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于畅洋
2018年7月1日,对于治超来说,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日子。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也就是说,超限超载的主力车型之一“大怪、二怪”等违规车辆运输车,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治超初见成效,令人欣喜,值得点赞。
所谓“超限”是车辆的外廓尺寸(长、宽、高)和总重量超出标准限值,即超出《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标准所规定的限制;“超载”是车辆所装载的货物超出车辆的额定载质量。
超限、超载已成为公路运输的顽疾,由此而引发的重大安全交通事故不胜枚举,给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毫不夸张地讲“超限超载猛于虎”,而治超却又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动辄“三部委”或“五部委”的联合治超,也往往是收效甚微,大有年年治超年年超的趋势。那么究竟有没有根治这一顽疾的灵丹妙药呢?
笔者认为:超限、超载已然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好比一个罹患重病的老人,要想根治,就要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症施药。
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共有超限半挂车41万辆,其中17.5m平板半挂车11万辆,超标箱式和集装箱半挂车30万辆。全国共有约4万辆商品车运输车,其中90%以上是违规超标车。
大怪
二怪
装运普货的“大板”
53英尺集装箱运输半挂车
数据中所提到的超限车辆的主力车型主要有四种:车辆运输车、低平板半挂车、53英尺或48英尺集装箱运输半挂车、超长厢车。分别如下:
● 超限表现: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俗称“大怪”、“二怪”。
● 超限成因:GB 1589-2004规定“车长限值不适用于运送车辆的专用半挂车”、企业违法改装。
● 治理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 替代车型:总长22m的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总长18.1m的长头车辆运输列车(牵引车+半挂)、总长17.1m的平头车辆运输列车(牵引车+半挂)。
● 治理经验:先集中打击非法改装、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大怪、二怪”,再治理超长车辆运输车,最后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17.5m低平板半挂车,又被称为“大板车”,本应用于特种运输,按规定只可运输不可拆卸货物,但很多车主擅自将其用于普通货物运输,而且不少车主还将17.5m低平板半挂车再次改装加长、加宽,甚至私自改造可加长至20m以上。
● 超限表现: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俗称“大板”。
● 超限成因:GB 1589-2004规定“车长限值不适用于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企业违规运输非不可拆解物体。
● 治理建议:规范低平板运输车运输要求,严禁低平板拉普货;打击套牌、冒牌。
● 替代车型:置轴货车列车、双挂列车、厢式半挂车、侧帘半挂车。
● 超限表现:超出GB 1589-2016规定的车长限值。
● 超限成因:GB 1589-2004规定“车长限值不适用于运送单箱长度大于40英尺集装箱的框架式集装箱半挂车”、标准换版。
● 治理建议:法不溯及既往,53英尺、48英尺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原本也是符合标准限值要求的,只是标准换版后与现行标准限值不符。因此,建议不得增加此类车型的新准入,另外,此类车型套牌、冒牌现象非常严重,需严厉打击。
● 替代车型:中置轴货车列车、45尺集装箱运输半挂车。
为了更大的载货容量,一些车辆使用标准骨架车,却运载了一个超大超限的定做集装箱。例如,使用53英尺(16.16m)的骨架半挂,装上长达24m大箱,加上超宽超高,载货量可达200方。早期多为“后飘”(箱体超出车辆后部),因这种方式比较明显,容易被查处,现在,多改为“前飘”(箱体超出车辆前部)。
● 超限表现: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俗称“变态长”,可以前飘、后飘,最长达30多m,社会危害性极大。
● 超限成因:非法改装。
● 治理建议:全面禁止该类车上路行驶、现场切割。
● 替代车型:中置轴货车列车、双挂列车、厢式半挂车、侧帘半挂车。
超长厢车
综上,当前已对违规车辆运输车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宜将剩勇追穷寇”,应充分发挥对违规车辆运输车的治理经验,进一步扩大胜利战果。
首先应集中火力,重点打击非法改装的超长厢车。因为一方面是这种车社会危害性大,另一方面是这种车没有任何合法存在的理由,从始至终都是非法改装出来的畸形。
其次是应打击拉运普货的17.5m低平板半挂车。
再次是应打击低平板半挂车、53尺和48尺集装箱半挂这三种车套牌、冒牌的问题。
治超是否能达到效果,最关键的还是要看执法。最近央视新闻频道曝光了“哈尔滨交警塌方式腐败”,12名交警大队长,122名官员充当“疯狂超限超载大货车”的“保护伞”。看后,一方面气愤官员的腐败,怒其不争;一方面也在思考,能不能有更好的、更客观、更透明的治超执法方式呢?
