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晓,莫可欣,欧沛欣,叶豪
摘 要: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和其在中国社会文化中的敏感性,在传统的实在社区中很少有家暴受害人自发集聚而形成的家暴互助组织,不少家暴受害者转向了在互联网虚拟互助组织中寻求信息帮助和情感满足,家暴互助QQ群是家暴受害者比较容易获得的媒介。本文在"使用与满足"理论框架下以内容分析法和深度访谈法为研究方法,并在CMIS模型的指导下,对家暴互助QQ群及其家暴受害者的群体特征和家暴受害者的家暴互助QQ群的使用情况及其需求满足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并探究了家暴受害者的媒介使用情况与其情感满足状况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使用与满足理论;家暴互助QQ群;使用习惯;情感满足
一、绪论
(一)研究意义与目的
1.研究意义
从理论意义上而言,对于家暴互助QQ群中家暴受害人的研究能开拓虚拟社区受害人群体研究的新方面。由于家暴行为发生的隐蔽性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的价值观,在传统的实在社区,很少有家暴受害人自发集聚而形成的家暴互助群体。在传统的实在社区中,家暴受害人主要是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协调,以小组工作介入的形式组成交流互助群体,并且这种社会工作者协调的家暴互助群体数量较少。而在互联网时代,家暴受害人在QQ群自发形成一个区别于实在社区的特殊的家暴互助群体。家暴互助QQ群是这一群体置身于其中的社会网络背景,这一虚拟的弱关系网络有着区别于实在社区社会网络的特征。
从实践意义上而言,本研究验证受害者群体是否在家暴互助QQ群中獲得了情感关心、信息性帮助和对自我评价的正面评价这三个主要需求的满足,从而探讨互助QQ群使用者的媒介使用情况与情感满足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发现互助QQ群是否是家暴预防与救助的有效新途径,为家暴受害人群体提供通过媒介寻求帮助的指导。
2.研究目的
概括家暴互助QQ群的基本情况,了解家暴互助QQ群内家暴受害人群体的群体特征、QQ群使用习惯、对于QQ群的使用态度及群内互动情况,探讨并展现家暴互助QQ群使用者的媒介使用情况与情感满足之间的关系。
(二)研究现状
1.新媒体环境下的使用与满足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大致分为两类:新媒体使用动机与用户满意度关系的研究,以及使用机制或效果研究。在万维网诞生之前,Kuehn从信息获取、便捷性以及有助于人际关系发展等方面证实了人们可以通过使用计算机辅助工具获得精神的愉悦和满足①。万维网诞生后,更多学者开始验证“使用与满足”这一理论在互联网领域的适用性。Eihjmey和Mc Cord曾做过一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出于获得娱乐、获取信息的目的,人们作出浏览网页这一媒介使用行为,调查结果同时说明了互联网对于使用者维护人际关系和增强个人参与方面具有重要性,使用者的互联网使用习惯对其使用互联网的满意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②。
国内的相关研究同样分为两方面:一是从理论角度批判“使用与满足”理论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不足和缺陷,并提出需要结合其他理论以丰富其内涵;二是结合实证研究对特定群体的新媒体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总结特定群体对新媒体的使用情况及其获得的满足度之间的关系。胡翼青等通过对南京大学生网络使用的研究发现,在使用目的上,使用动机为获取信息、沟通交流的大学生所获得的使用满意度较高;而在年龄方面,所在年级越高的学生对新媒体的使用满意度越低③。
2.家暴受害人群体的媒介使用相关研究
