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农村经营管理局,甘肃 山丹 734100)
为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发展环境,山丹县相继出台了《山丹县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意见》《山丹县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重点,规范了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评定及监测管理。在评定县级示范社和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示范社期间,联合财政局、发改委、工商局、国税局、畜牧局、林业局、农机局、水务局、供销社及农委10个单位建立联席会议。通过宣传发动、政策扶持、示范带动、规范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7年的4家发展到现在的1 209家,合作社发展步伐呈现逐年加快发展的态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领域涉及种植、养殖、林业、农机、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01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3%;从事养殖业的有636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2.6%;从事服务业的134个(其中农机服务91个),林业的6个,其他的3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到全县农业产业和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同时,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35个、市级示范社77个、县级示范社136个。涌现出了旭辉农业、金丹葡萄庄园、弘丰源等一批运行规范、功能完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耀汉子、晨雪等农产品品牌,取得绿色有机产品1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累计达到34个,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大部分合作社是由种植大户、养殖大户或农村经纪人转型而来,合作社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通常由少数人决策,违背了合作社议事和决策原则。
虽然山丹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增速较快,数量多,但真正发挥作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发展形式单一,形不成产业链条。绝大多数合作社规模小、层次低、效益差,带动发展能力弱。
合作社负责人文化层次较低,思想守旧,经营管理水平落后,缺乏长远的发展思路,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不能熟练掌握一些先进设备的使用和先进技术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
合作社可抵押资产缺乏、信贷风险较大,银行不愿放贷、不敢放贷。银行针对合作社资金需求所开发的金融产品不多,金融服务还不到位,不能满足合作社的资金需求。
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成功典型、经验做法等,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引导更多农民加入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对合作社运营管理、市场营销、品牌创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系统培训,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做法,拓宽发展思路,切实提高合作社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水平。
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作社章程》办事,切实提高成员民主管理水平;引导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制度,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加强品牌化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实施品牌化战略,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参与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使其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水平和资金实力。指导合作社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范财务管理,提高银行的信任度,为合作社融资创造条件。强化对合作社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金融政策等方面的培训,积极争取金融资金支持。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报告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定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合作社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并在相关场所公示其年报资料。同时,建立年报信息抽查核查制度,对年报中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处理。对长期不从事生产经营、不开展服务的合作社依法注销;这样,既可运用年报信息开展监督管理、行政指导、政策扶持和配套服务,又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累商业信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