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美是客观属性和主观属性的统一——美在意象。意象中既包含了客观因素,也包含了主观因素。同时,美也具有个性,社会历史性等特性。
关键词:美;意象;个性;社会历史性
对于美,通常的解释是指能引起人们美感的客观事物的一种共同的本质属性。人类关于美的本质、定义、感觉、形态及审美等问题的认识、判断、应用的过程,视为美学。美包括生活美和艺术美两个最主要形态。生活美又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
客观上讲,美作为一个名词,其中是否包含了某些固定因素足以概括世界上所有美的事物呢?西方毕达哥拉斯学派曾提出:“美是和谐。”我们不妨举一些例子来验证一下这种说法的合理性。人的五官常以面部协调,五官端正为美;建筑讲究各居室的和谐搭配……这些都符合“美是和谐”的观点,那么,和谐是否就是美本身呢?我们把经验稍作延伸,就会发现这种观点的悖论之处。如断臂的维纳斯没有手臂,违背了“和谐美”的原则,但是,断臂却给人留下无穷的想象空间;我国古代有楚王好细腰的典故,过于纤细的腰应该说也是不符合人体的“和谐美”的原则的,但却造成一种女性的性感之美……如此种种,都足以说明“和谐”不构成美的本质。那么除了和谐,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元素能构成美的本质吗?当然,美学研究中肯定还有其他的观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公认的哪一种特质能构成美本身或者美的本质。
那么,从主观上讲,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来论证。
其一,就是从客观的精神本体来说明美的本质。柏拉图曾提出过:美是理念。黑格尔也曾说过:美是理性的感性显现……是否有一种客观的精神主体能构成美的本质呢?笔者才学浅陋,没做过多的研究。但是,迄今为止,确实还没有听说过这样一种客观的精神本体。
其二就是从欣赏者的主观心理方面来说明美的本质。举个简单的例子,一片荒漠中长着一棵胡杨树。这景象的客观属性便是:沙漠是金黄色的,沙的颗粒大小以及来源,胡杨树的高度……但是,当一个人面对着辽阔的荒漠,仰望挺拔的胡杨,不免生出油然起敬之感:胡杨,克服了风沙酷暑的折磨活了下来,于是欣赏者便受到极大的心灵震撼;另一个人同样面对着这一片荒漠却产生不同的感觉:人就像胡杨一样渺小,由此发出对人生的感慨……这两位欣赏者,看到荒漠和胡杨,具有了不同的感受,美也就由此在心里产生。可是这所谓的美,还是没有依附在客观的荒漠和胡杨之上,看不见,摸不着。只是由人的心里生出的一种感觉罢了。因此,有人便认为,美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是个性的。比如休谟认为:“美并不是事物本身的一种性质,他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
美真的只是人的一种感觉吗?失去了让我们感受到美的客体,美能够自发的产生么?答案显而易见,是否定的。
一个没吃过西瓜的人不知道西瓜的甜味,一个没见过大海的人不能体会大海有多雄壮,一个没见过蒙娜丽莎画像的人也不能体会蒙娜丽莎的美。美不是纯粹主观的感受,还需要客观事物作为产生美的条件。“首先我们确实需要一个客观对象,要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样的美人的客观存在……其次,审美也确要一个主体,美是价值,就离不开评价者和欣赏者。” [1] 因此,综上得知:审美活动离不开主客体的统一关系。我国古代就有许多大家提出过类似的观点。王夫之提出“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也就是就们通常所说的情景交融,物我合一。现代美学家朱光潜先生在“论美”中明确提出“美感的世界纯粹是意象的世界”
所谓意象,指的是客观物象经过创作主体独特的情感活动而创造出来的一种艺术形象,多用于艺术通象。根据说文解字来说,意象是意思的形象。“出于更好的理解可以说是信息的形象”意象可以通过抽象来升华达到更有深度的意象,这是人类大脑做出的信息处理的智能活动。意象一词的源头出自“易传”的“立象以尽意”,审美意象是一个完整的、充满意蕴、充满情趣的感性世界,也就是中国美学所说的情景相融的意象世界。“在诗歌中,无论是欣赏还是创造,都必须见到一种诗的境界……要产生诗的境界,所须具的第二个条件是所见意象必恰能表现一种情趣。” 这里所说的境界,其中就包含了意象。不少学者认为:美在意象。意象中既包含了客观因素,也包含了主观因素。
我们倾听优美的音乐,仿佛置身于潺潺涓涓的溪水旁,我们欣赏古诗,不禁浮现出“霜落熊升处,林空鹿饮溪。”的诗意画面……如此种种的审美体验,足以证明:美在意象。审美活动是人的活动,“美是一种价值,而价值属于经济范畴,无论是使用还是交换,总离不开这个主体”。人的审美特点和审美水平,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有差异性,所以美是个性的。在人体审美中,唐朝以丰腴为美,宋朝讲究清瘦美;在建筑风格上,古人喜爱含蓄婉约,现代人学习了西方的建筑风格后,讲究整齐方便……因此,美也具有社会历史性。
参考文献
[1]朱光潜.诗论 [M ].37 页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年
[2]王德威.想像中國的方法 [M ].193 页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6年
[3]童庆炳、赵勇等.文学理论新编 [M ].70 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 年
作者简介
任路(1992-),女,聊城大学美术学院17级研究生,专业为艺术学,研究方向为设计史论。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