目前国内外关于家暴受害人群体与媒介使用的相关研究较少。国外关于家暴受害人与媒介这一主题的研究集中于媒介对于家暴事件发生以及媒介对受害人的影响。如KuhukBhushan和Prakarsh Singh在关于印度的研究中指出,政策补贴和对使用补充媒体的鼓励可能有助于实现一个妇女接受家庭暴力和家庭暴力的变化,也许也会对女性的规范社会地位有所影响④。
国内已有关于乙肝携带者通过网络论坛寻求信息的相关研究。在《乙肝携带者的信息寻求模式和情感支持体验——“肝胆相照”论坛的网络健康传播研究》一文中,刘琼瑶使用图1所示意的信息寻求整合模式(Comprehensive Model of Information Seeking,简称CMIS模式)作为理论分析框架,以此分析乙肝携带者的生活历史和网络传播环境,探究CMIS模式中个体因素对于信息寻求行为的作用。根据CMIS模型,信息寻求过程包括三个要素:先决因素或个人因素、信息载体因素以及信息寻求行为。先决因素或个人因素,指的是人口统计学特点、个人直接经验以及对重要性的认知;信息载体因素则包括个体对信息载体特点的认知、个体对于信息载体的使用等;信息寻求行为,即个体对于信息载体的使用可以由先决因素或个人因素信息预测,信息寻求行为则由先决因素或个人因素信息以及个人对于信息载体的认知所预测。CMIS可作为本研究的研究模型,从三方面进行研究:受害者的人口统计学因素、对自己遭受的家暴的严重性的认识等;受害者对家暴互助QQ群的认识和对家暴互助QQ群的使用习惯;受害者的需求满足情况。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了研究方法包括内容分析法和深度访谈法两种研究方法。
为了客观完整地了解互助QQ群内受害者群体的群体特征、QQ群使用习惯和其他群友的互动反馈得到的情感满足情况,研究者对5个活跃Q群一年时间并对Q群对话内容进行收集、筛选和提炼31个完整、曾作为中心议题和形成持续互动的“互助有效互动”个案作为有效研究对象。研究小组结合CMIS模型,对个体因素、媒介因素和个体寻求行为之间的关系三个维度,制定信息—情感支持网络指标和编码手册。编码员对31个个案进行内容分析法的编码录入、统计和进行分析。
为了从案主自身角度检测使用者对Q群的使用情况(如进群渠道、使用动机、参与投入度等)与满足情况(如信息支持满足、情感支持满足、功能价值评估以及二次使用或推荐情况等)以及探索性了解家暴受害者群体和Q群这个媒介之间其他关系和潜在可能现象,本研究邀请上述的31位案主进行访谈。访谈内容主要包括媒介使用模块、媒介满足模块和案主基本信息模块。因为话题敏感刺痛以及防备心大部分邀请的受访者默剧或者拒绝,也有部分研究对象退群而无法进行深度访谈。最后,三位案主接受我们的深度访谈,而本研究对深度访谈内容进行深度分析与讨论,得出值得思考的探索性假设。
三、家暴互助QQ群及其使用者的媒介使用与满足情况描述
(一)家暴互助QQ群特征描述
家暴互助QQ群这一媒介的使用人数较少且总体规模不大。本研究选取的5个家暴互助QQ群是目前QQ上公开的、规模最大的家暴互助QQ群,但这5个家暴互助QQ群仅有3个QQ群的群规模大于200人。其中,规模最大的“家暴互助群”有495名群成员,由专业的社工组织管理。绝大多数的家暴互助QQ群成员为女性,女性占比达到70%左右。家暴互助QQ群成员主要为青壮年,80后90后群成员约占总体群成员的三分之二,但此处要考虑QQ作为网络沟通工具在中老年人群中普及率较低。
家暴互助QQ群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社工组织/心理咨询师/法律援助律师等专业机构或人员组建并进行管理,一种是由家暴受害者自发组建与管理。其中规模最大、活跃度最高的“家暴互助群”由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群管理员由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社工师担任,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和妇女节时,管理员会普及节日的相关历史并鼓励群成员,节日之外的时间,管理员也会在群内不定期分享反家庭暴力的学习材料和关于家庭暴力的社会新闻。群内出现争吵或不正当言论时,管理员会参与讨论对群成员的认识误区进行澄清。由受害者自发组建和管理的家暴互助QQ群有家庭暴力互助群、反对家暴珍惜至亲等,这些家暴互助QQ群的管理员由创建者和活跃的普通群成员担任,管理较松散,群内讨论一般为自发的并放任讨论方向,没有专门学习反家暴知识的议程。
