帮扶前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1.28万元增长332.81%;2017年度贫困村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330.79元,比2015年末的6810.84元增长22.32%(其中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131.34元,比2015年末的3562.97元增长100.15%)。
为宣传推广产业帮扶相对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广州市派驻梅州市精准扶贫工作组编写了《做好相对贫困村产业帮扶工作指引》,详细介绍了广州市6个区和51个单位在农业、林业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既有文件政策要求,也有具体做法。
清远方面,根据广东省对口精准扶贫相关要求,广州通过产业强力帮扶清远各相对贫困村。广州市要求每个区自结对帮扶计划实施起,1年内至少帮扶引进1个投资超20亿元、2个超10亿元项目(简称“1+2”项目),推动更多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落户清远。据了解,自2014年起,越秀、清城就开启对口帮扶之路。2016年新一轮对口精准帮扶工作启动以来,产业帮扶更成为重中之重,广清产业园、源潭物流园、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清远长隆等对口帮扶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逐步落地、建设。据广州市派驻清远精准扶贫工作队队长叶兴仁介绍,广州帮扶清远贫困村均已制定并正在落实三年帮扶规划,在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基础上,截至2017年4月底,共启动了414个产业帮扶项目。2017年10月14日,广州越秀区对口帮扶清城区产业共建工作交流座谈会在越秀区举行,越秀区、清城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围绕“1+2”项目的落实,抓紧出台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产业共建方向,把握产业共建重点,突出产业共建互补,加大督查落实力度,推动了更多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落户清城。
2.4 点面结合,全面推行帮扶组合拳
一方面,广州将“产业”和“项目”作为推进广清梅对口精准扶贫脱贫的主要抓手,通过这两个关键点有效提升了梅州、清远二市相对贫困户的造血能力。另一方面,广州对于教育、医疗、住房等基础性帮扶这个综合面也不忽视。
在教育保障方面,广州市积极配合清远梅州两地地政府做好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目前,除极少数在异地就读的学生外,二市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已发放到位。此外,大多数帮扶单位还对贫困户在读的大、中、小学学生给予教育补助或奖学金,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截至2017年10月,梅州实现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毛入学率99.75%,共资助贫困学生就读8508人。
就清远而言,“清远所需,广州所能”。自2014年4月“广州·清远”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正式启动起来,两市共有190所学校建立了“一对一”结对帮扶,广清两地教育系统联系密切。广州在教育教学、师资培训、资金扶持等多方面助力清远教育事业发展,教育帮扶在粤北不断开花结果。在医疗保障方面,广州市对口帮扶的贫困人口已全部购买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实现新农合、新农保全覆盖。各帮扶单位还为年满60周岁的贫困户人口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在住房保障方面,按照当地住建部门下达的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指标任务进行了相关改造,部分帮扶单位还对有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另行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0月底,梅州272个相对贫困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为2436户,其中已完成或正在动工的1926户,占比为79.06%;2016-2017年,累计已完成或正在动工的2968户。
3 广清梅对口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广清梅对口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局良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践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短板,值得我们认真加以反思和应对。
(1)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艰巨。不少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薄弱,要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任务艰巨,资金缺口较大。梅州、清远二市虽然不少贫困户基本实现了脱贫目标,但仍有部分贫困户收入刚刚达到脱贫线,其生产性、经营性收入比重小,稳定增收致富的基础不够牢固。
(2)个别县、镇及帮扶单位领导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够重视。据访谈和调查访谈,至今仍有个别县、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主动性还不够,指导工作不够有力,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少数帮扶单位认为精准扶贫工作责任主体是当地党委政府,淡化了“帮扶单位‘一把手是定点扶贫工作责任人”的意识,对挂钩帮扶工作不够重视。
(3)驻村干部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一些帮扶单位派出的驻村干部缺乏农村工作经验,沟通协调能力不强,工作相对被动,影响帮扶工作的推进。少数驻镇帮扶工作组或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对帮扶工作的档案资料整理和贫困户的信息录入等基础性工作不够重视,开展帮扶工作不用心,计划停在纸上,项目悬在空中,帮扶工作进度缓慢。
(4)分散相对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相对滞后。少数驻镇帮扶工作组的干部工作不够细致,有马虎应付的思想,特别是帮扶责任人没有进户了解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和发展项目意愿,帮扶项目难于确定,造成扶贫资金闲置的现象。一些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不足,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脱贫愿望不强。
4 应对策略
当前,是广东省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广清梅三市,务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紧盯脱贫攻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以增收为核心,以项目为抓手,争取脱贫攻坚战的最后胜利。
(1)全面完善贫困户动态管理制度。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原则,在开展贫困户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加强对帮扶对象的动态监测,对已脱贫对象要及时退出,对返贫对象要及时纳入,确保帮扶对象精准。扎实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核查核实的扶贫对象要对群众公开公示。积极推进“广东省扶贫管理与服务系统”试点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加快建立覆盖乡镇、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大数据库,为精准扶贫提供更详实的数据支持。
(2)精准施策促进贫困户增收。抓紧做好脱贫攻坚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下拨、启动实施工作,力促帮扶项目尽快落地并取得实效。一是针对帮扶对象的迫切需要,协同推进低保、医保、社保、教育、住房等政策的落实,做到政策落实全覆盖。二是大力推动增收项目落地实施,不断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让贫困农户创办、参与、分享发展项目利益。对贫困户增收项目建档立册,跟踪实施效果。特别是产业发展、转移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排等帮扶项目,落实农业、供销、经信、人社、园区等部门的指导帮扶责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大力推广“基地+合作社+农户”、“互联网+扶贫产业”、“小额贷款+扶贫产业”等合作扶贫模式,实施“水电扶贫”、“光伏扶贫”、“特色种养”、“乡村旅游扶贫”等产业发展项目,把贫困户纳入新型产业发展体系。四是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拓宽贫困户的增收渠道。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区)在土地确权基础上,积极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探索,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让农户、贫困户拥有多种股份,增加资产性收入。积极发展合作社、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地培育经营主体,选准特色产业,构建贫困群众享有股份分红、务工就业、生产增收等收入体系,实现农民和贫困户持续增收。通过帮扶项目的有效实施,尽一切可能让贫困劳动力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增加收入,实现脱贫。
(3)着力构建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机制。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是决定贫困群众能否持续稳定脱贫的关键。一是抓好思想脱贫,加强典型引导,通过树立脫贫典型,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二是注意方式方法,探索实施竞争性扶贫机制,除必须要政府兜底,比如危房改造补助、低保残疾人救助、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养老补助等项目外,采取鼓励式、竞争性“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扶贫资金,充分调动贫困户勤劳脱贫的积极性。三是抓好群众参与,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对脱贫政策的知晓度。四是帮助贫困群众增长技能、开阔视野,开展全方位“靶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4)严格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进一步完善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和常态化督查检查制度,积极构建涉农惠农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涉农惠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坚持定期督查与暗访督查相结合,通过跟踪督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扶贫项目立项实施、资金拨付、监管验收、绩效评估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虚报、冒领、克扣、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基金项目:本文获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域下广清梅对口精准扶贫问题研究”(编号:2016GZGJ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