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树慧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经济新常态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对于现阶段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经济现已进入不同以往的新阶段,故而,我们要在经济结构对称的这一基础上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这种发展又使我国经济呈现了许多新的特征,对社会制度的运营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因此,我们要充分借助经济新常态,寻求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使国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主要是以国家为主体而实行的对国民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行为,社会保障体制的构建,为达不到生活最低水平或暂时、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而资金的来源多以国家政府的财政支出为主。如低保补助每年以6%的速度在增加,而城乡医疗的最低报销比例也达到了70%,如此庞大的资金支出,对于现阶段经济增长日渐平稳的我国,已经远远不够,因此,如何在不降低社会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做好社保工作,将值得我们深思。
国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实现了对民众生活的基本保障,而随着经济新常态的来临,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转变,这一情况便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经济结构转变,迫使企业经济增长减缓,导致企业员工收入降低,进而参保能力下降。具相关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情况正呈现下降趋势,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企业经营问题导致的无法为员工缴费参保,而失业率增加也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成因,如按此情况发展,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必然会持续出现断保、脱保情况。
经济新常态的来临,使国家经济增长速度减缓,进而造成了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严重失衡。其一,我国已正式进入全面社保时期,而各项社会保障的资金大多源自于政府的财政支持,而新常态经济下,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缓慢而平稳,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因此,能够用于支持社会保障的资金变得极为有限。其二,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时期,而养老保险的资金需求却在不断升高,造成收支的严重失衡。其三,各类社保制度的统筹层次较低,无法达成统一标准,造成了社保区域资金不平衡,矛盾增加。
新经济背景下,由于全球经济的不景气,导致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出口贸易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我国正面临着如何促进消费来扩大内需的问题。而通过对以往的政策及经验来看,社保体系无法完善,则不能实现我国储蓄率下降以及消费水平提升的情况,更不能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升级。故而,有效协调好两者关系,对于促进社保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价值。
经济新常态下,要想真正实现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必须构建科学的社保支付,完善社保体系。其一,针对缴费能力差的企业,应适当放宽缴费政策,鼓励其为员工投保。其二,要统筹社保缴费及享受福利待遇体系,使不同地区的缴费额度及待遇水平保持一致,避免区域性矛盾。其三,建立预防漏保、重保的预防机制,加大重保人员的惩罚力度,并将漏保人员加入社保体制中,进而全面扩大社保覆盖范围。
目前,我国的社保缴费,大多数都是以单位形式参保,也就是说很多的参保费用都是由企业支付,这对于新常态下的我国企业,无疑是加重了企业负担,减小了企业的竞争力,降低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为此,政府应适当降低社保缴费基数,而对于参保能力较差的小型企业,要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使社会保障体制惠及到全民。
现阶段,虽然我国已经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大体框架,但统一性问题还没有解决,因此,还需在统筹规划上做出努力。如在养老保险方面,要积极促成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在医疗保险方面,要取消医疗定点单位,实现看病就医的自由性,另外,在医保资金方面,应更为可跨区域调动,以减小医保的地域性问题。
如若将大众收入用途粗略归结为储蓄与消费,那么,社会保障制度势必会影响大众的消费与储蓄决策,因此,必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转移,促进收入的再分配,解决民众生活的后顾之忧,促成国民的消费水平及消费能力。
经济新常态下,为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就必须对社保体制进行改革,积极解决其暴露出的问题,如建立科学的支付体系、预防重复体系、降低参保基数等,以实现在新经济背景下,解决民众生活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