由此想到“科技治超”系统。所谓的“科技治超”系统就是利用现代监控检测及互联网技术,进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系统,“科技治超”系统能在车辆驶过瞬间计算该车的轴数、总重、超限量、速度、超限率。同时,监控识别系统快速从正面、侧面以700万以上的像素抓拍照片,固定轴数、是否加装围板及装载情况的证据。使用该系统可实现治超非现场执法,可有效避免执法冲突和腐败。
某企业用48尺骨架车运输53尺集装箱,箱体长达16300mm,“前飘”1700mm。
科技治超系统示意图
“科技治超”不是个全新的项目,早在2007年甚至更早,就有此技术,能够实现系统的抓拍,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但此技术迟迟未得到全面推广,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科技治超”系统的购置费用,须由地方高速管理局自行解决;二是与传统“路上执法”的方式不同,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
虽然,“科技治超”系统在网上宣传得很热闹,但从众多物流等企业处获知实际的执法情况,并不理想。总有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阻碍着这个新事物的普及和推广。
尽管如此,从长远看,随着社会对“源头治超”、“路上执法”、“避免公路三乱”、“清廉执法”的呼声日益强烈,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影响力日益提高, “科技治超”在不久的将来必将得以全面推广实施。
超限、超载的货车是违法的,但货物多拉快运的需求是合理的,因此,治超上要做到“疏堵结合”,打击非法改装的超限超载车辆而多出来的货运需求,应由合法、先进的车辆产品来承接。车辆运输车、低平板半挂车、53英尺或48英尺集装箱运输半挂车、超长厢车这四种违规车型将由这四种车型替代。
GB 1589-2016标准中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增加了中置轴车辆运输的概念,并且,随着9·21对违规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政策的实施,中置轴车辆运输车将成为乘用车运输的主流产品。中置轴车辆运输车长22m,前车上层后踏板通过油缸控制实现轿车三层叠装,可装载5辆轿车,后车可装载4辆轿车或SUV,共计可装9辆汽车。
2015年1月20日国内第一台中置轴货车列车,在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下线。2016年5月30日,为期35天的中置轴货车列车强检性能试验结束,通道圆、弯道通过性、操纵稳定性、制动响应时间、制动性能、防抱制性能、横向稳定性、静侧翻稳定性等所测项目全部合格,满足现行标准及设计要求。
总长20m,总容积可达100方,中置轴货车列车优势明显。
2017年11月,中集车辆集团研发的新一代侧帘半挂车正式下线。该车前后端、侧墙的强度符合EN 12642标准要求,配备了EBS、空气悬挂、盘式制动、防侧翻系统、智能挂车系统、后防撞预警系统。可实现三面同时装卸,1200×800mm的标准托盘,可平面布置34个,适合运送托盘货物、饮料、钢卷、纸卷等各类货物。
多挂列车,即“一辆汽车与多辆挂车的组合”, 欧洲正在试验总长32m的多挂汽车列车。
我国GB 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标准中,汽车列车的概念为“一辆汽车与一辆或多辆挂车的组合”。也就是说,在标准层面多挂列车是可以存在的。但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的限制,多挂汽车列车目前仍不得上路行驶。
驮背运输是一种公路和铁路联合的运输方式,货运汽车或集装箱直接开上火车车皮运输,到达目的地再从车皮上开下。该运输方式运用于铁路运输领域,北美和欧洲在上世纪80年代已大力推进,目前十分普遍。
美国公铁联运数据显示:一列双层集装箱列车可运200~300个集装箱,相当于替代280辆卡车运输;当有10%公路长途货运通过公铁联运转向铁路时,每年燃料消耗可减少120亿加仑(454亿L)。
我国的驮背运输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交通运输部正在组织制定《道路车辆驮背运输车辆技术要求》标准,公铁联运驮背运输就在不远。
两辆或者三辆以上的卡车通过使用连接技术(例如WIFI)和自动驾驶系统。第一辆车设置好路线和车速,后面的车自动跟随前车行驶,列队的车可以同步进行刹车或减速操作,以固定的跟车距离行驶组成车队,这就是汽车列队行驶。荷兰研究机构TNO研究报告指出,卡车在列队行驶之后大约降低了10%~15%的燃油消耗,可见经济利益是巨大的。
2016年4月,6个卡车品牌组成的车队在荷兰鹿特丹聚集,标志着装备自动驾驶技术的卡车列队完成了首次跨越国际边界的运输之旅。
未来已来,未来不远!
TOFC-铁路箱式半挂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