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运卿 胡华杰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和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改革,各高校先后建立、健全了学校、学院(系)两级财务管理(以下简称“两级财务管理”)体制。两级财务管理是坚持学校财务的“统一领导、二级管理、集中核算”,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高校教育发展规律的财务管理体制。其原则是: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结合,通过划分校院两级财权,明晰校院两级事权和责权,推动管理重心下移,调动学院办学积极性,增强学院的办学自主权和办学活力;坚持成本效益意识,实行全成本核算,全面实行绩效考核,促进高校各项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学校层面管理的主要经济权限包括:在总体把握学校办学方向的前提下,科学制订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与建设计划;统一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以及教育资源统筹调配;统一制订管理政策、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规范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算和核算的管理;对院系的绩效考核和综合评估等。学院层面管理的主要经济权限包括:院系预算的合理编制,办学经费的自主调配;院系增收节支措施的完善,收入分配方案的确定;院系内部评聘人员工资、津贴等薪酬标准的确定;院系内部经济调控手段、考核体系以及奖惩、激励机制的完善等。
经过高校两级财务管理制度十多年的具体实践,不仅有效增加了高校的财务收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两级财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中的效益,还建立了院系的经济责任制,深化了高校教育的改革。对于办学规模日益扩大、科研水平不断提升的高校,两级财务管理既促进了高校院系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发展,也提升了高校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两级财务管理制度,为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各项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新时期的高校院系层面的财务管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院系是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的主体。院系领导往往认为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现有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是学院应该做的工作;而没有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及其中在学院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要性,更是对财务管理能力的专业化建设缺乏应有重视,使得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益。在院系的事务工作岗位设置上,财务秘书一般不是专职专岗,大多是人事秘书或行政秘书的兼职工作;由于财务管理岗位秘书财务知识、政策、经验的相对缺乏,而这一工作的专业技能性较强,他们对财务政策规定的熟悉程度、理解能力的不足,导致财务管理效率低下。在思想上认为院系层面的财务管理工作只是报销、核算,没有认识到应用财务政策来分析管理院级财务,以很好地适应新时期院级财务管理工作对学院发展的支撑作用。
目前,高校校级财务管理在国家财务政策方面有健全和完善的法规制度,学校层面有足够的重视;但在院系层面的财务管理办法建设却相当缺乏,尤其是没有建立健全院系层面的财务内控制度。学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缺失,导致出现预算管理缺少控制、甚至失控等现象。首先,院系内控制度缺乏制衡,岗位设置、部门分工、职责划分等方面缺少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导致院级财务中人员费、办公费等费用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过大,而用于人才培养的教学费用、实验室建设费用支出占比过小的现象出现,而在学校层面没有部门、人员进行检查或纠正这一问题;其次,院系内控制度构建不完整,没有全过程进行财务管理,没有把所有业务纳入院级财务管理的范围。例如缺乏财务重大事项决策论证制度,大型仪器设备购买、重大维修工程等事前论证不充分,大额资金支出制度手续执行不严、或形同虚设;再次,院级财务内控制度缺乏适应性。如院系在开展学科建设工作时,经常会出现急事、特事而在无预算时增加支出导致不断改变当年预算,导致预算控制的无力感。
预算管理是高校两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良好的预算管理对院系的管理发展可以起到导向性作用。然而,在院系进行财务预算工作时,往往缺乏足够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如在预算的编制上,方法过于简单,编制的预算只是对可支配经费的简单分割,并没有紧密结合院系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及当年的任务来编制详细预算,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以及量化分析,导致预算编制缺乏实际依据支撑。在院系内部还存在收入预算不细的问题,导致当年的资金支付不能满足真正的教学工作需要,极易引发严重的财务资金缺口问题,影响了学院的正常发展。此外,预算执行缺少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院系财务“重申报轻执行”的思想盛行,导致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现象,预算变更的随意性也增加了预算执行的难度。
高校财务工作普遍存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思想,院系财务管理中这种现象尤为普遍。财务管理工作只重视资金的使用支出情况,对资金的使用效益、支出功能、经济分类等口径统计进行横向与纵向的对比分析不够,对资金使用是否利于学院长远目标考虑不多,更多是进行财务收支核算层面的工作;缺乏对预算执行进度的过滤、分析、监控等多角度财务管理分析,从而对院系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因此,降低了院系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了院级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长期看影响了院系正常的可持续性的发展。
高校在校级财务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二级院系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高校财务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建全二级院系财务管理相应的制度。从财务管理职能方面,明确院系的财务政策和财务制度。如:院系的预算管理办法,财务报销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等等,以保证院系财务管理更为规范,财务收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还要切合实际制定有利于院系发展的财务政策,如创收分配政策,绩效考评制度等。从而激发和调动院系办学过程中参与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目前,高校校级层面已普遍建立了完善的经济责任制度,充分落实了校领导和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经济权限和责任。但是对于院系层面的经济责任制观念淡漠,应建立并强化完善院系层面的经济责任制,明确院系领导及相关财务人员的经济权利与责任,明确其财务审批权限、流程及财务法律约束,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制贯穿于校院两级的整个财务运行过程、各级责任人都负有经济责任的经济责任制,也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制的作用,才能在高校的校院两级层面的财务经济工作中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目标而更有效的开展创新性工作。
院系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分配模式,一方面要体现于院系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长远目标和当年的工作任务,同时又要充分考虑执行过程中的特殊性。可根据院系发展状况与目标,强化“办学成本”的思想,对预算支出逐项核算,在执行中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学校下达的关于科研、学科建设等一次性项目建设资金应考虑与院系事业费统筹预算,以减少重复支出而降低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在校级层面加强对院系预算的管理,强化院系在收支平衡的预算中体现当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建立健全基于院系完成预算收入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执行的财务奖惩制度。院系在预算时要完善预算管理程序,做到预算管理与执行精细化;在决算时对超支或结余的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财务分析,认真分析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并不断改进、提升院系财务预算的合理性、有效性、科学性。
建立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对院系财务运行中的各类信息进行深入研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学院的长期目标服务。院系要根据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特点,对历年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财务收入、支出的结构变化,以预测新期院系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及变化情况。进行有效的财务分析,就会加强院系领导对资金使用有效性的重视;为院系制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发展目标,提供科学、严谨、完整的财务支撑。院系加强财务管理,树立经营与成本理念,就会具有对学校安排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发展经费加强财务管理的积极性,就能够提升院系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随着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师资与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对高校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新时期高校应在校级层面加强对院系财务的监管,建立健全院系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校级财务管理部门要制定有关院系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院系的财务责任及相关权限;对于院系的支出,在符合学校统一的财务政策和相关制度在同时,要建立经常性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院系资金的完整性、资金收支业务的合法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规避院系财务预算管理、运行中诸如预算失效、失控等问题的发生,有效保证院系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在高校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二级财务管理体制经过十多年的运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学校经济收入的不断增长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在新时期,高校的院系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深入研究两级财务制度、尤其院系层面的财务管理运行状况,汲取好的财务管理经验,发现两级财务制度、尤其院系财务运行中的问题并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构建完善院级财务管理措施,可以为高校院系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