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刍议

2018-07-23 05:53
老年教育(老年大学) 2018年7期
关键词:示范校规范化办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主要目标中提出:“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自2001年中组部等五部委发出《关于做好老年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培育一批条件较好、质量较高、制度较全、颇具规模的规范化老年人大学示范校”,全国各地纷纷行动。规范化建设,是我国老年学校教育发展的方向和基本要求,是提高办学水平、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创建规范化示范校,是推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形式和方法,是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规范化的标准,则应该注重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实际。目前,有些地方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内容没有特别突出教育、教学为主,显示出创建内容的空心化。

日前看到一篇文章说要当好校长、办好学校有三样缺一不可:办好学校的梦想、思路(明确发展的任务,由外延到内涵的发展;明确发展阶段,形成质量文化;满足学员和社会需求,尽量以低损耗高效能达到目的)和策略(分析面临的优势、劣势和机遇,抓住急需解决的问题,依靠制度、文化和员工、特别是教师队伍达到目的)。这三样都与学校的硬件建设、加大投入没有多大关系,笔者认为这对我们老年大学人具有参考借鉴价值。

“规范化”不是“统一化”

鉴于老年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老年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的特殊性;当然,老年教育的规范也必然有它的特殊性。“规范化”,绝不是说千篇一律、统一规定,要学习外国先进的办学和教学理念、经验,但不能照搬照抄普教或国外模式。除了普遍适用、通用的共性部分外,各省市、各地方、各级学校的规范内容、规范标准和规范的方式手段都可以有所不同。

“规范化”不单是“规模化”

办学需要一定规模,但是我们不能一味追求扩大规模,这不是主要目标。“规范”的主要含义在于管理,管理科学规范,才能使学校、教师和学员的教学行为走上规范化道路。因此,规范化的重点是管理,而不要过分强调硬件和规模。老年大学的规范化建设有自己特殊性的规范,一定要注意此规范非彼规范,注意区别于普通高校的规范化。

“规范化”不能“固定化”

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它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演进。因此规范化标准是动态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定化。

创建规范化老年大学也好,制定办学标准也好,必须从实际需求和可能出发;从中国的实际、本地的实际、老年教育的实际出发。有条件的发达地区当然应该建好一些的老年大学,让老年人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红利;发展一般的地区也要努力做得好一些,尽量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欠发达地区则要量入为出、尽可能满足需求,不要追求超出当地经济承受能力和出现资产空置现象。因为我们国家还不是很富裕,不要一味地追求校园建设几十年不落后,特别是不顾当地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追求“高大上”。不能仅仅把考核重点放在加大投入、设备齐全方面,而要更加重视学校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教学基本建设等软件建设方面,促进办学水平和效益的不断提高。一些地方在创建示范校过程中存在空心化问题,偏重于追求先进的硬件设施,在教学要求、教学质量、教学成果方面缺少具体内容。这就失去了创建的意义。

总之,老年大学教育是素质教育,是使老年学员素质进一步完善的完善性素质教育。而创建规范化示范校及其规范化标准的制定,则是老年大学进行完善性素质教育的保障条件。因此,我们需要在创建活动和制定标准的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发现问题,不断纠正偏颇、解决问题,使创建规范化示范校活动健康发展,使老年学员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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