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亚蓉,冯觉平
胃癌是消化系统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发病率在我国居于第2位,在全球位列第5位[1-2],致死率在所有肿瘤中位居第3位[3]。早期胃癌患者进行根治性切除术后的5年生存率可达90%[2],但由于胃癌早期症状不明显和胃镜常规检查普及不足等原因,我国胃癌患者就诊时约80%已到晚期[4],单纯手术治疗的总生存率只有20%左右[5]。因此以手术为主联合辅助治疗显得尤为重要。术后放化疗控制肿瘤的复发及转移,明显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及生活质量[6]。卡培他滨是一种新型的口服氟尿嘧啶类甲氨酸盐,具有选择性细胞毒作用,在消化道肿瘤治疗中具有显著的疗效[7]。该文通过比较该院2012年1月—2014年1月收治的100例进展期胃癌患者采用单纯放疗或者放疗联合卡培他滨的治疗效果,分析放疗联合卡培他滨治疗局部进展期胃癌的临床价值
收集在该院就诊的100例符合条件的进展期胃癌患者的病例资料,根据治疗方式(单纯放疗、放疗联合卡培他滨)将所有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分别为50例。观察组中男性26例,女性24例,年龄40~75岁,平均年龄为(55.25±4.26)岁;对照组中男性30例,女性20例,患者年龄在 42~74岁,平均年龄为(54.58±4.33)岁。 所有的患者均行D1或D2清扫术,术后病检确诊为胃癌,根据AJCC第八版TNM分期为II、III期;Karnofsky功能状态评分>70分;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均在正常范围内。且所有患者及其家属均签署了放化疗知情同意书。观察组及对照组患者在性别、年龄、KPS评分、TNM分期、肿瘤分化程度等临床资料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1 对照组
该组采用单纯放疗。所有患者术后3~4周开始放疗,患者用体架、体膜固定,CT模拟机定位,扫描范围:上界至T4下缘、下界至L4下缘。定位前禁食4 h,并饮水200~400 mL使残胃充盈。放疗的临床靶区为整个胃床及肿瘤侵犯的周围区域、区域淋巴引流区及吻合口。计划靶区(planningtargetvolume,PTV)为 CTV 基础上外扩 0.5~1.0 cm。采用直线加速器外照射,常规分割,1.8~2.0 Gy/次,1次/d,5 d/周,放疗剂量为45 Gy。
1.2.2 观察者
该组采用同步放化疗。在对照组放射治疗的基础上,同期实施化疗。即患者开始放疗的第1天同时口服卡培他滨(国药准字 H20133365),1 000 mg/m2,口服 2 次/d,第1~14天给药,21 d为1个周期,共2个周期。治疗期间每周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等,监测并及时处理放化疗不良反应。放疗结束后复查CT或者MRI评价疗效。
随访:所有患者均随访3年,从手术后开始随访,截止于2017年1月30日。以电话、门诊随诊和信访等方式进行随访,随访的终点为死亡。随访的内容主要为患者的一般情况、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肿瘤局部复发情况、复发时间和部位、有无远处转移、远处转移时间和部位,复发转移后的治疗、生存情况、死亡时间及原因等。其中有3例患者失访,随访率为97%。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疗效评价标准将研究结果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疾病稳定(SD)和病变进展(PD)。完全缓解是指肿瘤完全消失,且维持>4周未发现新的病灶;部分缓解是指肿瘤减少50%以上,且维持>4周未出现新的病灶;疾病稳定是指肿瘤消退<50%,增大<25%;病变进展是指肿瘤增大>25%或者出现新的病灶;总有效率=完全缓解率+部分缓解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抗癌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分级标准[8]将不良反应分为 0 级(无)、Ⅰ级(轻)、Ⅱ级(中)、Ⅲ级(重)、Ⅳ级(极重)5个等级。比较观察者和对照组的临床疗效、远处转移率及不良反应情况。
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计数资料用[n(%)]表示,采用 χ2检验,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相比,观察组治疗有效率明显增高 (80.0%vs 56.0%),两组有效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近期疗效比较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3年总生存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观察组3年局部复发率较对照组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远处转移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3年总生存、复发及转移情况比较(%)
两组患者在骨髓抑制、呕吐、腹泻、手足综合征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多为1级、2级毒性反应,均可耐受,经对症治疗后可缓解。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毒副反应发生率的比较[n(%)]
相关研究表明我国现阶段的胃癌患者确诊时大多已是中晚期,60%~90%的进展期胃癌已浸透浆膜层亦或侵犯邻近的组织器官,而且大约50%有淋巴结转移[9],只有30%~50%的患者能根治性手术,远期预后不好。胃癌根治性术后失败的主要因素为肿瘤局部复发及远处转移[10]。INT0116试验(胃癌根治术后放化疗)开启了术后同步放化疗在胃癌术后辅助治疗上的新模式[11]。
相关文献报道表明,术后同步放化疗的生存期比单纯放疗显著延长,这是因为放疗可以提高化疗药物的抗肿瘤药理活性及细胞毒作用,增强化疗药物对局部肿瘤组织的杀伤作用,同时抑制放疗后肿瘤细胞的再增殖[12-14]。化疗药物对放疗有增敏的作用,可明显提高肿瘤细胞对放疗的敏感性。卡培他滨是新一代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物,本身无细胞毒性,但是可以通过肿瘤相关性血管因子胸苷磷酸化酶在肿瘤所在部位转化成具有细胞毒性的5氟尿嘧啶。其与放疗联合作用的机理为:卡培他滨转化为具有活性的5-氟尿嘧啶后显著提高了放射敏感性,并且放疗可以上调肿瘤中胸苷磷酸化酶的活性,在空间及时间上具有协同作用,进一步提高卡培他滨的转化效率,从而增强其治疗效果[15-16]。而且卡培他滨的毒不良应相对较轻,联合放疗时两者的不良反应不叠加。
该研究结果表明,在进展期胃癌的治疗上,采取卡培他滨联合放疗治疗的临床有效例数为40例(80.0%),明显高于单纯采取放疗治疗的临床总有效例数28例(56.0%),两组结果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侯建峰等[17]研究结果亦显示同步放化疗治疗进展期胃癌的效果显著优于单独放疗,其中,同步放化疗治疗的总有效率为60.5%(26/43),明显高于单纯放疗组的34.9%(15/4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随访发现两组患者3年总生存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这可能与该研究的样本量不足和手术的切除效果有关。但是观察组3年局部复发率及远处转移率较对照组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在骨髓抑制、呕吐、腹泻、手足综合征等不良反应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以看出,该文的研究结果与前人研究结果相似,表明卡培他滨联合放疗治疗进展期胃癌患者有显著疗效,且没有导致局部晚期胃癌患者术后生存质量的明显下降及严重的不良反应。
综上所述,卡培他滨辅助放疗能明显提高中晚期胃癌患者的术后生存率,降低复发及转移风险,并且不引起生存质量明显下降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发生。但是因为该研究纳入病例较少,且观察时间不长,有待大样本临床病例的观察和研究,进一步优化放疗及化疗方案,探索最佳的放疗处方剂量和药物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