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雁彬 楚伟英 骆大行
(佛山市顺德区第二人民医院,广东 佛山 528305)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是呼吸内科常见疾病,患者发病后需要长时间进行机械通气,因意识障碍、气管插管、镇静等诸多原因,患者常常无法对自身出入量调节进行合理控制,加之患者存在严重的毛细血管渗漏,将增加液体管理难度[1]。随着临床研究的深入,在诸多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及感染性休克的相关研究中,有学者认为为患者实施限制性液体管理能够帮助其预后改善,减少机械通气时间[2]。但将限制性液体管理应用于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中的报道并不多见,基于此,本研究对我院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收治的40例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实施限制性液体管理,旨在探讨限制性液体管理在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中的应用效果。现报告如下。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收治的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患者80例,入组患者及其家属对研究知情,并签署同意书;此外,本次研究实施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根据随机数表法将患者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40例。对照组男24例,女16例;年龄41~80岁,平均(63.24±5.67)岁。观察组男25例,女15例;年龄40~80岁,平均(63.48±5.71)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入选标准 纳入标准:①患者均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13年修订版)》[3]中慢阻肺诊断标准;②患者对研究实施的配合度良好。排除标准:①合并严重肝、肾等脏器功能不全者;②既往有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确诊史者。
1.3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接受气管插管,使用呼吸机实施辅助呼吸,均接受乳酸、氧合指数、中心静脉压等检查,观察组实施限制性液体管理:将患者的中心静脉压控制在8~10 cmH2O,平均动脉压控制在65 mmHg,补液实施期间主要为患者补充胶体,留置鼻饲管方便进行鼻饲,对其鼻饲总摄入量严格控制在1500~2000 ml/d,并适量给予患者利尿剂治疗,以调节其中心静脉压。对照组患者则实施非限制性液体管理,仅在心衰或显性水肿时使用利尿剂,将患者中心静脉压控制在12~15 cmH2O,将其平均动脉压控制在75 mmHg,补液实施期间以胶体补充为主。所有患者均接受抗炎、解痉、祛痰、呼吸支持、营养支持等治疗。
1.4观察指标 利用血气分析仪对两组患者治疗前、治疗1周后的乳酸、血氧分压(PaO2)及给氧浓度(FiO2)等水平进行检测,计算出患者的氧合指数(OI)=PaO2/FiO2。治疗期间每天对患者的中心静脉压、N末端B型利钠肽原(NT-proBNP)等水平进行检测,为患者实施自主呼吸实验,记录并比较两组患者机械通气时间。
2.1临床指标 液体管理实施后,两组患者乳酸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观察组中心静脉压、心率、NT-proBNP水平低于对照组,氧合指数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液体管理实施前后临床指标水平变化情况比较
注:a表示与同组间治疗前比较,P<0.05。
2.2机械通气时间 观察组机械通气时间为(10.19±2.97)d,明显少于对照组的(13.02±3.14)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141,P<0.05)。
目前针对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的治疗临床上多给予机械通气,机械通气是一种常规的救治手段,该手段目前已不再是单一的肺部通气支持治疗手段,而是一种涉及呼吸做功、气体交换、循环功能等诸多方面的主要措施[4]。然而随着该手段在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中应用的深入,有研究指出患者在接受机械通气期间存在氧合障碍及通气障碍,部分患者常因小气道阻塞、支气管壁肿胀、酸中毒、缺氧、呼吸肌疲劳等诸多因素对通气功能产生影响[5]。气道阻塞不均极易导致患者发生肺泡低通气弥散障碍,此外还可能因为呼吸衰竭时体内迅速增加的醛固酮及抗利尿剂激素等情况诱发水钠潴留,患者肺部负担加重,进而对其换气功能产生影响,加重其病情,因此对患者在治疗期间的水钠出入量进行合理控制极为关键[6]。
在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期间,患者的气道通畅度得以维持,其氧合状况及通气状况也将显著改善,可有效预防患者因机体发生缺氧或二氧化碳积蓄导致高碳酸血症及低氧血症的发生,从而帮助患者有效治疗因基础疾病诱发的呼吸功能衰竭[7]。限制性通气障碍及阻塞性通气障碍常是导致患者发生通气不足的关键因素,除控制患者病因,帮助患者减轻气道水肿、痉挛及通换气功能外,还应适当为患者实施液体管理,液体管理的实施利于帮助患者心脏负荷减轻,使得心功能明显改善[8]。液体管理在实际应用中可分为开放性及限制性两种,开放性液体管理的实施,将不会对患者的出入量有明显限制,仅仅使用常规的处理手段为患者实施补液治疗,并不会考虑到患者的氧合状况及通气状况,诸多研究指出,实施常规开放性液体管理用于慢阻肺合并呼吸衰竭患者效果并不理想,患者在接受液体管理期间常出现诸多并发症,因此多考虑为患者实施限制性的液体管理手段[9]。
本研究对观察组40例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在机械通气及支持治疗期间实施限制性液体管理,而对照组患者则单纯实施非限制性液体管理(开放性液体管理),在管理实施1周后对患者诸多临床指标水平进行检测发现,两组患者乳酸水平比较无统计学差异,但观察组中心静脉压、心率、NT-proBNP水平低于对照组,氧合指数高于对照组;此外观察组患者机械通气用时较对照组短,提示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患者机械通气治疗期间实施限制性液体管理效果确切,利于改善患者通气功能,促进其心率等生命体征稳定,患者氧合指数、中心静脉压、NT-proBNP水平显著改善。这是因为限制性液体管理对患者治疗期间的出入量进行合理控制,一方面利于减轻患者气道水肿,另一方面利于促进其通气功能及心功能改善,从而帮助患者氧合指数改善,使得机械通气时间显著缩短,从而达到提高疾病治疗效果的目的[10]。
综上所述,慢阻肺合并Ⅱ型呼吸衰竭患者使用限制性液体管理治疗效果确切,患者中心静脉压、氧合指数明显改善,心率平稳,机体功能恢复快,机械通气时间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