(二)家暴受害者個人特征及其媒介使用与满足情况描述
1.个人特征
在被调查的31名家暴受害者中,受害者绝大部分为女性,年龄集中在22-31岁,受害者中有工作与无工作的比例相当,他们在群内对孩子和房产话题的关注度较高。84%的受害者提及与讨论了孩子问题,关于孩子的讨论一般集中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53.8%),过半受害者提及了房产问题。
绝大部分被调查的家暴受害者是受到来自婚恋对象的家庭暴力,并且遭遇了多次家庭暴力。在家暴程度上,大部分被调查的家暴受害者遭遇了轻微暴力和一般暴力⑤。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中有32%的人遭受了严重暴力,这部分群成员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严重的或长时间的家暴伤害,在群里较多地披露自己受家暴伤害的情况,通常是讨论激烈、群内成员参与度高和持续周期长的讨论议题。在对家暴的信念和看法方面,过半的被调查家暴受害者对自己遭遇的家暴情况持“默默忍受”和“犹豫不决”的态度,绝大多数被调查家暴受害者将自己遭受的家暴评估为一般严重和比较严重⑥。
过半的被调查家暴受害者在QQ群的讨论中提及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传统社会支持满足情况,在提及了此情况的被调查家暴受害者中,只有少数人获得了正式社会支持(报警受理,妇联介入,法律援助等),但多数人获得了非正式社会支持(亲友的情感支持、金钱、住所、人身保护、照料等)⑦。由于受害者提及了正式社会支持和非正式的亲友帮助的比例不高,我们无法对对受害人们的传统社会支持产生全面的认识,但在提及的数据中,传统社会支持未能满足的情况较为普遍,且群内有受害人反复提及自己报警不被受理。
2.家暴受害者对家暴互助QQ群的使用情况
本研究从使用周期、活跃度和使用风格三个方面测量了被调查的家暴受害者的家暴互助QQ群使用习惯。在使用周期和活跃度上,被调查的家暴受害者的求助周期平均为42天,求助周期内的活跃系数的均值为53.4,活跃程度较高。在使用行为风格上,综合实际情况我们将其区分为事实叙述型(主要发言为描述性的说明文体)、情感宣泄型(主要发言为抒情文体)和价值议论型(主要发言为观点类议论文体),只有小部分被调查的家暴受害者呈现出价值议论型风格(10%),这说明他们在使用家暴互助QQ群时,习惯分享自己的经历和倾诉情绪,而非发表议论评价他人。
在使用动机上,寻求信息性帮助和获得情感满足,是被调查的家暴受害者使用家暴互助QQ群的动机。他们中没有人表现出寻求实际性工具的动机,说明使用者对于家暴QQ互助群有这一前见:虚拟网络中的群体难以为他们提供物质帮助,如住所、工作机会等。
3.家暴互助QQ群使用者的需求满足情况
在工具和信息满足方面,被调查的家暴受害人基本上没有获得群友提供的实质性的工具帮助(金钱、住所等),这与QQ群的匿名性和虚拟性有关。与此同时大部分受害人在QQ群中都获得了信息性的帮助,包括报警流程、证据保留方法和就职建议等等。
情感满足方面,大部分被调查的家暴受害者在获得情感关心和自我评价的正面评价这两个方面获得了一定满足。我们将家暴互助QQ群的情感互动划分成7种:群友慰问、群友表示同情、群友鼓励、群友祝福、群友论罪,群友贬低和群友厌烦。经统计,正面情绪出现频次远高于负面情绪出现的频次,整体来说被调查的家暴受害者在家暴互助QQ群中获得了情感关心。在群友对自我评价的反馈中,绝大部分(80%)的被调查家暴受害者获得了群友对其自我评价的正面评价。
因此,在使用家暴互助QQ群的过程中,被调查的家暴受害者获取了有效信息,并在获取情感关心和自我评价的正面评价这两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情感满足。
四、家暴受害者媒介使用情况与需求满足的关系探究
(一)家暴受害者媒介使用风格与情感满足的关系
在对家暴互助QQ群的使用中,呈现出事实叙述型使用风格的被调查者,没有遭到群友的厌烦;呈现出情感宣泄型使用风格的被调查者,他们中将近一半的人遭遇了群友的厌烦。这表明了情感宣泄型使用风格相较事实叙述型使用风格,可能更容易引起群友的负面情感反馈,对家暴受害者的情感满足产生了负面作用。这种关系很典型地出现在了个案ID 05 中,这位家暴受害人在“有工资,有房子,生活是AA”“娘家不支持,跑了被家人劝回去”经受长达十年的家暴的情况下,使用QQ群宣泄“这叫身不由己”“我也是累了”“我已经扭曲到不是自己了”“家暴十年了,为什么我还不敢离婚?为什么?”,以连续拷问等方式表达自己想离婚但是不敢离婚的情绪,整个倾诉和求助持反复续近四个月,最后整体群友互动中出现较多的厌烦评论,如“你这样以后没有人同情你”、“我感觉你好像习惯了,并且还有点享受这个被虐的过程”等易带来情感打击的负面评论。
