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创新改革成为企业发展的首要目标,国家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实施了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文主要研究加计扣除政策的运用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让更多符合要求的企业了解、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积极创新,推动国家经济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加计扣除;政策运用;应对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激励企业创新改革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在运用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民经济有一定意義。
一、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研发支出都可以加计扣除,例如: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升级、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产品后期的技术支持、对现有产品、服务或技术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以及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方面的研究等,都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另外,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也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研发活动是一个实验的过程,其成果具有不确定性,故研发支出加计扣除与最终是否取得成果无关。换言之,政策鼓励的是研发活动创新的过程,而不是成果。
二、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
(一)研发费用的归集
1.直接投入。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燃料、动力、样品购置费、检验、仪器设备租赁维护等费用可加计扣除。
2.人工费用。企业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可以加计扣除。其中,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不包括后勤人员。外聘劳务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的研究人员。
3.折旧和摊销。企业在研发产品过程中,仪器设备的折旧和研发活动形成无形资产后的摊销,可以加计扣除。对于多用途对象的仪器设备,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必须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划分不清的不得加计扣除。对于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政策的,在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部分加计扣除,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4.其他费用的审核。对比2007年财企(2007)194号规定,最近出台的优惠政策中拓宽了其他费用的范畴,但实行了总额控制的原则,即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5.委托外部开发费用。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加计扣除。委托个人研发的,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税前加计扣除。据此,笔者建议委托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最好采用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的方式进行,这样,研发人员的人工费能据实扣除,也降低个人代开发票等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难度,更利于合作的顺利进行。
6.企业之间的合作项目。企业间共同合作的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若是集团开发,则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二)加计扣除的核算
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合理设置研发产品中的费用明细,若费用列支不合理、不准确则无法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财务核算中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针对研发活动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所有的研发活动都必须按制度规定井然有序的进行,做好后期享受优惠政策申报材料的搜集存档。第二,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研发支出”科目及明细账、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第三,企业同时进行多个研发项目时,对研发支出科目分项目核算,使不同的研发项目拥有独立的明细账,便于对加计扣除的费用进行准确、合理的归集。
三、对加计扣除政策运用的建议
(一)建立透明的政策环境,加大政策推广力度
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实际运用中,因各地的具体情况差异,如政府财力制约、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等,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充分了解该项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多企业没有彻底享受优惠政策。例如某些企业已经达到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标准,可以加计扣除75%,却因不了解政策的变化和更新,没有完全享受到这项优惠。因此,有关部门应开展更多的企业政策培训和关键人员访谈,利用网络等各项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建立透明的政策环境,让更多企业精准掌握优惠政策的所有信息。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区分管理责任
在没有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中,一部分是因政府缺乏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另一部分则是企业自身的专业人才缺乏。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单独设立研发机构或管理部门,承担研发管理责任,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有明确的区分并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与研发活动相关的所有政策,应配备专人对接相关部门和搜集资料,及时获取有利信息和资源。
(三)设立政策反馈机制,降低企业申报负担
纵观整个研发支出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结合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实施中是存在一定难度的。例如对于多用途对象的仪器设备,要求必须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而事实上,仪器设备的使用对象很多时候是交叉进行的,若每次都去记录使用时间、区分属于研发还是经营是极其苛刻的。又如评审、评议、论证等某些研发活动属于个人的主观行为,可以不依附企业而独立开展,而费用的发生是需要发票等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的,目前,个人到税务代开发票的意识还比较薄弱或存在一定难度。对企业来说,意味着费用真实发生却没有票据入账,最终,这类费用肯定无法计入加计扣除的范畴,甚至因为是无票费用而涉及到纳税调增。
四、结束语
在实际运用中因各企业情况不同还会有其他问题产生,政策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应设立有效机制及时获取企业的反馈和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违背相关法律制度的前提下与时俱进的对政策内容做出更全面、具体的规范和调整,让企业降低申报负担,彻底享受政策优惠,才能真正达成研发支出加计扣除这项优惠政策的初衷,推动企业不断创新、实现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洪涛,刘分佩,左舒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效果及影响因素分析——以上海民营科技企业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32(06):132-135.
[2]王芸,陈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强度、研发投入强度与企业价值[J].科技管理研究,2016,36(05):18-22+29.
[3]任海云,宋伟宸.企业异质性因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R&;D投入[J].科学学研究,2017,35(08):1232-1239.
作者简介:
周妤(1983-),性别:女,民族:汉,籍贯:广东省南海市,职称:中级会计师,学位:管理学学士,研究方向:企业财务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