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宗族是乡村治理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农村宗族出现了复兴。客观认识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现状,准确把握在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有利于有效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宗族问题。
关键词:宗族 乡村治理 影响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治理有效”就是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惩治违法行为,使农村更加和谐安定有序。客观地认识宗族的现状,全面把握宗族对村庄治理的影响,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消解和改造宗族的有效途径,对建立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客观认识宗族的现状
宗族是我国传统社会的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组织。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宗族与封建制度共存共生,宗法与国法相辅为用,宗族成为封建政权的重要补充和延伸形式。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经过历次运动的冲击,农村宗族逐渐走向衰落。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推行,人民公社解体,农村中介组织发育严重不足,宗族再度兴起。在实地调研中也不难发现,修谱、建祠、祭祖等宗族活动有不同程度的升温,宗族意识仍根深蒂固。宗族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组织,以乡土社会血缘关系为基础,成长于乡村社会内部,有其自身发展规律。虽然在一定时期受到冲击,但是其经济基础、文化属性和价值功能一直存在,在乡村社会的治理实践中,宗族从未缺席,一直发挥着或显或隐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族也呈现出动态的发展过程,当代宗族吸收了现代化因素,对传统的宗族文化制度进行调适,与传统宗族已经不同,呈现出现代化的走向和流变。在修谱中,受男女平等思想的影响,女子入族谱并不罕见,传统宗族的父系血缘铁律正在被现代平等思想所取代。在家族秩序方面,传统的长幼有序的权力结构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以血缘辈分为基础的“长辈型”权威已经淡出,个人品质、能力、财力等因素综合作用下的“家族精英”权威开始掌握家族话语权。在村庄选举方面,虽然宗族仍然是村干部的当选的重要背景之一,但是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能力和品质进行理性选择,村民自治制度得到贯彻落实。总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村社会处在不断的发展和变迁之中,乡村的政治场域、利益格局、经济基础等也处在不断的调适中,宗族作为乡村场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在适时顺应乡土社会的发展逻辑,主动进行调适和变革,当代宗族呈现出现代化的趋同和走向。
综合上述分析,宗族是中国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虽然随着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宗族必将逐步退出历史的舞台,但是在现阶段仍有较大的生存空间。同时,宗族在不断参与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适时顺应乡土社会的发展逻辑,吸纳现代化因素,出现了现代化的流变和趋同。客观地认识宗族的现状有利于准确把握宗族在乡村治理中影响,并进行有针对性地对策分析。
二、准确把握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影响
宗族作为社会组织在中国乡村社会中一直发挥着作用。准确把握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保留宗族的传统功能中的优秀因子,规范其不合理因子,引导宗族合理发挥作用,從而实现宗族与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衔接。
(一)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意义
1、是基层民主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社会关联。宗族建立于乡土社会自然血缘关系之上,成长于乡村社会内部。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到,乡土中国是一个以家庭为中心、构成差序格局的、服从长老统治的礼治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族的功能受到了限制,但是在乡村社会中,宗族仍然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动员能力,宗族意识仍然存在于很多村民的血脉之中。在基层民主治理中,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并不乐观。宗族作为一种传统的非正式的权威在激发乡村民众的主人翁精神和参与热情方面作用明显,有利于改善乡村治理的公共权威结构和培育乡村善治需要的民主氛围和乡村村民意识。在日常的事务管理中,宗族发挥了乡村社会生活矛盾的缓冲器的作用,依赖其血缘关系网络实现家族内部关系的协调和矛盾的化解,是实现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有效路径。
2、是构建乡村多元治理体系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乡村的利益格局呈现多元化发展,乡村场域内的社会权力格局多元配置。传统的单一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乡村社会生活,多元化的治理模式是村庄社会多元利益格局的必然产物。宗族在社会实践中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对乡村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宗族的互助功能,是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补充。比如,在农忙季节经常见到已经分家的后代在农忙时搭伙干活,对困难家庭进行公益性质的内部资助。同时,宗族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为村民的利益表达和争取提供有效的途径,对乡村治理中的非法权力和不和谐因素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构建多元化的治理体系,既要保留以承担重要角色的乡镇政府,也要合理引导宗族等民间组织发挥正面作用等;既需要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统一规范,又要运用宗族情感增强乡村生活的凝聚力和人文色彩。
3、是追寻历史文化认同的有效载体。宗族在中国历史存在了上千年,在传承过程中形成了深厚的宗族文化。许多优秀的宗族文化在不断的发展演变进程中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精髓。这些优秀的宗族文化对宗族成员影响深远。优秀的家训和族规族约与法制因子相辅相成,对约束村民行为、维持村民日常生活生产秩序、引导村民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宗族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形成了密切的关系,并通过修谱、祭祖、立碑等一系列的家族活动使宗族成员在思想上达成共鸣,增强了相互间的情感,满足族人对文化的需求和情感上的归属。目前,乡村公共文化供给相对不足,在寻找文化归属和心理认同、进行历史记忆和文化追思、抵御困惑、失落等心理危机方面,优秀的宗族文化为农民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给人以心灵上的寄托和情感上的满足。
(二)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不良影响