(二)家暴受害者讨论参与度与需求满足的关系
1.深度访谈概述及其启发
为了探究家暴受害者的总体性的家暴互助QQ群使用情况与他们整体需求满足之间的关系,本研究以深度访谈为研究方法,对此进行了探索性研究。本次深度访谈的成功率较低,因此仅对家暴QQ群讨论参与度与总体需求满足的关系进行了探索性推论,但在此之外得到一些值得深入探究的启示。
本研究对三位案主进行了深度访谈,其中两位访谈对象所进行的为有效访谈。深度访谈内容包括媒介使用模块、媒介满足模块以及访谈对象基本信息模块。访谈对象一为26岁的女性,居住地为陕西西安,施暴者是其父亲;访谈对象二,28岁,女性,居住地为湖南邵阳,与施暴者之间为夫妻关系,且已育;访谈对象三,女性,22岁,居住地为广东广州,受到男朋友的殴打,遭受男友母亲的冷暴力。在经济状况方面,访谈对象一和二不具备经济独立的条件,对象三具备经济独立条件。
家暴受害者偏向主动寻求信息性帮助,对处理家暴问题有积极主动的态度。关于媒介获取渠道,当被问及“如何知道这个家暴互助QQ群”时,三位访谈对象都表示自己是通过自行检索的方式加入QQ群的,而非通过他人推荐。关于媒介使用动机,两位访谈对象表示最初加入群聊都是为了寻求信息性的帮助,希望得到有用的信息,例如当遇到家暴事件该如何解决、如何防止家暴事件的发生等。这说明很可能在Q群里面大部分使用者都是对于自身的情况具有主动求助的意识,他们对于家暴的相关信息也同样持有主动寻求与获取的态度。
家暴互助QQ群工具实用性存疑。在满足模块的访谈中,三位访谈对象都认为家暴互助QQ群没有实际帮助,且使用QQ群后,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变。而在针对QQ群功能与价值的打分中,访谈对象一的给分为5分,且表示愿意再次通过互助QQ群寻求帮助。这说明,家暴互助QQ群作为虚拟网络社区,难以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以帮助受害者改善实际状况或解决实际问题,但能够为受害者提供信息上与情感上的帮助。
家暴困境的关键是情感问题而非经济问题。第一个和第二个访谈对象分别遭受来自父亲及丈夫的家暴,且在经济状况方面都不具备经济独立的条件,但都表示,在使用互助QQ群后,自己认为最难解决的问题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情感问题。很可能情感问题才是一直令他们犹豫和困惑,无法解决但又关键问题。所以在帮助家暴受害人摆脱家暴困境的时候,社工们和律师们除了分析现有经济状况,还考虑很关键的情感角度分析和引导。
2.家暴互助QQ群讨论参与度与总体满足程度
关于对家暴互助QQ群的使用频率,访谈对象一表示互助QQ群“有信息就看”,一般当自己“无助时会参与安慰别人”、参与群内话题讨论;而访谈对象二则表示自己“两三天会看一次”互助QQ群,一般不参与群内话题讨论,除非“说的是自己的事情”。相较而言,访谈对象一对于互助QQ群的使用频率及参与度更高于访谈对象二,而在满足程度方面,访谈对象一也表现出了比访谈对象二更高的满意度。
访谈对象一对于QQ群持有“积极”、“感激”的主观态度,表示如果再有类似事情发生,自己愿意再次通过QQ群寻求帮助,并愿意推荐身边人使用互助QQ群。而访谈对象二对于互助QQ群则没有特殊的主观态度,同时表示不会再通过QQ群寻求帮助、不推荐其他有相似经历的人使用QQ群。由此做出假设,如果Q群群友更频繁地使用家暴互助QQ群,且更积极地参与群内话题讨论时,可能会具有相对更高的满意度。(指导教师:蔡卫平。)
注释:
①Rafaeli, Sheizaf. The 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A Computer-Driven Mass Medium. Computers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2, Paradigm Press, Inc., Osprey. 1986.
