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视域下的财会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2018-07-14 14:50严群英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10期
关键词:税法财会学时

严群英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结构性税制改革不断推进,尤其是营改增的实施、资源税改革的推进、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个人所得税的调整等成为改革的重点,结构性减税的效果日益显现。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深入,带来了财税制度的巨大变化,税收新政策、新制度也给高校税法课程的教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改革和创新税法教学势在必行。

一、税法课程的地位

税法是财经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对财会专业而言,税法尤为重要,在财会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在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经济法等课程中都有一些涉税的经济活动,会涉及相关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税法掌握的扎实与否,决定着处理各种与税金相关经济业务的质量。税法也是财会专业的必修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首先,税法的学习是构筑后续学习纳税筹划、税务会计、纳税申报实务等相关课程的基础,本课程知识和技能的把握程度决定着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效果。其次,也为学生的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根基,为考取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资格证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税改背景下税法教学面临的困境

(一)税收政策变化快,教材滞后

从2012年开始营改增试点到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取消,增值税扩展。2018年5月1日起,为深化增值税改革,将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消费税调整,取消了汽车轮胎及酒精,增加了电池和涂料,下调了高档化妆品税率,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2018年6月19日发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使税收政策变化不断,而教材从编写到出版需要一定的周期,教材内容滞后于政策变化,不仅给教师的备课带来了困扰,在备课时需查阅大量的资料才能了解最前沿的动态。也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压力,刚出台的政策多是税收条文,缺乏相应的实际应用范例,增加了学生的理解难度。

(二)学时少,教学模式受限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财会专业税法课程周学时数一般是2-3节课,而税法课程容量大,包括18个税收实体法,还有税收程序法,再加上税改不断推出的新政策,使得教师和学生都面临极大的挑战。当前普遍的做法是将有限的学时用于讲解最重要的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只一笔带过,这既增加了学生的学习难度,也严重影响了税法知识掌握的系统性。也是基于学时有限,目前教学模式一般采用教师讲授为主的传统模式,而教学效果好但课时要求较多的任务驱动法、案例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却无法正常应用。

(三)侧重理论,实践过少

税法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要求的实践性和操作性较高。但目前部分高校因经费投入不足,实验实训条件不完善,加上课时的限制,实践教学相对薄弱。据有关调研结果显示,在开设财会专业的院校中,除少数院校外,很多院校没建专门的税务实训室。有30%左右的院校没配备税务仿真虚拟软件。有50%以上的院校没开设实训课。开设了实训课的院校,因教学软件更新无法跟上税制改革引致的政策变化,也大大降低了实践的效果。对于开展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实施条件更高的实践方式就更加困难了。

(四)授课教师的知识结构不完善

理论教学方面,基于税法与会计的密切关系,要求税法教师必须具有深厚的会计基础,才能讲透讲好税法,但现实的情况不容乐观,大部分教师并没有会计学的深厚底蕴。实践教学方面,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是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但大部分的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自身缺乏企业实践经验。再者,高校的科研压力大,职称评定主要取决于科研的水平,这也导致了教师在实践教学领域投入精力的不足,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愿望不高。

三、税法教学改革的创新路径选择

(一)关注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税制改革使得税收政策不断更新和补充,这就要求税法教材的选择必须在内容上体现最新的政策动态。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梁俊娇主编的《税法》更新速度快,最新的版本是2018年7月出版,已将最新的政策体现在教材的内容中了,9月份即可用最新版的教材,极大地减轻了教师的负担,也给学生带去了最新的税法变化。另外,在信息化背景下,教师多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网站,积极运用信息化工具,关注财税类的微信“公众号”,如税务大讲堂、税草堂等,以获取最新的税务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涉税的真实案例,即拓宽了教师的视野,也实时了解了政策的变动,有利于将最新的知识传授给学生。

(二)增加学时,创新教学模式

基于税法课程在财会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教学计划中应有更合理的学时安排。税法容量大,知识点繁琐,实践性要求又高,我们认为3+2的学时较合理,即每周3个理论学时,再加2个实践学时。这不仅可以保证税法教学的系统性,也为教学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时间保障。教学模式上突破传统,大力运用多元全新的教学手段,积极采用案例教学法以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课堂参与度;引入翻转课堂教学,突破时空限制,翻转师生角色,实现学生线上线下学习的有机融合;利用微课辅助教学,达到对课堂内容的有效补充,方便学生结合自身实际有选择、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实现对重难点内容的突破。

(三)强化实践,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税法是应用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税务处理和分析能力。为此高校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校内模拟实训条件的建设。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建立专门的综合税务实验室,以满足学生从税务登记、税费计算、纳税申报到税务稽查的全流程实训需要。条件不具备的高校,通过购置涉税处理软件,如厦门网中网虚拟网上报税软件,创造良好的实训条件。二是加大校企合作的实施力度,创造顶岗实习条件。学校应积极开拓校外实训基地,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去合作企业进行参观与涉税操作,同时也可邀请企业优秀财务人员来校指导实习;有条件的话,努力搭建高校与税务部门的桥梁,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专题讲座、税务部门观摩等方式,进行深层次的交流和合作,以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水平。

(四)优化师资,提升教学水平

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优化教师知识结构可尝试以下途径:一是走出去。有条件的院校应提高给教师更多的培训机会,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教学培训、研讨会等,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实践教学水平的提升,高校应制定激励政策,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合作企业进行挂职锻炼,实践时间适宜半年或一年。二是引进来。一方面,税法课程的教师聘用要拥有良好的会计学专业背景,有深厚的会计学知识,能将会计贯穿于税法教学的全过程。因为与会计结合,才能讲透税法,学生才能更好地理解业务处理中两者的相关性,提升学习的效果。另一方面,院校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财会人员做校外导师,定期给学生开展企业课堂教学,强化校内外的合作,提升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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