1、影响村民自治建设。农村的宗族势力虽然在推动基层的民主化进程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从长远看,宗族势力与基层民主化进程是相违背的。主要表现在:部分宗族势力通过操纵选举等、拉帮结派等影响村委会选举。通过成立“族委会”等强化宗族权威,与村民自治组织进行对抗,干扰村委会工作,影响村民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削弱村委会的权威,造成“二元体制”现象,村委会部分权力被迫向宗族势力转移,妨碍基层民主。
2、影响农村基层党建。随着宗族的复兴,宗族势力开始向农村基层党组织渗透。在农村特有的宗族文化场域下,落后的宗族意识和不良的宗族习气对党员干部造成了严重侵蚀,部分党员干部在发展党员时不公开不透明,重点发展本族青年。宗族精英进入党的基层组织,“大姓为官”现象屡见不鲜,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内部权力配置。同时,宗族利益的狭隘性必然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造成影响,有些甚至是严重的冲突和对抗,对农村政治秩序产生极大的挑战,对党的基层组织形成威胁。
3、影响农村的市场化进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分散经营给农民走向市场带来一定影响。宗族势力借助其天然的血缘优势和地缘优势成为农村各类市场活动的经营者和组织者,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经济资源和农村市场的垄断,攫取非法的经济利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
4、影响农村法治化进程。虽然宗族在不断的演变中,现代化的因素越来越多,但是有些落后的族规族约也趁机死灰复燃,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成为处理族内矛盾的准绳。同时,在一些涉及到土地、水利等资源的纠纷时,一旦涉及宗族势力,往往使得矛盾复杂化、加剧利益冲突,法律手段成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村法治化进程。
5、影响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随着时代的发展,宗法观念也在进行现代化的演变,但是宗族文化的保守性、狭隘性和封闭性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存在根本的冲突。宗族势力通过宗法观念对其成员进行心理的控制,不利于个人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发展,不利于农村公民社会的培育。
三、解决乡村治理中宗族问题的对策分析
针对现阶段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影响,通过有效规范和合理改造发挥其积极作用,消解其不良影响,实现宗族与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衔接。
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经济因素是乡村社会政治格局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王沪宁认为,“在漫长的岁月流逝中,没有形成什么足够的力量能冲击根深蒂固的家族文化,主要是没形成强大的物质生产力”。
(一)落后的小农经济是宗族的经济基础。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市场经济,打破自然经济的封闭结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的收入,是解决农村宗族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宗族对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固然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但是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足,才给宗族势力发展的空间和渗透的可能。因此,始终坚持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是有效解决乡村治理中宗族问题的关键。
(三)坚定不移地推行村民自治,树立村委会的权威。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自治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在實践中不断完善。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推行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证村民的民主权利得到落实;调动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增强村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强化村委会的权威。村民自治组织和基层政权之间要形成良好互动,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权力边界,乡镇政府依法对村委会进行指导和支持。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委会的公共服务功能,及时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增强村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逐步消解村民对宗族的依赖。
(四)加强宗族的现代化改造和转变。宗族根植于乡村社会内部,有着高度的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命力。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族适时进行调适,在一定程度上主动顺应了当代乡村社会的发展逻辑,但是宗族的落后的因素仍然存在。因此,对宗族进行现代化改造,消解宗族的负面影响是合理解决乡村宗族问题的有效途径。首先,加强对宗族领袖人物的引导与改造。宗族的族长和“家族精英”往往在宗族内部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通过有计划地对宗族核心人物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在宗族内部发挥积极的正向作用。其次,积极引导宗族组织进行现代化的转型。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引导宗族组织的有效力量向村级的红白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民间组织转移,积极培育新型社会组织,在基层政权和村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相互协调,实现宗族与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衔接。
(五)依法打击非法宗族行为。乡村治理要将依法治理贯穿始终。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宗族问题要运用法治思维。严厉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操纵选举、干预村委会工作、垄断农村市场等违法活动。对利用宗族势力阻挠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和组织进行严肃处理,依法打击。
(六)积极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在广大农村,由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农村文化环境中,代表社会主流的文化意识进入成长困难,出现了乡村文化的自整合性,因而为生存繁衍能力极强的宗族意识和宗族文化提供了广泛的空间”。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农村科技文化事业,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一方面有利于破除农民的宗族本位思想,另一方面有利于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参考文献
[1]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2]高云:《宗族活动复归的影响及其深层原因》,《云南学术探索》,1998年第1期
作者简介
魏衍丽,女,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