②John Eighmey, Lola Mc Cord. Adding Value in the Information Age: Uses and Gratifications of Sites on the World Wide Web.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 1998.
③胡翼青, 殷慧娴. 互联网上的使用与满足——一项关于大学生网络使用的实证研究[J].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2).
④KuhukBhushan ,Prakarsh Singh. The Effect of Media on Domestic Violence Norms: Evidence from India[J]. Economics of Peace and Security Journal, April 2014, v. 9, iss. 1, pp. 58-63. 2014.
⑤注:根據伤情程度区分,我们对受害人个人遭受的“家暴等级”划分为:1、轻微暴力(偶然实施暴力、造成轻微伤的)2、一般暴力(造成轻伤害的)3、严重暴力(造成重伤的,或者虽然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但是属于长期进行肉体和精神摧残情形的4、极端暴力(致人严重残疾甚至死亡的)四个梯度。
⑥注:我们把受害人“对自己遭受的家暴严重程度的认知”划分为非常严重、严重、比较严重和一般严重四个梯度,并根据受害人言行中表露的对“家暴只要0次或者无数次”的观念/是否躲避施暴者/是否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等认知的认可程度,对被调查者进行了编码。
⑦注:为了研究受害人的传统社会支持的满足程度是否会影响受害者在虚拟网络社区中的行动与选择,我们区分了:1.正式的工具性的支持——报警是否受理,妇联,法律援助;2.非正式的支持——亲人朋友的情感支持(对施暴者及其施暴行为的认识与态度、对受害人的情感关心、对受害人的决定的态度)和工具性支持(金钱、住所、人身保护、照料等)。
⑧注:求助周期内的活跃系数=活跃天数/周期天数*100,满分为100.
参考文献:
[1]Rafaeli, Sheizaf.The 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A Computer-Driven Mass Medium. Computers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2, Paradigm Press, Inc., Osprey. 1986.
[2]JohnEighmey, Lola Mc Cord. Adding Value in the Information Age: Uses and Gratifications of Sites on the World Wide Web.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 1998.
[3]胡翼青, 殷慧娴.互联网上的使用与满足——一项关于大学生网络使用的实证研究[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2).
[4]KuhukBhushan ,Prakarsh Singh. The Effect of Media on Domestic Violence Norms: Evidence from India[J]. Economics of Peace and Security Journal, April 2014, v. 9, iss. 1, pp. 58-63. 2014.
[5]刘琼瑶.乙肝携带者的信息寻求模式和情感支持体验?——“肝胆相照”论坛的网络健康传播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9.
[6]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帮助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工作手册[M]. 法律出版社,2017年4月第1版.
[7]全国妇联权益部.实用问答及典型案例[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